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伦理研究(2018年第1期/总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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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传统伦理

“差等大爱”或“差等推爱”

——以“西铭讨论”为中心重新检讨儒家仁爱理论

李毅李毅(1988~),男,河南南阳人,北京大学中国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摘要 以“差等”著称的儒家仁爱理论,明显是同时具有“广大”的面向的,而伊川、杨时及朱子、南轩关于《西铭》的讨论则提示我们,在儒家,爱之“差等”和“广大”两个面向不是临时拼凑、轻易杂糅、充满紧张的,而是相互规定、内在贯通、始终并存、不可或缺的。“差等”是指包括人类社会在内的天地万物之间本有的软性差序,而不是人为的硬性隔阂;“广大”是指不同差等之间的相互贯通以及由中心向四方的远及,而不是对一切差等的抹除。有差等,则“广大”得以落实而不流于空疏;有广大,则“差等”得以保持而不堕入自私。由“推扩”,“差等之爱”可以进阶为“差等大爱”。由此,以“差等大爱”或“差等推爱”来概括儒家的仁爱理论,会比“差等之爱”更加全面而准确。

关键词差等 广大 推 仁爱


无论是从《论语》“泛爱众”章(《论语·学而》),还是从《孟子》“仁者无不爱也”章(《孟子·尽心上》)来看,以“差等”著称的儒家仁爱理论,明显是同时具有“广大”的面向的。这种“兼具”不是一种考虑有欠的拼盘,而必定是一种内在贯通的必然。那么,在儒家,“差等”和“广大”究竟各自是什么意思,以至于不但不相妨碍,反而内在贯通?这种贯通,又是一种怎样的贯通?这种贯通如何达成?如何简练而精确地表述这种兼具“差等”和“广大”的仁爱理论,以免遗漏了其中任何一面?这些问题,在伊川、杨时及其后学尤其是朱子、南轩围绕“《西铭》兼爱与否”这一问题的讨论中都得到了相当程度的解答,并提供了进一步解决的线索。但目前为止,这些问题和资源都尚未得到学界的充分重视(只有董平先生在其《“差等之爱”与“博爱”》董平:《“差等之爱”与“博爱”》,《哲学研究》2015年第3期。一文,张少恩、孙秀芳、田会轻三人在其《仁爱、兼爱与博爱——儒、墨伦理文化与基督教伦理文化比较》张少恩、孙秀芳、田会轻:《仁爱、兼爱与博爱——儒、墨伦理文化与基督教伦理文化比较》,《贵州社会科学》2014年第5期。一文中,对于“差等之爱”的“广大”面向有所论及,但深度尚嫌不足,前者对“西铭讨论”的一些文献有所引及,但并没有以之为中心),故本文特发而明之。

一 伊川、杨时之间的讨论

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儒家仁爱理论的《西铭》,在最初的时候,引发了程门大弟子杨时的担心。其《寄伊川先生》曰:


《西铭》之书,发明圣人微意至深,然而言体而不及用,恐其流遂至于兼爱。杨时:《龟山集》(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25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第266页。


伊川《答杨时论西铭书》曰:


《西铭》之为书,推理以存义……《西铭》明理一而分殊,墨氏则二本而无分(老幼及人,理一也;爱无差等,本二也)。分殊之蔽,私胜而失仁;无分之罪,兼爱而无义。分立而推理一,以止私胜之流,仁之方也;无别而迷兼爱,至于无父之极,义之贼也。程颢、程颐:《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第609页。


得到答复的杨时又自我辩解并申述伊川的意思说:


前书所论,谓《西铭》之书以民为同胞,长其长幼其幼,以鳏寡孤独为兄弟之无告者,所谓明理一也。然其弊无亲亲之杀,非明者默识于言意之表,乌知所谓理一而分殊哉?……故仁之过,其蔽无分,无分则妨义;义之过,其流自私,自私则害仁。害仁则杨氏之为我也,妨义则墨氏之兼爱也。杨时:《龟山集》(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25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第267页。


三封书信皆涉及儒墨之辩,但处理此公案并非本文的任务,所以本文拟对“兼爱”“墨氏”等字眼进行虚化处理,即将“兼爱”虚化为“为伊川、杨时所反对的一种主张”,将“墨氏”虚化为“相反主张的持有者”,从而绕开“墨氏兼爱的本义是什么”这个问题,而直接进入我们的主题。

