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水上争雄
火烧赤壁是中国古代水上争雄以少胜多的著名战例
“水上争雄”,即是本源意义上的“水战”,是指战争中作战双方在江河、湖泊、海洋、沼泽等水面上进行的战斗。我国大江大河众多,湖泊、沼泽密布,又临近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及太平洋,水战是我国古代战争作战的重要形式之一。在春秋之前,我国古代战争史中只有军队渡河的记载,没有在水面直接作战的记载。而至春秋时期,南方的吴国、越国、楚国和面临东海的齐国等诸侯国的实力逐渐发展壮大,纷纷逐鹿中原争霸,相互间战争也不断发生。这些国家纷纷建立和发展舟师水军,改装战船,水上争雄,水战便应运而生。吴国以“不能一日而废舟楫之用”而著称。公元前549年夏,“楚子为舟师以伐吴”(《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这是有明确年代记载的中国古代最早的一次水战,也是关于战船与水军最早的可靠记载。此后,吴越争战、吴楚争战中,水战不时发生。此时,水战不仅在江河中展开,而且已发展到海上。公元前485年,吴王夫差“从海上攻齐”,吴齐两国在黄海展开激战,这是中国古代战争史上有文字记载的最早一次海战。至战国时期,水战更为频繁。据《左传》记载,仅吴楚两国之间的战争,就有17次为江河水战。但春秋战国时期,水战只起到配合陆战车战的作用,对战争胜败没有决定性影响。秦汉时期,为拓展和护卫疆域,建立了专职水战的独立兵种——“水军”,即“楼船之士”,开展水(海)战,其规模甚至非常庞大。公元前112年,“南越反”,汉武帝“因南方楼船士二十余万人击之”。公元42年,东汉名将马援率“楼船大小二千余艘”赴岭南地区平定叛乱。东汉末年发生的“赤壁之战”表明水军可以对战争的胜负起到决定性作用。三国时期吴国水师舰队已扬帆驰骋于渤海、黄海、东海、南海之上。至此,水军就作为一只重要的军事力量活跃于战争舞台,而水战也以更大的规模在更广的水域上屡屡上演,江河上的淝水之战、黄天荡之战,湖泊上的鄱阳湖之战、湖口大捷,海洋上的白江口之战、唐岛之战、崖山海战、梁海海战、马江海战、甲午海战等都是著名的战例。明代更有郑和率庞大舰队七下西洋的壮举,可谓是不战自威、不战而战。
火攻战船图
因自然条件差异,水上争雄与陆上作战的特点差异很大。首先,水战要有专门的主战装备——战船及钩据、拍竿、火器等专用武器。战船大致可分大型和小型两大类,大型战船有楼船、福船、广船等,小型战船主要有艨艟斗舰、走舸等。其次,要训练专职水战的水军,使其具备驾驶战船、掌握必要水文与天文知识、严守军纪、熟悉水性等技术技能。再次,也是最为重要的,就是水战攻防的战术技术。清代著名思想家、历史学家、文学家魏源所著专题性史书《圣武记》第十四卷曾将“舟要”(即水战要领)概括归纳为“大胜小、坚胜脆、顺风胜逆风、顺流胜逆流,防浅、防火、防风、防凿、防铁锁”。水战战术技术,以其重要性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接舷对战,即双方战船的直接对攻。能否取胜,除船只“大胜小”“坚胜脆”外,一般取决于能否占据江河上游或上风,历史上的晋灭吴之战、隋灭陈之战、元取临安之战等都是从长江的上游顺江东下、直取南京取胜的。二是火攻战船。这是我国古代战争中常见的战术。明代抗倭名将戚继光认为:“夫五兵之中,惟火最烈;古今水陆之战,以火成功最多。”(《练兵实纪杂集》第十二卷)主要是因为古代战船都是木质构造,船本身及其上的篷、索、桅、帆、板等,均为易燃物。火攻既可发射火箭等物,也可用若干小船装满引火物资(即火船),在接近敌船时点燃,使其借助水势或风势,驶入敌阵,引起敌船燃烧。在黄天荡之战中,金军即使用发射火箭之法,大败南宋韩世忠水军;而在赤壁之战中,孙刘联军使用后一种方法,大败曹操军队。三是设障拦截。对于防守一方而言,在敌方船队必经水道设置种种障碍,阻止战船通过。比较常见的有设置木栅、铁锥、铁索、铁链锁江(河),建造浮桥、斗楼等。而对于进攻一方而言,就要想方设法破除这些障碍。四是钻凿船底致使敌船沉没。1161年,南宋抗金名将刘琦就曾使用此法。
综合分析,现阶段我国发生大规模外敌入侵的战争可能性不大,但因外部因素引发局部战争和武装冲突的可能性不能低估。因此,国土范围内的江河湖泊之战将不再是水战的主要形式,而维护国家领海主权和海洋权益的海战将成为水战的主要形式。我国古代水战、海战的经验教训必将为准备应对可能发生的武装冲突和突发事件提供足够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