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留守妇女的人口学特征
留守妇女群体的特征是了解留守妇女生活的基础。然而,目前关于留守妇女的研究文献中,大多直入论题讨论留守妇女的生活而忽略了这个群体的基本特征。因此,本研究在分析丈夫外出务工后留守妇女的现状与所受影响之前,首先利用实地调查的翔实数据和定性资料总结分析该群体的人口学特征,如年龄及婚龄、受教育程度、生育率等,以及留守原因、职业状况、身体健康状况、家庭结构、丈夫务工的基本情况等其他特征。这些特征因素对她们的生活状况有很大影响,因此本章也为后文分析留守妇女的生活及丈夫外出务工对她们的影响提供了更多的线索。
一 留守妇女的人口学特征
(一)年龄分布
通过将年龄进行四个阶段的划分,我们发现36~45岁的留守妇女所占比例最高,为54.8%; 26~35岁的留守妇女所占比例为29.0%;表明这两个年龄段的留守妇女是她们整体的主力军。年龄较大的留守妇女(46~55岁,比例为9.8%)和年龄较小(≤25岁,比例为6.5%)的留守妇女所占比例都很低。36~45岁留守妇女大多数是上有老,下有小,在此年龄段,留守妇女的公婆或父母年龄普遍偏大,身体素质下降,照顾孙辈会力不从心;而且公婆或父母本身也需要子女照顾,所以家中必须有一个人留下来照顾家庭生活。如果夫妻二人同时选择外出务工,就无法照顾老人和孩子。而26~35岁的留守妇女,公婆或父母比较年轻,身体状况较好,可以帮助照顾孙辈。所以,26~35岁这个年龄段的留守妇女所占比例,比36~45岁所占比例低一些。46~55岁这个年龄段留守妇女所占比例较低(9.8%),是因为其丈夫的年龄也相应较大,因为年龄的因素,丈夫可能会返乡务农或务工,这样就使这个年龄段的留守妇女所占比例下降;小于25岁农村妇女的公婆或父母也相对年轻,家中负担相对较轻,因此大部分会选择和丈夫一起外出务工,所以这个年龄段的留守妇女所占比例最低(6.5%)。
在研究样本中,26~45岁非留守妇女在总体中所占比例与同年龄段留守妇女在总体中所占比例相差不大。46~55岁非留守妇女所占比例比同年龄段留守妇女高出6.7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受年龄因素影响,丈夫外出务工的人数相对会少一些,所以,此年龄段非留守妇女所占比例要高于此年龄段留守妇女所占比例。在调查村,年龄小于25岁的农村妇女大多数在外务工,留在村庄中的是少数。因此,无论是留守妇女还是非留守妇女,在总体中所占的比例均较低(见表3-1)。这个年龄段的留守妇女大多处于哺乳期或家中有年幼的子女。
表3-1 留守妇女与非留守妇女的年龄分布
(二)婚龄分布
受《婚姻法》对妇女法定婚龄的限制以及农村“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传统思想的影响,农村妇女一般在20~23岁结婚,因此,在调查村,我们所调查对象的婚龄分布状况与年龄分布状况基本相吻合。换句话说,由于留守妇女和非留守妇女的年龄分布集中于26~35岁以及36~45岁这两个阶段,其婚龄分布也集中于6~15年以及16~25年(见表3-2)。
表3-2 留守妇女与非留守妇女的婚龄分布
(三)文化程度
从总体来说,留守妇女小学文化程度的最多,所占比例为44.5%;初中其次,所占比例为29.3%;文盲所占比例为23.0%;高中或中专所占比例为2.8%;大专及以上所占比例最低,为0.5%。但是不同的地区之间,留守妇女的文化程度存在较大的差异。在调查的五个省中,安徽省留守妇女文盲比例最高,为42.5%;湖南省与四川省留守妇女文盲比例最低,仅为2.5%,地区差异非常明显(见表3-3)。江西省与四川省的留守妇女没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例,河南省与湖南省的情况相似,均为7.6%,其中高中或中专占6.3%,大专及以上占1.3%。需要指出的是: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留守妇女均为以前在外务工,只是怀孕生子才回家乡,平常也是在外务工的。从不同年龄段留守妇女的文化程度看,年龄在25岁以下的留守妇女以初中文化程度为主,年龄在26~30岁的留守妇女以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为主,31~35岁的留守妇女则以小学文化程度为主,呈现非常明显的年龄特征。
