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广义旅游学的核心概念
一 广义旅游
旅游基本概念,如同我们对旅游现象的认识一样,长期以来一直是人们讨论的问题,至今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对旅游定义理解上的差异,既与人们对旅游现象认识上的不同相联系,也与人们在旅游研究上所持的方法论有着直接的关系。有的是从经济学来认识旅游,有的是从文化学来认识旅游,还有的是从管理学、地理学或者市场学等方面来认识旅游,各有各的解释。究其原因,不能不说是与学科发育有着一定的关系。作为一门学科的核心概念,它的形成与学科研究以及学科建立相一致。旅游这门学科在建立初期,经济学、社会学、文化学、地理学以及市场学都程度不同地介入,都没能建立起本学科的研究体系,这使得旅游概念形成不同学科的泛化解释。
李天元教授指出,国际旅游组织以及相关学者曾给旅游下过多个定义,这些定义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从理论抽象出发所下的定义,一类是人们出于统计工作的需要对旅游所做的比较具体的定义,而这类定义大都表现为对旅游者的定义及划分。在对旅游定义研究过程中,技术性定义是重要的,因为它是抽象定义的具体化,通过技术性定义可以对理论性定义进行工作操作。但作为学科研究,仅有技术定义是不行的,因为它不会成为学科研究的核心概念,也不能通过它来建立学科体系,我们要建立真正的学科体系,还必须有更为抽象定义的概念解释。
关于旅游的概念,张凌云撰文对于目前国际上流行的30种旅游定义和概念做了梳理和归纳,指出旅游定义的多义性,以及由此给旅游学科建设造成的“困境”。瑞士学者汉泽克尔和克拉普夫在1942年提出的定义较为流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他们认为,“旅游是非定居者的旅行和暂时居留而引起的现象和关系的总和,这些人不会长期居住,并且不牵涉任何赚钱的活动”。这个定义后来被旅游科学专家国际联合会采纳,习惯称为AIEST定义。这种定义是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解释旅游的,强调旅游的社会属性与关系属性,从这一定义出发,旅游是一种由旅行者的活动所引起的与旅游地居民的关系所形成的现象,那么所有的旅行现象都可以纳入这一定义中去认识。英国旅游协会给出的旅游是指“人们离开日常生活和工作地任何点向目的地做暂时的移动,以及与在这些目的地做短期逗留有关的任何活动”。这个定义是将所有人的空间移动现象纳入旅游现象去认识,无论是旅游者的活动还是非旅游者的活动,只要能给目的地带来一定的相关人的流动以及由此形成一定的活动便是旅游现象。
世界旅游组织在1980年马尼拉会议之后,曾对旅游做了一个新的定义,认为“旅游是指人们出于非移民及和平的目的,或者出于导致实现经济、社会、文化和精神等方面的个人发展及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了解与合作等目的而做的旅行”。虽然定义中明确指出了旅游是个人发展所形成的旅行现象,在某种程度上点出了旅游现象的本质,但在表述上也不尽合理和科学。
也有一些学者是从产业或经济角度来认识旅游定义的。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奥地利经济学者Herman Von Schullard的观点。他认为,旅游是外国人或外地人进入非定居地并在其中逗留和移动所引起的经济活动的总和。这一定义将旅游作为一种经济现象或产业现象来认识,将旅游的本质与其延伸出来的经济现象相混淆,按此定义理解,如同文化现象就是文化经济现象一样,在逻辑上是不通的。
本书中定义的广义旅游是非定居者的生活方式,也就是移动者的生活方式。以往旅游学定义旅游主要以目的为核心。旅游作为人类的基本需要,以存在先于本质的存在主义哲学理论为指导,本质在于人们离开居住地,在空间位移过程中所追求的自在生命及其自由体验的状态。自在、自由、自得是旅游最基本的特征。同时,旅游是人在精神的自由中历经审美的、道德的、创造的、超越的生活方式,呈现自律性与他律性、功利性与超功利性、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高度统一,是工业化和城市化下人的一种自由活动和生命状态,是一种从容自得的境界,是人对自在生命的自由体验。而在现代社会中,民生之本也由原来的生产、生活资料,上升为生活形态、文化模式、市民精神等既有物质需求也有精神特征的整体样态。
广义旅游学针对现实产业运行无法解释的很多现象进行阐述与狭义旅游相对应,广义旅游的本源在于社会环境的影响,旅游是人流的移动,依托交通的空间转变,移动生活成为常态。本书对广义旅游的阐述是基于对广义旅游资源、广义旅游产品、广义旅游空间、广义旅游市场、广义旅游产业五个概念的界定之后,从城市、乡村、休闲、文化、智慧、服务六个视阈阐释广义旅游。城市大视阈下的广义旅游把整个城市作为旅游资源,通过旅游带动城市“有机更新”和谐发展,这样的旅游是与城市发展形成良性互动的旅游。而城市居民离开常住居所来到乡村从事的各种活动,无论是度假休闲、观光赏玩、第二居所小住,还是企业培训、商务交往,都是广义旅游的范畴,城际乡村等待的正是大乡村广阔空间中旅游发展的机会。不管何种类型的旅游活动,都需要直接消费交通、住宿、餐饮、娱乐、银行、通信、零售等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业产品,从这个角度出发,广义旅游可看作是一切满足旅游者需求的服务业的总和。广义旅游活动涉及的范围很广,要想为旅游者提供满意的服务,仅仅依靠传统的饭店、旅行社、景区等企业远远不够,还需要从不同层面扩大旅游服务的范围,更好地促进广义旅游活动的开展。
旅游与休闲已经越来越趋于融合,旅游与休闲的主客体已经不再泾渭分明、非此即彼,而是呈现亦此亦彼、互相交织的发展趋势。从哲学层面审视,休闲和旅游都是一种摆脱当下、暂时遁世的生存状态,广义旅游是后工业化的一种生存状态、消费行为和社会现象,是对过度工业化的矫正。旅游过程中的文化接触,是文化交流、交融、交锋的重要平台和战场,用“旅游+休闲”的方式深刻融入世界文化体系,影响世界文化、扩散国家影响力,是最深入、最广泛的文化提升国家竞争力的方式。广义旅游是在关注旅游业关联带动效应的基础上对旅游业进行的重新审视和研究,大智慧时代下的微旅游,将无微不至的“微”汇集成无处不通的“大”,“大”又给予“微”无时不在的指导,“微”再不断创新和充实着“大”。大和微的辩证关系应用于旅游业,集中体现在旅游电子商务的发展牵动旅游活动的整个流程和各个环节的变革与完善。
专栏2-1 微旅游
以微博的迅速兴起和普及化为代表,一个微时代已来临。微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微成为一种流行用语,比如微小说、微故事、微电影、微分析、微评论、微表情、微行为等,一切都与微联系。微旅游顺势而生,成为广义旅游的一个重要范畴。
第一,微旅游已经具备了基础。一是消费者行为变化,从急到缓,从走到停,从被动到主动。二是观念变化。社会观念的变化是从“不会休息就不会工作”到“工作是为了休闲”,开发观念的变化是从生产者主导到消费者主导,运营观念的变化是从粗放型到精细化。三是产品变化,丰富文化,树立主题,多元化发展。时间和空间的分割利用成为新潮,由此导致空间模式变化,从围墙式到开放式,从单一到复合,上午观光,下午从容,晚间高峰。时间模式变化,从有限到全天。充分的利用,提高了效益,构造了新模式。四是渠道变化,传统与新兴全面整合,团队与散客综合运作。最后是综合性变化,观光出人气,商务出财气,特色出名气;休闲出品位,度假出品质,文化出品牌。
