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全民健身服务供给过程
作为组织安排者,政府应对全民健身服务融资和预算、数量和质量做出相关的安排,并选择最合适的主体和工具去提供全民健身服务。并且作为直接的提供者,政府应直接向社会成员提供所负责的全民健身服务。作为一个管理者,政府有义务制定全民健身服务规则和标准,并加以严格的管理。因此,强化政府全民健身服务职能,涉及全民健身服务的提供主体、工具和过程三个方面(见图4-2)。
图4-2 全民健身服务供给模式
一、全民健身服务的提供主体
全民健身服务的供给主体是提供全民健身服务劳务或全民健身服务产品的组织或实体。全民健身服务供给主体提供的服务是能够满足大众的各种体育需求,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要素组成的有机整体,这些要素构成了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结构,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依赖,共同影响着体育事业的发展。政府、企业、第三部门都可以成为全民健身服务的供给者。政府部门包括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各种政府职能机构。而许多国家已有的公共服务实践表明,企业、第三部门的加入,能够对政府“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进行有效弥补,能够在决策咨询、政策宣传、政策实施、矛盾疏导、表达民意等方面起桥梁、纽带作用,能够灵活、高效、低成本地提供全民健身服务。根据国外全民健身服务经验和国内政府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已取得的实质进展和效果来看,城市体育社会组织具有为广大市民提供公共健身服务的能力,是承接体育行政部门服务职能转移的载体及参与全民健身服务建设的重要力量。因此,城市社会体育组织是实现全民健身服务社会化,承接政府全民健身服务职能转移的理想对象,培养扶持其成为全民健身服务供给主体,是解决目前政府在全民健身服务中供给总量不足主体单一的有效方法和必由之路。
二、全民健身服务的供给设施
全民健身服务进行规范和监管伴随着居民体育消费需求结构的层次化以及全民健身服务需求的多样化,我国传统的全民健身服务由政府通过财政税收和公共支出向社会直接提供体育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单一供给方式已无法满足城市居民的全民健身服务需要,客观上要求全民健身服务供给主体、供给方式呈现多样化和动态化。因此应不断拓宽全民健身服务供给设施的途径:政府直接提供、政府生产、政府补贴或购买、私人提供等。
三、全民健身服务的供给环境
环境是影响生物机体生命、发展与生存的所有外部条件的总体。全民健身服务的供给环境即影响全民健身服务供给的所有外部条件的总和。全民健身服务供给环境是全民健身服务系统的重要影响因素,是全民健身服务良性运行的重要保障。全民健身服务的供给环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公民的需求变化、人口数量及质量、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不同的环境要素均会对全民健身服务供给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全民健身服务的供给客体
全民健身服务的供给客体即全民健身服务的对象为全体社会公民,是中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公民一方面应当具有公共精神和公共意识;另一方面应当既积极参与政治生活并承担相应的政治责任,在政治生活中既有主动的参与也有被动的服从。既然全民健身服务的供给客体为全体公民,那么全民健身服务供给过程要力求保证每位公民都享有全民健身服务权利的均等性,没有性别、职业、年龄、区域等的差异,即无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白领是蓝领、是城镇居民是农民、是健康者或是残疾人,都享有同样的享受全民健身服务的权利。但是由于我国还处于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改革阶段,全民健身服务均等化供给还没有建立起来,全民健身服务区域不均衡、阶层不均衡、城乡不均衡的现象是大量存在的。现阶段的任务应该落实于使全民健身服务的供给客体因自身不同的全民健身服务需求而得到相同程度的满足。
五、全民健身服务的供给评估及反馈
全民健身服务的供给评估及反馈是对全民健身服务的供给过程进行客观评价、客观反映、客观回馈,以不断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供给的环节。了解全民健身服务供给是否满足公众的需要,对今后完善相关政策,推进全民健身服务良性供给具有积极的作用。全民健身服务的供给评估要对供给质量、供给效率、供给种类、供给的针对性、供给的便利性、供给的及时性做出客观评价,并将评估结果如实反映给相关部门,努力做到全民健身服务提供规范化、控制规范化、结果规范化。制度化、规范化的供给管理流程,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公民全民健身服务需求的满足,最大限度地保证公民基本权利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