表3-3 留守妇女的文化程度
非留守妇女的文化程度分布状况与留守妇女差别并不大(见表3-4),而且其分年龄段的统计结果呈现与留守妇女相同的变化趋势。因此,可以看出,农村妇女年龄越大,接受的学校教育程度越低;年龄越小,接受的教育程度越高。这也从侧面说明了农村教育的发展以及女性受教育状况的改善。
表3-4 非留守妇女的文化程度
(四)生育子女数量
从总体来说,留守妇女生育2个孩子的比例最高,为47.5%,其次是生育1个孩子,比例为35.5%。年龄在25岁以下、生育1个孩子的留守妇女所占比例最高,为84.6%。这个比例可能会随着留守妇女年龄的增大而下降,因为受传统观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留守妇女将来可能还会生第二胎。年龄在26~35岁的留守妇女中,生育1个孩子和2个孩子的所占比例相同,都是46.6%。但是在实地研究中发现:各省之间生育子女的数量差异较大,不同的区域也会有不同的生育水平。年龄在36~45岁的留守妇女中,生育2个孩子的比例比生育1个孩子的比例高出25.1个百分点,即很多留守妇女也会生第二胎。年龄在46~55岁的留守妇女中,生育4个孩子、3个孩子和2个孩子的比例分别为15.4%、38.5%和41.0%,只有5.1%生育1个孩子。在留守妇女中,2007年养育着1个留守儿童的妇女比例最高,为43.5%,养育2个留守儿童的比例为35.5%。在非留守妇女中,养育1个儿童的妇女所占比例为45.0%,养育2个儿童的妇女所占比例为19.0%(见表3-5)。
表3-5 妇女正在养育儿童数量
(五)哺乳期留守妇女
在留守妇女中,哺乳期留守妇女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亚群体,所占比例为12.8%。哺乳期留守妇女群体又包括几种情况:生育第一胎的留守妇女曾经外出务工,但因结婚而返乡,之后便怀孕生子成为留守妇女;生育第二胎或第三胎的留守妇女曾经和丈夫共同在外务工,因怀孕返乡,又因哺乳而成为留守妇女;有强烈的外出务工愿望,但因为处于哺乳期,或子女年幼,母子依赖关系强,舍不得留下孩子,因此没有跟随丈夫外出务工而成为留守妇女。
处于哺乳期的留守妇女大多数尚未与公婆分家,所以她们一般只承担哺育孩子的任务,农业生产劳动主要由公婆承担;另外一部分与公婆已经分家,她们在养育年幼子女的同时,还需要承担农业生产的重担。
二 留守妇女的其他特征
(一)留守原因
一个家庭当中,是否外出务工或决定谁外出务工,是权衡家庭内部结构及外部条件的变化之后而做出的一个选择,是建立在成本与收益基础上的一个决策过程(白南生、宋洪远,2002: 40)。因此,分析留守妇女的留守原因,不仅要分析丈夫为什么要外出务工,还要从妇女为什么留守这一方面来进行分析。
1.丈夫外出务工的原因
留守妇女丈夫外出务工的原因复杂多样,既包括经济原因,也包括社会原因。经济原因包括社会经济因素和家庭经济因素,前者包括农业生产收益水平、社会总生产水平、社区产业结构等,后者包括家庭收入结构、支出结构以及对家庭未来支出结构的预期等;社会原因包括人口环境、社会文化、社会性别角色以及个人心理因素等。
(1)经济原因
人均耕地面积少,有的家庭只有2~3亩耕地。“三十年不变”的土地政策致使很多家庭因为婚姻和生育而增加人口后无法增加土地面积,在这种情况下,家庭剩余劳动力问题与收入不足的问题就凸现出来。于是,为了家庭生计,丈夫选择外出务工,以增加收入,改善家庭生活条件。细究起来,经济原因还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解决家庭入不敷出的局面。农村家庭经济的脆弱性很高,家庭成员生重病、孩子的出生或孩子升学、婚丧嫁娶等大事,都可能直接破坏一个家庭的经济持续性,而导致家庭出现入不敷出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受农村传统的性别角色分工影响,家庭的决策通常是丈夫外出务工,而妻子留在家里照顾老人、孩子以及经营农业生产。