第二,微旅游需要深入。目前在政府层面,仍然局限于传统观念,大旅游雷声隆隆,大项目层出不穷,大市场遍地开花,大文化铺天盖地。但是从市场层面来看,正在出现新态势。一是长链完善,短链创新。我们说了多年,旅游发展需要延长产业链,扩大产业面,形成产业群,现在看来,重点是完善。市场的新变化,产生了短链需求,即尽量减少中介环节,供给与需求更加直接,短链农业已经蔚然成风,短链旅游的发展自然就是微旅游。二是长时追求,短时现状。我们追求更长的甚至是整块的可自由支配时间,但现状是分割的碎片化的,这就形成了微时间,也形成了在此基础上的新旅游方式。
第三,微生活成为新型旅游生活的新要求。随着中国城镇化的高速发展,大城市产生了通病,太急了,步履匆匆;太挤了,车流滚滚;太忙了,从早到晚;太脏了,高碳生存。而且随城市规模的扩张而加剧。这就需要新的选择,人大我小,人粗我精,人急我缓,形成快速度的发展,慢节奏的生活。无论什么情况,都需要微,提倡微休闲,比如在楼群之中有适度的休闲空间,在楼宇内有微休闲项目,在忙碌中可以小憩,小而文,小而精,小而美,小生活,小享受,小趣味。这些事情,不需要资金的大投入,但是需要文化和智慧的大投入,更需要以人为本的落实。
第四,微对应。这些变化,旅游工作者应当警醒,及时对应。微是市场变化,产业与产品的对应就是分。总体而言,是市场分层,产品分级,服务分档,开发分时。从空间区分看,涉及总体布局、资源利用、发展储备。从时间区分看,涉及四季产品和四时产品。在功能区分方面,应当有不同对应和具体方式。在项目区分方面,更要细化,形成互补互促。
第五,微核心。古人云: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九层高台,起于垒土。这是一个过程,也是一个模式,微是细节的放大,微是规模的扩大,所以强化细致入微,细节决定成败,于细微处见精神,自然是微旅游的本质。说到底是三句话:市场:细分,细分,还是细分;产品:细节,细节,还是细节;感受;细致,细致,还是细致。
旅游,在微的基础上,强调动,在消费方式上具有极高的独特性。一是旅游过程自然是动的过程,否则只是神游。二是旅游需要活动,在活动中创新产品,创造品牌。
专栏2-2 动旅游
动旅游涵盖动态的旅游与休闲活动,是相对于静态展示的观光和局限一隅的休闲活动而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旅游业的发展成就有目共睹,在此无须赘言。但若与国际水准相比,国民的旅游与休闲,无论在动的距离、形式还是内容方面,仍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和很好的发展机会。
首先是动的距离。近年来国内交通产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高速公路与高速铁路全国布局的实现,为中国旅游“动起来”提供了空前的物质基础。“两小时都市圈”的范围大大延伸,国人周末旅游与休闲的活动距离大为提高。
其次是动的空间与工具。近年来中国国土空间对国民的开放幅度大为增加,包括低空空域,近海与湖泊水域,森林、山脉与沙漠等穿越活动的空间等。与此相应,国民旅游与休闲所使用的动力工具也更多样化,如小飞机、直升机、旋翼机、滑翔机、动力伞、降落伞、邮船、游艇、快艇、帆船、帆板、跑车、赛车、多功能房车、骑马等。
再次是动的内容。中国城市化的发展正进入以居民休闲为重要考量的时代,未来几年城市绿地和公园设施的建设,无论从数量与面积来看,都会有很大的发展。中国城市间的竞争会逐步告别对GDP的数量追求,而转移到城市的文化与休闲设施的建设方面,如邻里公园、郊野公园、运动公园、绿色通道、休闲步道、专用自行车道等。城市居民休闲“动起来”的内容将因此更丰富多彩,其中多样化的城市儿童参与的体育休闲活动尤其令人期待。
二 广义旅游资源
离开自己的长期居住地,去寻求自己感兴趣的事物与现象,同时得到某种程度的放松,便是生活在现代社会环境下居民出外旅游的主要目的。旅游行为的产生,一方面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内在压力的存在,这是人们产生旅游行为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是能够引起人们采取旅游行动的吸引物的存在,这是人们形成旅游行为的充分条件,旅游资源作为实现旅游行为产生的充分条件,对于旅游行为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资源原意是指存在于自然界的物质财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资源的外延也在不断扩展,资源的概念逐渐演变为存在于自然的或社会的环境下,经过一定的组织开发和经营,能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客观事物和现象。资源概念引入旅游活动,是旅游研究和学科发展的结果。虽然,在旅游研究过程中经常使用旅游资源这个概念来解释和说明旅游吸引物的问题,然而,在旅游资源定义上以及它与旅游吸引物关系上存在较大的分歧,形成了不同的观点。
研究者之所以对旅游资源形成多种解释,在于人们的认识角度有差别。郭来喜认为,“凡是能为人们提供旅游观赏、知识乐趣、度假休闲、休息娱乐、探险猎奇、考察研究以及人民友好往来和消磨闲暇时间的客体和劳务,都可称为旅游资源”。这是从旅游资源的功能或者是从旅游资源类型的角度来认识旅游资源的。周进步认为,“所谓旅游资源,专指地理环境中具有旅游价值的部分,也即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感兴趣的环境因素和可以利用的物质条件”。这是从地理学角度来认识旅游资源的。从旅游者旅游动机出发认识旅游资源也常常是研究者采用的一种方法。黄辉实认为,旅游资源就是吸引人们前往游览、娱乐的各种事物的原材料。这些原材料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非物质的。它们本身不是游览的目的物和吸引物,是必须经过开发才能具有吸引力的事物。保继刚认为,旅游资源是指对旅游者具有吸引力的自然存在和历史文化遗产,以及直接用于旅游目的地的人工创造物。谢彦君认为,旅游资源是客观地存在于一定地域空间,并因其所具有的审美价值和愉悦价值而使旅游者为之向往的自然存在、历史文化遗产和社会现象。杨开忠、吴必虎提出,“不妨将一切参与或有利于旅游生产过程的要素与条件均视为旅游资源。它们包括自然资本资源、物质资本、人才资源、金融资本、制度资本、市场资本等”。申葆嘉认为,“旅游资源包括社会资源和专用资源,前者包括基础设施资源、自然与社会环境、可用于旅游投资的社会财力和物力,后者包括旅游服务设施、旅游吸引诸因素、旅游专业劳动力”。杨振之更将旅游资源的概念扩大到整个旅游系统,他认为,“旅游资源是关于旅游的主体、客体、介体的相互吸引的总和”,从而将旅游设施、交通设施、可进入性、旅游服务、旅行社机构、宾馆饭店、旅游商品、旅游地居民对游客的态度、旅游者等纳入旅游资源系统。
本书中定义的广义旅游资源是指能吸引人们产生空间移动的自然、社会和人文现象与事物的总和。其分类为自然旅游资源、人文旅游资源和社会旅游资源。自然旅游资源是指由地理环境和生物所构成的天然景观,它包括地貌、水文、气候和动植物。人文旅游资源是指古代人类社会的遗迹和现代人类社会活动的产物,它主要包括四大类,人文景观、文化传统、体育与娱乐、购物与饮食。社会旅游资源是指以投资环境及商业比较利益为主体的社会经济环境的状况。
按其开发程度的不同,旅游资源可以分为潜在旅游资源和现实旅游资源。潜在旅游资源是指具有一定的观赏价值,但未具备旅游观赏条件和未经过人工开发的自然和社会事物与现象。现实旅游资源是指经过开发具备各种观赏条件的自然和社会事物与现象。潜在旅游资源转化为现实旅游资源,其实质是观赏价值具备观赏条件的过程,这些条件主要有交通条件、基础设施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因此,潜在旅游资源向现实旅游资源的转化过程,实质上是形成市场吸引力的过程。也即旅游地的经营者根据市场需求的性质,将潜在旅游资源开发为能充分满足旅游者某种旅游功能需要的技术经济过程。
