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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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学发展中创造人民幸福生活原载《福建日报》2007年12月25日。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我们必须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不仅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和发展规律的认识,而且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

一 发展为民是科学发展观核心价值的集中体现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满足人民需要、实现人民利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发展为民是科学发展观核心价值的集中体现,也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执政理念的集中体现。党领导人民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其根本目的就是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让中国人民富裕起来。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综合国力大幅提升,人民生活实现了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把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出台了一系列惠民利民政策,国家财政向与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倾斜,使一些重大的民生问题开始得到有效解决。这一时期,是我国发展最为快速,人民得到实惠最多的历史时期。

当前,我们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从大的发展阶段看,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同时,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加速推进,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我国发展又呈现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同时生产力水平还不高,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粗放型增长付出了过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人民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同时,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还不平衡,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还未根本扭转,民生问题更多地表现为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短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确立,同时,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依然存在,文化建设、民主法制建设与扩大人民民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等。在这样的情况下,要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全面改善人民生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我们只有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同时更加注重解决发展的不平衡问题,促进城乡区域的协调发展,更加注重社会事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加注重资源环境的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才能更好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真正实现社会和谐。

二 人民群众是推动科学发展创造人民幸福生活的主体力量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国各族人民实现自己利益、创造美好生活的共同事业,是亿万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创造性事业。广大人民群众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科学发展的实践主体和基本力量,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是我们改革和建设事业获得最广泛最可靠的群众基础和最深厚力量的源泉,也是我们改革和建设事业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在推进科学发展创造人民幸福生活的进程中,坚持发展依靠人民,就是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密切联系群众,始终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努力营造充分发挥人民群众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亿万群众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共同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只有每个社会成员的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每个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才能最大限度地集中全社会全民族的智慧和创造力,全社会的各种积极性和创造性也才能得到最大的激发。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实施的每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可以说无一不与激发社会各阶层、各领域的创造活力密切相关,而这些举措的成功,也无一不是人民群众的创造力充分发挥的结果。改革开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活力。在推动科学发展创造人民幸福生活的过程中,必须继续深化改革开放,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各个环节,构建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加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和机制,要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开放,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关系的结合点,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使改革始终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从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使蕴藏在亿万人民群众中的首创精神和创造活力得以充分释放,形成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科学发展创造人民幸福生活的强大力量。

三 民生为重是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根本途径

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的具体体现和最终目的。它强调的是要走共同富裕道路,把改革发展取得的各方面成果,体现在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上,体现在不断提高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上,体现在充分保障人民享有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益上,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要更加重视和解决民生问题。经济建设要着眼于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增强发展的协调性,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丰富的社会物质财富,为改善民生奠定物质基础。政治建设要着眼于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增强基本公共服务提供能力。文化建设要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更好地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丰富社会文化生活,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社会建设要着眼于全面改善人民生活,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建设。在人与自然关系上,要着眼于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使人民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则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着力解决好教育、就业、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管理等重点民生领域的问题。

优先发展教育。教育是民生之基,是富民强国的根本之策,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规范教育收费,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要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以创业带动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实现充分就业是人民群众维系基本生活、享受经济发展成果、实现社会价值的基础,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以创业带动和扩大就业。要统筹城乡,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是有效调节社会利益关系、促进经济效率提高和社会公平的重要保证。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创造机会公平,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是民生的安全网,是社会运行的“稳定器”,是人民群众的“生命线”。要适应我国就业方式多元化和人口老龄化、城镇化的发展趋势,加快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健全廉租房制度,加快解决城镇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努力做到住有所居。

建立基本医疗制度。医疗是民生之需,它直接关系人的健康素质,也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要着眼于解决当前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

完善社会管理。社会稳定是民生之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要着力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要准确把握现阶段我国社会矛盾的规律和特点,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种社会矛盾,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坚持安全发展,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使人民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