案例1 W1, 39岁,湖南省三友村留守妇女。她的家庭条件本来就不太好,后来父亲突然得了脑血栓去世,自己又得了卵巢囊肿,但是因为无法一次性支付几千元的手术费而没有去大医院做手术治疗,只靠吃药维持着,使得家庭经济雪上加霜,丈夫因此不得不外出务工,在外想尽一切办法挣钱。她说:“家里面需要钱用就必须让他出去打工,小的(孩子)依赖我,孩子这么小我不能离开。”
第二,为了修房建屋。修房建屋对于中国农村家庭来说,一向具有特殊的意义。房屋宽大漂亮是家庭财富的象征,也是家庭面子的重要支撑。在调查村,我们常常可以看到新修建的高大房屋或二层、三层的小楼。从外面看,房屋修建得很漂亮,外墙贴满了瓷砖,院子宽敞,进了屋门却发现屋内家具电器摆设都很陈旧,甚至稀少。为了硬撑起一个漂亮的“脸面”,在农业收入不足以获得足够资金的情况下,很多家庭的男性选择通过外出务工来增加收入。
——家里土坯房,他想出去,靠种地一百年也盖不起房子;
——家里盖房子需要钱,他就出去打工了;
——家里没钱,为了盖房子出去打工。
第三,为了孩子上学。孩子是农村家庭的绝对核心,亲子关系也是家庭所有关系的重心,因此家庭的一切活动都围绕着孩子展开。在孩子的教育方面,由于农村人口对于“上大学”有特殊期望,所有的家庭都对孩子的教育寄予厚望。只要孩子认真学习,无论经济条件好坏,农村家庭都会毫不犹豫地进行教育投资。所以,在农民外出务工的原因之中,为了孩子上学成为最主要的原因。在农村,“家长苦供、孩子苦读”,希望“鲤鱼跳龙门”,让孩子脱离农村的目标非常普遍。
——孩子太小,靠种田不行,看病也要钱,孩子上学也需要钱,只有打工才能挣钱。
——他嫌在村里挣得少,当时孩子也在上学,花销也大,就决定出去打工了。
——孩子读书,他不挣钱,哪来钱供孩子?
——孩子上学没钱交学费,所以他决定出去打工。
第四,为了还债或还贷款。借贷活动在农村非常普遍,它是农村解决家庭临时经济困难最常见的方法。在被调查的留守妇女中,有很大一部分人的丈夫因为要还债才出去务工。在湖南省,还有留守妇女的丈夫是为了还赌债外出务工的。
——家里建房子欠了债就出去打工了;
——房子盖完了欠了两万元的账,家里没钱就出去了;
——为了还贷款他出去打工了,贷了钱盖房子,现在银行的贷款已经累计有2000多元的利息;
——买码输了钱,没钱,他不得不出去打工。
第五,为了儿女结婚。在农村,父母不仅要为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操劳付出,也要为成年子女的婚事负责,即不仅要将其抚养成人,还要为其成年后的生活做好铺垫,为组建的小家庭准备好房子和主要家庭生活耐用品。这种连续性的责任常常迫使某些年龄较大的男性农民开始外出务工,为筹备子女尤其是儿子的婚事努力赚钱。面临这种情境的大多是40岁以上的留守妇女,尤其是46~55岁年龄段的留守妇女,她们多有18岁以上年龄的子女。
案例2 W2, 45岁,安徽省太湖县浮坵村留守妇女。儿子22岁,随父亲在浙江务工。丈夫说要趁自己还能干得动的时候给儿子挣够建房的钱,好娶媳妇。夫妻俩将来的打算就是等建好新房后,在农村带孙子,过平淡的生活。
(2)社会原因
我们选择的调查村大多拥有较长的外出务工历史,在20世纪80年代“民工潮”兴起时期便开始向外输出劳动力,这对农民收入来源的选择有一定的影响。除此之外,还有观念、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因素在影响农民的外出务工选择。
第一,夫妻之间的性别分工。传统的社会性别分工观念仍在农村发挥着较强的影响力,当家庭需要更多的经济来源时,首选就是男性应该外出务工。留守妇女通常认为,女性外出务工一方面不符合社会要求,另一方面从成本—收益关系考虑,在同样成本下,男性的收益更大,因此丈夫应该外出务工。
——女的出去打工的少,在小饭店干也就是几百元,男的出去能挣1000多元一个月;
——都是男的出去打工,女的出去打工少。
第二,辍学后就开始外出务工。在农村,当孩子辍学或中学毕业后没有升入高一级学校时,没有经济条件让孩子进入职业学校或其他地方接受专项技术培训的家庭,通常会让孩子直接务工或务农(龚继红、钟涨宝,2005)。在被调查留守妇女中,有34位留守妇女的丈夫在他们结婚前就已经开始外出务工,占总数的8.5%,而这些男性通常是在辍学或初中毕业之后就开始了外出务工的生涯。
案例3 W3, 37岁,某村留守妇女,丈夫38岁,但已经在外务工22年。丈夫上学上到初三就不想上了,辍学之后,也不想干农活,于是就跟随同乡到北京务工,干过很多种工作,但因为没有技术,工作都是打杂之类的活儿,现在在北京从事送啤酒的工作。