从旅游资源的概念出发,旅游资源具有特指性。旅游资源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现存的各种事物与现象存在一定的联系,主要表现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各种事物与现象。然而,旅游资源虽然来源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但不是泛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现存的所有事物与现象,而是特指那些对旅游者具有一定吸引力的、能够引起旅游者兴趣的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事物与现象。因此,我们在研究旅游资源的内涵与外延时,不能简单地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现存的事物与现象与旅游资源等同起来。
从旅游资源的基本性质出发,旅游资源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一个国家和地区,具有什么类型的旅游资源以及这种旅游资源所产生的旅游吸引力,不仅与这个国家和地区自然界和社会发展的历史特点相联系,也与人们旅游活动的内容以及旅游需求的趋向相联系。在这些因素的制约下,会形成旅游经济发展的地区性不平衡,这些都是由旅游资源的客观性决定的。同时,旅游资源的客观性决定了旅游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在旅游经济运行过程中,要充分认识旅游经济发育具有一定的阶段性,寻求和建立适应特定发育阶段要求的旅游经济发展模式,促使旅游经济稳步发展。
从旅游资源的空间分布出发,旅游资源具有区域性特点。区域性是指旅游资源以特定的区域相对集合,并且存在于某个区域的旅游资源具有鲜明的区域特征,形成旅游资源的区域差异。旅游资源的区域性差异主要表现为旅游资源区域的自然差、位势差和趋势差。自然差是指由地理条件、自然条件和历史条件的不同所形成的各个旅游区域之间旅游资源的差异。由于各个地区地理条件、自然条件和历史条件的不同,旅游资源在不同地区内的集合形成明显的差异。旅游资源在空间集合上存在的这种差异性,导致各个区域内的旅游经济发育具有不同的特点;同时,这种区域旅游资源的差异,也导致不同旅游区域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分工与合作。位势差是指由空间距离、消费投向等因素决定所形成的旅游资源存在地与旅游需要产生地之间的差异。一般来说,旅游资源位势差的大小对旅游地区旅游经济的发育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相对而言,位于旅游需求产生地较近的旅游区,旅游资源的发育程度就高,旅游经济的规模就大,具有较好的旅游经济成长的区位条件;相反,位于旅游需求产生地较远的地区,旅游资源的市场发育程度就低,形成旅游经济成长的区位劣势。趋势差是指旅游区所具有的旅游资源同旅游发展趋向性质之间的差异。如果旅游地区所具有的旅游资源同旅游发展趋向之间的趋势差较小,该旅游区就具有一定的潜在发育条件和未来发展的机会;相反,如果旅游区具有的旅游资源与旅游发展趋向之间的趋势差较大,旅游区的发育就缺乏良好的条件。
旅游资源的区域性决定了旅游目的地发展的不平衡性以及发育重点的区别性。在旅游经济运行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旅游资源的潜在功能,就要根据旅游资源的区域特点,在全国范围内合理选择旅游目的地以及各个不同旅游目的地的发展重点和发展方向。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各种不同旅游资源的潜力,在全国形成重点不同、类型不同、方向各异的旅游经济空间体系。
从旅游活动的主体出发,旅游资源具有对象性特点。旅游资源虽然是客观存在的,但又与人们的审美活动存在着密切联系。旅游活动是一种人与事物之间的审美活动,作为旅游活动客体而存在的各种自然和社会事物与现象,只有与旅游者的审美活动相结合,才能成为可供旅游主体观赏的旅游资源。离开了以旅游这种形式所形成的人的审美活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现存的各种事物与现象是不可能转化为旅游资源的。不仅如此,随着人们审美意识的发展,旅游资源的内涵与外延都会随之不断发生变化。
从旅游活动的演变出发,旅游资源具有发展性特点。在旅游活动的发展过程中,旅游资源的内涵与外延总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旅游需求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一方面,社会经济的发展会促使旅游资源开发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在社会经济的作用下,旅游资源会出现不同的组合、升级和进步,旅游资源总是从低级向高级、从单一向综合、从分散向集中方向不断发展和运动。
从旅游活动的利用角度出发,旅游资源具有重复使用性特点。旅游资源与其他资源在利用方面具有不同的特点,矿产、森林等资源随着人类的不断开发利用会不断减少,同时不具有重复利用性。对于旅游活动来说,旅游者以及旅游经营者对旅游资源的利用是建立在观赏基础上的,通过旅游资源的利用,旅游者获得的仅仅是对旅游资源观赏的感受和体验,而不是旅游资源的本身,并不是对旅游资源的占有或改变。从这个意义上说,旅游资源可以长期地重复利用和使用。
三 广义旅游产品
旅游产品虽然是依据旅游地特定旅游资源经过合理组合而形成,但它更具有技术性和市场性的特点。旅游地产品生命周期的变化受旅游地产品的技术性和市场性等因素的影响,它与旅游地的资源因素没有更直接的关系。除了以人造景观为主体的旅游地之外,大多数旅游地的旅游资源是不可再生的,对这些以不可再生自然资源为基础而形成的旅游地,除了大规模的人为性破坏,一般不会出现大规模早衰现象。
从旅游资源的开发与旅游产品生产组合方面分析,我国的旅游发展以现存的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为基础,由观光型旅游资源为主向混合型旅游资源推进。因此,目前中国旅游地大多是人文景观较为丰富的地区。
从旅游组织和旅游的运作方式上分析,我国的旅游发展是以全程旅游路线为主体,由路线型产品向板块型产品推进,逐步形成以路线型产品为基础、主题型产品与特种型产品为主体的旅游产品体系。
对于旅游产品演变的研究,有两个不同的概念,一个是旅游产品的转型,一个是旅游产品的升级。旅游产品转型和旅游产品升级是有区别的,不宜不加区别地混在一起。按照一般的研究范式,客观对象“A”,在内外因素的作用下转变为“B”,它的形态、结构甚至性质等方面发生变化,我们称之为“转型”。而当“A”转变为“A+”,它的功能、作用、能级等方面得到提升和强化,可以称之为“升级”。我们所说的由观光产品为主体转向度假产品为主体的转型,是说度假产品类的数量在全部旅游产品的比例占有重要份额,是总体以及结构性变化,不能认为度假旅游是高于观光旅游的形式,因此,属于旅游转型范畴。
观光旅游是以参观、欣赏自然景观和民俗风情为主要目的和游览内容的旅游消费活动。度假旅游是以度假和疗养为主要目的和内容的一种消费活动,由以观光旅游为主体向以度假旅游为主体的转型,不仅仅是产品形态上的转型,更表现为产业形态上的转型。旅游运行方式、产业融合形式、旅游产业集合形态、旅游商业模式、旅游开发方式、旅游空间结构、旅游产业组织方式都会随着旅游产品形态的转变而发生改变,进而导致旅游产业格局与发展上的变化。
