第三节 近代简史
一 法国对柬埔寨的殖民统治
1867年,柬埔寨首都由乌东迁到金边。但法国人并不满足于取得对柬埔寨的保护权,在越南站稳脚跟之后,于1884年6月派军队闯入王宫,用刺刀胁迫诺罗敦国王签署第二次《法柬条约》。该条约规定柬埔寨必须保证“实行法国政府认为符合保护国利益的有关行政、司法、财政、商业上的各种改革”;还规定法国在柬王身边设立理事长官(最高驻扎官),在各省设置听命于理事长官的驻扎官;法国每年拨款30万法郎作为柬埔寨王室经费;未经法国同意,不能向其他国家借款;柬埔寨官员受法国监督;等等。通过这个条约,法国控制了柬埔寨的内政、外交,柬埔寨进一步沦为法国的殖民地,法国的统治也由间接变为直接。
1887年10月,法国政府颁布法令,将越南的东京、安南和交趾支那3个地区与柬埔寨一起组成法属印度支那联邦(1899年老挝并入法属印度支那联邦)。法国对印度支那联邦各个组成部分的统治,既有共性,也有差异。其中最突出的共性,是法国在法属印度支那联邦实行总督的集权统治。从1888年9月至1945年,法国共任命了33名总督或统督,其中1890~1902年担任总督的保罗·杜美最终形成了法国在印度支那的殖民行政体制。总督拥有决定财政预算,遴选和管理文武官员,负责内政、治安和对外防务,使用和调动驻印度支那的法国陆海军的权力,并且具有与法国驻远东各国的外交代表或领事磋商外交事务的权力。总督府设一名总务长官协助总督处理日常事务,还设立财务、工务、卫生保健、农、林、关税、邮电、矿山、地质和教育等16个部局。在总督主持下,建立政务评议会、财政经济最高会议和国防会议。总督是这些会议的当然主席或主席。上述机构只具有咨询性,总督操有对任何提案的否决权。
具体到柬埔寨,法国在柬埔寨驻扎了首席殖民官员,各省的省会派驻由首席殖民官员领导的地方驻扎官。1897年,法国人强迫诺罗敦修改1884年条约,剥夺了国王最后的权力,柬埔寨完全沦为法国的殖民地。国王虽被保留下来了,但徒具虚名,国家的行政、司法、财政及官吏任免大权均操于首席殖民官员手中,国王只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和佛教的保护人。没有首席殖民官员的批准,国王的命令、枢密院的决议、政府大臣的任命均是无效的。柬埔寨的军队更是掌握在法国人手中,高棉人在军队中最高只能任排长。
法国殖民当局还在柬埔寨实行“以越治柬”政策。据1904年的统计,柬埔寨的46名省级印支籍官员中,有22名是越南人;金边市政府的16名非法籍官员中有14名是越南人;在1886年的殖民地军队中,法籍官兵为1164人,越籍官兵却有1468人。
法国殖民当局操纵了国王的继承权,他们往往将有独立倾向的王位继承人打下去,起用亲法的王室成员担任国王。1904年,诺罗敦国王逝世,理应由他的长子尤康托尔继位,但法国人不喜欢他,就把主张与法国人合作的诺罗敦国王的弟弟西索瓦(Sisowath)亲王扶上王位。西索瓦1927年去世后,法国人却以恢复原来的传统为由,安排其子西索瓦·莫尼旺(Sisowath Monivong)继承大统。莫尼旺1941年过世后,法国人又抛弃了国王的儿子莫尼赛恩,选中了诺罗敦国王年轻的曾孙诺罗敦·西哈努克(Norodom Sihanouk)。这一次法国人看走眼了。西哈努克并不是驯服的绵羊。
为了加强对柬埔寨的控制,法国殖民当局专门设置了“侦探楼”来监视柬埔寨人民,打击那些有民主和独立思想的人。法国人还禁止柬埔寨各级地方官员与老百姓有密切接触,一旦触犯,立即调走。
在经济领域,法国人全面控制了柬埔寨的经济命脉,橡胶、金融、林业、渔业、铁路、航空以及进出口贸易基本上由法国资本掌握,柬埔寨沦为法国的原料产地和商品销售市场。为了获得足够的原料,法国殖民当局允许土地自由买卖,大规模种植他们所需要的经济作物,如橡胶。由于法国人将印度支那联邦的海关、货币以及行政管理部门集中在越南的西贡等沿海大城市,柬埔寨的发展就大大落后于越南,到独立前夕几乎没有自己的民族工业,传统手工业也受到严重摧残。
在文化领域,法国人在柬埔寨大力传播天主教。法国人根本不重视教育,到1935年才在柬埔寨建立了第一所高级中学,到1939年才毕业了4个学生。而高等院校,直到独立前也没有建立起来,法国殖民当局甚至千方百计阻挠柬埔寨人去法国的高等院校留学。与此同时,法国人却在柬埔寨各地开设鸦片烟馆、酒馆、赌馆和妓院,败坏柬埔寨的社会风气。