案例4 W4, 30岁,湖南省岳阳县三友村留守妇女,丈夫在17岁时开始出去务工,他当时初中毕业后没有升入高中,在家里闲了一年,家中也不需要他做什么农活,父母就督促他出去务工了。
第三,其他原因。除了上述原因之外,还有一部分留守妇女的丈夫是为了躲避感情危机、出去见世面或者受同乡人影响而外出务工。
——他因为和我吵架,赌气离家出走,去打工了;
——他自己从小娇,有7个姐妹,干不了农活,就出去(打工)了;
——丈夫自己决定的,他想出去看看。
2.妇女留守的原因
调查发现,妇女留守在家,受下列几个因素的影响。
(1)孩子学习辅导和生活照料需要
第一,为了孩子教育,尤其是孩子面临升学时,妇女留在家中监督和管理孩子的学习和生活。第二,部分家庭中的妇女因公婆去世或公婆不愿意照顾孩子,不得不留在家里照顾孩子。第三,母亲照顾子女会减少子女在村里遭遇被狗咬、溺水等意外事故的发生。此外,有部分妇女因为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而无法外出务工成为留守妇女。还有一些年龄较大的妇女因为需要照看孙辈而留守。
案例5 W5, 36岁,湖南省岳阳县三友村留守妇女。她的儿子14岁,初中二年级,十分不听管教,中学旁边有很多网吧,她很担心孩子“上网学坏”。尽管村中很多妇女都和丈夫一起外出务工了,她却认为孩子的成长和教育是最重要的,不能为了钱耽误了孩子的学习。虽然公公婆婆可以帮忙照顾孩子,但老人的教育观念落后,只知道让孩子吃好喝好,根本不管也没办法管孩子的教育问题,所以自己必须留在家里照顾和教育孩子。
(2)农业生产需要
家里有地要种,不想让地撂荒,再者种地虽然辛苦点,但可以增加家里的收入。
——要看好庄稼,田里的活需要干好;
——我年纪大,怕出去找不着活,还得在家种地,家里要吃粮食。
(3)照顾老人需要
家里孩子大些的,丈夫会与孩子一起外出务工,这样,家里照顾老人的重担就留给了妻子。
案例6 W6, 45岁,河南省固始县大觉寺村留守妇女,子女都已成年,和丈夫一起在外务工。她有一个81岁的婆婆,患有轻度老年痴呆症,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为此,她虽然和丈夫很早就有一起外出务工的打算,但因为婆婆需要人照顾,只得自己留在家乡。
(4)受自身能力限制,妇女无法外出务工
第一,受教育年限少,或根本不认识字,因此无法适应城市的环境;第二,身体不好或没有一技之长,不能适应在外的务工生活。
——自己出去打工,没啥技术,干不了活,挣不到钱;
——我出去过,但是身体吃不消又回来了;
——我没文化,出不去。
(5)其他原因
如丈夫认为“打工太苦”,不想让妻子出去吃苦;或丈夫认为外面“诱惑太多”,担心妻子变心;或妇女认为城市生活环境不好,而且务工压力很大,所以不愿随同丈夫一起外出。
非留守妇女的丈夫没有外出务工的原因有很多种,但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家庭在本地有其他收入途径,如开小超市、开店、开砖厂、做生意;或者搞大型养殖、打鱼等;或从事兼业,如在本地务工(建筑小工、砖厂工人等)。调查结果显示,非留守妇女丈夫的职业以兼业为主,即从事农业生产的同时还有其他工作,占总体的57.5%;还有10.0%已经脱离农业生产,只从事非农业生产;仅有31.0%只从事农业生产。此外,年龄也是限制非留守妇女丈夫外出务工的因素。在46岁以上非留守妇女中,其丈夫有51.5%只从事农业生产,其余的为兼业。非留守妇女反映,丈夫“年龄这么大了,体力不如年轻小伙子,也没有技术,出去也找不到好活儿”。
总而言之,丈夫外出、妻子留守是家庭的理性决策结果,即用最小的成本满足家庭尽量多方面的需求。
(二)丈夫在外务工的基本情况
1.丈夫的务工地点
留守妇女丈夫的务工地点以外省(市)为主,占总体的77.3%(见表3-6)。四川省留守妇女丈夫去外省(市)务工的比例相对于其他调查省低很多,只有48.8%。他们在本省主要从事木工、泥瓦匠等建筑工作。在省外务工的人员多是从事商业,以经销竹制、木制躺椅为主,这主要是由于该村及附近村庄的躺椅加工业发达,且该村拥有商业经营的传统。
表3-6 留守妇女丈夫的务工地点
2.丈夫务工的行业
