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变的乡土性(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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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研究方案

(一)研究内容

第一,概念界定。乡土性是指农民在漫长“凝固的土”与“封闭的乡”岁月沉淀下形成的一种特定的行为方式、思维习惯与价值观念的总和。乡土性概念最核心的内涵起源于“凝固的土”和“封闭的乡”,乡土性概念的外延极为广泛,为了行文分析的需要,本书把乡土性的外延界定为家意识、人际关系、社会秩序、村落权威、岁时节庆与人生礼仪六个方面,从这六方面来论述乡土性。

第二,研究制度与市场对乡土性变迁的作用机制与运作逻辑。具体研究思路与内容为:制度与市场的不同组合(分为过于刚性制度与基本缺位市场的阶段、渐行弹性制度与逐渐扩展市场的阶段、走向刚柔相济制度与迈入充分完善市场的阶段三种不同组合)形式,对村民职业状况的影响(职业状况分为农业与非农业两类,其中农业分为自给自足农业和市场化农业,非农业分为外出城市务工和农村非农产业),职业状况的多元化改变了村民同“土”与“乡”的关系,导致乡土性的流变。制度-市场的研究框架如图1所示。

图1 制度-市场的研究框架

第三,从家意识、人际关系、社会秩序、村落权威、岁时节庆与人生礼仪来论述乡土性,以大规模外出务工为转折时间段,论述乡土性在这几个方面的各自表现与变迁,描述农村现时期的乡土文化。

第四,从“开发传统,服务现代”的认识思维来对乡土性进行解构与建构,从实践意义上乡土性的解构与建构的角度为农民工更好地实现市民化和更好地进行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理论资源服务。实际上,本研究认为,不是简单地说在农村就要保持乡土性,在城市实现市民化变成市民了,就要抛弃乡土性。乡土性的抛弃与保持、解构与建构,是以乡土性是否适应、促进现代发展为标准,是以是否合理、科学为标准,而不是以是否在农村还是城市为分野标准。

(二)研究意义

尽管今天的中国已经不是捆在土地上的中国,但农民依然是人口的大多数,农村依然是国土面积的大部分,农业依然是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农村、农业、农民理应受到高度关注,乡土性是农业社会的本色,对乡土性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价值。

1.理论意义

费孝通教授的《乡土中国》实际上是写出了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农村文化,本文努力的目标也是要写出现在的中国农村文化,当然,今日的中国农村分化已经非常明显,本文的目标是要写出一种类型的村落文化——中西部地区靠外出打工来脱贫致富的农村村落文化,这对于更好地认识中国农村与农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在当代中国乡村社会,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就是,我们正面临“礼仪重建”的困难任务。传统国家及其文化赖以证明其“正统性”的整套礼仪制度,在“欧风美雨”的吹袭之下和翻天覆地的社会、文化革命以后,已经不复存在。百姓日常生活中的各种礼仪习俗,由于知识分子阶层对自然科学法则的迷信和国家政治力量推行的一系列“移风易俗”的举措,也发生了巨大的转变。而适应新的社会文化形态和“全球化”趋势的新的礼仪制度,则有待重新建立。当代乡村出现的种种问题,在某种意义上,都可以视为“礼仪缺失”的后果,传统与现代之间并没有很好地衔接。黄平:《乡土中国与文化自觉》,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第188页。在农村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对乡土性的研究,有利于我们从理论上更好地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的关系。传统与现代并不是非此即彼的二分状态,而是一体相连、互为表达、彼此推进的,从“传统的发明”与“现代的成长”过程来看待和解释传统与现代的关系,是社会学的一个不老议题。郑杭生:《现代性过程中的传统和现代》,《学术研究》2007年第11期。在对待乡土性的态度和方式上,应始终坚持辩证的原则。尊重传统是必要的,但尊重传统不是一味地肯定传统,而是审慎地对待传统,现代化的逐步推进使我们仍要持续破除一些旧式的有悖于进步方向的传统,重建传统则主要是指建构一种提供意义关怀及道德规范支持的精神信仰传统。郑杭生、费菲:《传统、理性及意识形态的多重变奏》,《河北学刊》2009年第6期。对乡土性的研究,有助于我们从理论上认清和把握好传统与现代的辩证关系,有利于破除乡土性中阻碍现代发展的一些不合理因素,同时建设乡土性中有利于推动现代发展的积极合理因素。

