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社会资本理论
2.1.1 社会资本的内涵
“资本”是经济学中的一个基本概念,而“社会”一词则隶属于社会学范畴,作为经济学与社会学的交叉词汇,再加之普特南又将社会资本引入政治学,这使得社会资本在多个学科都得以运用,并逐渐演变为一个层次复杂的多维度概念。围绕社会资本展开的观点非常多,也造成了其研究的复杂性(Stiglitz,2003)。目前国内学术界将社会资本概念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张其仔,2000;卜长莉,2005;杨鹏鹏等,2005)
一是网络说。认为社会资本本质上就是社会关系网络(Bourdieu,1986;Burt,1992)。法国学者皮埃尔·布尔迪厄(P.Bourdieu,1980)被认为是最早对社会资本理论进行系统阐述的学者,他认为社会资本是“实际的或潜在的资源集合体,那些资源是同对某种持久的网络的占有密不可分的。这一网络是大家共同熟悉的,得到公认的,而且是一种体制化的关系网络”。从布尔迪厄对社会资本的表述来看,社会资本是一种个体可以获得利益的资源,其次社会资本是一种社会关系网络,这种网络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个体在社会结构中获得的成员身份以及社会网络联系,这种网络联系和成员资格可以帮助个体获得资源。个体所拥有的各种形式资本的多少、可使用网络关系规模的大小,这两者决定了个体所占有的社会资本数量。
美国社会学家唐纳德·博特(Ronald Burt,1992)在《结构洞:竞争的社会结构》一书中提出了结构洞(Structural Holes)理论,在这一理论的基础上,他指出社会资本是“一种网络结构,能带来资源或者决定资源”,相对于网络关系的强弱,网络中个体的位置更重要,个体所占有的结构洞(个体与部分人有直接关系,但与部分人无直接关系,这一现象好似网络中的“洞穴”)越多,掌握的信息和资源也就越多,更有利于获得资源。可见,博特更关注的是个体处于怎样的网络结构中更利于获得资源,而非是谁获得资源。
二是资源说。认为社会资本是一种资源的集合,能通过“关系网络”的占有而获得的,这种集合体可以是实际,也可以是潜在的(Coleman,1988; Nahapiet &Ghoshal,1998; Lin,2001)。美国社会学家詹姆斯·科尔曼(Coleman,1988)将经济学的理性选择理论应用于社会学研究,认为个体行动都有其目的性,行动的原则在于控制能满足自己利益的资源,因此应该从功能的视角来定义社会资本,当行动者拥有某种资源并与其他人进行交换以获取新的利益时,就形成了持续存在的社会关系,这种关系包括信任、权威以及权利分配的共识。当这种社会关系被视为一种“资源”时,就可被称为“社会资本”。Coleman在其《社会理论的基础》一书中给出了五种形式的社会资本:①义务与期望。当行动者为另一行动者提供了帮助与便利,并确信对方也会予以报答时,双方就形成了一种关系,这种关系足够稳定时就形成了社会资本。②信息网络。如果社会关系网络中的信息能给行动者提供帮助,那么这一网络可以为个体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它就是社会资本。③规范与有效惩罚。规范可约束行动者的行动,通过奖惩的方式要求行动者的行为符合公共利益或集体利益,因此团体内的规范及奖惩也是社会资本的构成因素。④“多功能组织(可服务于与自身建立目的不一致的组织)与有意创建的社会组织”,如各类商业或其他自愿建立的联合会。这些组织的创立,可以提高参与者个体行动的一致性,使得创建者和参与者都能从中受益,由此也能成为成员的社会资本。⑤权威关系。行动者对其他行动者的控制,体现了一种权威,当众多行动者在争取利益发生矛盾时,通过权威关系的介入可以较好地解决协调矛盾,从而以一致的行动来获取和分享团体利益。
Nahapiet & Ghoshal(1998)认为社会资本就是镶嵌在个人或社会组织关系网络中的资源,个体和组织可以通过网络获取。林南(Lin,1999)将社会资本理论放置在资本理论的体系中进行考察,指出既然资本是“期望在市场中获得回报的资源投资”,那么社会资本就是“期望在市场中获得回报的社会关系投资”,他将社会资本定义为“作为在市场中期望得到回报的社会关系投资—可定义为在目的性行动(purposive action)中获取的,或被动员的、嵌入在社会结构中的资源”。在这个定义中,有三个重要组成部分:①资源;②嵌于社会结构中;③目的性行动。除了个人资源外,个体还可以通过社会联系获得社会资源,这些资源存在于人与人的关系中,可以通过直接或间接的社会网络获取。个体可以通过工具性行动达成一个目标或目的,如获得经济回报、政治回报和社会回报,林南称之为“工具性行动”;而“表达性行动”本身就是手段和目的合一的行为,如通过与拥有不同资源行动者的“异质互动”来获取资源、通过与拥有相似资源行动者的“同质互动”来维持资源。总的来看,持资源观点的学者大多认为,社会资本是通过行动者之间的互动、信任等获得的资源。
