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熊”
第一节
“熊”和“人”有亲密的友谊。“熊”是一个人。“人”是一只狼。他们俩很合得来。狼的名字是那人给取的,人的名字大概是人自己取的;他既然认为“熊”这个名字对他合适,他就认为“人”这个名字对那个畜生合适。这个人和这只狼的合伙做生意,使定期市集、教区的节日集会、行人聚集的街道,都增添了热闹,而且能满足各处人们爱听卖艺人吹嘘和爱向卖艺人购买草药的需要。这只狼既驯服,又彬彬有礼地听话,很能得到观众的欢心。观看驯服的动物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我们最大的满足是观看各种驯服的动物列队走过。这就是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围观王家仪仗队开过的原因。
“熊”和“人”从十字路口到十字路口,从阿伯里斯特威斯[1]的公共广场到叶德堡[2]的公共广场,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从一个郡到另一个郡,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一处地方的生意做完了,他们就到另一处。“熊”住在一间有车轮的小屋子里,那只已经相当开化了的“人”,白天拉着小屋子走,晚上看守着它。在难走的道路上,在上坡的时候,路上车辙太多,泥泞太多,人就把绳子套在脖子上,同狼兄弟般地一齐拉车。他们就这样一起度过许多岁月。他们随意在各处歇宿;荒地上,林中空地上,十字路旁,村庄口,城门外,菜场里,广场上,花园边,教堂门口,都是他们歇宿的地方。每当他们的车子停在市集的空地上,老大娘们张着嘴奔过来,好奇的人们围成一圈的时候,“熊”就开始大发议论,“人”在旁边赞成他说的一切。“人”的嘴里衔着一只木碗,很有礼貌地向观众讨钱。他们就这样赚钱维持生活。那只狼是有知识的,那个人也一样。那只狼有讨人欢喜的一套,使观众看见了就肯赏钱,这一套是那个人教它的,或者是它自己学会的。它的朋友时常对它说:“你可千万别堕落成人啊!”
那只狼从来不咬人,那个人有时却要咬一口。至少,他是自居为会“咬”人的。“熊”是一个愤世嫉俗的人,为着显示他的孤僻,他才做了卖艺人。同时也是为了要活下去,因为人不能抗拒胃的要求。此外,这个愤世嫉俗的卖艺人还会行医,也许他行医是为了给自己找麻烦,也许是为了使自己更增加一些本领。行医是小事,“熊”还是一个会口技的人。人们听见他说话,却看不见他的嘴巴动。他能惟妙惟肖地模仿一个陌生人的口音和声调;他学别人的嗓音简直能够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他单独一个人能够作出一大群人的嘈杂声;凭这一点他就有权利被称为口技家。他也确实以口技家自称。他能学各种鸟叫,画眉,鹪鹩,云雀(又名为百灵鸟),白胸的乌鹡,这些鸟都像他一样到处旅行,它们的鸣声他都学得来;因此,随他高兴,他能够叫你忽而听到公共场所嘈杂的人声,忽而听到草原上鸟兽的叫声;一忽儿像人潮那么汹涌而骚动,一忽儿像黎明那么清新而平静。——顺便说一句,这种本领虽然少见,但确实是有的。前一世纪有一个叫做屠赛尔的人,能作出人和牲畜混杂在一起的吵闹声,能模仿各种禽兽的叫声,他是一个活的动物园,他就本着这种资格留在布封[3]身边。——“熊”是聪明伶俐的,稀奇古怪的,做出事来常常叫人难以置信,他喜欢那些怪诞的理论;我们往往把这些理论称为无稽之谈,而他倒装出相信这些理论的样子。这种厚颜无耻是他的狡猾的一种手法。他给陌生人看手相,随意翻阅一本书就作出判断,他预言别人的命运,教导别人说在路上遇见黑母马是不祥之兆,如果出门旅行的时候,听见一个不知你到什么地方去的人叫你一声,那就更是凶多吉少。他自称为“迷信贩子”。他说:“我同坎特伯雷[4]主教之间只有一点分别:我承认自己是迷信贩子。”坎特伯雷主教当然免不了要动气,有一天就传他来见;可是富有机智的“熊”对主教讲了一篇他自己创作的关于圣诞节的教理,使主教大人平息了怒气。主教爱上了他的这篇讲道,竟记熟在心,在教堂里讲述一番,还以自己的名义发表。这样,他就宽恕了“熊”。