从制度-市场的二维框架中研究乡土性,探讨制度与市场的变迁和不同组合,是如何影响职业状况的,是如何改变村民与“土”和“乡”的关系的,有助于从理论上厘清制度与市场对乡土性变化的作用机制与作用原理,从而为更好地进行乡土性的解构与建构提供理论资源。

2.现实意义

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有两个基本途径:一个是向外,另一个是向内。向外是站在农村之外来解决农村问题,主要就是通过让农村人口迁移并定居城市来实现,具体到现阶段,就是促进农民工市民化,使其变成城市市民,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走新型城镇化之路。乡土性对农民工融入并最终定居城市会产生重要影响,对农民工乡土性的研究可以为农民工更好地实现市民化提供现实的政策参考。向内是站在农村之内来解决农村问题,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是朝这个目标努力。通过发展农村非农产业、实现土地流转与承包经营、发展第三产业如旅游业等,来促进农村发展,从农村这一端来实现城乡一体化。不管是采取哪一种方式来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目标,都要结合当地具体的农村社区实践,发挥农村传统资源的积极作用,把“传统”转变为促进“现代”发展的推动力。对乡土性进行研究,可以为更好、更快地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参考建议,对于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研究的理论视角

本项研究以社会转型论和社会互构论作为理论视角。

社会转型论是指社会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变。说详细一点,就是从农业的、乡村的、封闭的半封闭的传统型社会,向工业的、城镇的、开放的现代型社会转型。对社会整体来说,它是一个从传统因素占主导地位的社会转变为现代因素占主导地位的社会过程。但是在这个总过程中,既有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又有从现代向传统的转变,既有从传统向传统的转变,又有从现代向现代的转变。这些复杂、交叉的进程在当代中国大陆社会都在进行着,成为当前中国社会快速转型的显著特点之一。中国社会转型的复杂性还表现在它们不仅经历着从前现代性到现代性的转变,而且经历着从旧式现代性到新型现代性的转变。郑杭生:《中国社会的巨大变化与中国社会学的坚实进展——以社会运行论、社会转型论、学科本土论和社会互构论为例》,《江苏社会科学》2004年第5期。

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学的基本问题,贯穿在社会学的理论范式以及研究对象之中,是进行社会学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揭示社会运行和发展规律的事实基础。因此,社会学的理论建构和经验探索总是这样或那样地与这一基本问题联系在一起。郑杭生、杨敏:《社会互构论:世界眼光下的中国特色社会学理论的新探索——当代中国“个人与社会关系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第37页。社会互构论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作为元问题和基本问题,从社会学基本理论和方法上对两大社会行动主体的互构共变关系进行分析和阐释,并着重对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期的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的现实经验事实进行研究和刻画。简言之,社会互构论是关于个人与社会这两大社会行为主体间的互构共变关系的社会学理论。郑杭生:《本土特质与世界眼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第302页。所谓互构,是对参与互构主体间关系的本质刻画,即指社会关系主体之间的相互建塑与型构的关系。社会互构论强调,在互构关系中,客观地存在互构主体多元性、互构时空多维性、互构内容二重性(客体与主体、客观与主观、外在的社会结构与内在的主体心智结构)的具体统一,互构形式的同时、相应、谐变,互构效应的不确定性特征等。所谓共变,是指社会关系主体在互构过程中的相应性变化状态。相应性是共变状态的基本特征,也就是说,社会关系主体在互构过程中发生的变化,是共时性的和共变性的。共时和共变并不意味着完全一致、一一对应,而是包含着差异和冲突的过程。所以,正向谐变、逆向冲突等都是共变的基本形式。这些基本形式本来就是同一共变过程的不同方面。但更强调对正向谐变的研究,而把逆向冲突研究看作达到正向谐变的必经之途。也就是说,社会互构论是社会行动主体间的多元互构、并立共变关系的理论系统。郑杭生、杨敏:《社会互构论:世界眼光下的中国特色社会学理论的新探索——当代中国“个人与社会关系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第198~199页。社会互构论的基本观点是,个人和社会分别表现了人类生活共同体相互关联的二重含义:个人是社会的终极单元,社会则是个人的存在方式;从共同体的构成而言,它是众多的个人,从众多个人之间的关系上看,它就是社会,人类生活共同体的发展就是个人与社会的互构关系的演变过程。对于社会学的两大元事实(个人和社会),社会互构论认为,两者同为人类生活共同体的两重属性和表征。对于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社会互构论既确认两者的区别,又强调它们在区别基础上的相互联系。这种相互联系既是差异的、对立的和冲突的,也是适应的、协调的和整合的,是互为前提、互为存在条件、不可分割的,换句话说,这两个方面既是对立的统一,也是统一的对立。因此,社会互构论的本体论和方法论预设,既确定了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共时性和共变性的互构关系,也排除了在个人和社会之间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性陈述的必要。这构成了社会互构论的整个理论前提和基础。郑杭生、杨敏:《社会互构论:世界眼光下的中国特色社会学理论的新探索——当代中国“个人与社会关系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第199页。社会互构论重视对于个人与社会二者之间的连续体及其区间性和过渡性事实的研究。社会互构论着眼于个人间、个人与群体、群体间、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社会与国家等关系的分析。郑杭生、杨敏:《社会互构论的提出——对社会学学术传统的审视和快速转型期经验现实的反思》,《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