法国对柬埔寨的侵略和殖民统治引起了柬埔寨人民和部分王族的反对。由于对《法柬条约》不满,爱国的阿卡·索亚亲王在1863年率领农民和僧侣发动了第一次反法起义,其势力发展到柬埔寨东南部的茶胶和贡布等省份。但这次起义因阿卡·索亚亲王被捕而失败。1866年,柬埔寨爆发了由伯坤博亲王领导的反法起义,起义军于同年底进攻乌东,逼近王宫,但最终功败垂成。在法国殖民者与越南顺化朝廷的联合镇压下,起义很快被压制,伯坤博亲王也在1867年底的一次战斗中被捕后遇害。不过这次起义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柬埔寨人民与越南人民不计前嫌,共同抗击法军,这是柬、越历史上非常罕见的事件。1884年法国人强迫柬埔寨王室签订第二次《法柬条约》后,诺罗敦国王的弟弟西伏沙亲王在1885年发动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反法起义,起义军先以磅湛和桔井为根据地,后又发展成为大规模的游击战,但坚持了3年后被法国人以收买的形式瓦解。
到20世纪40年代,柬埔寨人民反对法国殖民统治的民族主义运动再度高涨。1942年,山玉成(Son Ngoc Thanh)起兵反法,兵败后流亡日本。1943年,因抗议法国殖民当局逮捕高僧阿查·汗鸠,金边爆发了有数万人参加的反法示威游行。这场抗议行动后来转化为武装起义。起义虽然没有成功,但促进了柬埔寨的民族觉醒。
二 日本对柬埔寨的短暂占领
1940年9月,日本与法国维希政府签订了一个条约,日本获得了经由印度支那调运军队和军需物资的权力,并为下一步侵占柬埔寨打开了缺口。与此同时,已与日本签署《友好条约》的泰国依仗日本的支持,出兵进攻柬埔寨,并且要求法国殖民当局归还1907年被夺走的马德望、诗梳风和暹粒三省。在日本人的胁迫下,法国于1941年3月11日在东京与泰国签订条约,将柬埔寨西部的马德望和暹粒两省以及北部的磅同和上丁两省的部分地区割让给泰国,使柬埔寨丧失了1/3的国土和约150万人口。柬埔寨国王莫尼旺对此非常失望,愤然离开金边,很快病逝于南部口岸的布卡尔山。
1941年8月,日本出兵进入柬埔寨,实际上控制了整个柬埔寨。但出于多方面的考虑,日本人保留了法国在柬埔寨的行政机构,仍由法国殖民当局进行管理。由于日本要求柬埔寨提供非正规部队的战斗人员、劳工以及大米、鱼、木材等物品,法国也要求柬埔寨提供大米、木棉等物资,因而柬埔寨人民遭受了法、日的双重压迫和剥削,生活更加困难。
1945年3月9日,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在望的情况下,日本孤注一掷发动兵变,推翻了法国殖民当局,直接统治柬埔寨。3月13日,日本要求西哈努克国王正式宣布柬埔寨独立,并且废除1863年和1884年两次签署的《法柬条约》。但西哈努克认识到这样的独立“只是一颗空心大白菜”。由于感到西哈努克并不是理想的代理人,日本人便扶持曾在1942年发动反法起义的山玉成,先是让他在1945年6月出任外交部长,随即又于同年8月10日让他担任柬埔寨内阁首相。但这些举措并不能挽回日本人失败的命运,8月15日,日本天皇宣布无条件投降。同年10月5日,法国伞兵部队占领金边,并且很快重新占领了柬埔寨全境。
三 柬埔寨人民争取独立的斗争
在二战期间,大约10万名柬埔寨士兵被补充到法国军队中参加欧洲战场的作战,一位王子甚至为此献出了生命。因此,当法国人在战后再度对柬埔寨实行殖民统治时,柬埔寨人民从感情上已难以接受,他们发动了不屈不挠的独立斗争。与南越保大政权不一样,1941年被法国人推上王位的西哈努克国王在这场斗争中发挥了突出的个人作用。