旅游产品转型改变我国旅游空间格局。就全国来说,早期以垄断性资源为主体的适合观光旅游需要的旅游地,其相对地位都在下降,如西安、南京、洛阳,而那些适合度假旅游需要的旅游地相对来说,其地位在不断上升,如山东、海南、云南、四川。在度假旅游成为旅游市场主体的状态下,适应这种潮流的地区,旅游产业将会有长足的发展,如果不能及时调整产业结构和资源结构来适应这种市场变化,其旅游产业将下降,这是一种客观事实。
旅游产品转型改变我国旅游开发的重点。观光旅游主要依托的是资源,特别是具有垄断性资源特点的地区往往成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而度假旅游更为强调的是环境,对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的要求更高;观光旅游与度假旅游对条件依赖的差别,导致旅游开发的重点不同,观光旅游强调的是景区开发,度假旅游强调的是目的地开发;观光旅游更关注硬件设施的建设,而度假旅游更关注软环境的建设;观光旅游考虑的是旅游线路的设计,而度假旅游考虑的是区域空间的集合;观光旅游侧重于项目配置,度假旅游侧重于生活方式与体验方式的打造。
旅游产品转型改变我国旅游产业组织。旅游产业是一个资源配置型产业,是围绕旅游方式和旅游类型而构建起来的产业。旅游产业组织围绕旅游类型形成,不同的旅游类型会形成不同的旅游产业组织。在观光旅游向度假旅游产品转型的过程中,原先适合观光旅游的经营商(如旅行社)将发生作用与地位的变化,市场相对地位开始下降;相反,现在适合度假旅游的经营商(在线旅游)的市场地位在不断上升。同时,在观光旅游为主体的环境中,不属于旅游要素的实业,在度假旅游时代,开始步入旅游产业之中,并成为旅游产业的重要组织,如高尔夫、邮轮、主题酒店、旅游营地、旅游小镇、房车、演艺、温泉等。随着度假旅游主体市场的形成,还会出现新的旅游产业组织,如旅游包机、旅游包车、旅游俱乐部等。
旅游产品转型改变我国旅游产业运行方式。以旅行社为市场主体,依托景区、景点发展旅游的“点线旅游”经济体系是观光旅游的产业运行方式,其标志是以景区开发为重心,主要依靠旅行社完成由景区、景点到旅游路线的资源配置。随着度假旅游的兴起,“板块旅游”经济体系将成为主要的旅游产业运行方式。现代化综合快捷交通体系的构建及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促进旅游诸要素由景区向中心城市和旅游区域集聚,形成以旅游集散地为核心、以旅游代理商为主体、以旅游散客服务体系为重点,各种相关产业与要素相互融合的新的旅游产业运行方式。
旅游产品转型改变我国旅游产业服务属性和发展方向。观光型产品靠卖门票,休闲度假型产品靠卖服务,为此,由观光旅游向度假旅游转型,更多表现为服务能力上的提升;观光型产品功能单一,休闲度假型产品关联度高,融合性强,为此,由观光旅游向度假旅游的转型,更多表现为旅游产业融合能力上的提升;观光旅游产生经历效用,度假旅游产生体验效用,为此,由观光旅游向度假旅游转型,更多表现为后工业化时代人们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是旅游产业现代化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
四 广义旅游空间
从旅游空间来分析,旅游活动是一种由旅游者活动所形成的旅游目的地与客源地的空间联系,旅游客源地的各种经济环境与社会环境都会对旅游需求产生影响。
由于旅游活动是围绕旅游者的活动展开的,旅游者在旅行过程以及在旅游目的地停留中,需要旅游经营单位提供各种相关的服务,以满足其旅游活动的需要。旅游活动是一项包括食、住、行、游、购、娱六项活动的综合性社会经济活动,这些活动的实现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的众多行业和部门,形成了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和部门之间错综复杂的经济关系;同时,旅游活动不仅是一个国家内的活动,也是一个世界性的活动,当国内旅游空间不能充分满足国内旅游者需要时,当国内旅游空间进一步延伸时,旅游活动的地域也必然从一个国家范围向全球范围转变,旅游活动已不再被局限于某一国家范围,而是打破了国家界限,成为一项跨地区、跨国界的全球范围的活动。
一般来说,国际出境旅游来源于国内旅游,是在国内旅游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如果我们从旅游活动的地理空间上去研究,人们的旅游空间总是由近及远变动的。因此,国际旅游无非是国内旅游的地域延伸现象,同时,国与国之间的文化差别、制度差别也是促成旅游者跨国旅游的因素。相反,入境旅游与国内旅游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入境旅游可以依赖国内旅游的发展,也可以不依赖国内旅游发展。对于发展中国家,由于入境旅游可以形成一定的国际旅游外汇收入,这些国家在国内旅游还没形成国内居民消费倾向时,也可以通过资源的开发、旅游设施建设,建立入境旅游服务体系,形成以入境旅游为主体的旅游经济体系。但是这种体系往往出现在经济不发达的国家或者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随着经济的发展,最终会形成国内旅游、国际入境旅游和国际出境旅游三位一体的旅游经济发展格局。
如果按旅游目的地空间范围的大小来划分,旅游目的地可以分为旅游目的地国家、区域性旅游目的地、城市旅游目的地和景区等四种类型。旅游目的地国家是从世界旅游空间范围来划分的旅游目的地,属于国际性旅游目的地范畴,一个旅游目的地国家由多个区域性旅游目的地组成;区域性旅游目的地是从一个国家空间范围来划分的旅游目的地,通常由多个城市旅游目的地所组成;城市旅游目的地是从一个特定旅游区域空间范围来划分的旅游目的地,它由多个旅游景区所组成;景区是旅游目的地的最小单位,一般来说,“景区是独立的单位、专门的场所,以一个特色为主,划分明确,面积不大的区域”,如风景名胜区、度假区、主题公园、古代遗址等都属于景区的范围。
旅游目的地空间范围决定着旅游目的的市场范围。随着旅游目的地空间范围的延伸,空间内所涵盖的旅游景区将会增多,旅游资源数量不断增加,旅游资源类型不断扩展,旅游吸引力也不断增强,那么它的市场范围就必然扩大。同时,当空间范围扩大时,旅游目的地所吸引的客源市场不断扩大,旅游需求的规模增大数量增多,旅游需求的市场容量进一步扩张。从这个意义出发,旅游目的地空间范围决定着旅游目的地的供给规模和需求规模,从而决定着旅游目的地的旅游经济实力。同时,旅游目的地空间范围的大小也决定着旅游目的地社会分工的功能。作为旅游目的地最小空间单位的景区,主要承担旅游者参观、游览和观光的功能,一般不具有住宿的功能。而城市旅游目的地不但具有参观功能和游览观光功能,同时具有以住宿为主体的完备接待体系,并以便利的公路交通作为保证;区域性旅游目的地则是以国内航空港以及铁路中转交通为中心建立起来的旅游服务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包括多个旅游城市、若干个旅游景区,良好的进入条件、方便的客源分流体系是区域旅游地的主要经济特征;旅游目的地国家突出的功能是建立与世界主要客源地之间便利的国际航空交通,并具有向各个区域性旅游目的地分散客流的经济功能。因此,各个不同层次的旅游目的地在旅游空间体系中的分工是不同的,分工的不同决定了其功能上的差异。各个不同旅游目的地之间的合理分工,便构成了一个国家旅游空间的组织结构。