“熊”因为是医生,或者,尽管是医生,倒也能替人把病治好。他最擅长使用有香味的草本植物,他熟悉药草。他会利用许多被人忽视的植物的潜在能力,像榛,葇荑花,白杨,白蔓草,紫花草,野铁线莲,泻草等等。他用茅膏菜来医治肺结核;他使用大戟的叶子使用得很适当,这些叶子从上面采下来的就用作呕吐剂,向下面摘下来的就用作清泻剂;他用一种称为“犹太人耳”的寄生植物来治好喉痛病;他知道哪一种灯芯草能治牛病,哪一种薄荷能治马病;他熟识曼陀罗草的优点和医疗的功能,这种草人人都知道是具有雌雄两性的。他有一些秘方,他用蝾螈的软毛来医治灼伤,据普林尼[5]说,尼禄[6]曾经有过一条用蝾螈软毛制成的毛巾。“熊”有两个蒸馏瓶,一个是曲颈的,一个是长颈的;他一面炼丹,一面配制一些万应灵药出售。据传说他过去曾经在贝德兰姆[7]疯人院关过一个时期;人们给他一个光荣的称号,说他是个疯子,后来发觉他只不过是个诗人,又把他放了。这个传说大概不是事实;我们大家都有一些关于自己的传说,往往无法纠正,只得忍受。
实际上“熊”是一个自称为博学多才的人,他是一个有鉴赏能力的风雅人物,又是一个拉丁古典诗人。他精通医术和古典诗,他既研究医术又作诗。他所写的既雅致又难懂的诗简直可以和拉潘[8]以及伟达[9]的著作媲美。假使他写作耶稣会式的悲剧,一定也能像布乌尔神甫[10]的剧本一样成功。他因为经常和古典诗的可敬的韵律和格调打交道,竟有了他自己一套独特的比喻方法:看见两个女孩子走在母亲前面,他说:“这是两短一长的诗格;”看见两个男孩子跟在父亲后面,他说:“这是一长两短的诗格;”看见一个小孩在祖父母之间走着,他说:“这个诗格是前后两个长音节夹一个短音节。”这么有学问的人是免不了要挨饿的。按照萨莱诺学派[11]的说法,饮食应该“次数多,分量少。”“熊”吃得很少,而且不是经常有得吃,因此他对这句格言只遵守后半句,没有遵守前半句;可是这只能怪观众:来看的人不多,买药的人更少。“熊”时常说:“能够吐出一句箴言是一种安慰。吼叫是狼的安慰,羊毛是羊的安慰,白颊鸟是森林的安慰,爱情是女人的安慰,箴言是哲学家的安慰。”“熊”在必要时也创作一些喜剧,他自己一个人勉强演出;这样能够帮助他多出售一些药。除了别的著作,他还写了一首田园诗来歌颂英勇的休·米德尔顿骑士,这位骑士在一六〇八年曾经给伦敦带来一条河。这条河在离伦敦六十英里的哈特佛德郡静静地流着;米德尔顿骑士来了,擒住了它;他带来一队六百人的勇士,拿着铲子和鹤嘴锄,开始动土,在这里挖下去,在那里堆起来,有时堆起二十尺高,有时挖下三十尺深,在空中制作了木的水道,这里那里用石头,砖头,厚木板筑成八百座桥,终于在一天早上,使这条河流入了缺水的伦敦城。“熊”把这些平凡的事实改编为一首美丽的牧歌,描写泰晤士河和小蛇河之间的爱情;泰晤士河邀请小蛇河到自己家里,把自己的床让给它,对它说:“我太老了,女人们不爱我了,可是我有足够的财富,还能够买到女人。”就这样“熊”用巧妙而优雅的说法表明这次河道工程的全部费用是由休·米德尔顿爵士拿出来的。
“熊”在独白方面很出色。他性情孤僻却爱说话,不愿意看见任何人却需要同人谈话,因此他就用自言自语来解决这个矛盾。有谁如果独居过,就知道自言自语是多么符合天性的需要。在心里说话使人不舒服。向空间发表演说才是一种发泄。单独一个人高声说话,能使人感到好像同心中的神对话。大家都知道苏格拉底是有这种习惯的。他对自己发表冗长的演说。路德也有这种习惯。“熊”的习惯跟这些伟人一样。他有自己演说自己当听众的双重耐性。他自己提问题,自己回答;他一时赞扬自己,一时又痛骂自己。人们在街上听见他在小屋子里自言自语。过路人对聪明人是有他们自己的看法的,他们说:“这人是个呆子。”我们刚才说过“熊”有时痛骂自己,可是有时他也对自己作出公正的评价。有一天,人们听到他在自言自语时大声说:“我研究过植物的一切玄妙:茎、蓓蕾、萼片、花瓣、雄蕊、雌蕊、花籽、子囊、芽孢囊、子器等,我都研究过。我深入研究过植物的色、香、味的形成。”毫无疑问,在“熊”发给“熊”自己的这张证明书上,确有夸大的地方,不过有谁深入研究过植物的色、香、味的,请去批评他吧。
幸喜“熊”从来没有到过荷兰。假使他到了那里,人们一定会称称他的体重,看他的体重是否正常,超过或者不到正常体重的男人就是巫师。在荷兰,法律很明智地规定这个体重。这是最简单最聪明的办法。这是一种检验方法。人们把你放在秤盘上,你打破了原有的平衡就明显地证明你是巫师,你过重了就要被绞死,过轻了就要被烧死。直到今天,我们在奥德瓦特[12]城还可以看到这种称巫师的大秤,可是现在只用来称乳酪;宗教已经衰落到这种地步了!“熊”很可能逃避不了被称一称。幸喜在他的旅行中,他避开荷兰,他这样做得对。不过,我们相信他从来没有离开过大不列颠的国境。
