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理解世界的博物学进路
引子:不该遗忘博物学
在赞美科学的音乐短片“科学交响曲”之五中,科学被描绘为“实在之诗”,“设计得最佳的用来理解世界运作的工具”。单纯从字面上看,这两项美誉并不很兼容。实际上,在“实在之诗”之前还有半句,全句则为:“There's real poetry in the real world; Science is the poetry of reality.”(大意是:现实世界中存在着真正的诗歌,而科学就是这种实在之诗)于是,“诗歌”不过是一种比喻,短片表达的还是老套的科学主义的思想。另外,围绕着道金斯的一部新著《上帝的迷思》,有人讲出这样的话:“宗教的正面价值,科学都可以提供。”我不知道这是在赞美科学呢还是在挖苦科学。当然,这番话是想表明,科学很有本事,有了科学就可以不求人。对此我是怀疑的,证明如下:按科学主义的逻辑,科学家是一些足够精明、聪明的家伙,可是众所周知,科学家中许多人有宗教信仰。如果说宗教的正面价值科学都能提供,那么就有两种可能:A:如果这些科学家接受宗教是出于宗教正面价值考虑,那么这些科学家是不经济的,他们信宗教是多余的、不必要的,是在浪费时间,因而他们是不聪明的。B:如果这些科学家接受宗教是出于宗教负面价值的考虑,那么伦理意义上他们至少在主观动机上是有问题的,即图谋不轨。而这两种结论都是科学主义者不愿意承认的。
本文并不想反驳科学主义(许多人在许多场合都做了有益的反驳),而是想谈谈在科学的旗号下,或者与科学沾边的行当中,一种古老的学问:博物学。那部小片子借萨根之口还说:“We can do science, and with it, we can improve our lives.”(大意是:我们人类能够从事科学,而且借助于科学,能够改善我们的生活)相比而言,博物学更有诗情画意,千百年来也一直实实在在地支撑着人们的生活。
博物学的确是古老的学问,博物学曾经是中国教育体系中的一部分。《幼学琼林》就有很强的博物色彩,作新社1906年出版过《新编博物学教科书》,虞和寅1907年编写过《博物学教科书》,教育家、科普作家贾祖璋在建国前也编写过博物学教材。建国后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博物学字样不再出现在课程表中。
在新时代再阐述博物学的合理性和意义,是新课题。关于博物学,有许多没有讨论清楚的难题,比如我们应当在什么层面上提倡博物学?未来的博物学如何对待数理科学、实验科学的成果?对博物学的强调会不会仅相当于为动物普遍具有的知识和技能而辩护?如今提倡博物学会不会有鼓吹蒙昧之嫌?博物学会不会只是少数人的一厢情愿?提倡博物学会不会影响个体、国家的竞争力,从而犯更大的错误?2010年夏天在青海湖西侧的橡皮山见到一位藏族女娃在草地上玩耍,她不读书,但很快乐。我的女儿小时候也不读书,也很快乐。但现在女儿整天要写一些完全无趣、摧残生命的作业,快乐不起来。在读书与不读书之间不应当划出明确的界限,问题应转化为读多少书、读什么书合适,教育界究竟要把哪些知识传播给下一代?
