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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银行贷款担保与法律风险环境
我国银行分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两大类。政策性银行,是指由政府发起、出资成立,为贯彻和配合政府特定经济政策和意图而进行融资活动的金融机构。如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这些政策性银行主要考虑国家的整体利益、社会效益,不以盈利为目标,所以多数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比例不大。商业银行,是指依照《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金融机构。如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华夏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等。商业银行是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法人企业,以安全性为经营原则,所以实行担保制度。
本书专门研究商业银行贷款担保的法律问题。本书所说的“银行”专指商业银行,不包括政策性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