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结构与中国转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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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体制概念及其与制度的区别

青木昌彦认为,“经济体制这个词在相当大程度上是不自觉使用的”。青木昌彦、奥野正宽:《经济体制的比较制度分析》,魏加宁等译,中国发展出版社,1999,第31页。英文中institution、system、regulation、rule、constitution等多个单词都具有中文“制度”一词的含义,在一定的语境中都可以翻译成制度。国外不同学科和经济学的不同学派所使用的制度概念,虽然都被翻译成了制度,但其概念的实质和内涵并不完全相同,并且各有侧重。在新老制度经济学派以及由制度学派演变而来的演化经济学中,制度概念一般是用institution。比较经济学中的制度概念则使用了institution和system两个不同的单词,但是其中只有system在中文中才被翻译成体制,而institution一般只译成制度,不译为体制。这是因为,institution是指创设或形成已久的法律、风俗、习惯等,同时含有机构、组织的意思,既可以表示制度总体,也可用于表达某一个单项制度安排,所以常常用于微观领域的制度,如产权制度、契约制度、企业制度等。而system是指秩序、规律,同时含有系统、体系的意思,表达的是总体性的制度及其运行的某种状态和结果。事实上,也只有从系统的含义上来理解体制概念,才会存在不同的体制模式及其选择问题,也才会有所谓转型的问题。正因为如此,笔者曾把经济体制定义为“一个经济机体为了配置资源和对其成员分配利益所必然具有的、组织协调内部各种经济要素和全部经济活动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周冰:《经济体制》,载张卓元主编《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第77页。

从比较经济学研究的内容来看,体制是一个比制度内涵更丰富、覆盖范围更广的概念。前文已经提到,作为比较经济学研究对象的体制的内容,除了以所有制为基础的制度以外,还包括社会经济的组织和机制,甚至还把后者作为重点。例如,青木昌彦认为,构成体制的最小单位是各经济主体的行为。见青木昌彦、奥野正宽《经济体制的比较制度分析》,魏加宁等译,中国发展出版社,1999,第304页。然而,组织和制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尽管组织离不开制度,并且要依靠制度确立其结构、激励其构成要素的行为以实现组织的整体目标,但是组织毕竟不是制度。组织是一个具有自身利益目标和行为能力的实体。制度作为社会行为的规范和标准,是群体的黏合剂,不仅有作用于组织内部的制度,而且有作用于不同的组织之间的制度。机制和制度更是不同的事物。机制是指一个系统的结构与功能之间内在的必然联系,是系统功能实现的特定的途径和方式,在社会经济中是在特定的组织结构和利益结构下各种经济主体的行为方式的相互作用及其结果。制度塑造着社会经济的结构,规定着主体的行动范围,但是并不直接决定主体究竟如何行为,因此也就不能直接决定经济运行的结果。显然,制度不同于机制,机制并不是制度。仅仅用制度系统或系统的制度来解释不足以涵盖体制的全部内容。

考察社会主义国家的转型实践,在起点上是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则是建立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比较起点和终点可以看出,在这一过程中,不仅产权制度从单一公有制转变为多元产权制度,经济调节机制从计划和行政命令转变成了市场,而且整个社会经济的存在方式和形态,包括组织结构、行为主体和利益关系,都发生了结构和性质上的变化。不仅出现了私营、个体和外资这些过去计划体制下没有的新的经济主体,而且原有的经济主体包括政府、企业和个人也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作为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主人的单位职工变成了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雇员,作为集体所有制成员的人民公社社员已经变成了私营企业主或个体经营者,政府的利益和行为目标以及政府和企业的关系都发生了非常显著的变化。这就意味着,转型中的体制指的是一个社会经济体的组织方式和存在形态,包括社会经济的结构、行为主体和调节机制,而不仅限于制度。

总结以上讨论,我们可以把经济体制理解为一个社会经济体为了自身的存在和发展而实行的一整套组织、制度和机制的总和,是包括社会经济制度、社会经济体的结构、行为主体和经济机制在内的一个经济运行系统。换言之,体制是一个社会经济体的存在状态和形式。可见,体制概念涵盖的范围大于制度,体制中包含了制度,但是不仅限于制度,还包含制度以外的组织、行为主体和机制等内容。

制度是指一定范围内所有行为主体共同承认和普遍遵守的关系规范和行为规则,它并不是一种有形的存在物,而是社会经济的控制系统。体制与制度两者之间的关系,可以借用计算机专业的术语来打个比方。如果我们把组织和行为主体等实体性的存在看作社会经济体的硬件,把人们之间的关系和行为方式等无形的存在看作软件,那么制度就是社会经济体这部超级计算机的软件系统,而体制则是包括软件和硬件在内的社会经济体这部超级计算机本身。

体制作为社会经济体存在的状态和形式,首先取决于它的组织和结构,它的功能实现则依赖于调节机制,而组织和机制两者都与制度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从这个角度来理解体制和制度两者之间的关系,类似于流通和交换的关系。流通是一个集合概念,交换是一个一般概念,流通也可以称为交换,但是只有交换的总和才能称为流通,一次交换是不能称为流通的。同样,制度是一般概念,既可以泛指一切制度,也可以指单项制度;体制是制度的集合概念,青木昌彦、奥野正宽:《经济体制的比较制度分析》,魏加宁等译,中国发展出版社,1999,第1页。只能用于总体性的制度,即制度系统,单项制度是不能称为体制的。可见,流行的观念认为,经济制度是反映社会生产关系的本质概念,而体制是制度的具体形式或外在表现,例如,卫兴华、顾学荣主编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管理类专业教材《政治经济学原理》,经济科学出版社,1988,第301页。这显然是不恰当的。

制度经济学家广泛使用制度结构、制度环境、制度框架、制度矩阵等概念,有的学者甚至在同一场合同时使用以上多个概念(例如诺斯)。尽管不同的学者赋予这些概念的含义不尽相同,且大都没有经过严格界定,但都是在制度系统与整体状态的含义上来使用这些概念的。例如,林毅夫把制度结构定义为“一个社会中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的总和”。参见《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理论: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载《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刘守英等译,上海三联书店,1991,第378页。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理论研究对经济体制概念的需要具有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