如果没有国界和人为约束,在具备一定的旅游需求条件时,在工业化完成或向工业化运动中,人们旅游空间行为会是怎样的呢?按照这种假设,虽然在全球范围内由于旅游吸引力的原因,有些地区不会成为旅游者的旅游目的地,但对于大多数地区来说,只要交通条件具备,旅游者必然会越过地区界限,在全球范围内去寻求自身的旅游满足。这时,人们旅游活动的交易行为不再是地区范围的行为,而是全球范围的行为,如果是这样也就不存在旅游国际化问题,所以说,国际化问题是相对于国界约束的旅游活动而言的。如果我们将国界因素去除,这种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跨地区旅游活动行为,与旅游者在国内不同地区旅游行为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为此,促使国内旅游行为产生的各种因素都会作用于国际旅游行为。各国旅游资源的差异性是引起旅游活动国际化的主要动力。因此,旅游活动的国际化是旅游者的旅游空间范围冲破了国界约束,由于国与国之间的旅游联系以及由此而形成的经济联系,使一国旅游市场同国际旅游市场相互融合,最终向旅游无国界转变的过程。
旅游市场由入境旅游转为国民旅游,旅游主体需求不再由国外注入,而是产生于国内,于是有了旅游客源地的概念,一些经济较为发达、居民收入较高的区域成为旅游客源地。这就打破了先前全国各地都是世界旅游市场中旅游目的地的格局,出现了旅游客源地与旅游目的地两种不同经济空间。客源地的形成会进而调整我国的旅游经济空间格局。
旅游经济强调“集约”效益,旅游能量的空间集聚正符合这一要求。旅游集聚区为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提供了空间与基础。旅游要素空间集聚直接影响我国旅游产业的空间转型,形成聚散结合的旅游空间格局。一个突出的现象便是区域化经济中心形成。目前,我国已形成十大城市群: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山东半岛、辽中南、中原、长江中游、海峡西岸、川渝和关中城市群。区域经济中心的形成,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旅游业的空间格局,传统区域之间的长距离旅游比重有所下降,而发生在同一经济区域内的短距离旅游增多,板块旅游格局由此形成。
完善的交通运输体系是区域旅游业发展的先决条件,区域的可进入性与区内交通的发达程度及道路通行状况直接影响区域旅游业发展速度及发展水平。随着交通体系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我国逐渐形成了区域化经济多中心一齐发展的经济格局。目前,我国十大城市群随着各经济中心城市旅游集散体系的建设、完善,同一经济区域内的短距离旅游活动增多,而传统区域之间的长距离旅游活动比重有所下降,从而改变了旅游业的空间格局。如以上海为增长极的长三角城市群,随着高速交通运输体系和旅游集散中心的发展,长三角旅游经济逐渐形成了以上海为中心,从上海到长三角区域多个旅游目的地多次往返的旅游形式,从而推动旅游产业运行方式向板块旅游的方向发展。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散客旅游崛起,打破了以传统团队旅游为主的格局。正在兴起的散客服务体系强化了板块旅游运行及组织方式的形成,长三角区域旅游“极化—飞地”的空间格局正在悄然形成。
旅游产业空间结构转型的方向与条件如下。
从政府层面来说,都期望本地区成为旅游集散地或者是旅游目的地,从而获取巨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但在高速交通快速发展的今天,如果一个地区只有一些景区,那么,它就会成为别的旅游目的地或者旅游集散地的“飞地”,旅游推动社会经济的作用将会大大降低。然而,要成为旅游集散地或者旅游目的地,其条件是不同的。
旅游者之所以离开自己的常住地到目的地旅游,是因为他们认为目的地具有足够的吸引力,在旅游目的地进行闲暇消费能够得到更优效用。构成旅游目的地的各类空间要素,主要有吸引要素、服务要素、发展要素与环境要素。旅游区首先必须是拥有自然景观与文化景观的地方,具备为游客提供自然和文化差异性服务的能力;主题公园的主题各个不同,但最终要为游客创造欢乐。总的来说,旅游目的地就是提供新鲜体验和丰富阅历的地方。一个地区要成为一个区域内旅游目的地,除了具备一定的旅游资源之外,还必须具备旅游文化街区、旅游主题公园、旅游节庆、旅游文化演出四个要素。
一个地区要成为旅游集散地,除了具有旅游目的地要素之外,还必须具备较完善的散客服务体系。散客服务体系的构建应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完善。硬件方面:设立旅游咨询中心,建立满足散客需要的咨询系统、维权系统、消费指引系统;发展旅游集散中心业态,为来访游客提供良好、顺畅的转车服务与旅游便利;创新发展旅游租车业态,为散客自驾游提供基础设施。软件方面:创新旅游服务业态多样化,不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改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方式。
从旅游空间组织方面来看,旅游空间正从行政区域向“旅游极化点—旅游飞地”模式下各旅游空间根据功能合作发展的旅游区域转型,旅游区域的形成有赖于“客源地—集散地—目的地”链条组合。旅游区域内各级旅游行政管理机构应根据自身的优势、特点以及在旅游区域中的功能来指导各类旅游企业的科学布局。随着高速交通运输体系的不断完善,原来的有些旅游目的地可能成为其他旅游目的地(“极化点”)的一块“飞地”。在这种新空间格局下,旅游企业的空间组织将发生重要的变化,“飞地”与“极化点”的资源配置存在根本的区别。例如,旅游“极化点”应构建起与各个旅游飞地之间便利、快捷的交通体系,从而形成“旅游客源地—旅游集散地—多个旅游目的地”的空间链条。以饭店的发展与布局为例,旅游“飞地”应科学规划高星级饭店的数量与布局,因为便捷的集散体系会促使大部分旅游者在游山玩水之后回到旅游集散地过夜。在旅游产业空间结构转型的驱动之下,旅游企业的扩张模式逐渐从一地经营向跨区域的连锁经营转变。
旅游客源地—集散地—目的地空间结构的形成,必然导致区域之间合作方式的转型。在传统的点线旅游运行方式下,旅游线路是连接两个区域的纽带,区域和区域之间仅存在线路合作的可能性,即区域之间围绕一个主题线路开展诸如共同促销、线路协调等合作,合作层次较低。目前的行政区划建制下,我国的旅游空间系统形成了以行政区域为主体的空间结构,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各个区域都想变成旅游目的地。但是,在理想的旅游空间格局中,各个旅游空间在其所处的旅游区域中,功能应是不同的,有的是区域内的客源地,有的是区域内的旅游目的地,有的是区域内的旅游集散地,还有的仅仅是旅游景区。旅游具有“区域”属性,为了区域内各地区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旅游空间合作的方式必须转型,合作深度(不仅停留在区域旅游合作峰会讨论、签署协议阶段,应该做到分项落实)必须加大,合作维度(公共交通卡一体化、自驾游对省外车辆的交通管制、开发多功能旅游卡等)必须放宽。
客源地、集散地、目的地不同经济空间的存在,使其在旅游经济空间中形成不同的功能。根据旅游活动的特征,旅游合作将主要发生在客源地—目的地、集散地—目的地之间,而如果两个区域同为客源地或同为目的地,则空间合作的可能性较小,强行由政府推动开展合作,其成果也往往难尽如人意。例如,京津冀区域旅游合作的概念已经提出很久,但迄今为止还没有实质性的突破,其原因在于北京将自己定位于旅游目的地,同周边城市竞争大于合作。只有转变定位,将北京定位于京津冀旅游集散地,旅游合作才有基础。
空间组织的变化加大了同一区域间的旅游联系与合作、政策协调与组织协调、功能与要素布局的变化。通常有客源地与目的地的合作,目的地与集散地的合作,景区与景区之间的合作,同一主题线路的合作。这是一种新型的空间结构。所以,旅游客源地、旅游目的地、旅游集散地必须联动起来,才能推动旅游产业空间结构的转型。应考虑在目前的行政建制前提下,建立旅游区域内部以及跨旅游区的合作机制,探索一种非制度性的治理方式。由行政区域转向旅游区域,形成旅游客源地—旅游集散地—旅游目的地的新旅游空间结构,无论旅游极化点或旅游飞地都将获得最佳经济效益组合。