不管怎样,“熊”既然又穷又粗鲁,他在树林里结识了“人”之后,就爱上了流浪生涯。他和狼合伙走江湖,在大自然里过着极不安定的生活。他聪敏能干,医道很高明,无论内科或外科,他都能治疗,他还会来一套惊人的杂技;人们认为他是个头等的卖艺人又是个良医;不难理解,人们也把他看做是巫师;不过人们只能说他稍微懂一点巫术,不能说他懂得太多,因为在那个时代把一个人看做是魔鬼的朋友对他是非常不利的。老实说,“熊”热爱医药和植物,经常到生长着魔鬼吃的生菜的密林里采药草,是有遇见魔鬼的危险的。据参议员德·朗克罗证明,在这种密林里,到了傍晚时分,烟雾弥漫之际,很可能遇见一个从地底下钻出来的汉子,这个汉子“瞎了右眼,不穿外套,腰里拴着宝剑,赤着双脚”。不过,“熊”的脾气和行为虽然都够古怪,但是他是一个十分上流的人,不成体统的事他是绝对不会做的,例如使天上落下冰雹,或者制止冰雹落下来;使没有身体的人面出现;使人不停地跳舞,跳到累死;使人做古怪或悲哀而可怕的梦;使雄鸡长出四只翅膀等等,他是不做这类坏事的。他也不肯做某些极其恶劣的事,如没有学过德文、希伯来文或希腊文就说德国话、希伯来话或希腊话等。这样做的人,或者是极其卑鄙可恶的家伙,或者是因性情忧郁而精神失常的人。假使“熊”说拉丁文,那是因为他懂得拉丁文的缘故。他没有学过叙利亚文,他就不敢说叙利亚话;再说,叙利亚话被认为是巫师同魔鬼聚会时使用的语言。在医学上,他正确地认为伽利安比卡尔当高明,因为卡尔当虽然是个有学问的人,但是同伽利安相比就显得一文不值了。[13]
总的说来,“熊”并不是一个经常害怕警察干涉的人。他的小屋子相当长也相当宽阔,足够让他睡在一只木箱上,木箱里放着他的不十分漂亮的破衣裳。他有一盏灯,几套假发和挂在钉子上的几件道具,其中有些是乐器。此外,他还有一块熊皮,在演出大型戏的时候他就把熊皮披上;他说这是化装演出。他常常说:“我有两种皮,这个才是我的真皮。”他指着熊皮这样说。这间有车轮的木屋子是他的也是狼的。除了木屋,曲颈瓶和狼,他还有一支笛和一只维哦琴[14],他演奏这两种乐器的本领很不错。他自己制药配方。这许多本领使他有时还吃得上一顿饭。他的木屋子顶上有一个洞,一只铁火炉的烟囱从洞口伸出去,火炉靠近木箱,靠得太近了,一边木板已被烤焦。这只炉子分成两部分;“熊”用一部分来炼丹熬药,用另一部分来煮马铃薯。晚上,狼也睡在木屋子里,但是被铁链很友善地拴起来。“人”的毛是黑色的,“熊”的头发是灰白的。“熊”的年纪如果不能说他已经有六十岁,至少已有五十岁。他对命运的忍受到了这样的地步,竟像我们刚才所说的,把马铃薯当饭吃,而在那时候马铃薯是用来喂猪和给囚犯食用的不洁之物。他吃马铃薯的时候虽然愤慨,却也忍受了。他的身材并不魁梧,却很高大。他有点驼背,看上去很忧郁。年纪大的人弯着腰,那是因为背上有生命的重压。他的忧郁是天生的。他难得微笑一下,流泪对他又是从来不易办到的事。他缺少哭的安慰和快乐的鼓励。一个老年人是一座能够思想的废墟。“熊”就是这种废墟。有江湖医生的口才,像个先知者那么消瘦,脾气像地雷那么容易爆发,这就是“熊”。他年轻时,曾经在一位爵士的家里研究过哲学。
这一切是在一百八十年前发生的事,那时候的人们比现在的人们稍微野蛮一些。
不过也野蛮不了多少。
第二节
“人”并不是一条没有来历的狼。从它喜欢吃枇杷和苹果来看,人们会把它当做是一只草原上的狼;从它的黑色的毛来看,人们会把它当做是一只非洲狼;听到它的和狗吠相似的嗥声,人们会把它当做是一只北美狼;可是人们还没有很好地研究过北美狼的瞳孔,来断定它们的确不是狐狸,但“人”却确实是一只狼。“人”的身长五尺,即使在立陶宛,也称得上是一只大狼;它力大无比,眼睛斜视,这不是它的错,是天生如此的;它的舌头很柔软,有时它就用舌头来舐“熊”;它的背脊骨上有很狭窄的一丛刚毛,它的身材像森林里的狼一样瘦。在认识“熊”而且给“熊”拉车子以前,它一夜就能轻易地跑一百六十公里。“熊”在丛林里一条小溪边遇见它的时候,看见它正在机智而又谨慎地捉虾,不由得肃然起敬,认出它是一种称为“捉蟹狗”的老实的纯种库帕拉狼,对它表示了敬意。
“熊”愿意“人”给他拉车,而不愿意要一头驴子。他很尊重驴子,不忍心让驴子给他拉小屋子。而且他曾经注意到驴子是一个人们不了解的四只脚的思想家,他注意它有时听到哲学家发表谬论的时候,会不安地竖起耳朵。在生活中有了一头驴子,就好像有一个第三者介在我们的思想和我们之间,这是很不方便的事。“熊”愿意同“人”做朋友,而不愿意要一条狗,因为他认为狼的友谊是更难得的。