现在全面回答这些疑问,可能比较困难,也许可以放一放。一开始有更简单的一些问题要讨论。就博物学话题,学术文本我已经写过《大自然的数学化、科学危机与博物学》《近代博物学的兴起》《博物学论纲》,第一篇已经发表于《北京大学学报》,后两篇近期可发表,此文是第四篇。
一阶博物与二阶博物
博物学工作也分一阶和二阶。理解“阶”(order)的概念非常容易,2010年夏世界杯足球赛在南非举行,如果下场踢球者的行为算一阶行为的话,那么广大球迷的观球以及教练的指导和裁判的执法都属于二阶行为。如果把自然科学家的工作定义为一阶,那么科学哲学家、科学史家、科学社会学家的工作就是二阶,编史学或史学史的工作就属于三阶。对于博物学,直接观察昆虫、鸟、植物等或者对其进行分类、描述,属于一阶工作,而研究历史上或现实中一阶博物学家或自然爱好者,则属于二阶工作,博物学文化、博物学史、博物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研究都属于二阶。而关于如何撰写博物学史的编史理论,则属于三阶了。比如,徐霞客、奥杜邦(J.J.Audubon)、班克斯、达尔文、劳伦兹、E.O.威尔逊等所做的工作主要属于一阶博物的范畴,而郑樵、季羡林、瑞文(C.E.Raven)、福柯、艾伦(D.Allen)、法伯(P.L.Farber)、路德维克(M.Rudwick)、奥高维(B.W.Ogilvie)等人所做的工作属于二阶。许多博物学家同时也做二阶工作,比如华莱士、古尔德、E.O.威尔逊。一阶工作与二阶工作可适当分离。做二阶工作的,未必要求成为一阶工作的行家,但是,如果二阶与一阶能够很好地结合起来,则非常理想。如果没有一阶博物学的兴趣、实践,一阶知识甚少,那么做二阶工作很难做细、做好。现在北京大学招收做博物学史的研究生,要求考生至少有一种一阶的博物学爱好,比如对昆虫、岩石、贝壳、植物、恐龙等要有些关注。
一阶博物与二阶博物有不同的方法。一阶方法主要有:①野外调查(观察、测量、记录、拍摄、采集),然后进行描述、分类,这是最基本的方法和工作程序,为后续工作打下基础,无论如何强调都不过分。野外见多识广,对于室内分类工作极为重要,也可以避免若干分类错误。②生态系统方法、有限还原方法。此方法建立在野外调查和文献对比基础之上。③人类学方法和民俗学方法,主要涉及传统知识的收集和整理,包括口述方法、快速评估方法(RAP)、参与式乡村快速评估方法(PRRA)等具体方法。④现象学方法,侧重个体理解、生活。⑤多种“个人致知”(personal knowing)方法,其中甚至可以包括神秘主义的体验,因为有些过程的确说不清楚。各种方法的综合运用,首先是锤炼个人知识,然后是做增量,有所发现、发明。二阶方法主要有:①科学编史学(科学史学)所提供的若干成熟方法,具体讲有百科全书方法、人物志方法、集体传记方法等等。②人类学、文化人类学方法。③科学社会学方法,如科学知识社会学(SSK)等。④福柯等人的知识考古学和文化批判方法。⑤现象学—存在主义的哲学方法。⑥一般性的文献法等。
如今,二阶博物学研究似乎还容易说清楚,毕竟过去有大量的博物学工作和博物学家,研究他人、研究过去,总是可以的。真正麻烦的问题是,博物学如何面对当下和未来。在学科高度分化的年代,现在的个体如何成为博物学家。博物学家(naturalist)在汉语中听起来含义收缩了,似乎只指少数专家。实际上这个词可以指两部分人:①科学家阵营中从事博物类科学研究的专业人员;②非科学家群体中的自然爱好者。经这样划分,后者似乎不成问题了,反正对他们要求不高!那么前者何以可能呢?即现在的博物科学家在哪里,他们做的是科学吗?贝茨在1950年写的一本书《博物学的本性》中回答了这个问题:“按我的理解,博物学家是指这样的人,此人研究生命现象,对有机体的所有方面都感兴趣:研究其发育、特征及其与环境的关系。曾有人说,博物学家的时代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成为过去,因为博物学已经被拆分,现在没有人能指望掌握已经专门化的科学的纷繁复杂的所有方面。