三是文化规范说。认为社会资本的本质是信任、互惠等文化规范(Putnam,1993,1995; Fukuyama,1996)。与科尔曼等人将社会资本理解为个体行动所获得的资源不同,美国社会学家罗伯特·普特南(Robert Putnam,1993)通过对意大利地方社区的研究,从群体层面来考察社会资本,他认为社会资本不是某个个体所拥有的资源,而是全社会所拥有的财富和资源,是一个社会良好运转的前提条件,普特南将“社会资本”这一概念引入政治学的研究领域,阐明一个组织、地区甚至一个国家所拥有的社会资本与制度绩效的关系,他将社会资本视为“社会组织的特征,如信任、规范以及网络,它们能够通过促进合作行为来提高社会的效率”。普特南的研究偏重于从政治学的角度来阐述社会资本,比如他认为“建立社会资本并非易事,它却是使民主得以运转的关键因素”。日裔美国学者弗朗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1996)从社会文化的角度描述了社会资本,在《公民社会与发展》一文中指出社会资本组成了现代社会的文化部分。在《信任—社会美德与创造经济繁荣》一书中,他指出“……如果一个群体诚实守信、遵守规则,那么就能产生信任,信任产生了社会资本,而这社会资本取决于群体所遵守的规则及个体隶属于群体的角色”。可见,这些学者偏向于从集体层面将社会资本理解为是群体所共有的资本,通过成员间的沟通,产生信任,进而在信任的基础上获得互惠。
四是能力说。将社会资本定义为行动者在社会关系中摄取资源的能力(Portes,1995)。美国社会学家亚历杭德罗·波特斯(Portes,1995)在考察社会资本理论渊源的基础上,给出了社会资本的定义:“个人通过他们的成员资格在网络中或者在更宽泛的社会结构中获取短缺资源的能力。这种获取社会资本的能力不是个人固有的,而是个人与他人关系之中所包含的一种资产。”波特斯从个体的角度来研究社会资本,关注的是个体在社会资本获取方面的差异,他认为社会资本作为一种资源或资产,体现为个体的能力,但这种智力、学历、学识方面的能力不是个体私有的资产,而是个体嵌于社会网络中的结果,正是由于个体在一定的社会网络中取得了某种成员资格,才拥有了获取资源的能力。同时,因为个体所处的社会网络特征不同即嵌入的程度或类型的不同,使得他们在社会资本占有方面也有所不同。国内学者朱国宏等(2002)、边燕杰和丘海雄(2000)、陈健民和丘海雄(1999)等也持类似观点,将社会资本视为行动主体的一种能力,这种能力表现为主体如何通过与社会的关系构建来获取资源。
从以上对学者们主要观点的阐释来看,关于社会资本的概念定义目前并没有统一。社会资本拥有多重可解释性和丰富内涵,很难说哪一种定义更加正确,它们彼此之间存在观察视角的差异,而非互相排斥。不管是将社会资本视为一种社会网络,或是一种资源,学者们都从某个观察角度揭示了社会资本所涵盖的内容,或关注其用途与构成,或关注其主体,或关注其发挥作用的范围。正如著名学者青木昌彦所言“关于制度的定义不涉及谁对谁错的问题,它取决于分析的目的”,对社会资本所赋予的意义,都是服务于学者们分析、研究的考虑。本书认为,在研究社会资本时,可以将其视为蕴含在一定的社会关系网络中的潜在的或实际的资源,这种资源可以为集体所用,也可以为个人所用。
2.1.2 社会资本的研究层次
对社会资本的研究最初多集中在个体层面,自普特曼将社会资本从个人层面上升到集体层面后,越来越多的研究者们开始从不同分析层面来研究社会资本。
最早将社会资本进行分类的学者是科尔曼,他将社会资本分为个体社会资本和群体社会资本。其中,个体社会资本与人力资本相似,可以为个体带来回报也能施惠于群体;群体社会资本是群体共有的各类资源,可以为成员带来更多的机会。布朗(Brown,1997)将社会资本分为三类,一是微观层次的社会资本,指个人可以通过社会关系网络获得通往资源的途径或所需的资源,这些资源包括信息、社会支持、合作、知识等(Granovetter,1973; Erickson,2001; Baker,1994;Uzzi,1996);二是中观层次的社会资本,指个体在社会网络中所处的位置而对资源的可获得性;三是宏观层次的社会资本,关注组织或国家层面社会资本的构成与功能。与Brown划分方法不同的是,阿德勒等(Alder & Kwon,2002)则使用了两分法对社会资本进行了分类,因宏观社会资本形成于群体内部的关系,他们称之为“内部社会资本”。此外,微观和中观层次的社会资本产生于个体的外在社会关系,他们将其合称为“外部社会资本”。赵延东和罗家德(2005)则将社会资本分为“个体社会资本”和“集体社会资本”两大类别。个体社会资本被视为“私有物品”,注重个体所处社会网络位置等对其占有资源的考察,以布尔迪厄和科尔曼为代表。集体社会资本则被视为“准公共物品”,注重从集体层面,如组织、社区、团体、地区甚至一个国家为实现集体目标所拥有的诸如文化、规则、信任等资源,探寻成员间的组织关系、信任关系、社会联结及规范,以普特南和福山为代表。