在印支战争前夕,法国人为了稳住柬埔寨这个后方基地,于1946年1月7日与西哈努克政府签署了一项关于承认柬埔寨是“法兰西联邦内的一个自治国”的临时协定,规定国王签署的一切文件都须征得法国驻柬高级专员的同意,这种自治有名无实。西哈努克虽然不满意临时协定,但还是希望与法国在某些领域进行合作;不赞成也不参与武装抗法斗争,却愿意借助不断增长的反法力量来迫使法国在柬独立问题上做出让步。1946年5月31日,西哈努克颁布了选举法;同年9月,制宪会议讨论通过了宪法草案。1946年8月,在高棉伊沙拉克(自由)阵线领导下,柬埔寨人民建立了抗法武装,并相继在一些地区建立了游击根据地。1946年11月,法国迫使泰国与之签订一项协定,宣布废除1941年的东京条约,泰国归还二战期间占领的柬埔寨领土。1947年5月5日,柬埔寨王国宪法正式颁布,规定柬埔寨王国实行君主立宪和三权分立。在1947年12月举行的首届国民议会选举中,尤萨旺亲王领导的民主党获得了75个议席中的55个。
1949年11月8日,柬法签署新条约,法国在法律上承认柬王国的独立,但司法、警察、军队、外交、财政等方面的权限仍由法国控制,柬埔寨并没有取得完全的独立,柬埔寨人民对此大失所望。由于以民主党为首的国民议会两次拒绝批准法柬条约,西哈努克国王便解散了议会。1950年,山玉成领导的高棉伊沙拉克阵线组建了高棉临时抗战政府。到1950年底,全国14个省中已有11个建立了抗法游击根据地。1951年3月11日,高棉伊沙拉克阵线与越南国民联合阵线、寮国伊沙拉三方的代表举行会议,决定组成由三国民族统一战线代表参加的越南-高棉-寮国人民联盟委员会,共同驱逐法国殖民者和美国干涉者,以完全获得独立。1951年11月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国民议会抵制西哈努克国王提出的关于削弱国民议会权力的宪法修正案,西哈努克国王再次解散了议会。
在与民主党以及山玉成领导的高棉伊沙拉克进行斗争的过程中,西哈努克逐渐意识到,在1949年11月的法柬条约上签字是一个错误决定,要进一步缓和国内矛盾和巩固其地位,必须使国家彻底取得独立。1952年6月15日,西哈努克国王庄严地向国民许诺,将在今后3年内完全取得国家的主权。1953年初,西哈努克发起了“争取独立的王家改革运动”(或“王家独立十字军东征”)。在与法国的谈判中,柬法两国在柬埔寨是否加入法兰西联邦以及法国继续把柬埔寨作为它对越南和老挝作战的基地问题上意见相左。1953年2月9日,西哈努克亲自前往法国,就争取独立事宜与法国总统交涉。3月5日,西哈努克致函给当时的法国总统,陈述实情,要求法国扩大柬埔寨独立范围。4月3日,西哈努克又分别致函法国总统和法国政府,敦促法国方面尽快解决给予柬埔寨全部权力的问题。由于法国政府在实质问题上一直不肯给予西哈努克明确的答复,国王于当年4月11日前往加拿大、美国游说。迫于国际社会的压力,法国政府同意做出一些让步。1953年5月13日,西哈努克国王回到金边,并再次向国民承诺柬将获得百分之百的独立。5月14日,西哈努克主持了内阁会议。由于法国迟迟不兑现其诺言,西哈努克离开柬埔寨,自我流放到泰国曼谷。
在得知世界各国对柬争取独立的要求表示理解后,西哈努克返回国内,并来到1949年和1952年期间法国移交给柬埔寨军事自治权的3个省——暹粒、马德望和磅同。西哈努克在此发誓,将在柬获得国家完全独立后才返回金边,并下令组建皇家民兵和勇敢女子队,准备与法国人进行武装对抗。
法国人虽然对西哈努克的态度严重不满,一度准备与国王军事摊牌。但考虑到法国当时在越南战场上已节节败退,法军无力在柬埔寨再开辟第二战场,加之柬国内要求独立的浪潮势不可挡,国际社会也普遍支持柬埔寨的独立要求。所以,法国在1953年7月3日宣布给予柬埔寨完全的独立和主权,但要求把柬埔寨作为军事基地保留下来,直至印支战争结束。西哈努克坚决不同意法国的无理要求,并且提出在9月1日之前移交全部权力。法国被迫再次做出让步。同年8月29日,柬法两国签署司法权移交和警察权移交协议,10月17日两国签署柬全国军事主权移交协议,柬外交权也同时通过两国政府以换文方式解决。
1953年11月8日,西哈努克国王回到金边。11月9日,在王宫前举行了隆重的权力移交仪式。法国龙拉克将军把自己的军队指挥权交给西哈努克,法国对柬埔寨延续了约90年的殖民统治正式宣告结束。这一天后来被定为柬埔寨独立日和国庆节。但柬埔寨名副其实的完全独立,直到法国军队1954年7月撤出柬埔寨和法国在1954年12月正式承认柬埔寨的财经自主权后才真正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