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资源比较优势的神话结束
自然资源为经济增长提供了物质基础,且对经济增长产生了重要的影响。20世纪90年代以来,众多的经济学家探讨了自然资源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机制与作用机制,得出的结论为:资源丰裕和资源匮乏都会对经济增长产生制约作用,前者被经济学家称为“资源诅咒”,后者则被称为“资源约束”。
事实上,比较优势理论也在关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源问题:大卫·李嘉图提出的比较优势理论指出,如果两个不同的国家生产同一种产品的机会成本不相同,则机会成本低的国家在生产该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机会成本的差异为两个国家开展国际贸易提供了可能。在国际分工中,各个国家均生产自己的比较优势产品参与国际贸易,可实现经济和福利水平的共同增长。根据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自然资源相对比较丰富的国家和地区在生产资源型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资源比较优势,则应按比较优势来发展经济,出口资源型产品来促进经济的增长。一般说来,按照比较优势的准则来选择生产并发生交换活动,可以保证贸易经济的健康增长和社会福利水平的不断提高。但在资源比较优势这一问题上,由于自然资源存量具有有限性属性和国际自然资源价格的不稳定性,资源比较优势很难长时间得以维持,还有可能陷入“资源诅咒”的僵局。另外,在发展资源优势产业的过程中,如果将资本和劳动等资源过分地聚集于自然资源部门,则可能会产生“荷兰病”等经济问题。
我国自然资源禀赋的一大特点是:自然资源总量丰富,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自然资源水平常常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我国的许多资源禀赋高的地区,比较优势资源的利用主要采用的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有矿就开、有林就伐”的传统做法,在对外贸易中仍然以自然资源产品为主,处于资源产业链的底端。在经济发展的初始阶段,确实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增长,但经过大规模开发建设期和稳定繁荣发展期到达资源枯竭衰落期后,经济增长就变得不可持续。
若从静态的角度来看待和运用资源比较优势,很容易陷入“比较优势陷阱”中。在国际贸易开展初期,发达国家利用其技术和经济优势从相对落后的国家进口自然资源产品,而自然资源的出口国由于技术、资金等条件的制约只能生产低附加值的自然资源产品用以出口。自然资源出口国为维持经济增长持续出口自然资源,使自然环境负担加重。最终结果是,发达国家以资源出口国的环境为代价实现了经济和福利水平的增长,而资源出口国依据静态比较优势理论出口其资源型产品虽然获得了经济的短期增长,但却丧失了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福利增长的持续性。
经济理论与现实的冲突使得众多经济学家开始重新审视比较优势理论。一方面,比较优势并不是静态的,可能随时间和条件的变化而发生转换。受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等因素的影响,现在的比较优势产业在未来可能不再是比较优势产业,如A国现在在生产某些资源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但若随着时间的推移,B国在生产技术上有了较大的突破使其生产同类产品的机会成本低于A国,则A国就丧失了资源的比较优势;另一方面,静态比较优势理论假设劳动生产率和比较优势是外生给定的且模型研究的时点保持不变,但经济发展显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比较优势理论在动态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不一定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