因此“人”就满足了“熊”的需要。“人”不仅是“熊”的伙伴,还是他的第二个我。“熊”往往拍着“人”的凹进去的腰窝说:“我找到像我一样的家伙了。”
他还说:“我去世以后,谁要认识我这个人只要研究‘人’就得了。我留下它就是留下了我的毫无错漏的抄本。”
英国法律对森林野兽不十分仁慈,“人”这么大胆地随便在各个城市之间来来往往,本来会惹起麻烦和免不了一场官司的,可是爱德华四世曾经颁布过一条关于仆役的法令,规定“凡仆役均得跟随主人自由地到处旅行”。“熊”利用这条法令避免了官府的干涉。此外,另一个原因使法律对狼放松了不少:在斯图亚特王朝的末期,宫廷命妇间流行饲养像猫那样大小的“袖珍狼”来代替小狗,她们花了高价把“袖珍狼”从亚洲运来,当做爱畜带来带去。
“熊”把自己的一部分本领传授给了“人”:“人”能用后腿站立,能把发怒改变为发脾气,能用叽咕来代替嗥叫,等等;另一方面“人”也把自己的能耐教给了“熊”,那就是不要房屋,不要面包,不要柴火,宁可在树林里挨饿,不愿在宫廷里当奴隶。
那间小屋子既是一辆车子,又是一所木房,虽然没有离开过英格兰和苏格兰的边界,却走过许多不同的路径。小屋子有四个车轮,有给狼拉车的辕,给人拉车的横档。在道路难走的时候,就要使用横档了。这辆车子虽然像鸽房一样用薄木板造成,倒很结实。车头是一扇玻璃门,门外有一个小阳台,既像议会的发言台,又像教堂的讲道坛,“熊”就在这个阳台上对观众发言。车后面是一扇木门,门上有个小窗,木门下面装着一架活动梯子;把门打开,放下梯子,就是三级楼梯,可以踏着走进屋子。晚上这扇门是上了闩而且下了锁的。这扇门已经经过无数风霜雪雨,原来这扇门是漆过的,现在已经看不出漆的是什么颜色;季节的变化对车子的影响,正如朝代的更换对朝臣的影响一样。车前门外挂着一块薄木板,上面白底写着黑字,可是已经逐渐模糊不能辨认了,原来是这样写着的:
“金子由于摩擦而每年失去其体积之一千四百分之一,这就是所谓‘损耗’;因此目前在世界上流通的十四亿金子每年要损失一百万。这一百万金子化成灰尘,分离成原子,在空中飘忽、飞扬。人在呼吸中把它吸了进去,它就变成了良心上的一种负担,使良心沉重,闭塞;它同有钱人的灵魂结合,使有钱人傲慢;它同穷人的心灵结合,使穷人粗暴。”
由于雨水的洗涤和老天爷的保佑,这段题铭幸而看不清楚了,否则这种十分含蓄而又太明显的“金子吸入论”,大概是不合郡长、宪兵司令和其他戴假发的执法者们的胃口的。那时候英国的法律并非儿戏。一个人很容易就戴上叛逆的帽子。官吏们冷酷成性,残暴行为已经司空见惯。巡回审判官遍地皆是。杰弗里斯[15]的后代不能以数计。
第三节
木屋子里面还有两段题铭。木箱上面,用石灰粉刷过的木板壁上,有一段是用墨水手写的:
惟一必须知道的事情:
英国贵族男爵可以戴六粒珍珠的金冠。
从子爵开始就可以戴冠冕。
子爵戴的金冠能镶不定数的珍珠,伯爵的金冠较低部分有草莓叶的冠饰,较高部分有金针,针端各嵌一粒珍珠;侯爵冠上的草莓叶冠饰同珍珠高低一致;公爵的冠上只有草莓叶冠饰,没有珍珠,皇族公爵的冠上是一圈十字和百合花相间;威尔士亲王的冠同国王的相似,只是缺少冠的上部。
公爵是‘极高贵和极有权力的亲王’;侯爵和伯爵是‘十分高贵和有权力的卿’;子爵是‘高贵和有权力的卿’;男爵是‘真正的卿’。
公爵称为‘殿下’;其余贵族称为‘阁下’。
贵族是不可侵犯的。
贵族组成议院和法庭[16],他们是立法者也是执法者。
“极尊贵的爵爷”[17]比“真正尊贵的爵爷”[18]地位高。
有贵族封号的爵士是‘当然爵士’;没有贵族封号的爵士是‘礼貌上的爵士’;只有有贵族封号的爵士才是真正的爵士。
爵士是从来不起誓的,无论对国王或者在法庭上,他说话就算数。他只说:‘我以我的荣誉担保。’
下议院的议员是平民,他们被传唤到上议院时,必须脱下帽子,毕恭毕敬地站在戴着帽子的贵族前面。
下议院向上议院送议案,要派四十个议员送去,还要鞠上三个躬。
上议院给下议院送议案,只要派一个普通职员送去。
两院意见不一致的时候,双方聚集在画厅讨论,贵族们坐着而且戴着帽子,下议院议员们站着,脱下帽子。
根据爱德华六世颁布的一条法律,爵士们有杀人的特权。一个爵士没有预谋地杀死了一个人,法律是不追诉的。
男爵的地位与主教的地位相等。
要做有贵族封号的男爵,必须由国王封给规定的全部领地[19]。
男爵的全部领地包括十三又四分之一个贵族采邑,每个贵族采邑值二十英镑,也就等于四百马克。
男爵领地的首邑[20]是一座世袭的城堡,如同英国的王位一样,没有男孩子继承时才传给长女,对其余女儿应尽可能分别另给遗产(coeteris filiabus aliunde satisfactis)[21]。
