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本部分研究所要解决的问题
一 本部分研究试图探讨的问题
正如前文所讲,无论是就社会学这一社会科学学科整体而言,还是在具体的宗教社会学这一分支领域内,理性选择理论都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和应用,随之而来的则是宗教社会学领域内所发生的一种对学科研究范式的反思。下面所要进行的研究就是在这样一个大的学术背景之下,力求探讨宗教社会学领域内范式转型的内涵及其性质。
具体而言,尽管目前宗教社会学界普遍认为所谓的范式转型是从世俗化的研究范式转向一种以理性选择为核心假设的研究范式,但是其中很多具体的研究问题还不是很清楚,非常值得进一步的深入讨论。这些没有得到充分分析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范式转型本身的概念不明。范式转型是诸多宗教社会学者共同阐释的主题之一,而正是因为这一主题的公共性,不同学者往往从自身的理解出发进行探讨,从而形成了一种“概念不统一”的困境。例如:沃纳所理解的范式转型更多的是研究对象的转型,即美国的宗教实践具有了能够和欧洲以世俗化为特征的宗教实践相抗衡的方法论范式价值。而依阿纳康奈则从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假设出发探讨了理性选择理论对于宗教现象研究的范式价值。相对的,另外一些学者(如华人社会学家杨凤岗)则将一种宗教经济模型以及相伴随的理性化假设作为一种“实证的”“科学化的”研究的基础和核心。与之相比,之前的很多研究并不能称为一种严格意义上的“科学”研究。因此,宗教社会学内部的所谓范式转型也就具有了从非科学的宗教研究到科学的宗教研究转变的意味。由于对范式转型问题的探讨在后面还会展开,这里不再赘述。但毋庸置疑的一点是,宗教社会学的范式转型问题目前难以有统一的界定,而界定不明会使得很多相关研究中所讨论的范式转型问题有可能具有多种含义。如果我们无法对这些纷繁复杂的针对范式转型问题的讨论进行梳理和辨识,不同学者之间则有可能会产生误解,尽管大家都是在讨论范式转型。当然,研究范式问题上的模糊性也不利于宗教社会学具体经验研究的展开。
其次,转型后新旧范式的地位不明确。当我们谈到具体的范式转型时,需要回答的一个基本问题就是:当宗教社会学的研究从范式A转型到范式B的时候,是否意味着B成为一个“通用”的、“唯一”的可用范式而原来的范式A已经完全失效了呢?相对于刚才谈到的范式转型本身的概念不明,笔者认为新旧范式的地位以及相互关系这一问题对宗教社会学的研究更为重要和关键。因为很多学者即使不能够在何谓范式转型上达成共识,也至少可以认同目前宗教社会学内部存在范式转型这一“事实”。此外,范式问题本质上属于社会学研究的一个“元问题”,因此无论采用哪种范式,经验研究取向的学者们依然能够在一些十分具体的经验研究方面彼此交流。换句话说,学者们并不会因为无法就所持有的范式上的不一致而产生经验研究结果的不可通约的问题。但是,新旧范式之间的关系问题却会带来更深远的影响。例如,如果范式转型意味着原来的范式成了旧的、“落后”的范式,那么这就在研究的基本假设上判了依据旧范式的经验研究的死刑(因为研究范式落后,经验研究也就随之落后)。而相应的,新的范式便会成为一个在宗教社会学这一社会学分支学科中“通用”的标准性范式(自然,依据新范式的研究会更具有权威性)。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如果新范式只是在原有研究范式基础上提供新的视角从而增加了研究思路上的多样化程度,则依据不同范式进行的经验研究就都具有了存在的学术价值。此外,新范式或许可以“整合”旧范式而不取而代之,从而体现出一种对旧范式进行整合、包容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依据新范式的经验研究或许要强于依据旧范式的研究,但是前者却不能够完全否定后者。故而,所谓“转型”究竟是指不同范式之间的完全“替代”,还是范式自身的“多样化”努力,抑或是新范式对旧范式的“整合”,这对于宗教社会学的相关研究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答案不同,研究的思想和理路就会不同。同样,答案不同,我们看待依据不同范式的经验研究的态度也会不同。
