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八八战略”  建设“六个浙江”(“六个浙江”研究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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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六个浙江”提出的历史方位与时代要求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人民日报》2017年10月28日。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富强浙江、法治浙江、文化浙江、平安浙江、美丽浙江、清廉浙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目标。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进一步明确:“到2035年……全面建成富强浙江、法治浙江、文化浙江、平安浙江、美丽浙江、清廉浙江,高水平完成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奋力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的决定》,《浙江日报》2017年11月10日。这是在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分“两步走”,“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的大背景下提出的。“六个浙江”发展目标的提出,为浙江人民在党中央、浙江省委领导下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指明了方向,对于浙江未来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