选择何种理论作为理论视角,主要考虑两个指标:适用性与解释力。社会转型论和社会互构论符合本项研究的这两大指标。本书以一个外出务工型村庄的调查资料为基础,论述乡土性的流变过程,其中最重要的划分时间段就是村民大规模外出打工,村民外出打工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由封闭的、落后的农业村庄走向开放的、面向市场发展非农产业的富裕村庄转型的过程,并且这种转型的深度和广度对村庄来说是前所未有的。乡土性的流变包括移植、消解、重构等诸多环节,展现了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复杂的辩证关系,社会转型论对此有着充分的适用性与解释力。乡土性之所以流变,出现移植、消解、重构等不同面向,是因为乡土性的核心内涵——“土”与“乡”在发生着改变,也就是说村民同“土”和“乡”的关系在发生着深刻的改变,从“凝固的土”和“封闭的乡”的束缚中逐渐脱离出来,开始了离土离乡的进程,开始了发展非农产业的进程,开始了市场化农业的进程,之所以有这些深刻的变化,就是因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在经历深刻的转变,从恶性互构走向初级良性互构继而走向更高阶段的良性互构谐变,这个过程就是一个制度不断改革与完善、市场不断发育与健全、个人主体性地位和能动性不断突出与发挥的过程,而这些正是社会互构论的题中应有之义,社会互构论对此有着充分的适用性与解释力。

(四)研究方法

社会研究方法是一个有着不同层次和方面的综合体系,通常将社会研究的方法体系划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或部分,即方法论、研究方式、具体方法及技术。在社会研究中,存在两种基本的方法论倾向:一种是实证主义方法论,另一种是人文主义方法论。实证主义方法论认为,社会研究应该向自然科学研究看齐,应该对社会世界中的现象及其相互联系进行类似于自然科学那样的探讨。人文主义方法论认为,研究社会现象和人们的社会行为时,需要充分考虑到人的特殊性,考虑到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之间的差别,要发挥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的主观性。用马克斯·韦伯的话说,就是要“投入理解”,或者是赖特·米尔斯所说的“人对人的理解”风笑天:《社会学研究方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第7页。。研究方式是指研究所采取的具体形式或研究的具体类型。在研究方式上,定量研究是实证主义方法论的典型特征,定性研究是人文主义方法论的典型特征。社会研究的具体方式划分为四种主要类型,即调查研究、实验研究、实地研究和文献研究。前两者倾向于定量研究的性质,后两者倾向于定性研究的性质。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是我们在社会研究过程中可以采取的两条途径,二者之间不存在孰优孰劣的问题。在社会研究者认识社会现象的过程中,它们发挥着各不相同的作用。在实际社会研究中该运用哪种方式,不仅取决于研究者的个人兴趣,也取决于研究者所要研究的问题。具体方法和技术指的是在研究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资料收集方法、资料分析方法以及各种特定的操作程序和技术,包括问卷法、访谈法、观察法、统计分析法、定性资料分析法等。