不过,这就好像在说历史学家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一样,因为关于历史,已经积累了太多太多的细节。已经永远不可能掌握知识的所有细节,一个人作为历史学家或者博物学家,不是因为他记住了成千上万的事实,而是因为他看问题的观点。博物学家通常也限制自己,只活跃于某些领域,研究某些种类的有机体,比如鸟、真菌或蝴蝶;或者他可以把自己的研究限制于某些现象,比如寄生虫学或生态学。但是他仍然对他所研究事物的一般含义有兴趣,不把关于鸟、寄生虫学或真菌的有关事实本身当做全部目的。”不过,贝茨也指出,受大环境的影响,近些年“博物学家”某种程度上被理解为“自然爱好者”(nature lover),出于安全起见,学者们不愿意被称为博物学家。但E.O.威尔逊却敢顶风上,他的自传就叫《博物学家》,中译本改译为《大自然的猎人》。
我们今天倡导博物学,对上述两种意义上的博物学家(专家和爱好者)都很在乎。一方面希望科学共同体阵营中有更多的博物学家或者更多的博物学家有博物情怀,另一方面希望博物学成为普通人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希望博物学能够优先传播。在此,也要澄清一种误解,有许多人以为自然爱好者不专业,仅仅叫喊着热爱自然,对自然的细节却不了解。这是一种很普遍的误解。以这种眼光来从事博物学传播也是有缺陷的。有多家出版社曾邀请我写“普适的”常见植物若干种。我反复解释:那样做没有意义,不存在各地都常见的数百种植物,那样做也违背博物学对本土知识、本土物种的强调,要做不如做某一地区的常见植物,或者做各地的某些科的植物。出版社的进一步说法是:自然爱好者都是业余的,不可能那么深入,如果太专了读者就不购买了。事实却是,只有专业到一定程度读者才愿意购买,除非他(她)不是合格的自然爱好者。爱好者有“菜鸟级”,也有“骨灰级”。在专业与否上,作为科学家的博物学家与作为自然爱好者的博物学家,有时很难区分,后者有时比前者还专业。这并不奇怪,自然太丰富了,任何人也不可能对所有事物都研究到同样深入的程度。一位职业植物学家也只是对某些科的植物非常熟悉。两者的主要区分可能在动机、目标、职业习惯上,专业与否只是一个参考因素。
博物学培育人类的“新感性”
在知识论、认识论或者哲学中强调理性,从来都很占理;以理性超越、驾驭感性,被视为理所当然。但博物学提醒人们要重视感性,通常感性并不比理性差,我们要时时想着发掘新的感性。其实细想起来,这样反过来讲,也并不离谱,只是不符合学术界近来的习惯而已。环境伦理学家、自然美学家到远方去旅行,到青藏高原去探险,相当程度上是要寻找一些独特的感受。公众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解,通常也是感性第一、理性第二。当今世界环境保护运动的兴起、流行,也是首先诉诸感性的。近代博物学,恰好以一种“浅显”易懂的方式提供了或者说丰富了人们对世界的感知,改变了人们对待他物的一般看法。
牛津大学历史学教授托马斯(K.V. Thomas,1933—)在《人类与自然世界》中,描述1500年到1800年“人类与自然世界的关系”。这三百年是近代科学风起云涌的年代,大致对应于福柯说的古典时期,作者完全不理会伽利略、牛顿、笛卡儿所描绘的数理科学,而把目光落在了更平民化的、门槛较低的博物学领域。这本身需要眼光和勇气。
托马斯把三百多年间英格兰博物学(就西方世界更大的范围而言,也大体如此)观念作为一个演进的序列看待,揭示了其变迁历程,大致分出了三个阶段。这一进程是与基督教神学观念的演变协变的。