五 广义旅游市场
旅游市场就是实现旅游产品交换的场所,是旅游产品经营者和旅游者之间一切供求关系的总和。在这个市场上流通的旅游产品,在进入流通领域后,也被人称为旅游商品。它不同于日常所看到的工艺品、纪念品等在旅游过程中所购买的物品,而是广义的旅游产品,即旅游线路和旅游项目。这是由旅游资源、旅游设施、旅游服务等多种要素构成的综合性产品。
市场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哪里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哪里就会有市场。早期的旅游活动并不是以商品形式出现的,而是一种社会现象。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深化,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得到发展,旅游活动逐渐商品化。一方面社会中出现了旅游活动的购买者,另一方面形成了专门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行业,于是出现了以旅游者为一方的旅游需求和以旅游经营者为另一方的旅游供给,两者间的经济联系就构成了旅游市场。随着旅游商品交换的发展,旅游市场也产生并扩大。
旅游市场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旅游市场,是指在旅游产品交换过程中反映的各种经济行为和经济关系的总和。在现代旅游经济中,旅游市场反映了旅游需求者与供给者之间、旅游需求者之间、旅游供给者之间的关系,集中反映了旅游产品实现交换过程中的各种经济关系和经济行为。狭义的旅游市场,是指在一定时间、一定地点对某种旅游产品具有支付能力的购买者。从这个意义上说,旅游市场是专指旅游需求市场或旅游客源市场而言的。
从旅游市场的概念看,旅游市场由旅游者、购买力、购买欲望和旅游权利四个主要因素所构成。用公式来表示:
旅游市场=旅游者+购买力+购买欲望+购买权利
首先,旅游市场的大小取决于该市场上人口数量的多少。一个国家或地区总人口多,则潜在的旅游者就多,旅游产品需要的规模就大。其次,旅游市场的大小取决于购买力。购买力是指人们支付货币用以购买旅游产品的能力,它是由旅游者的自由可支配收入水平决定的,没有足够的支付能力,旅游者便无法成行。再次,旅游市场的大小还取决于购买欲望,购买欲望是反映潜在购买力变成现实购买力的重要条件,没有购买欲望,即使有购买力也不能形成旅游市场。最后,旅游者还必须拥有购买某种旅游产品的权利,能够自由地选择各种旅游产品。对于国际旅游者而言,旅游目的国或旅游客源国单方面的限制,也会使旅游权利受阻而导致无法形成国际旅游市场。
以上四个要素是密切联系、缺一不可的。其中人口因素是前提,没有旅游者就没有市场,人口多而居民可支配收入又高的国家和地区才是真正具有潜力的市场;有了人口和收入,还必须使旅游产品符合旅游者的消费需求,引发其购买欲望,并在具备旅游权利的情况下,使潜在旅游市场转变成现实旅游市场。
1.传统旅游市场的划分方式
中国已经从一个人口大国变成一个经济大国,在这个过程中也培育了一个旅游大国。现在来看这个旅游大国孕育了最大的市场潜力,创造出最大的市场需求。旅游的发展涉及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出境旅游及这三个市场的关系。中国旅游业的基础是国内旅游,国内旅游的市场需求会持续增长,入境旅游相对持续发展,出境旅游也会持续增长,这是现在的态势。入境、国内、出境三大市场的态势是在国家层面上的认识方式,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划分方式。
2.三大市场的新认识
从旅游市场看,中国已经完成了从入境旅游一枝独秀到入境、国内、出境三大市场协调发展的阶段。在这一进程中,国内旅游因其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对于扩大内需的独特作用,正在中国三大市场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出境旅游不仅对于平衡贸易、缓解经济摩擦有重要作用,同时是许多旅行社重要的利润来源;此外,中国公民在出境旅游之前和之后在国内发生的消费(比如为出境旅游而在国内购买的一些旅游用品),同样对扩大内需起到了积极作用。按照传统国家级的市场划分方式不能对应地方的实际情况,广义旅游市场新的划分方式如下。
(1)外来市场。外来市场既包括入境的旅游者,也包括外地到本地的旅游者。从消费规律来看这两部分是相同的,原来在消费层面上有差别,现在来看这个层次上的差别已经很小。商务旅游是比较高端的消费,观光旅游就是大众消费。在观光旅游层面,无论是入境的观光团还是国内的观光团,都是大众消费,从市场上把握都属于外来市场。
(2)本地市场。本地市场实际上是本地内需的一种本地释放。这些年来很多地方提“广东人游广东”“河南人游河南”“四川人游四川”这类口号,就是希望把本地的旅游需求尽可能多地释放在本地,这对一个地方的发展来说具有实质性的意义,相当于扩大社会的商品零售总额。
(3)出游市场。出游市场既包括本地人到外地旅游,也包括本地人出国旅游。它是本地的消费释放到了外地,乃至外国。
从国家来说,入境旅游还是第一位的,国家希望把整个国际上的旅游需求释放到中国来,这是国家层面的战略考虑;但是对于各地方而言,对促进地方的经济发展而言,新的市场划分能更明确地看出主次,即将更大的力量放在外来市场上,进一步才放在本地市场。这是在不同层面形成的不同认识,不同的认识决定了不同的系列行为。但总体上而言,市场需求总规模平衡发展、持续增长,同时市场的结构在不断地变化。
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型,首先是作为旅游需求方的旅游市场发生结构性变动,由于市场结构的变动,微观层面的旅游企业经营范围、经营内容、竞争方式也发生结构性变动,并导致中观层面的产业组织、产业形态、产业运行方式发生变动,最终反映在宏观层面,旅游空间布局、发展模式、管理体制、功能定位发生转型。从性质上来说,中国旅游转型是由于市场自然演化引起的自然转型,受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影响,其主要动力是旅游市场变化所产生的拉力,在政府主导的旅游发展模式下,政府的行为有一定的调节作用,但力度有限。
(1)旅游市场的转型。受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旅游市场开始发生变动。这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我国国民旅游兴起,旅游市场由入境旅游为主转向国民旅游为主;第二,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度假旅游兴起,传统的观光旅游市场向以度假旅游为代表的多元旅游市场转型;第三,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交通条件的改善,一定程度上减小了旅游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散客旅游兴起,传统的团队旅游市场向散客旅游市场转型。
(2)微观层面的旅游企业转型。由于旅游市场的转型,作为旅游产业微观组成的旅游企业必然发生转型。第一,经营范围的转型。由经营入境旅游向经营中国公民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转型,这直接改变了中国旅游企业在产业链上的地位。在入境旅游为主的条件下,中国旅游企业的主要业务是地接,处于劣势地位,经营出境旅游使中国旅游企业在产业链上的地位有所提高,并为跨国经营打下了基础。第二,产品类型转型。传统旅游企业经营的旅游产品主要是观光旅游,市场转型后旅游企业将主要转型经营度假旅游、特种旅游、商务旅游、会展旅游等新产品类型。