实际上,大多数研究都是在两个端点之间,只不过有的实证多一点,有的理解多一点。因为从具体操作的角度来讲,任何研究者都不能纯粹地只是进行材料的堆积,也不能纯粹地自言自语,都必须是两者的结合。要避免布迪厄所警告过的那种把对方法的反思与方法在科学工作中的实际运用脱离开来的“唯方法论主义”〔法〕皮埃尔·布迪厄、〔美〕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论》,李猛、李康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第31页。。本书属于定性研究,定性研究方法是指“在自然环境下,使用实地体验、开放型访谈、参与型与非参与型观察、文献分析、个案调查等方法对社会现象进行深入细致和长期的研究;其分析方式以归纳法为主,研究者在当时当地收集第一手资料,从当事人的视角理解他们行为的意义和他们对事物的看法,然后在此基础上建立假设和理论,通过证伪法和相关检验等方法对研究结果进行检验;研究者本人是主要的研究工具,其个人背景及其与被研究者之间的关系对研究过程和结果的影响必须加以考虑;研究过程是研究结果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必须详细加以记载和报道”陈向明:《社会科学中的定性研究方法》,《中国社会科学》1996年第6期。

本项研究收集的资料来源于对安徽省南部一个行政村的村民调查,因而,本研究具体来说是个案研究。个案研究如同解剖麻雀,以此了解其“社会结构里各方面的内部联系”及“产生这个结构的条件”费孝通、张之毅:《云南三村》,天津人民出版社,1990,第7页。。个案研究是非随机选取的样本,对中国广大的农村来讲,或许并不具有代表性、推论性,但应有一定的类型分析意义,即能对我国中部地区外出务工型村落进行探索性研究。个案研究的目的主要是对具有典型意义的个案进行研究,形成对某一类具有共性特征的事物和现象的较为详细、深入和全面的认识,可以帮助我们获得对某一类别现象的定性(或定质)认识,因而在社会研究中是一种非常有用的研究方法,个案研究通常与描述性研究、探索性研究和解释性研究结合在一起。王宁:《代表性还是典型性?——个案的属性与个案研究方法的逻辑基础》,《社会学研究》2002年第5期。

个案研究在学界常为人所诟病,指其只针对少数案例进行分析,因此所得的结论,不具“代表性”“不可靠”,因而不能说明问题。实际上,个案研究的目的应该不在于要把对某一个或几个“点”具体、特定的发现推演到其他的点或面,其优势在于借着对某一个“个案”的分析,从微观出发,使人们可以了解到人与人、人与群体,或人与文化、政治、经济机制的互动关系。熊秉纯:《质性研究方法刍议:来自社会性别视角的探索》,《社会学研究》2001年第5期。个案研究的研究对象不具有统计学意义上的代表性,而是质的分析所需要的典型性……不能用统计学意义上的代表性问题来作为反对个案研究方法的理由,这是对个案研究方法的逻辑基础的明显误解。个案研究方法的逻辑基础所追求的目标不是从样本推论到总体,不需要统计性的扩大化推理,而是需要分析性的扩大化推理,就是从个案中提升出理论。因此,在个案研究中,个案所起的作用是典型性,而不是代表性,不能把典型性和代表性混为一谈。王宁:《代表性还是典型性?——个案的属性与个案研究方法的逻辑基础》,《社会学研究》2002年第5期。个案研究的样本在事实上常常不具有“总体代表性”,解决个案样本代表性问题的关键,不是要增加个案研究的样本数量,而是要清楚地界定“个案究竟要代表什么”。个案研究的结论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外推和扩大化的,因为不具有“总体代表性”,个案研究结论的外推范围就不能是异质总体,而只能是向“同质化类型”进行外推,就是外推至那些与所研究的个案同质或同类的其他个案。这是一种“分类同质化”的外推过程,也叫作“类型代表性”。解决好个案研究的代表性问题,关键是要界定好与所研究的个案同类或同质的其他个案的集合,也就是界定出“同质化外推范围”。如何进行界定和转化呢?一条可行的途径就是根据某种或者少数几种分层变量对某个异质性总体或现象进行分层,使这个异质性的总体,按照一定的分层变量,成为几个相对同质的“层”或“类型”王宁:《个案研究的代表性问题与抽样逻辑》,《甘肃社会科学》2007年第5期。