第一阶段是神赋特权。英格兰博物学家深受自然神学的影响,他们一边观察大自然,一边依据希腊哲学和对圣经的某种解释,牢固地树立了人类的优越性。第二阶段是客观分离。不难理解,在近代社会的演进中,博物传统中也有“袪魅”的过程。博物学家逐渐抛弃了拟人化、目的论的理解自然的方式,进入到冷静博物学、启蒙博物学的阶段。“他们绝没有忽视自然对人类的用处,只是不再以那些用处为中心。一种折中的,自以为客观的分类法取代了比较以人为中心的分类方法”。这期间博物学家广泛批评各种“民间错误”,坚信“自然遵循其自身规律性,对人类的道德行为不做出任何响应”。这一阶段持续颇久,持续到19世纪的博物学家达尔文和华莱士创立自然选择进化论,并且明显持续到现在。道金斯是当今的代表。第三阶段是浪漫回归。博物学领域第二阶段发展到相当程度时又悄悄涌动着一种浪漫主义的气息,平权思想愈演愈烈,非人类中心论浮出水面。豢养宠物、素食运动、花卉园艺、树木种植等亲近自然、保护自然之举走到了一个新阶段,野性、野兽、荒野、野花、野草被少数文人和学者赋予了应有的价值。人工物相比于自然物在美学上并非总占有优势,有时正好相反,花园的植物不如野生的植物,自然状态比耕种之后更美。浪漫主义更喜欢野花,花园不过是“省略残忍的动物园”,野花从来没有“在花展上被迫炫耀厚颜无耻的光彩”。对大自然的观察终于使人认识到,人类并不十分特别。休谟承认,动物具有“实验推理”的能力。解剖学也揭示,人体与动物身体结构具有相似性。说到底,“人类仅仅是一些努力改善了自身的畜牲”。如果人类具有神性,那么自然也有。如果自然没有神性,人何以有神性?表面上此阶段是向第一阶段的复归,但终究是在新的层次上的螺旋运动。
不过,第三阶段至今并没有很好地完成。博物学传统的顶峰之作是19世纪中叶的达尔文生物进化论,但在整个19世纪中,包括许多聪明的学者在内,对于达尔文理论的“危险性”,认识明显不足。达尔文进化论意味着去神、去进步和去人类中心论,每一条都相当“激进”,具有很强的革命性。前者自然涉及袪魅,符合现代性的路子,但后两者有相当的“后现代”品格,与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现代性”格格不入,因而不能指望它们被当时的社会所普遍理解。即使到了今天,人们理解的“进化”,也与后两条相去甚远。
之所以不说“新理性”而说“新感性”,是因为大众的觉醒,必须在“生活世界”中实现,理性的新进展成为全球共识或许需要等待浪漫主义早就体验到的新感性的缓慢发育。现代性的诸多明显弊端刻骨铭心地展现在人们面前,效果比理性说教强一万倍。生存环境对人类心灵的压迫、冲击,将使以康德为代表的主体性哲学暗淡失色:人不要太张狂,尊重大自然、敬畏大自然在狭义理性层面虽然讲不出太多道理,但我们能够感受到它并非荒唐。
重新强调感性,还有其他的考虑,比如用来反驳数理狂人。著名科学家、科学传播家霍金曾说:“根据实证主义哲学,宇宙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存在一个描述它的协调的理论。我们正在寻找这个理论。但愿我们能找到它。因为没有一个理论,宇宙就会消失。”没听说当下的哪种实证主义哲学这样论证过,这倒令人想起列宁在《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中反驳的一些想法。霍金此时似乎不是在讲科学或者讲哲学,而是在宣传某种宗教,而且以科学的名义。宇宙是否存在是因为理论存在,即他声称的M理论?没有那种理论,宇宙就没了?我倒是担心,如果有了那种鬼理论,这宇宙可能就消失了(注意我用的是反事实条件句)!宇宙何以存在?在此问题上,霍金从数理科学的角度和一定的唯心主义出发,给出了一种反常识的回答。对此,我宁愿相信朴素的经验论。我们知道宇宙存在,是因为感觉到它存在,而不是依据什么前沿科学理论。如果是那样的话,古代人根本不知道外部世界存在。可以讲古人不知道现代宇宙学意义上的宇宙,但不能讲古人根本不知道任何意义上的宇宙的存在。
霍金最近还声称,由于人类对地球环境的破坏,在未来200多年里,人类只有移民外星,才有活路(英文稿没中国媒体转述版那么绝对,但大意如此),这个论断也十分可疑。就算霍金从数理科学出发预言得准确,到那时地球要毁灭,但出路是什么?霍金开出的方子,是唯科学主义的老一套:走人。这也充分表明科学家是多么不负责任。地球如果过早被毁灭,与科学技术的加速“进步”一定有重要关系。如果地球被人类折腾得不适宜居住,那么有N个地球,也好不了哪里去,人类照样会折腾坏它们。科学主义倒是号召人们向前看,表现得乐观,但开出的方子骨子里是要求人们更加相信他们那种类型的科学,对人类以科学相要挟。如果其他人不尊重科学(家),科学(家)就要给人们眼色看,轻者受损失,重者断子绝孙。霍金被媒体装扮成科学传播明星,据说他传播的是真科学。对这种科学传播要警惕。博物学的进路可以识破霍金等人所构造的未来世界图景。博物学实践清晰地告诉人们,外部世界存在着,地球是人类唯一的家园。