男爵具有爵士(lord)的身份,lord这个字是从撒克逊语laford来的,古拉丁语的原文是dominus(主人),拉丁俗语原文是lordus(主人)。
子爵和男爵的长次各子是英国王室的侍从。
贵族的长子排列在嘉德勋章骑士之前;次子则不能。
子爵的长子走路时应在男爵之后,准男爵之前。
爵士的所有女儿都称为‘贵妇’[22]。其他非贵族的英国姑娘只能称为‘小姐’[23]。
所有法官的地位都低于贵族。执达吏戴羊皮风帽,法官的风帽是小白皮[24]制的,各种各样的小白皮都可以,只除了貂皮。貂皮是贵族和国王专用的。
不能签发对爵士的拘捕状[25]。
不能拘留爵士,除非是监禁在伦敦塔里。
爵士被国王召见的时候,有权在御花园里猎取一两只鹿。
爵士在自己的城堡里可以设立男爵法庭。
爵士出门时如果只穿外套和带着两名仆人,那是有失身份的;他外出时必须带着一大群家臣。
贵族赴议会时坐着马车,排成长行;下议院的议员们不能如此。有几个贵族到威斯敏斯特去时坐着四轮敞车。这些四轮敞车都绘有家徽和王冠,其式样只有贵族能用,这是属于他们身份的特权。
只能由爵士对爵士处以罚款,数额不能超过五先令,只有公爵可以被判处十先令的罚款。
一个爵士可以在家里接待六个外国人。普通英国人只能收留四个外国人。
一个爵士可以有八大桶免税的酒。
爵士是惟一可以不必前去谒见巡回司法长官的人。
不能向爵士征收民兵税。
爵士高兴起来,可以招募一个军团然后献给国王;阿索尔公爵、汉弥登公爵和诺逊白兰德公爵就曾经这样做而获得国王的恩宠。
只有爵士可以审判爵士。
在民事案件中,法官里面至少要有一个骑士,否则爵士可以请求延期审判。
爵士任命自己领地内的牧师。
男爵可以任命三个牧师;子爵可以任命四个;伯爵和侯爵五个;公爵六个。
爵士即使犯了叛国罪也不能加以刑讯。
爵士的手背上不能刺上罪名。
爵士是学者,即使他不识字,依照法律他也算是识字的。
除非国王在场,否则公爵无论走到哪里,背后总跟着撑华盖的随从;子爵只能在自己家里使用华盖;男爵有一个试味盖,饮酒时叫人给他放在酒杯下面;男爵夫人在子爵夫人前面可以有一个男仆为她捧着衣裙。
每天有八十六桌酒席在宫廷里献给国王陛下,由八十六个爵士或其长子主持,每桌有五百个位子,费用由王宫附近地区负担。
一个平民动手打了一个爵士,就要被砍去一只手。
爵士差不多等于国王。
国王差不多等于上帝。
整个大地就是爵士的封土。
英国人称上帝为‘我主’,对爵士也称为‘我主’。
在这篇题铭对面,有另一篇题铭,同样是用墨水手写的,上面写着:
一无所有的人应当满足于
知道别人产业的状况:
格兰渗姆伯爵亨利·奥伟盖克每年有十万英镑的收入,他在上议院里坐在杰西伯爵和格林尼治伯爵之间。完全用大理石建造的格兰渗姆大厦就是他的产业,这座宫殿式的建筑物以具有迷魂阵似的走廊而著名。这些走廊是一种奇景:有一条走廊是用沙朗柯林的紫红色大理石建造的,称为紫红色走廊;褐色走廊是用阿斯脱拉冈的褐色大理石建造的;白色走廊是用拉尼的大理石造成的;黑色走廊是用阿拉邦大的大理石造成的;灰色走廊是用斯塔拉玛的大理石造成的;黄色走廊是用赫斯的大理石造成的;绿色走廊是用提洛尔的大理石造成的;红色走廊却是一半用波希米亚的红底褐斑大理石,一半用柯尔都的红色大理石造成的;黄色走廊是用热那亚的蓝色白纹大理石造成的;紫色走廊用的是加泰隆纳的紫色大理石;‘哀丧’黑白走廊用的是慕尔维德罗的黑底白纹岩石;玫瑰色走廊用的是阿尔卑斯山的粉红色石灰岩石;珍珠走廊用的是诺奈特的贝壳大理石;最后,用五颜六色的花山石造成一条五色走廊,名为‘廷臣’走廊。
伦斯大勒子爵李察·劳特有一座劳特城堡,在威斯特摩尔兰德,这座城堡的周围非常华丽,台阶仿佛在那里邀请国王进内一样。
斯卡尔布勒伯爵李察,也是林里子爵和林里男爵,又是爱尔兰的华特福特子爵,兼任诺逊白兰德郡、都林郡及都林市的副将及海军中将,他在斯坦司脱德有一座一半祖传一半新建的城堡,城堡的花园里有精美的铁栏杆,半圆形地围绕着一个优美无匹的喷水池。此外,他还有他的林里城堡。
罗拔特·达西,荷尔达奈斯伯爵,他拥有荷尔达奈斯领地,里面有男爵高塔,有无限广阔的法国式花园,他坐着一辆由六匹马拉的马车在花园里驰骋,并且按照英国贵族应有的气派,马车前面由两个骑马的随从带路。
查尔斯·波克来克,圣阿尔邦斯公爵,又是伯福特伯爵,赫丁顿男爵,英国的饲鹰官,他在温莎有一座官邸,华丽得像王宫一样,坐落在国王的宫殿旁边。
查尔斯·鲍德维尔,罗伯特爵士,他是土鲁罗男爵,波德民子爵,他在剑桥有一座温布尔城堡,这座城堡有三个正门。一个是拱形的,两个是三角形的,分成三座宫殿,进门的林荫道有四排树木。