上面所探讨的两个困境正是本研究下面的讨论所要试图回答的问题。综上所述,本部分研究主要想回答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针对目前宗教社会学内部关于范式转型这一概念所存在的混乱局面,笔者希望寻找一个基础性的概念框架将不同的思路予以评价和整合,并以此寻求对宗教社会学范式转型问题相对准确、清晰的界定。
第二,在完成第一步的基础上,笔者立足于某一特定层面的范式含义,探讨新的研究范式和旧有范式的具体内容。
第三,立足于第二个问题,笔者试图回答在宗教社会学领域中新旧范式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即分析新的范式是对原有范式的“替代”、“整合”还是一种在旧范式基础上的针对“视角多样化水平”的提升。
二 本部分研究的基本视角
通过对范式转型进行界定以及进一步探讨范式转型过程中新旧范式之间的关系,本部分研究希望能够从学理的角度阐述宗教社会学范式转型的基本含义及其性质。为了达成这一目标,本部分研究需要选取一个基本的研究视角和分析框架。
对于基本视角的选取是很重要的。就实质研究而言,范式涉及的是那些非常基础性的视角、看法和分析的路数。因此,范式这样抽象的概念并不能够像一般的社会学概念那样进行完全的操作化和统一化。正是因为如此,不同学者对范式内涵的探讨往往只是从自己的实质研究出发抽象出来的。比较典型的是依阿纳康奈的研究,他的很多宗教社会学的研究立足于其经济学背景,故而他提出的范式转型关注的是经济学家们比较熟悉的理性选择理论。而沃纳对于美国宗教信仰的历史研究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其所探讨的范式转型更多的是和美国的宗教实践及其历史发展进程联系在一起的。当然,华人社会学家杨凤岗的研究也不例外。中国已有的宗教学研究往往从神学或者教义诠释的角度进行阐释,杨凤岗的范式转换思想便希望能够在范式的层面上将社会学的经验研究同神学、宗教学的文化或者历史研究区分开,即体现出社会科学研究本身的“科学性”和“实证性”。所以究竟如何探究范式以及范式转型的含义需要考虑到研究者自身的研究取向和研究视角的问题。具体到本部分研究,笔者主要是从科学技术哲学以及社会学方法论的角度出发来进行探讨的。
从某种意义上讲,从科技哲学和社会学方法论的分析角度来探讨宗教社会学的范式转型可以让我们暂时脱离具体的实质性的经验研究所带来的束缚而专注于不同的研究视角所具有的共性和差异。同时,一种科技哲学层次上的范式界定无疑更具有基础性与普遍性,尤其是针对不同学者所理解的差异性很强的范式转型问题,它能够从一个更为根本的哲学方法论的层面进行统一。但是,就以经验研究为取向的宗教社会学研究而言,学理层面的探讨和实质研究是分不开的,前者的含义往往需要通过后者展示出来。正因为如此,在探讨范式转型问题的时候,本部分研究将会兼顾哲学方法论层面上的学理探讨和宗教社会学研究中的实质经验发现。进一步说,本部分研究从社会学方法论的角度出发进行理论的探讨和梳理,而支持这一理论探讨与梳理的则是宗教社会学中的种种实质研究发现。这些研究或者分别从不同的范式出发,或者共同采取了同样或者近似的研究范式。通过分析这些实质研究,笔者可以寻找到相关的事实性证据来支持本部分的研究结论。
三 这一部分研究的论证思路
本部分的论述思路与逻辑可以通过图1-1表述。由于下面的讨论会进一步展开图1-1所要展示的内容,因此这里不再就图1-1进行具体的论述。
图1-1 本部分的论证思路
前文已经阐述了本部分所要解决的三个问题。在下面的讨论中,针对第一个问题,本部分首先借鉴马斯特曼的多层次范式概念将宗教社会学领域中的多种范式转型学说进行了分类。其次,在社会学范式层面上通过回顾宗教社会学的经典研究,总结了旧范式和新范式的具体内容(具体而言,前者指结构/制度范式与诠释学范式,后者指理性选择范式),至此本部分的第二个问题也得到了回应。针对第三个问题,本部分首先分析了理性选择范式的结构特点并由此论述了理性选择范式对于结构/制度范式所具有的整合性,同时通过分析理性选择范式的逻辑推论过程分析了理性选择范式对于诠释学范式所具有的整合性。之后,本部分的讨论分析了这种整合性带来的新的重复论证困境,而这种困境也决定了理性选择范式不能够完全替代结构/制度范式以及诠释学范式。至此,本部分认为宗教社会学的范式转型的含义在于新范式对旧范式产生了一种整合趋势或者说整合性,但是这种整合性并不能够发展到一种“替代”旧范式而一家独大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