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明确地方政府经济管理目标
科学合理地确定地方政府经济管理的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五大发展理念”,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
一、地方政府经济管理目标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经济管理目标是双重的,既要服从中央政策的要求,又要服务于地方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同时地方政府还需面对来自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现实压力。正是在这种双重目标和现实压力下,使地方政府在经济管理目标上存在一些偏差。
(1)忽视中央政府关于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目标。在有些地方政府看来,稳定经济的目标是中央政府的事情,与地方政府无关或关系不大,因而出于地方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忽视甚至置中央宏观调控的措施于不顾,地方主义现象抬头,中央宏观调控在某些方面失灵,中央权威得不到应有的维护。例如,近年来,中央政府为了防控金融风险,出台了多项管控金融风险的严厉措施,而有的地方政府对此并没有引起高度重视。
(2)把增长目标当作发展目标,片面追求地区生产总值,笃信“快速增长万能”信条。有的地方官员在显性政绩的引诱下,片面地把“发展就是硬道理”错误理解为“增长就是硬道理”,认为快速增长是万能的,是政府的根本目标,并能“包治百病”。与此同时,为了使“增长数据显性化”,不顾地方财力,“大跃进”式地盖高楼、修新路、建广场。
(3)在追求宏观效益目标时,把经济效益看成是硬约束目标,而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看成是软约束目标。例如,有的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把招商引资当作环境污染问题的“挡箭牌”,似乎招商引资重要,而保护环境就不重要,把一些污染大的项目引入,以致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威胁。
(4)与经济发展目标相比,有的地方政府对社会发展目标重视不够。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这就表明了我们党从体制和制度层面上转变政府职能的决心。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二、地方政府经济管理主要目标
地方政府实施经济管理既要服从中央政府经济管理的目标,又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尤其是省、市、县级政府,由于其地域之间的历史状况、经济总量、资源现状、发展水平等存在较大差异,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地实施地方经济管理具有必然性。
现阶段,中央政府经济管理的基本目标可以归纳为四大目标。
(1)经济稳定目标。经济稳定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经济总量平衡。即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在总量与主要结构上的基本平衡。二是国际收支平衡。主要是指一个国家对其他国家或地区贸易、非贸易和资金往来等的收支平衡。三是物价稳定。即物价总水平的稳定、商品特别是主要消费品物价水平的稳定、物价上升水平稳定低于居民平均收入增长的水平。
(2)经济增长目标。政府经济管理不仅要保证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更重要的是还要促使其不断发展,为此应当把经济增长作为政府经济管理目标的重要内容。在“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增长目标是“经济保持中高速”。
(3)宏观效益目标。政府经济管理所追求的效益是指宏观效益。所谓宏观效益,主要包括宏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内容。
(4)生活水平目标。不断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是社会主义生产的目标,也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管理的最高目标。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经济稳定、经济增长和宏观效益的提高都是人民物质文化水平不断提高的直接影响因素和前提条件。此外,与提高人民物质和文化水平有关的还有充分就业,公平分配,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等因素。
地方政府经济管理的目标既要服从中央宏观经济管理的目标,又要各具地方特色。
从经济稳定目标来看,地方政府一是侧重于服从国家经济总量平衡的需要。如粮食主产区要承担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二是侧重于稳定当地的物价水平。如近年来地方政府在稳定农产品价格、房地产价格等方面的责任比较突出。
从经济增长目标来看,地方政府的经济增长目标,一是要服从于中央经济增长的目标,如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地方政府要服从于中央“保增长”的目标。二是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为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自身的经济增长目标。如在“十三五”期间,上海市提出:“创新驱动整体提速,发展质量和效益持续提高,全市生产总值预期年均增长6.5%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经济保持同步增长,到2020年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5万元左右。”重庆市提出:“经济保持年均增长9%左右,发展的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不断增强。2017年,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到202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迈上2.5万亿元新台阶,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7.5万元左右,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同步提升并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湖北省提出:“经济增速继续保持高于全国、中部领先,在结构优化、转型提质的基础上,全省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提前翻一番。”显然,不同地区,在经济增长目标上是有差异的。
从宏观效益目标来看,在宏观经济效益方面,各地侧重于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在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方面,各地应根据中央的部署、自身的条件和优势提出目标。例如,湖北省提出,在“十三五”期间,“经过五年努力,确保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成果,提升全面小康社会的水平和品质,持续推动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力争在创新驱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绿色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上走在全国前列,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坚实的总量基础、结构基础、产业基础、动力基础、‘底盘’基础、社会基础和生态基础”。例如,湖南省提出,在“十三五”期间,“低碳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标,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有量和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有效保护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城乡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第三阶段任务完成,全省两型社会建设取得新成效,两型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从生活水平目标来看,各地主要是从人口发展、就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贫困人口、社会保障等方面提出目标。例如,湖北省提出,“十三五”期间,“就业、教育、文化体育、社保、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年限明显增加。就业比较充分,收入差距缩小,中等收入人口比重上升。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了区域性整体贫困”。
三、地方政府经济管理目标考核
地方政府经济管理目标考核,从近几年国内实践来看,其主要有三种考核形式。第一种是地方政府经济管理目标的整体考核;第二种是地方政府对经济工作某一方面目标的考核;第三种是政府经济职能管理部门的目标考核。
(1)地方政府经济管理目标的整体考核。这类考核主要是地方政府依据当地的《政府工作报告》和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构建考核指标体系,进行经济管理目标的整体考核。
(2)地方政府对经济工作某一方面目标的考核。这类考核主要是地方政府部门对本级政府关于某一方面的经济管理工作(如工业、农业、商贸)等提出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3)政府经济职能管理部门目标的考核。这类考核有的是地方政府对本级政府所属的部门下达经济管理目标考核指标,也有的是由政府部门自身提出的经济管理目标考核指标。
在考核内容上,必须注意,“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