极尊贵和极有势力的菲力浦·哈勃特爵士,他是卡爱地夫伯爵,蒙甘茂利伯爵,潘布洛克伯爵,坎大尔,马美翁,圣昆丁和邱兰德的贵族领主和严厉的主人,康华尔郡及代温郡的锡矿监守官,耶稣学院的世袭视察,他拥有那所美妙无比的威尔顿花园,园里的两个喷水池比十分虔诚的基督徒国王路易十四在凡尔赛宫的喷水池更华美。
查尔斯·西摩,渗摩山脱公爵,在泰晤士河边有一所渗摩山脱官邸,可以和罗马的潘菲莉别墅比美。屋内大壁炉上摆着两只中国元朝时代的瓷花瓶,在法国价值五十万。
阿述,英格兰姆爵士,爱尔温子爵,在约克郡有一座纽山姆庙堡楼,进口是一个凯旋门,房子的宽阔平屋顶又像摩尔式的阳台。
罗拔特、查脱来、布基爱及罗文那的菲来斯爵士,他在来硕士特郡有一座名为斯旦顿—哈洛德的城堡,堡里花园的树木花草构成一座平面的古典式尖顶庙宇;水池对面有一座大教堂,堂里有一个方形钟楼,都是爵士的产业。
查尔斯·斯宾塞,森德兰的伯爵,国王陛下的私人顾问之一,他在诺坦普吞郡有一座名叫阿尔脱洛普的大厦,大门是由嵌在四根大圆柱里的铁栏造成,每根大圆柱上面又安置着许多大理石雕像。
罗伦斯·海德,洛吉斯特的伯爵,在苏梨地方有一座名叫‘新花园’的城堡,建筑物的边沿有雕像,使城堡显得非常壮观,花园的草地作圆形,周围植着树木,森林的尽头有一座艺术化的圆形小山,山顶上矗立着一棵大橡树,从远处就能望见。
菲力浦·斯坦霍普,吉士特斐尔德的伯爵,在德比郡有一座名叫勃力弟的城堡,城堡里有一座宏伟的自鸣钟楼,有养鹰场,养兔的草坪,还有极美丽的长形、方形、椭圆形的水池,其中一个水池的形状像镜子,两道泉水喷得很高。
康华里斯爵士,艾耶的男爵,有一座城堡名叫白罗姆殿,那是一座十四世纪的宫殿。
非常尊贵的阿尔及农·卡浦尔,马尔登子爵,艾赛克斯的伯爵,在黑斯福特州有一座名叫卡肖布利的城堡,外形像一个大H,里面有许多可供狩猎的野兽。
查尔斯,奥苏斯通爵士,在米杜赛克斯有一座名叫多利的城堡,要经过许多意大利式花园才能走进去。
詹姆士·西苏尔,沙里斯布利的伯爵,在离伦敦七法里处有一座名叫赫特斐尔德的城堡,里面有四座巍峨的大楼,正中是钟楼,前院的地面是用大块方砖黑白相间砌成的,同圣日耳曼宫堡[26]的前院一样。这座城堡是在詹姆士一世在位时,由当时英国的财政大臣即现伯爵的曾祖父所造,房屋前部共长二百七十二尺。里面陈列着一位沙里斯布利伯爵夫人的床,这张床完全用巴西出产的一种名为‘一千个男人’(milhombres)的木料制成,能治毒蛇的咬伤。床上用金字写着:‘从坏处着想是可耻的’。
爱德华·利治,华尔威克及荷兰的伯爵,拥有华尔威克城堡,里面的大壁炉可以燃烧整棵橡树。
查尔斯·萨克威勒,布克斯特男爵,克兰菲德子爵,道塞特及米杜赛克斯的伯爵,在七橡树教区有一座名为瑙勒的城堡,面积同一座城市一样大,包括三座宫殿,像步兵行列似的前后平行排成三行,正面屋顶上有十个尖顶像楼梯似的排列着,大门开在一座有四个高塔的望楼下面。
汤玛士·泰纳,韦茅斯子爵,华明斯特男爵,有一座城堡叫做龙—利特,里面所有的烟囱、气楼、小阁楼、瞭望塔、亭子塔和小碉堡的数目,和法国尚博尔宫差不多,而尚博尔宫是法国国王所有的。
亨利·霍华德,苏福尔克的伯爵,在离伦敦十二法里的米杜赛克斯郡里有一座名叫奥德赖纳的宫殿,在庄严宏伟方面仅次于西班牙国王的爱斯居里亚宫。
在贝德福郡有一座来斯特花园大厦,面积之大等于整整一个乡村,四周有城墙和护城河围着,里面有树林、河流和小丘,它是坎特侯爵亨利的产业。
在喜勒福特郡有一座汉普顿院,里面有一个筑着城垛的坚固堡垒,花园里有一个大水池,水池把花园和森林隔开,那是柯宁斯比爵士汤玛士的产业。
在林肯州有一座格林士索普城堡,堡的正面很长,筑有几座很高的瞭望塔,仿佛把房子分割成几段;里面有花园,池塘,养雉场,羊栏,草地,植树场,林荫道,大树林;有栽植成方形及菱形的花坛,像大地毯一样;还有赛马草场和一条宏伟宽阔的弓形大道,马车在驶进城堡以前都要在这条大道上兜过来。这一切是林赛伯爵罗拔的产业,他是华林姆森林的世袭主人。
在苏塞克斯郡有一个称为‘上园’的方形城堡,里面前院的两边对立着两座带有钟楼的大楼,这是极尊贵的福特的产业,福特就是格雷爵士,格伦戴勒子爵兼坦卡威勒伯爵。
在华尔威克郡的纽汉姆·巴多克斯城堡里有两个方形的养鱼池,有一个三角形拱门,下面有四扇颜色玻璃大窗,这是丹比伯爵的产业,丹比伯爵在德国是来因费尔顿伯爵。