三书中的“分”“别”“分殊”“杀”,其实都是“差等”的意思。“仁”有广大流行、生生不息的意思,“义”则有截然分明、差等有序的意思。一开始,杨时担心《西铭》包含“无差等(杀)之爱”的意思。伊川虽然不担心《西铭》,但同样对“无差等之爱”充满警惕,因为它“无义”“贼义”,忽视了情况的不同,妨害了施爱的差等次序。更值得注意的是,反对“无差等之爱”的伊川师徒,并非无条件支持“差等”,而是对于“差等”的弊端有着清晰的认识,并提出了成熟的应对方案:“分殊之蔽,私胜而失仁”,“义之过,其流自私,自私则害仁”,对“差等”太过执着,就会妨害其“广大流行”、“生生不息”的意思;而解决方案在于:“分立而推理一,以止私胜之流,仁之方也。”在差等的基础上通过“推”恢复一体性、流通性,从而使得差等不至于流于自私,这是“广大流行”之意在差等的基础上实现的方法。这其实就是《孟子》“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古之人所以大过于人者无他,善推其所为而已矣”之“推”(《孟子·梁惠王上》),也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中“及”的意思。

值得注意的是,在伊川,“推理”的结果并不是差等的抹除,反而是“存义”,即差等的进一步成立,所谓“推理以存义”。如果“差等”意味着全然隔绝,“广大”意味着毫无分别的话,“推理以存义”显然是不可能的。但伊川这样说,便意味着在儒家,“差等”不等于硬性隔阂,而只是一种软性分别,不同的差等中间,虽有“国界”,但并没有“隔离墙”;而“广大”也不等于毫无分别,只是差等之间的贯通无碍以及由中心向四方的远及,这样的广大不是白纸式的广大,而是阶梯式的广大。

更进一步,伊川认为,“没有差等”(“无分”)和“二本”是一体两面的。没有差等,我们对所有人的爱会呈现出一种并驾齐驱的状态,再也无法分出本末先后、厚薄缓急。这种广大看似很大,但实际上会使我们丧失主脑(或者说所有的东西都成了主脑),无以提纲挈领,反而疲于奔命。“无差等之爱”的主张常常被人批评为“其行难为也。恐其不可以为圣人之道,反天下之心,天下不堪”(《庄子·天下》),盖为此故。相反,以《西铭》为代表的儒家仁爱理论自然是“一本”(理一)的,是有一个确定的主脑,因而可以清晰地分出本末差等,循序渐进。

这三封书信的内容,百年后在南轩和朱子那里得到了进一步的讨论。

二 南轩、朱子之间的讨论

南轩《答朱元晦》曰:


《西铭》近日常读,理一分殊之指,龟山后书终未之得。盖斯铭之作,政为学者私胜之流,昧夫天理之本然,故推明理一以极其用,而其分之殊自不可乱。盖如以民为同胞、谓尊高年为老其老、慈孤幼为幼其幼,是推其理一而其分固自在也,故曰“分立而推理一,以止私胜之流,仁之方也”。张栻:《张栻集》,杨世文点校,中华书局,2015,第1095页。


朱子答书曰:


天地之间,理一而已,然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气交感、化生万物,则其大小之分、亲疏之等,至于十百千万而不能齐也,不有圣贤者出,孰能合其异而反其同哉?《西铭》之作,意盖如此,程子以为明理一而分殊,可谓一言而蔽之矣。盖以乾为父、坤为母,有生之类,无物不然,所谓理一也;而人物之生,血脉之属,各亲其亲、各子其子,则其分亦安得而不殊哉?一统而万殊,则虽天下一家、中国一人,而不流于兼爱之蔽;万殊而一贯,则虽亲疏异情、贵贱异等,而不梏于为我之私。此西铭之大指也。观其推亲亲之厚,以大无我之公,因事亲之诚,以明事天之道,盖无适而非所谓“分立而推理一”者,夫岂专以民吾同胞、长长幼幼为理一,而必默识于言意之表,然后知其分之殊哉?……龟山第二书,盖欲发明此意,然言不尽而理有余也,故愚得因其说而遂言之如此,同志之士,幸相与折衷焉。胡广:《性理大全》,山东友谊书社,1989,第349页。


南轩指出,《西铭》的“推明理一”,不是在反对分殊差等,伊川的“推理一”,也不是要推倒分立的差等,而是虽然“推理一”,但“其分固自在”,也即“差等”和“广大”不相妨害。对于这一点,朱子做了清晰的说明:“一统而万殊,则虽天下一家、中国一人,而不流于兼爱之蔽;万殊而一贯,则虽亲疏异情、贵贱异等,而不梏于为我之私。此《西铭》之大指也。”因为有差等的面向,所以即便广大到以天下为一家、以中国为一人的地步,这种爱也仍然是主脑确定、本末清晰而非平板化的;因为有广大的面向,所以虽然施加在亲疏贵贱上的爱确实有差等,但它仍然是周流贯通、无远弗届的,而不是封闭化的。这和上面伊川“推理以存义”的主张若合符节。