安徽南村是一个普通的村落,与其他村庄相比较,并无特殊之处,在中部地区(甚至也包括西部大部分地区),这样的村庄为数甚多,然而,这可能正是它的价值所在,因为“大众化即代表性”,这是在从事农村调研时所应该具有的一个基本判断。像实验一样,设计得越精确,控制的变量越多,离现实就越遥远。在广大的中西部地区,像南村这样的村庄至今仍然占大多数,南村便由此进入笔者的视野,并最终成为本项研究的文本。南村的历程在中国历史进程中是极为普通的,说它普通,也就是说在中国现代化变迁的大背景中,南村的故事在中国的很多村庄都出现过(当然,具体的情节肯定各不相同),而南村在中国既不落后也不发达,它实在是中西部农村中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村庄,因此,关于南村经验的提炼,无论是对其他村庄的叙事或阐释,还是相对于其他学者从其他村庄中所提炼出来的一些其他解释模式,至少多了一种可以进一步参照、比较乃至批判的东西。

乡村中国幅员辽阔,社会转型中村庄的异质性日益增大,概括来说,笔者认为中国的村庄发展到现在可以笼统地分为五种类型。①超级村庄;②城乡接合部或“城中村”;③开发自身传统自然与文化资源走上富裕之路的村庄,如发展旅游业等;④外出务工型村庄;⑤尚未发生变化的原始村庄。对于这几个类型,已经有很多研究,如折晓叶、陈婴婴对“超级村庄”的研究,李培林对“城中村”的研究,李富强对平安寨的研究就分别代表前三种类型的村庄。折晓叶选取三个村庄——联村、丰村和畔村作为“超级村庄”的代表开展研究。联村是“苏南模式”中以“集体制”合作体系运作的村庄代表、丰村是“珠江模式”中以“股份制”合作体系运作的村庄代表、畔村是“晋江模式”中以村政组织与家庭工业和私营企业的合作体系运作的村庄代表。“超级村庄”的发展本质上是一种内源性的发展,“超级村庄”是乡村工业化的代表和改造乡村贫困的典型。村籍制度的核心是控制外来人口流入和防止村庄利益外流,拥有村籍就具有了优先选择职业,享受村民福利、补贴或集体分配、在村内批地建房办厂、入股分红等权利。折晓叶、陈婴婴:《社区的实践:“超级村庄”的发展历程》,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第40、279、367页。李培林通过对广州市22个“城中村”(把这些村庄统一冠名为“羊城村”)的调查,认为羊城村已经是一个“无农的村落”,依靠丰厚的集体分红和家庭屋租收益,人们足以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虽然也面临“脏、乱、差”的问题,但毕竟依靠房屋出租、集体分红等富裕起来了。李培林:《村落的终结——羊城村的故事》,商务印书馆,2004,第25页。李富强通过对广西龙脊平安寨的研究,提出了“平安模式”。平安寨凭借他们祖宗留下来的那片长期以来养不活他们的贫瘠的梯田和富有地方与民族特色的文化,大力发展旅游业,通过旅游业带动服务业,突破了农业的“内卷化”,以出卖“贫穷”走上了富裕的道路。李富强:《现代背景下的乡土重构》,科学出版社,2009,第182页。实际上,前三种类型的村庄在中国村庄总数中应该占少数,因为这三种类型的村庄都需要一些特定的条件才能发展起来,如地理位置较优越、传统文化与自然资源非常丰富等,后两种类型的村庄应该占大多数。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第五种类型的原始村庄也只会存在于理念之中,迟早会发生变化,走向前面四种类型中的其中一种发展模式。由于对村庄自身资源要求的不同,其很可能会走向第四种即“外出务工型”村庄,因为只有这种村庄对自身各方面资源的要求最低。南村是“外出务工型”村庄的代表,典型性在于南村的发展是“外发拉动型”的,即通过村民外出打工的方式来促进村庄各个方面的发展,这种类型村庄的研究有其代表性与典型性,有重要的意义与价值。