在伯克郡有一座维塔姆城堡,里面有法国式花园,园中有四座用树藤搭起来的小亭子和一座筑有城垛的高大碉堡,碉堡旁边还有两个军舰模样的东西,这是蒙太格爵士的产业,蒙太格爵士就是阿宾顿伯爵,也是赖各特男爵,他也是赖各特城堡的主人,城堡的大门上记载着这句拉丁文格言:‘道德更强于撞城槌。’[27]
威廉·加文地斯,代文郡的公爵,拥有六座城堡,其中名为查兹华斯的一座有三层楼,是最华丽的希腊式建筑;此外,这位殿下在伦敦有一座官邸,门前有一只狮子雕像,狮背对着国王的宫殿。
纪南米琪子爵,也是爱尔兰的柯克伯爵,他在毕加弟里有一座波灵顿大厦,那里的花园阔大得延伸到伦敦城外的郊区;他还有一座纪丝威克城堡,里面有九座壮丽的大楼;他还有伦德斯堡官邸,这是一座新建的大厦,坐落在旧的宫殿旁边。
波福特公爵是却尔斯城堡的主人,这座城堡包括两座哥特式建筑物和一座佛罗伦萨式建筑物;他在告罗吉士特还有一座白德明顿城堡,这座城堡像一颗光芒四射的星一样,有无数林荫道从城堡伸展出去。十分高贵和有权力的亨利亲王兼波福特公爵就是窝吉士特的侯爵及伯爵,赖格朗男爵,鲍卫尔男爵,捷伯斯谕的黑拔特男爵。
约翰·毫勒斯,纽卡苏公爵及克拉尔侯爵,有一座名叫保尔梭佛的城堡,里面有一个华贵庄严的方形碉堡;他在诺丁汉姆还有一座霍顿城堡,里面的水池中央有一根模仿巴别塔[28]筑成的圆石柱。
威廉,克拉文爵士,汉普斯达德的克拉文男爵,在华尔威克郡有一座称为孔伯寺的住宅,里面有英国最美丽的喷水池;在伯克郡他还有两处男爵领地,一处称为汉普斯达德·马歇尔,这座城堡的正面凸出五个哥特式的瞭望台;另一处称为阿士到纳花园,这座城堡正处在一个森林里的十字路口中间。
林耐士·克朗查理爵士,克朗查理男爵兼亨克威勒男爵,在西西里岛又是柯利奥纳侯爵,他的领地在克朗查理城堡内,这座城堡是公元九一四年时老爱德华建造来同丹麦人作战的;他在伦敦还有一座宫殿,名叫亨克威尔大厦;他在温莎还有另一座宫殿,名叫柯利奥纳阁;他还有八座城堡:一座在布勒斯通,坐落在特朗特河边,当地的雪花石膏矿也属他所有;其余几座是甘姆德黎特,霍姆布露,摩里冈布,特朗华德黎特,嚣尔—开特士(里面有一口极奇妙的井),菲灵摩尔(包括附近的泥炭沼泽),还有坐落在几尼亚塞古城边的雷沟尔维,坐落在摩亚尔—恩利山上的韦尼各通;此外,他还管辖十九个设有镇、乡长的村镇,以及整个平斯耐斯狩猎区,因此爵士每年能有四万英镑的收入。
“詹姆士二世在位时有一百七十二个实任贵族,他们总的收入每年共达一百二十七万二千英镑,即英国国家收入的十一分之一。”
在最后一个名字“林耐士·克朗查理爵士”旁边,“熊”亲手写上一条附注:
“叛徒;已流亡;财产、城堡及领地均被没收。活该。”
第四节
“熊”很佩服“人”。我们总是佩服我们身边的一切,这是规律。
经常愤愤不平,这是“熊”的心理状态,流露在外的状态是经常嘀咕。“熊”对世界很不满意。他生下来就是一个反对派。他总从坏的一面来看待宇宙万事万物。无论谁,无论什么都不能使他满意。他不原谅蜜蜂,因为蜜蜂虽然会酿蜜,可是也会刺人;他也不原谅太阳,因为阳光虽然能使玫瑰花盛开,可是也造成了黄热病和黑热病。在私底下“熊”大概对上帝提出过很多批评。他常常说:“很明显,魔鬼是有弹簧牵制的,上帝的过失就是放松了开关。”他只对王公大臣表示赞许,他有他自己的特殊方法来赞扬他们。有一天,詹姆士二世赠送一座庞大的金灯给爱尔兰一所天主教堂的圣母,“熊”带着“人”恰巧从那里经过,“人”对这件事是漠不关心的,“熊”却当着众人表示赞美,他大声说:“毫无疑问,圣母迫切需要一座金灯,而我们眼前这些赤着脚的小孩子们却并不那么迫切地需要鞋子。”
他对执政者们的诸如此类的“忠诚”和“尊敬”,大概起了不少作用,使得官吏们容忍他的流浪生涯和他同一只狼的不相称的结伴。有时,由于友情而产生的软弱,使他在晚间把“人”解开,让“人”伸展一下四肢,在木屋子周围随意散步;“人”是不会滥用“熊”对它的信任的,它很安分守己,换句话说,它同人们相处稳重得像一只狮子狗一样;不过,假使遇见了一个坏脾气的官吏,还是会惹出麻烦来的;因此“熊”总是尽可能把老实的狼拴起来。在政治见解方面,“熊”写在那块长木板上的那篇“金子论”并没有引起人们注意,因为那篇文章字迹已经模糊,原意又难懂,别人以为只是大门上的装饰,没有什么意义。即使在詹姆士二世以后威廉和玛莉的“可敬的”朝代,他的小车子也能够毫无阻碍地在英国的各个小城镇和各郡之间往来。他从大不列颠的一端自由地旅行到另一端,沿途出售他自制的各种古怪药品,还同他的狼一起演出一些江湖医生的节目,顺利地通过当时警察局在英国全境布下的捕捉游民的天罗地网。警察人员对流浪集团搜寻得很厉害,尤其要沿路捕捉儿童贩子[29]。