实现贯通的方法,即伊川所言“推理一”,朱子将其具体化为“推亲亲之厚,以大无我之公,因事亲之诚,以明事天之道”。这里的“大”字和“推”字对应,是动词“扩大”的意思。通过一种推扩,“亲亲之厚”非但不会沦为私情,反而可以帮助一个人培养出忘我的精神、公溥的心地;“事亲之诚”非但不会阻碍人们妥善地对待相比之下更为疏远的人物(如天),反而可以成为人们善待它们的本钱。

更重要的是,朱子指出,“大小之分、亲疏之等,至于十百千万而不能齐也”这样的等差是在儒家圣贤出现之前就有的,是一种天地事实,而不是儒家圣贤的主张。儒家圣贤的主张和作用,不在于造成“差等”,而在于“合其异而反其同”。这当然也不是说要消灭差等,而只是说在不抹平差等、改变天地事实的前提下,打通差等之间可能存在的隔阂,实现差等之间的贯通。

对于朱子此论,南轩的评价是:


《西铭》之论甚精,乾称父、坤称母之说,某亦如此看,盖一篇浑是此意也。但所论其间有一二语,鄙意未安,俟更为精读深思,方报去。《张栻集》,第1097页。


《西铭》所谓“理一而分殊”,无一句不具此意,鄙意亦谓然,来示亦尽之矣。但其间论分立而推理一,与推理以存义之说,颇未相同。某意以为:分立者,天地位而万物散殊,其亲疏皆有一定之势,然不知理一,则私意将胜,而其流弊将至于不相管摄而害夫仁,故西铭因其分之立而明其理之本一,所谓“以止私胜之流,仁之方也”。虽推其理之一,而其分森然者自不可乱,义盖所以存也。大抵儒者之道,为仁之至、义之尽者,仁立则义存、义精而后仁之体为无蔽也,似不必于事亲、事天上分理与义,亦未知是否?《张栻集》,第1098页。

南轩认为朱子用“因事亲之诚,以明事天之道”说“分立而推理一”,有把事亲对应在“分立”之“义”,而把“事天”对应在“理一”上的意思,不是很妥当,但南轩对于朱子的论述总体是很认同的,而且南轩也认为“分立”的“差等”是“天地位而万物散殊”中自然而有的“一定之势”,是天地事实,不是谁主张出来的,并重申了“差等”和“广大”非但不相妨害,反而相互成就的观点,并认为这样才是“仁至义尽”。又:


《西铭》谓:“以乾为父、以坤为母,有生之类,无不皆然,所谓理一也;而人物之生、血脉之属,各亲其亲,各子其子,则其分亦安得而不殊哉?”是则然矣,然即其理一之中,乾则为父,坤则为母,民则为同胞,物则为吾与,若此之类,分固未尝不具焉,龟山所谓“用未尝离体”者,盖有见于此也,似更须说破耳。(《答朱元晦》)《张栻集》,第1224页。


对于《西铭》这样一个重在“推理一”的文本,南轩认为朱子对其中的“分殊”差等强调得还不够细,因此又重申了一遍“分固未尝不具”即前文“其分之殊自不可乱”“其分森然者自不可乱,义盖所以存也”的意思。南轩对于把“理一”误解为白纸式广大的弊端,可谓警惕之至矣。朱子后来的这段补充,便极有可能有鉴于南轩的提醒:


熹既为《西铭解》,后得尹氏书云:“杨中立《答伊川论西铭书》有释然无惑之语,伊川读之曰:杨时也未释然。”乃知此论所疑第一书之说,伊川盖亦未之许也。《龟山语录》有曰:“西铭理一而分殊。知其理一,所以为仁;知其分殊,所以为义。所谓分殊,犹孟子言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其分不同,故所施不能无差等耳。或曰:如是,则体用果离而二矣。曰:用未尝离体也。以人观之,四肢百骸具于一身者,体也;至其用处,则首不可以加屦、足不可以纳冠,盖即体而言,分已在其中矣。”此论分别异同各有归趣,大非答书之比,岂其年高德盛而所见始益精欤?因复表而出之,以明答书之说,诚有未释然者,而龟山所见,盖不终于此而已也。乾道壬辰孟冬朔旦熹谨书。胡广:《性理大全》,第350页。