博物学与重写科学史
近代对太阳系天体的力学研究,对地球上物体的力学研究以及后来的物理学、化学研究,的确属于简单性科学的范畴。在这些领域人类取得巨大成就,借助于数学工具,科学家写出了物体运动、相互作用的定律,能够根据定律和边界条件对系统进行有效的预测。这些成就使人类的自信心大为增强,以至于有拉普拉斯的说法,科学家已经不需要上帝这个摆设了,没有上帝这个假设,科学家也能工作。
但是数理科学与实验科学当初都是从广义的博物学发展而来的。“在人类200万年的存在中,除了晚近的这几千年外,人类一直是通过采集食物和猎取动物相结合的方式来猎取他们的生存资料”。于是人类在的其99%的历史当中不得不靠博物学知识而不是靠数理科学知识而生存。
中国古代主要是农耕社会,博物学比数理科学要发达得多,目前的科学通史并没有很好地反映这一特征。对于科学编史工作或者更广泛的文化史研究而言,“博物学编史纲领”的启示是非常直接的,比如:(1)撰写科学通史的指导原则需要进一步明确,我们为什么要写科学史?为谁而写?现有的科学史需要重写,应当更重视博物学传统所占的比重。(2)要具体运用布鲁尔强纲领的中间两条(对称性和无偏见性),对科学演化中的各种“知识发生”过程做细致的描述,不管那些知识在现在看来是否依然正确、重要,哪怕有的“知识”在现在看来是迷信、伪科学、反科学的。这一思路似乎很保守,接近于布鲁尔的“科学主义”想法,布鲁尔的强纲领不过是号召人们换一种研究对象,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和规则来研究自然科学本身。它也仅仅是看起来保守,在操作过程中已经引发了观念的剧烈冲撞,这涉及我们是以自然主义的眼光还是以目的论的眼光看待科学或一切知识形态。(3)科学通史编写过程中材料的取舍与作者对“理想社会”或者“美好社会“的憧憬有关,古往今来的知识增长和传承对于促成美好社会的实现有着显然的关联。不同人的理想可能差异较大,因而写出的科学通史也应当多样化。当我们希望人类与万物能够长久可持续共存,博物学的成分就可以增大。
中国古代积累了丰富的名物学、博物学资料。“名物学”方法侧重于“持名找物”,一直以来都列为训诂学或语源学研究的内容,其实也属于广义的博物学,可以把它吸收到科学史研究中来。《植物名释札记》就是这方面的当代优秀作品,实际上主要是科学史家在做工作。国学中除了史学、文学、艺术、道德、人生哲学等人文学科的内容外,还有另一半同样重要、同样辉煌,这就是同属中国文化精髓的“自然国学”。而自然国学中以博物类知识见长,弘扬国学,在这方面可做许多具体工作。与博物学(史)有关的地方性知识研究可与民族植物学、科技人类学、科技社会学、少数民族文化史等并肩工作,尹绍亭的《人与森林:生态人类学视野中的刀耕火种》和田松的《神灵世界的余韵》这是方面的力作。
有人会说,这种编史进路做出来的东西不再是科技史!这就涉及对“科学”概念的理解,在不计较的情况下,可以接受此批评。但不可否认的是,它们是文化史、人类知识史的一部分。这就足够了,不必攀科技史的高枝。算某种科技史可以,不算也没关系。
博物学传统也需要不断反省
我们现在提倡博物学,不能像科学主义者提倡科学那样,把“博物学”天然当作一个好词,不谈它的坏处、负面。不能说博物学一切都好得很,批评不得。某事物不能仅仅靠其名字而浪得虚名,哪怕它是堂堂正正的科学。当今科学的一大缺陷就在于,只允许内部有限度的批评而坚决拒绝外部批评甚至一般性评论,但愿博物学别沦落到这步田地。博物学与科学一样,可能面临学者的各种批判。正如科学中有坏科学、应当批判一样,博物学中也有糟粕,也有变态发展、违背伦理的方面。如果有一天,博物学家不再反省自己的动机和行为,这门学问就已病入膏肓了。
