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员工拒绝加班,单位可以因此扣发其工资吗?
情景再现
张某是某印刷厂职工。2016年1月,厂里接到一个大订单,要求印刷厂在一个月内完成任务。由于这批订单印刷量大,交货时间紧,厂里负责人要求全体职工这个月每个周末都要加班。可是,张某的孩子周末无人看管,很难做到周末加班。在和负责人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张某周末未到厂里加班。后公司以张某不服从厂里安排为由,扣发了她当月的工资。那么,员工拒绝加班,单位就可以扣发其工资吗?
依法解答
劳动者拒绝加班,用人单位不能因此扣发职工的工资。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可见,印刷厂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那么,印刷厂由于生产任务重,交货时间紧,该怎么办呢?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因此,印刷厂因生产任务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在与职工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不得以扣发工资的手段强迫职工加班。
条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总结提示
加班是指劳动者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我国法律对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作出了限制性规定,即用人单位应严格实行八小时工作制,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支付其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