杨时晚年说“其分不同,故所施不能无差等耳”,也是在说,差等(分)首先是一种天地事实,而非一种思想主张。“其分不同”的天地事实使得“差等之爱”成为一种必然(“故”)。孟子“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的主张,将这种事实、这种必然确认为应然,并在此基础上要求人们在各个差等上达成相应的爱的厚度。“即体而言,分已在其中”也是在说“一统”和“万殊”非但不相妨害,反而相互成就,共同构成完整而有序的身体。这些都和程子、南轩、朱子的说法一致。

三 南轩、朱子各自门下的讨论

在南轩自己的教学中,这个问题也得到了持续的关注。南轩《跋西铭》曰:


人之有是身也,则易以私,私则失其正理矣。《西铭》之作,唯患夫胜私之流也,故推明理之一以示人,理则一,而其分森然自不可易:惟识夫理一,乃见其分之殊;明其分殊,则所谓理之一者,斯周流而无敝矣。此仁义之道,所以常相须也。学者存此意,涵泳体察,求仁之要也。辛卯孟秋寓姑苏,书以示学生潘友端。《张栻集》,第1274页。


“仁义之道常相须”,即“广大”“差等”常相须的意思。又《跋西铭示宋伯潜》曰:


人惟拘于形气,私胜而迷其所自生,故《西铭》之作,推明理之本一,公天下而无物之不体,然所谓分之殊者,盖森然具陈而不可乱,此仁义之道,所以立人之极也。学者深潜力体,而后知所以事天事亲者,其持循之要,莫越于敬而已。乾道八年七月己卯,敬书以遗宋刚仲伯潜父。《张栻集》,第1274页。


朱子亦然。其与弟子论《西铭》曰:


横渠《西铭》,初看有许多节,却似狭,充其量,是甚么样大。黎靖德:《朱子语类》(《朱子全书》第十七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第3122页。


朱子明确指出,“似狭”只是“初”,是《西铭》的起点而非终点。《西铭》的终点在于“大”。由“似狭”到“大”,端赖于“充”。“充”即上文所言“推”“及”。

伊川、杨时、南轩、朱子的观点,在朱子再传弟子叶采那里得到了传承。其论《西铭》曰:


徒知分之殊而不知理之一,则其蔽也,为己之私胜,而失其公爱之理;徒知理之一而不知分之殊,则其过也,兼爱之情胜,而失其施爱之宜。叶采:《近思录集解》,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第60页。


分殊则有差等,理一则能广大。叶采强调,不知理一,则“广大”无从实现而差等沦为“私胜”;不知分殊,则“差等”及其所关联之“合宜”丧失而“广大”流为无差别之爱。又:


或曰:“既言理一,又曰分殊,是理与分为二也。”曰:“以理推之,则并生于天地之间者,同体同性,不容以异观也;然是理也,则有品节之殊、轻重之等。所谓分也者,特是理之差等耳,非二端也。”叶采:《近思录集解》,第61页。


叶采指出,“理一”不是浑然无别,而是本来就有“殊”有“等”。“差等”乃“一理”之中本有之“分”“殊”,不是对于“理一”另有添加。这些都将程、朱已经提到的意思说得更加明白了。

朱子的其他著述、论述中,也都贯穿着同样的精神和观点。《论语》“泛爱众”章朱子论曰:


问泛爱众。曰:“人自是当爱人,无憎嫌人底道理。”又问:“人之贤不肖,自家心中自须有个辨别,但交接之际不可不泛爱尔。”曰:“他下面便说而亲仁了。仁者自当亲,其他自当泛爱。盖人是个生底物事,既是生底物,便具生之理,生之理发出,便是爱,才是交接之际,便须自有个恭敬,自有个意思,如何漠然无情,不相亲属得?圣人说出话,两头都平,若只说泛爱,又流于兼爱矣。”黎靖德:《朱子语类》(《朱子全书》第十七册),第737页。


“辨别”,则有差等;“泛爱”,可谓广大。问者把“差等”归于心,把“广大”归于行,看似是一种并行不悖的处置,但实际上始终难免因为内外不一而有些微的自我矛盾,而言语间透露出对于“差等”的不自信、不自安,因此不敢理直气壮地依“差等”坦然而“行”。朱子指出,对仁者的“亲”、对众人的“泛爱”都是自然而然的,坦然行之即可,不必有任何忌讳,也不必有任何安排。尤其是,对于平平之人,只要没有“嫌憎”,只要不是“漠然无情”,只要有恭敬的意思,便已经做到“泛爱众”了,不必一定要到“亲”的地步才算得上“爱”,所以对平平之人无法做到“亲”是一种很正常、很合理的现象,不必有任何压力,也不必有任何遮掩。由此我们看到,儒家对“爱”的看法是多么宽泛,而儒家之平正,于此也可见一斑。