笼统地说恢复自然科学的博物学传统就可以拯救胡塞尔所说的科学危机或者更广泛的文明危机,可能难以成立,因为博物学传统也是多样性的,其中也有相当多的糟粕。历史上,“博物学在欧洲帝国扩张中占有重要位置”。现实的博物学并没有脱离每个时期的社会发展格局和意识形态,博物学在做了大量善事的同时,为人类试图主宰、控制、征服自然世界效力甚多,不可避免地“分有”了资本扩张的恶习与本性,甚至可以说博物学中的一部分也沾满了侵略、屠杀的鲜血。即使对于爱鸟、画鸟出了名的奥杜邦,当年死于他枪下的鸟也不知道有多少只。为了真实再现鸟的颜色,他有个习惯,随打随画。E.H.威尔逊在萨金特的雇佣下到中国疯狂收集植物,将收集的活体百合鳞茎运往国外,其中一次就托运18237粒,因为包装不善,中途95%都烂掉了。岷江百合、双盾木、珙桐都是他从中国带走的珍贵物种。最可气的是傅礼士(George Forrest,1873—1932),为了证明自己的科学发现,他竟然雇人把云南的一株茎围2.6米树龄在260年的杜鹃花属植物巨子,锯成圆盘当标本带回英国。标本被陈列在大不列颠自然博物馆里,轰动一时,巴尔弗和傅礼士等人将这一特别的植物命名为大树杜鹃。爱丁堡植物园的这位傅礼士历时28年,先后7次组织大规模考察和采集,最后死于腾冲。当然形势也在变化。如今,爱丁堡皇家植物园副园长帕特森(David Paterson)就变得好多了,他现为云南丽江高山植物园项目经理、昆明植物园名誉园长。帕特森也雇佣当地的纳西人等上山采集植物,但他主要的工作是就地建园保护珍稀植物,而不是把植物带回他的国家。有报道说:“花、山和友善的人是吸引他来中国的原因。”
达尔文进化论被认为是博物学传统的最高成就。但是,“人类历史上,恐怕很少有哪种科学理论像进化论这样传得变了形”,从而给人类社会的思想文化带来恶劣的影响,比如误以为科学证明了“斗争常有理”以及“人生而自私”。甚至有人指出,达尔文穷尽半生研磨出工业社会的自然法则,生存斗争、自然选择的理论,“不过是把霍布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的学说和资产阶级经济学的竞争学说,以及马尔萨斯的人口论从社会搬到生物界而已”。达尔文进化论本身就是源自于工业社会的意识形态,“整个时代正等待着它以科学的面目降临”。“这其中没有什么误读,或者说这种误读更符合工业时代的精神。种族主义者和帝国主义者早已从达尔文的学说中读出了这些见解,所有的种族都必须为了争夺生存空间而展开竞争,无论它是盎格鲁撒克逊人,还是日耳曼民族”。进化论科学与社会达尔文主义似乎无法完全划界,它们交织在一起。进化论在19世纪被接受,主要是顺应了世界的“去宗教化”,特别是顺应了资本主义的上升。对于百姓和政要而言(许多科学家也相信这一点),进化论似乎从严格的自然科学的角度证明了:优胜劣汰是合理的,斗争哲学是合理的。实际上,证明不了。
博物学也使用理论,也做着把大自然理念化的事情。也就是说在博物学中也使用一些模型,迄今各种分类系统多少都有人为的成分,更不用说林奈的体系了。只不过博物学较少使用数学方法(不是不使用)。博物学的模型也可以翻译成某种定量或者非定量的数学模型。数学工具不是数理科学的专利,正如逻辑不是逻辑学、数学、数理科学的专利一样。博物学也对自然秩序情有独钟,也在进行着部分还原的工作,只是还原局限于宏观经验世界附近,不做过分的还原。博物学传统与数理传统之间也存在相当的交集,历史上两者也相互影响,如植物生理学的发展,如岛屿生态学的研究。另外,专业博物学工作也远离日常的生活世界,动植物、菌类专属分类工作相当繁杂,足以让绝大多数人生厌。
因此,夸大博物学传统与数理传统的差别,并据此认为博物学传统可以避免胡塞尔意义上的科学危机,既缺乏科学史根据,也缺少现实依据。
博物学传统与数理传统一样不是铁板一块,其内部均有不同的子进路,并非一坏全坏,一好全好。在博物学传统和数理科学传统中都有让人们遗忘生活世界的发展取向,反之也都有让人亲密生活世界的发展取向。现在我们不过是发现了,在博物学的传统中,与生活世界接近的元素、内容更多些,对情感和价值的强调更多些,这些内容时下恰好被贬低、压抑,因而更值得鼓吹、发扬而已。
(刊于:《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06):17-23。这里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