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中国民族关系的发展战略
一 21世纪中国仍然面临国家分裂的潜在风险
1.对新中国“民族构建”整体过程的反思
当前中国民族问题的主要症结,就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承袭了斯大林的民族理论和类似苏联的民族制度、政策,把“民族”这个核心概念定位在56个“民族”这一层面,其客观结果是架空和虚化了“中华民族”。如果参照梁启超先生的观点,这样一种“民族构建”的方向强化了汉、满、蒙、回、藏等“小民族主义”,淡化了“中华民族”这个“大民族主义”。如果参照费孝通先生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这一思路则强化了“多元”而弱化了“一体”。其结果是新中国扭转了20世纪初开启的“民族国家”的构建方向,参照苏联模式建成了一个类似苏联的“多民族联合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和“总纲”,“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在自治形式上为各少数民族建立的是“区域自治”,不是苏联式的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而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但是除此之外,新中国成立以后政府主导的民族理论(“民族定义”)、区域自治(设立以“民族”为主要原则划定的并以“民族”命名的“自治地区”)、民族政策(严格的“民族身份”制度、系统培养民族干部、实行民族整体优惠政策等)等,都与苏联模式有很深的渊源而且内容大致相似。
概括地说,我国的民族理论宣传教育通过文件和媒体持续强化各“民族”的民族意识,政府为每个“民族”设定的“自治地域”把“民族”和一个具体的行政地域联系起来,政府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教育在我们的学校里系统地培养出作为本民族代表人物的“民族精英”群体。这样,就为中国未来可能出现的国家分裂预备了三个必要条件。这就是近年来在中国一些地区出现的民族关系问题和民族分裂思潮的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基础。有了这样的基础,民众日常生活中出现的经济、文化、社会议题就很容易被引入“民族问题”的框架内,作为民族问题被高度“政治化”,从而脱离一个公民社会和法治国家解决问题的正常轨道,反而使少数族群在当代中国社会的合理利益诉求被扭曲,不能得到及时解决。
在中国的56个“民族”中,有些人口较少、居住分散的群体从来没有独立的政治要求也不认为这样的分离运动具有可行性,但是一些人口规模大、高度聚居、历史上曾经建立过相对独立政权的群体,他们的精英集团在内外“民族理论”的指引和外部反华势力的鼓励下就有可能出现民族主义思潮和独立的诉求。当前在政府的严格控制与打击下,这些诉求表现得相对隐蔽。我国存在的真正的民族分离隐患,并不在于那些实施恐怖袭击和制造街头骚动的极少数暴力分子,而在于部分少数民族干部与知识分子队伍内心中以斯大林民族理论培养出来的现代“民族”意识,以及现有的“区域自治”制度和少数民族干部的特殊培养机制。这使我们对中国出现国家分裂的风险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改革开放30余年来,中国一直处在体制改革的摸索过程之中。城乡所有制的改革使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在许多领域取代了计划经济体制,出现了劳动力市场和大量流动人口,此外还有教育、医疗、住房等体制的改革,这些体制改革已经在深层次上改变了中国社会的原有结构和矛盾的原有调节机制。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的社会问题与社会矛盾,如快速城市化和发展房地产同步的城市改造中出现的对民众利益的损害,追求经济指标过程中对环境保护的忽视,大学毕业生自行择业给少数民族学生带来的就业困难,中央企业开发地方资源的利益分配是否合理,本地人与外来者之间的就业竞争,官员的腐败与脱离群众,司法和城管部门的野蛮执法,等等。应当说,以上这些大多是全国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汉族地区也发生了不同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中央一直在积极努力地设法逐步解决这些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余年来,我们已经培养出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通过党和政府多年的教育培养,大多数人在政治上是可靠的,在遇到民族地区出现以上社会问题与矛盾时,能够从全局出发,积极协调解决这些问题与矛盾,同时坚决与极少数分裂分子做斗争。但也有极少数人从“民族利益”的角度来看待这些问题与矛盾,把一些社会治安问题、就业与民生问题、资源和利益分配问题统统解读为“民族问题”并加以“政治化”,这些人不是以理性和社会发展的长远眼光来分析这些问题的解决途径,而是情绪化地捍卫“民族利益”,忘记了本民族利益与国家利益在根本上和长远发展上是完全一致的。也有一些年轻人受境外宣传的影响,很容易将求学和就业时遇到的困难情绪化地看作“民族问题”。毫无疑问,他们所遇到和关注的各种实际困难都需要各级政府的及时关注和妥善解决,同时也需要对这些年轻人进行教育和引导。我们相信,只要政府各项工作真正做到位,努力使少数民族的各项权益切实得到保障,这些具体问题都可以逐步得到解决。
同时,我们不可忘记,多民族国家主体民族的“大民族主义”同样是国家分裂的重要原因。苏联解体的首倡者是俄罗斯联邦的俄罗斯人,正是俄罗斯联邦议会率先通过的《主权宣言》“改变了遍及所有共和国的民族主义冲动的性质”(科兹、威尔,2002: 190)。在汉族中存在的“大汉族主义”及其对我国民族关系造成的危害,同样会激化民族矛盾,其实际后果可能引发民族冲突并最终导致国家分裂。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提出的“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在今天具有特殊的警示意义。