(3)中观层面的旅游产业转型。产业层面的转型包括产业组织的转型和产业运行方式的转型。就产业组织来说,由于散客市场的兴起,一批基于互联网的旅游中间商将出现,其利用信息技术为散客提供旅游服务;由于旅游业与相关产业发生融合,一批基于新商业模式的旅游新业态产生,并孕育出基于新业态的旅游服务提供商。新的旅游企业将成为旅游市场运行的主体,使现有旅游产业组织的类型和结构发生根本变动,实现产业组织的转型。就产业运行方式来看,新的产业组织必然产生着新的产业运行方式。
(4)宏观层面的旅游转型。第一,旅游空间格局的转型。传统上,中国旅游活动的组织形式是“点线型”,以重点旅游城市重点旅游景区为依托。随着三大区域经济格局的形成,发生在区域内的旅游活动将上升为主流,旅游空间格局向板块型旅游区域转型。第二,旅游发展模式的转型。在旅游转型发生前以及旅游转型前期,由于市场主体的缺失,旅游发展模式主要为政府主导模式;当转型进入中后期,市场主体逐渐成长起来,旅游发展模式将逐渐向市场调节演变,实现旅游发展模式由政府主导向市场调节的转型。第三,旅游管理体制的转型。随着产业融合的深入,“大旅游”的形成将改变旅游产业组成结构、政策边界,客观上要求建立起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实现旅游管理体制转型。第四,旅游业功能定位的转型。在中国国民旅游者成为旅游市场主流的今天,继续以经济利益为首要目标,忽略旅游发展的综合效益,忽视旅游产品的公共性、准公共性,会严重损害公共利益。长期来看,旅游业功能定位必将一定程度上向社会事业回归。
六 广义旅游产业
为了充分满足旅游者的旅游消费需求,由旅游目的地、旅游客源地以及两地之间联结体的企业、组织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的结合,便形成了旅游生产和旅游服务的有机整体,我们可以将这个有机整体称为旅游产业。旅游经济活动实际上是以市场交换关系为主的旅游供给和旅游需求相结合的活动,而这种活动的实现是通过旅游产业的运动来完成的,通过旅游产业将旅游需求和旅游供给有机地结合起来。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商品经济和商品交换条件下,旅游经济运行的主体是旅游产业,旅游产业不仅是实现旅游者活动的一种供给表现,同时是推动旅游经济运行与发展的一种主体力量。
然而,旅游学者在旅游产业的问题上一直存在不同的认识。戴维森认为,旅行和旅游是为了外出经营、娱乐或私事外出的人的活动,远远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产业”,作为一种力量,它是游客或旅游者所有支出产生的效应。因此,我们实际上得到的是一个“支出推动”经济现象,而非“收入推动”经济现象。为此,他进一步指出:“将旅游定义为产业是不正确的,而且这一定义有损旅游的真实状况。”旅游是一种社会经济现象,它既是推动经济进步的发动机,又是一种社会力量,旅游更像一个影响许多产业的“部门”。戴维森从旅游活动出发,具体地说是从旅游者的旅游行为出发,来讨论旅游产业性质问题,得出的非产业属性的结论是值得进一步讨论的。在国内,有关旅游是否是产业的问题也曾有过多次的争论,申葆嘉认为,旅游其实质是一个文化现象,而不是一个经济现象,经济仅仅是旅游的外壳,文化则是旅游的内涵。这种结论也是从旅游者旅游行为以及从旅游消费需求性质出发来理解旅游产业的。不可否认,旅游现象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对于一个具体的旅游者来说,出外旅游的真实目的不是满足其经济方面的需要,而主要是满足文化和精神上的需要,从这个意义出发,谁也不会否认旅游的文化性质。但是,说旅游活动是一种文化活动,不能由此推断出作为满足消费需求的厂商活动不是一种经济活动,更不能由此得出旅游产业不成立的结论。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只要旅游活动的实现通过旅游供给来完成,只要存在着满足旅游需求的供给,就必然存在厂商活动;如果存在厂商活动并且通过这些厂商活动来满足和实现旅游者的需求,就存在经济问题,而这些也必然是经济学所要关注的问题。同时,在实现旅游者需求的过程中,社会上各个类型不同的厂商向某一特定旅游市场提供相似的产品或服务,具有某种程度的服务或活动的替代,使各个厂商之间存在竞争或合作的可能,那么,我们就可以认定这种领域中的现象便是一种产业现象。
从经济学意义上讲,产业不仅是具有某种同一属性的企业的集合,同时是国民经济以某一标准划分的部分。因此,产业概念是介于微观经济(企业)和宏观经济(国民经济)之间的一个集合概念。虽然,人们对产业集合以及划分具有不同的认识,但按同一商品或服务市场为集合划分产业是经常采用的一种方法。根据以上产业划分方法,旅游产业是一个服务性产业,是凭借旅游资源和设施,为人们的移动消费提供食、住、行、游、购、娱等服务的综合性行业。旅游产业作为国民经济诸多产业中的一个新型产业,与其他产业相对比,具有以下三方面的行业规定性。
如果从旅游产业的范围来看,旅游产业是一个跨地区、跨行业的产业。旅游产业的地区范围包括旅游客源地和旅游目的地,两地的结合组成了旅游产业的空间体系。如果旅游产业空间体系只有客源地或只有目的地,这样的旅游产业是不完整的。在一个特定的国家内,多种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的存在,以及它们之间又可以相互成为客源地或目的地,并且各个不同的地区相互联系,共同作用于旅游产业的运行,便组成了一个国家的旅游产业空间网络。因此,旅游产业运动的全过程是各个相关地区共同作用的结果。旅游产业的行业范围是与旅游活动的形式相联系的。由于旅游产业要满足旅游者从其旅游客源地至旅游目的地旅游消费的全部需要,那么从满足需要出发的社会各个相关行业如交通运输业、饭店业、景区业、商业、饮食业、娱乐业、旅行社业等行业便成为旅游产业的组成部分。尽管这些相关的行业在旅游产业运行中承担的作用以及各自的功能有所不同,然而,在满足旅游者旅游需要方面是相同的。同时,旅游产业的相关属性,也使得旅游产业的各个行业和企业经济职能缺乏统一性,有的行业和企业虽然是旅游产业的组成部分,但其主要职能并不是旅游经济职能。
如果我们从旅游产业形成的特点分析,我们可以形成这样一个概念,旅游产业不同于其他传统的产业划分,它的产业边界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划分,产业涉及的范围是根据旅游形式的演化进行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旅游产业是一个以旅游活动为中心而形成的配置产业。旅游产业所规定的各个行业之所以成为旅游产业的组成部分,在于这些行业和企业都具有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的共同职能。从这个意义出发,即从共同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出发,旅游产业概念出现了,即旅游产业是以旅游活动为中心而形成的配置产业,凡是为旅游活动提供直接或者间接服务的行业和企业,都成为这个配置产业的组成部分。
如果从产业性质上研究旅游产业,旅游产业是一个以提供劳务产品为主的服务性行业。旅游产业是为人们的空间移动消费提供服务的产业。服务是为实现旅游者在其移动过程中的消费而提供的。由于旅游者的旅游消费包括多项内容,因此,旅游产业所提供的旅游服务是一种包括直接和间接服务在内的综合性服务。在旅游产业生产的旅游服务体系中,有的服务价值物化在原有的物品之中,成为一种有形物体来满足旅游者的需要;有的服务并不物化在一个物体之中,而是体化在一种活动之中,成为一个无形物品来满足旅游者的需要。尽管旅游产业提供的产品内容和形式有所不同,但从总体上讲,旅游产业所提供的旅游产品是一种劳务产品。