留守妇女丈夫务工的行业以建筑业为主,占总体的32.5%,其次是加工制造业,占总体的30.8%。建筑业以其技术要求低、收入相对较高、体力要求较髙等特点,成为很多农村男性劳动力外出务工的首选行业;他们在加工制造业中就业的也多是一些技术要求较低的企业,如水龙头厂、纺织厂、鞋厂等,主要集中在广东省、福建省、江苏省等地。留守妇女的丈夫在商贸流通业就业的比例为13.3%,也相对较高。需要说明的是,河南省调查村留守妇女丈夫所从事的商贸流通业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做生意,而是个体废品回收,其中一个调查村65.0%的留守妇女丈夫从事废品回收工作。四川省调查村已婚男性外出务工则以建筑行业为主,江西省调查村留守妇女丈夫外出务工以从事加工制造业为主,这些均呈现出比较明显的地区特点(见表3-7)。
表3-7 留守妇女丈夫务工的行业
3.丈夫的务工同伴
研究发现,留守妇女的丈夫与同乡结伴外出的比例(37.3%)最高,其次是和亲戚结伴外出(23.3%),二者共计达60.6%,说明农村社区的社会关系网络在农民外出务工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注:丈夫一个人外出务工、与朋友一起外出务工、与其他人一起外出务工及不知道丈夫与谁一起外出务工的比例分别为33.6%、4.3%、1.0%及0.5%)。因为有熟悉的同伴和丈夫在一起务工,留守妇女可以从更多渠道获得关于丈夫的信息,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她们对丈夫的担心。此外,约1/3的留守妇女丈夫自己单独在外务工。
4.丈夫的回家频率
留守妇女丈夫每隔10~12个月回家一次的比例最高,为44.3%,他们一般在春节期间从务工地返回家乡,停留10天到1个月的时间;每隔4~6个月回家一次的占24.5%,他们多数是在农忙时回来,还有一部分是在厂矿企业务工的,“五一”和“十一”黄金周假期也可以回家。丈夫回家频率与其务工地点密切相关,在本县(市)务工的丈夫回家频率明显高于在省内其他县(市)务工的丈夫,在省外务工的丈夫多数每年只回家一次(见表3-8)。
表3-8 留守妇女丈夫的回家频率
5.丈夫每年外出务工的时间
留守妇女丈夫每年外出务工的时间以9~12个月为主,占总体的67.5%。其中,河南省留守妇女丈夫每年外出9~12个月的所占比例最高,为80.0%,他们一般每年只在春节时才回家一次;四川省留守妇女丈夫每年外出务工6~9个月的比例最高,为62.5%,一方面是因为省内务工者较多,另一方面,从事经销躺椅生意的务工者时间更为灵活,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安排外出和回乡的时间(见表3-9)。
表3-9 留守妇女丈夫每年外出务工的时间
6.丈夫外出务工的年限
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留守妇女的丈夫在婚后开始外出务工,30.3%的留守妇女丈夫在他们婚前就开始外出务工。结婚5年之后,留守妇女丈夫开始外出务工的比例最高(44.0%),结婚当年及婚后5年之内丈夫外出务工的比例分别为7.5%与18.3%。在这段时间,他们至少已经有了一个孩子,随着孩子的出生和成长,家庭开支逐渐增大,增加经济收入的动机增强,因而开始外出务工的比例较其他阶段高。
表3-10显示的是留守妇女丈夫外出务工的年限。留守妇女丈夫外出务工超过10年的所占比例最高,为51.9%。不同省份的差异也较大。安徽省85.0%的留守妇女丈夫外出务工时间超过10年,而江西省仅有16.5%的留守妇女丈夫外出务工时间超过10年。
表3-10 留守妇女丈夫外出务工的年限
(三)留守妇女的身体健康状况
尽管本研究调查的只是留守妇女对自己身体健康状况的主观自我评价,但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说明她们的健康状况。从总体上看,留守妇女对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比较乐观,16.5%的留守妇女认为自己身体非常好,29.3%认为自己身体比较好;但是,有29.5%认为自己身体不太好,还有1.8%认为自己身体很不好,即接近1/3的留守妇女身体状况较差,比较令人担忧(见表3-11)。非留守妇女与留守妇女身体健康状况差异不大。