本研究在具体资料收集的方法上,主要采用观察法、访问法、口述生活史法和文献法。

观察法是人们在调查中广泛采用的一种方式,在社会科学中,它是收集社会初级信息或原始资料的方法,人们通过直接感知和直接记录的方式获得信息。袁方:《社会研究方法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第334页。观察者通过有目的、有计划的观察,可以了解处于自然状态下的社会现象,获得的资料比较真实、可信。尤其对于研究家乡的观察者来说,由于观察者是当地人,长期在当地生活,观察者的在场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与警觉,不会出现有意掩饰的现象,观察得到的资料真实可靠。在本项乡土性的研究中,笔者主要观察一些风俗习惯,如春节、清明节、结婚丧葬等红白喜事的风俗特征及演变等,同时观察外出打工村民在老家建新房的情况、结婚时的新房装修情况、嫁妆的配置等,这些都可以说明打工者的生活价值与人生意义是在村落还是在城市以及其乡土性的浓厚与淡薄情况。

访问法是一种最古老、最普遍的收集资料的方法,也是社会研究中最重要的调查方法之一。访问的过程实际上是访问者与被访问者双方面对面的社会互动过程,访问资料正是这种社会互动的产物。根据交流方式,可分为直接访问和间接访问(如电话访问);根据一次被访问的人数,可分为个别访问与集体访问;根据对访问过程的控制程度,可分为结构式访问与无结构式访问。袁方:《社会研究方法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第268页。访问法收集的信息资料具有较好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其优点是非常容易和方便可行,引导被访问者深入交谈可获得可靠有效的资料,访问者与被访问者在交流中可以相互启发,有利于促进问题的深入分析,有时候访问者可以得到一些意外的收获和灵感。本项研究的访问采用半结构式的访问形式,访问主要包括两类对象。一类是村里知识丰富的年长者或年龄较大的村干部,请他们详细地讲述新中国成立后到外出打工前这段时间村庄乡土性方面的基本情况,包括家意识、人际关系、社会秩序、村落权威、岁时节庆与人生礼仪等方面的知识,并请他们谈谈以前和现在相比,这些方面有没有什么变化,变化体现在哪些方面,为什么会有这些变化,长时间的交谈能获得很多基本且有效的信息。另一类是外出打工者,以职业(收入)和年龄为分类标准,选取不同类型的农民工作为代表,请他们详细讲述在城市务工的工作生活经历、人际交往状况,身份认同、生命的意义与价值归属感是在村落里还是在城市里等,以此探求乡土性在农民工外出务工经历中的变迁,并分析其变迁的原因。

口述生活史法。本项研究调查的村庄是一个普通村落,笔者只能找到最近几年村里向镇政府上报的一些材料,至于再久远的资料,则几乎无从获得。在没有文字记载的村落里,口述生活史成为获得资料的一个有效方法。口述生活史是调查对象在适合的环境中,向倾诉对象口述其生活历史。当事人是历史事件的直接参与者,有着亲身的经历和感受,其叙述的历史事实具有真实性。口述凭证的获取是以资料翔实为基础的,如果访谈取证的结果不尽如人意,则可以扩大范围,围绕同一个主题进行多次调研,直到获得满意的结果为止。口述史表达的是个人和社会对事件的表述,表述的是特定场景下的时空,表述的是亲身经历和肺腑心声,这样的表述和表述内容不存在性别之分和年龄之分。口述史本身终究是人类学者的宝,它拥有文字史不拥有的价值,因此自有它存在和被研究的理由。纳日碧力戈:《作为操演的民间口述和作为行动的社会记忆》,http://www.lunwentianxia.com/product.free.5713729.1/。在谈话的过程中,老人们回忆自己以前的生活,外出务工者讲述自己在城市的工作生活经历,就是一个调查者获得资料的过程。调查的村落是笔者熟悉的地方,从20世纪80年代末期到现在的二十多年时间里,村落里发生的很多事情已经进入笔者的头脑,成为笔者的“手头库存知识”,严格来说,本项调查获得的资料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笔者在生活中积累起来的。

文献法。尽量收集最近几年南村向上级政府(主要是镇政府)上报的各种材料、统计数据等,以获得一个面上的总体性认识。同时,作为南村的一个地方背景知识,笔者努力收集镇上和县上的相关资料,以此来加深对调查地点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