本书中定义的广义旅游产业是指以旅游活动为中心而形成的产业集合,是一种配置性产业。关于旅游产业的发展,有四点认识。
认识之一:中国旅游产业发展要从“点线旅游”体系转向“板块旅游”体系,实现运行方式上的重新调整。
传统的“点线旅游”对应的需求市场是长距离的观光旅游。首先,对于长距离的观光旅游,旅游者所在地与旅游目的地之间由于空间距离的存在,便产生了旅游信息的不对称和旅游消费的不确定性,这使旅游者的出游活动受到限制。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旅行社的组团和接团的服务体系,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信息不对称和消除了旅游消费的不确定性问题。“点线旅游”经济体系往往出现在旅游产业发展初期,观光旅游成为市场主体环境下的一种产业运行体系。随着人们度假旅游的兴起、人们旅行距离的缩短,以及旅游者与旅游目的地市场距离的缩小,旅游信息不对称和旅游消费不确定性问题逐渐减少。这时,旅游者可以不通过旅行社的组织体系来实现自己的旅游活动,而更多地依赖旅游客源地旅行代理商的交通代理服务以及旅游目的地的散客服务体系来满足自己的旅行需要,特别是自驾车旅游行为的出现更强化了对这种服务体系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旅游产业体系必然向着“板块旅游”经济体系调整,以适应市场需要的变化。其次,“点线旅游”经济体系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在“点线旅游”经济体系下,其运行是以旅行社为主体的,提供线路旅游的各个服务性企业都是不同的利益主体,很难产生旅游产业整体的协同效应和旅游经济的协调发展。以假日旅游为例,在假日旅游期间,旅游需求集中在特定的时间内,从而导致了住宿接待设施、交通和景点供给的短缺,旅游相关企业为了自身经济利益存在提高服务价格的动机。这时,旅行社对假日期间各个服务采购价格存在着不确定性,为了回避经营风险,宁愿放弃假日旅游的经营。在旅行社为运行主体的“点线旅游”经济体系下,假日期间假日旅游供给总量大大降低,对旅游业的发展产生了负面的影响。再次,板块旅游可以实现旅游的协调发展。由于板块旅游中各旅游中心旅游城市多是该地区的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具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和旅游设施,所以通常是通过旅游城市的辐射能力,带动整个地区旅游产业和旅游地区的协调发展。同时,板块旅游对于区域间的长途交通的要求较低,旅游者的位移大多以区域内短途移动为主,降低了对交通发展的依赖性。板块旅游作为一种相对封闭的、以区域为主的旅游组织方式,有利于实现各个区域旅游产品的互为补充,充分根据地区旅游资源特色实现产品的差异化服务,减少各个地区旅游业之间对于客源的竞争,能够促进我国旅游业的整体协调发展。
认识之二:旅游产业发展要从单体企业组织转向链条企业组织,实现旅游产业市场组织结构的调整。
就旅游产业组织形式而言,从单体企业组织向链条企业组织转向,既是旅游服务企业供给内容的内在要求,也是旅游经济全球化在旅游企业组织形式的表现。现代旅游企业的竞争主要表现在链条上的竞争。旅游链条企业有两种不同组织形式,一种是旅行组织的企业链条化,它是通过旅行社企业的组织将组团业务和地接业务的企业内部化实现的;一种是旅游活动的企业一体化,它是将旅游活动所需的各种服务,如食、住、行、游、购、娱等项服务的企业内部化来完成的。无论是什么形式的旅游链条企业,其重心都是对旅游需求客源或者旅游供给资源的控制,它涉及旅游企业在旅游客源地和旅游目的地的地域扩张问题,其目标都是实现链条型集团化发展。链条型集团化经营是世界旅游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它是以旅游活动为中心通过一系列跨行业并购和战略联盟得到不断发展壮大的。从经济的有效性来说,链条型旅游企业集团有助于降低内部化部分的交易费用,通过追求范围效应提高旅游产业的竞争能力和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同时,资本优势、市场营销优势、风险扩散优势、成本优势是链条型旅游企业集团化经营的典型的竞争优势。
认识之三:旅游产业发展要从一地经营转向跨地区和跨国经营,实现旅游企业经营方式的转型。
旅游本身的形成就要求旅游活动不局限于某一个地方和某一区域,具有消费主体趋向于旅游生产地的特性,消费具有流动性。同时,旅游产业是一个外向型的产业,也是一个区域分工和国际分工程度较高的行业,地区与地区之间、国与国之间的关联度极高。尤其是一国居民的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以后,随着客源组织消费、接待的跨区域化和国际化以及投资的跨区域化和国际化,旅游业必然从一地的经营转向区域化和国际化的经营。同旅游者的跨国流动是旅游企业跨国经营的根本动力一样,投资主体与客源国高度相关是旅游企业跨国经营的重要特征。以旅游饭店业为例,根据国外旅游饭店业发展的一般状况和规律,旅游饭店布局与旅游者到访目的地具有极强的关联性。本国的旅游者走到哪里,外资的旅游饭店就建到哪里。因此,对于旅游业这一产业而言,其是最具有跨区域化和国际化经营优势的。在中国旅游发展的良好势头下,尤其是我国出境旅游的高速发展为我国民族旅游企业开展跨国经营提供了市场基础。中国的旅游企业应尽快通过自身的努力,不论是通过组建有实力的企业集团、依据中国居民出境旅游的特点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还是通过资本扩张的方式,迅速展开国际化经营。
认识之四:旅游产业发展要从观光产品为主转向观光产品、度假产品和主题产品等共同发展,实现旅游产品形式的转型。
中国旅游产业初始发展是以观光旅游产品为切入点的,以中国历史文化为主体的观光性产品的市场垄断性对中国旅游产业的快速发育起了重要的作用。然而在经过快速增长期之后,观光产品自身特点决定了中国旅游产业仅靠这一旅游产品难以在国际上形成规模化的发展,转型期的中国旅游业随着市场的成熟和旅游者消费的多样化,在产品形式上表现为由落后、单一的旅游观光产品向满足多种需求的主题产品、观光度假产品和个性化产品过渡。能够有效满足相关旅游者的需求,是我国旅游产品从单点支撑向完整配套体系发展的重要标志。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旅游者的旅游需求也不断向高层次发展。个性化是旅游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符合旅游者消费偏好和强烈自主性的倾向。而个性化的旅游产品不仅表现为各种专题旅游和特种旅游的发展,还表现为旅游者可以根据各自不同的喜好,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项目和旅游安排。同时,世界旅游组织秘书处向该组织第三十九届执委会提交的一份关于全球旅游业发展的预测的研究报告中,预测了旅游产品的变化趋势。它指出,随着个体受到更多的重视,以及在消费者的爱好中,旅行被放在更重要的位置上,度假旅游、专项旅游、个性化旅游等旅游产品将是发展的趋势。国家旅游局编写的《中国旅游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也将产品体系的完善建设提上了议事日程。因此,我们可以看出,中国旅游产品的发展趋势与世界旅游产品的发展趋势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