表3-11 留守妇女与非留守妇女的身体健康状况自我评价
留守妇女常见的疾病有:一类是腰酸背痛、头疼、胃疼、贫血、风湿等病,主要是由常年劳累、缺乏营养造成,尤其是水田插秧会引起腰酸背痛及风湿等;另一类是妇科病,如子宫炎症、子宫肌瘤、乳腺增生、宫颈炎、宫外孕等,主要与农村卫生条件及农村妇女的卫生习惯有关,也与农村妇科保健条件有很大关系,加之受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及生育意愿的影响,农村妇女性别选择性堕胎的现象较多,这也增加了妇女患病的风险。非留守妇女与留守妇女的常见疾病相似。
(四)留守妇女的职业状况
1.职业状况
留守妇女从事的职业以农业为主,76.0%的留守妇女在家务农。另外,15.3%的留守妇女只做家务,这其中有一部分妇女是因为处于哺乳期或照顾年幼子女、农业生产由公公婆婆承担,年龄在25岁以下的留守妇女只做家务的比例最高;另一部分妇女则是因为丈夫收入较高,加上农业生产劳动强度大却相对收入较低,因此放弃了农业生产,将土地转租他人,自己专心照顾孩子的生活。
非留守妇女与留守妇女的职业差异主要体现在兼业、非农业和只做家务方面。非留守妇女从事兼业的比例为22.0%,大大高于留守妇女兼业的比例(7.3%)(见表3-12)。这一方面说明非留守妇女家庭收入来源多元化,因此丈夫没有外出务工;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留守妇女单独承担农业生产和照顾子女等农事和家务劳动,根本没有精力再从事非农生产活动。
表3-12 留守妇女与非留守妇女从事的主要职业
留守妇女从事的兼业活动主要是在本社区进行的一些零散活动,如农忙时做农业雇工、做勾织活儿、到毛织厂工作等。在农闲时节,非留守妇女的兼业活动更加多样,如开饭馆、开小商店、做水果生意、开麻将馆、做幼儿园老师等。
2.留守妇女的外出务工经历
调查结果显示,有近一半的留守妇女有过外出务工的经历,其中在外务工2~3年的留守妇女所占比例最高,为14.9%,务工时间长于6年的留守妇女比例最低,为9.6%。从不同地区维度来看,江西省调查村的留守妇女有过外出务工经历的较多,而四川省较少;从年龄维度来看,年龄越小,拥有外出务工经历的留守妇女越多,而且在外务工的时间也较长,这与中国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历史演变有很大关系;从文化程度维度来看,文化程度越高,曾经外出务工的留守妇女越多,这也说明文化程度是影响农村妇女外出务工的因素之一(见表3-13)。
表3-13 留守妇女的外出务工经历
(五)留守妇女的家庭结构
1.与公婆的分家情况
本研究考察的留守妇女与公婆分家问题只涉及公公婆婆在本村居住的样本。在公公婆婆健在且在本村居住的留守妇女中,分家的比例大大高于未分家的比例(见表3-14)。而通过不同婚龄维度的分析可以发现,结婚未满5年的留守妇女与公婆未分家的比例大大高于其他婚龄的留守妇女未分家的比例。虽然结婚后大多数夫妻倾向于与父母分家,组建一个新的家庭,但分家行为并不一定在婚后立即发生,而是在婚后一段时间内发生。此外,农村家庭公婆与已婚儿子不分家的另一种情况是因为独生子,分家不分家并不会对他们的经济状况、遗产问题等产生很大的影响,而生活在一起反而可以增强经济力量和便于彼此之间的照顾。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农村家庭父代与子代分家的模式。
表3-14 留守妇女与本村居住公婆的分家情况
2.居住情况
总体来说,留守妇女与子女同住的情况最多,所占比例为47.0%;其次是留守妇女与子女、公婆/父母一起居住,所占比例为38.0%;留守妇女与公婆/父母一起居住,所占比例为7.0%;留守妇女自己一个人居住的比例仅为4.2%。分家与否是影响留守妇女是否与公婆居住在一起的重要因素,未与公婆分家的留守妇女一般都与公婆居住在一起,而已经分家的留守妇女大多数没有和公婆居住在一起(见表3-15)。
表3-15 留守妇女的居住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