其实,“熊”没有陷入警察人员的天罗地网是很公道的。他不属于任何流浪集团。“熊”只跟自己在一起生活;中间只有狼文雅地插进来。“熊”的野心是想成为小安的列斯群岛的加勒比野人;因为办不到,便只好成为一个孤独者。一个孤独者是被文明社会所容忍的变相野人。一个流浪的孤独者就更加孤独。因此他才终年不断地到处换地方。他认为固定在一个地方就好像是被人驯服了似的。他的日子都在道路往返中度过。他一见到城市就加倍想念野草,树丛,荆棘,以及山岩洞穴。森林原是他的家。他在人声嘈杂的广场上倒觉得比较习惯,因为嘈杂的人声和树木的沙沙声颇为类似。在一定程度上,热闹的人群可以使爱好旷野的人得到满足。这辆车子最使他不喜欢的地方,是它有窗和门,很像一所房子。他恨不得把山洞装上四个车轮,住在洞穴里旅行;这才符合他的理想。
我们说过,他从来不微笑,可是他会笑;有时还经常笑,不过都是苦笑。微笑表示同意,笑却经常表示拒绝。
他的最伟大的事业是憎恨人类。他的憎恨是不可解消的。由于看透了人生是最可怕的,又注意到人生灾难重重:国王压迫人民,战争推翻国王,瘟疫追随战争,饥馑接着瘟疫,而在这一切之上的却是愚蠢;又由于证实了仅仅生存在世界上就是一种惩罚,而死亡却是解放,因此,当人们给他送来病人的时候,他就故意把病人治好。他有一些可以使老年人延长寿命的药剂和饮料。当他治好一个双腿瘫痪的患者,使他能重新站起来时,他就嘲讽地对他说:“你这下子能行走了。愿你在这个涕泣之谷[30]里多走几年!”当他遇见一个快要饿死的人时,他就把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了他,还嘀咕着说:“活下去吧,可怜的家伙!吃点东西吧!多活几年吧!我才不肯缩短你的苦役期呢。”然后,他搓着两只手很得意地说:“我尽我的能力去害人。”
过路人可以从车后的小玻璃窗上看见木屋的天花板上写着几个招牌似的大字,这些字是在里面用炭笔写的,可是在外面看得很清楚:熊,哲学家。
注释
[1]阿伯里斯特威斯(Aberystwith),英国威尔士的一个海港。
[2]叶德堡(Yeddburg),苏格兰洛克斯堡郡的首府。
[3]布封(Georges Louis Buffon,1707-1788),法国著名博物学家和作家。
[4]坎特伯雷(Cantorbéry),英国东南部大城市,英国国教大教堂所在地。
[5]普林尼(C.P.S.Pline,23-79),罗马博物学家。
[6]尼禄(Néron,37-68),罗马暴君。
[7]贝德兰姆(Bedlam),伦敦第一所疯人院。
[8]拉潘(R.Rapin,1621-1687),法国耶稣会神甫,著名的拉丁文诗人。
[9]伟达(M.—J.Vida,1480-1566),意大利主教,著名的拉丁文诗人。
[10]布乌尔(D.Bouhours,1628-1702),法国耶稣会神甫,作家。
[11]萨莱诺学派(école de Salerne),中世纪时流行的医学卫生学派。
[12]奥德瓦特(Oudewater),荷兰的一个城市。
[13]伽利安(C.Galien,131-201),希腊名医,精于解剖,他的医理重视推理论断,忽视观察实验。卡尔当(J.Cardan,1501-1576),意大利数学家、哲学家及医生,他的医理建立在占星学上。
[14]维哦琴(Viole de Gambe),古代一种乐器名,为大提琴的前身。
[15]杰弗里斯(George Jeffrys,1648-1689),英国查理二世时代著名酷吏。
[16]原文中附有拉丁文。
[17]原文是英文,指对侯爵的尊称。
[18]原文是英文,指对伯爵以下贵族的尊称。
[19]原文中附有拉丁文。
[20]原文中附有拉丁文。
[21]“换句话说:能给什么就给什么,没有什么可给就不给。”(这是“熊”在墙边上加上的注解)——原注。(正文中这句话是拉丁文)
[22]原文是英文。
[23]原文是英文。
[24]原文中附有拉丁文。
[25]原文是拉丁文。
[26]这个宫堡在巴黎郊外。
[27]原文是拉丁文。
[28]巴别塔(la tour de Babel),据《圣经·创世记》第十一章,诺亚的子孙要造一个高塔,上达天庭,上帝使造塔的人说着各种不同语言,互不了解,终于使塔造不成功。
[29]“儿童贩子”原文为西班牙文。
[30]天主教把尘世称为“涕泣之谷”、“苦役期”等,意在说明只有在天堂才能享“永生”之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