《孟子》“仁者无不爱也”章朱子《四书章句集注》曰:


仁者固无不爱,然常急于亲贤,则恩无不洽,而其为仁也博矣。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第363页。


有急有缓而急所当急,“恩”才能真正“无不洽”,为仁才能真正“博”。又曰:


此章言君子之于道,识其全体,则心不狭;知所先后,则事有序。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363页。


“心不狭”,广大也;“事有序”,差等也。要之,朱子此两句互文,唯有识全体且知先后,才能真正心不狭而事有序。只知全体而不知先后,此心仍未免于“狭”;只知先后而不知全体,事情也难得其真正之序。

《孟子》“夷子二本”章朱子和弟子讨论道:


问:“爱有差等,此所谓一本,盖亲亲、仁民、爱物具有本末也。所谓‘二本’是如何?”曰:“‘爱无差等’,何止二本?盖千万本也。”退与彦忠论此。彦忠云:“爱吾亲,又兼爱他人之亲,是二爱并立,故曰‘二本’。”德明。黎靖德:《朱子语类》(《朱子全书》第十七册),第1798页。


尹氏曰:“何以有是差等,一本故也,无伪也。”既是一本,其中便自然有许多差等。“二本,则二者并立,无差等矣。墨子是也。僩。”黎靖德:《朱子语类》(《朱子全书》第十七册),第1799页。

“二爱并立”“二者并立”是“并立为主脑”的意思。“千万本”印证了第一节中伊川对“无差别之爱”的“全是主脑”或者说“丧失主脑”的认定。“既是一本,其中便自然有许多差等”则印证了第一节中我们对儒家仁爱理论“有一个确定的主脑,因而可以清晰地分出本末差等”的认定。

《论语》“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章朱子《集注》引程子之言曰:


德有本,本立则其道充大。孝弟行于家,而后仁爱及于物,所谓亲亲而仁民也。故为仁以孝弟为本。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48页。


《孟子》“仁者以其所爱及其所不爱”章朱子《集注》曰:


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所谓以其所爱及其所不爱也。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364页。


在程朱看来,儒家的仁爱理论静态地说,有本、有末,是完具根本和枝叶的全体;动态地说,有立、有充(及),是从孝悌到爱物的过程;只有根本得以牢固地确立,过程才有可能充分地展开,全体才有可能充满。一如根深则叶茂,生生而不已。

结论

至此,以伊川、杨时、南轩、朱子为代表的儒家仁爱理论的要点已经全部呈现出来,略做总结,则有以下四点:

一、有浅有深的差等之爱是一种先于任何理论的社会事实,不是某种理论造成的。

二、在“有浅有深的差等之爱”这一社会事实里边,“亲”作为最深的爱,当然是爱,但“无嫌憎”作为最浅的爱,也未尝不是爱。在这个意义上,作为社会事实的差等之爱是有其基本合理性的。在考察“爱”的时候忽视较浅的爱,不免狭隘和苛刻。若不能自觉这种狭隘和苛刻,反而激烈反对、试图消除差等之爱,那么儒家就会挺身而出,肯认、主张、保护作为社会事实的差等之爱。

三、肯认、主张、保护差等之爱,并非儒家仁爱理论的终点,而只是儒家仁爱理论的起点。自此而往,儒家主张由亲而疏地“推理一”,使得爱不被差等隔绝,而是在差序格局中,由根本到枝叶生发,从中心向边缘远及。在这一过程中,作为社会事实的差等之爱摆脱隔膜、自私的危险,而进入充实广大的理想境地。

四、在理想的广大之境中,差等仍然是存在的,这也是广大之爱的充实性、现实性所在。

众所周知,学界通常以“差等之爱”来概括儒家的仁爱理论,但很明显,“差等之爱”不足以概括以上四点,尤其是“广大”字样的缺失,会使人难以意识到儒家仁爱理论的“广大”面向;“推”字的缺失,更使得儒家仁爱理论的动态面向隐而不彰。基于此,笔者建议修正“差等之爱”的提法,将“推”和“广大”的意思添加进去。具体的修正方案,笔者的建议是加入“差等大爱”(以结果言)或“差等推爱”(以过程言),但这两种提法都还未能尽如人意,姑妄出之,以就正于海内外方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