2.代际更替使建国初期的民族关系发生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余年来,中国民族关系总体来说还算和谐。这与中国的基本国情(两千多年历史的大一统国家、广泛的民族混居和族际融合、汉族占总人口90%以上、汉族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占有优势)及各项具体政策(中央政府对少数民族的扶助与优惠政策)的实施效果相关。
“代际更替”是社会学、人口学分析社会结构、社会矛盾演变的一个重要视角。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党在少数民族地区普遍开展了“土改”和“民主改革”运动,翻身解放、无偿分到土地的那一代少数民族民众从内心感激共产党和中央政府。今天我们到西藏或新疆对70岁以上的藏族或维吾尔族老人进行访谈便能发现,他们对“土改”的记忆和对毛主席、对中央政府的朴素感情依然令人印象深刻。同时,20世纪50年代来到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干部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也成为当时凝聚民族团结的有力纽带。
但是,自20世纪80年代否定“文化大革命”和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开始淡化,现在少数民族地区的“80后”和“90后”从他们懂事时起听到的主要是“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冤假错案和寺庙破坏,他们在青少年时期就没能建立起对中央政府和中国共产党的深厚感情,现在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最切身的感受就是就业难和生存难。特别是近十几年来的西部大开发推动了大量劳动力的跨地域流动,同时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机制也由政府分配改为市场竞争,这使得许多少数民族农民工和大学生在与从内地来西部地区的汉族农民工和汉族大学生竞争时,由于汉语水平低和就业技能较弱常常受到歧视和排斥。因此,他们很容易把自己的生存困境与族际差异联系起来,这就使西部地区少数民族的民生问题与民族隔阂叠加在一起,从而使西部地区的民族关系更加复杂化。而目前我国的干部队伍在政治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方面,也与从革命战争中锻炼出来的那一代干部无法相比。新中国成立60余年来,无论是少数民族民众还是汉族干部都出现了“代际更替”的现象,时代变了,体制变了,同时也换了一代新人,20世纪50年代在政府和少数民族民众之间建立起来的传统感情纽带也必然发生变化。
一些新中国成立初期投身民族工作的老同志总认为我国目前的民族关系应当是比较好的,这一结论主要来自他们对20世纪50年代良好民族关系的亲身体验所得到的印象和经验。由于年龄原因,近20年来他们已不可能亲自深入基层做社会调查,他们保持当年的印象和结论是非常自然的。另外一些长期学习和宣讲马列主义民族理论的学者,由于自身知识结构的限制,对社会基层民族关系在近20年来的变化和境外民族主义/族群关系的研究成果了解不多,他们坚持传统教材宣讲的马列主义民族理论也是非常容易理解的。
3.其他多种族/族群国家“民族构建”经验的比较
众所周知,除中国外,世界其他一些国家如美国和印度也存在许多不同的种族和族群,存在不同的宗教和语言群体,它们进行“民族构建”(nation-building)的目标是把所有的群体整合成一个共同的“民族”(nation),把这些群体称为“族群”(ethnic groups),并在“文化多元主义”的旗帜下保存和发展各少数族群的文化特征和风俗习惯。全体国民共同的核心认同(identity)是“民族”而不是“族群”,强调的是国家宪法和国民的公民权,把种族、族群之间的差异主要视为文化差异,不认为也不允许各族群有自己特殊的政治权利。在美国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博士“我有一个梦”的著名演说中,他为黑人争取的并不是任何优惠政策或特权,而是与白人真正平等的公民权利。美国以公民权为核心的政治认同建构,可以看作是把族群差异“文化化”的思路。虽然美国的种族矛盾在历史上一度非常尖锐,今天黑人的整体处境仍需改善,但是在强调种族平等、强调公民权的积极引导下,我们必须承认美国社会中的种族偏见和歧视正在逐步减弱,有黑人血统的奥巴马以绝对优势当选美国总统就是一个明证,他的选举口号是为全体美国国民谋利益,绝不带任何种族色彩。同样,尼赫鲁总理在印度获得独立后最关注的事业就是如何淡化各群体之间因体质、语言、宗教、种姓差异而带来的认同冲突,全力构建“印度民族”(Indian nation)。这一把种族、族群差异“文化化”并以此淡化种族矛盾和政治冲突的思路,在美国、印度等国的实践大致是成功的,值得“多民族”的中国借鉴。
正是在这样的思考下,我提出把中国的民族分界、民族身份“文化化”也就是“去政治化”的思路,建议保留“中华民族”的概念,并重新开始“中华民族”的“民族构建”,以“中华民族”为核心认同建立一个全体中国人的“民族国家”,同时把56个“民族”改称“族群”(简称× ×族),在这样的概念框架下强化中华民族的“民族意识”,逐步淡化目前各“民族”的“民族”意识(马戎,2004)。我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加强中华各族群之间的相互认同,使其共同凝聚起来,以一个民族即中华民族为单元来面对和参与世界各国间的激烈竞争。在这个过程中,一些依然保留了“部族国家”中传统意识的群体,将会转变为现代“公民国家”的国民,那些长期以来接受了本族是“民族”的少数族群干部和知识分子,对此需要一个理解和适应的过程。毫无疑问,这将是一个漫长的、需要足够耐心的历史发展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