2.1.3 社会资本的测量
由于社会资本的定义较为抽象,不能直接被观察到,因此在社会资本的相关研究中,测量一直是一个技术难点,也正是由于社会资本的技术测量指标难以确定,因而许多学者也质疑它是否能得到有用分析。要寻找合适的测量方法,首先要对社会资本概念进行操作化定义,即“建立一些具体的程序或指标来说明如何测量一个概念”,将其作为可以被观察或测度的具体事物。然后再设计或选择具体的测量指标。在现有的研究中,既有学者选择从单一指标来测量社会资本,也有学者选择设计复合指标来测量。
Coleman(1998)提出个体社会资本量可用社会团体来衡量,此外还包括社会网络和网络摄取,个体可利用的信息网络越广、义务与期望越多、在社会网络获取资源的能力越强、在组织中的权威越高,其拥有的社会资本就越多;而一个组织的惩罚越有效、运作越规范、越有利于组织成员实现自己的目标,组织拥有的社会资本就越丰富。Loury(1995)在对社区的研究中,从宏观上将社会资本分为“市民团体、制度绩效、公民满意度”三个维度。Bullen和Onyx(2000)使用差异化的宽容度、社区参与度、邻里信任、生活价值等测量和界定社会资本。这些指标实际上反映的都是成员之间的社会关系,因此是不准确的。
在单一维度中,“信任”是用来衡量社会资本的重要指标。Fukuyama(1995)认为,信任是社会资本产生的根源,普遍信任的程度决定了企业的发展、社会的繁荣,甚至国家的经济状况。至少有两个方法可以被用来测量社会资本:调查某一群体或群体成员资格、调查信任水平和公民参与水平。沃森和帕帕马科斯(Watson & papamarcos,2002)在研究组织承诺时,将信任、人际互动、互惠规范等视为社会资本的主要衡量因素。怀特利(Whiteley,2000)认为只有对于个人的信任和对于国家的信任才能构成社会资本,指出信任应该是测量社会资本唯一的要素。美国学者帕克斯通(Paxton,1999)在研究美国社会资本时,则直接使用“信任”一词指代社会资本。杨瑞龙和朱春燕(2002)在《网络与社会资本的经济学分析框架》一文中指出,社会资本的测量主要基于人们相互之间的信任度。我国台湾学者罗家德(2010)也认为可先关注信任来源及传播,因为人际关系源于互动,其中蕴含着形成社会资本的信任。
社会资本概念具有复合性,其概念、来源、表现形式、构成要素很容易混淆,用一到两个指标很难测量(Paxton,1999),因此绝大多数研究者倾向于先将社会资本按照某种标准分类,然后再寻求其构成要素及适当的测量方法。关于社会资本的分类,目前学术界存在多种分析模型,每种模型的分析角度都不相同,相对应的,分类的不同也使得社会资本的构成要素和测量方法存在较大的差异。
第一种是根据行为主体,分为个人社会资本和集体社会资本。行为主体不同,决定其表现形式也略有差异(林南,2001)。燕继荣(2006)认为,反映个人能力的社会资本主要由个人的人际关系和成员资格所构成,而反映组织或团体甚至社会、国家能力的社会资本主要由网络、关系和文化构成。一般来说,个体社会资本的测量内容包括个人社会资本的拥有情况及个人对社会资本的使用情况(Lin,1999; Zhao,2002)。考察个人社会资本拥有情况时,在操作层面学者们多采用社会网络分析法(如提名生成法和位置生成法)来探寻成员关系密切程度、关系类别、认知时间、交往频率等(Marseden & Hurlbert,1986; Lin,1999,2001;边燕杰,2004)。其中,成员在网络中是否处于中心位置(Central Position)或居间位置(Go-between Position)也是重要的参考指标。考察个人对社会资本的拥有情况时,学者们关注的指标有:关系网络中的潜在或现实资源、使用非正式网络通道、关系人的社会地位和关系强度(Granovetter,1973; Lin, Ensel & Vaughn,1981;Wegner,1991; Bian,1997)。
社会联系、信任和群体规范等常被用来测量集体层面的社会资本(Putnam, 1995; Fukuyama,1996, Uphoff,1999)。Putnam(1995)在研究意大利社区时,提出可用公民参与、规范和信任三个要素来测量社会资本。在2000年出版的《独自打保龄球》一书中,他使用美国人的投票率、对政府的信任度、参与社会团体组织等指标来测量美国国家层面的社会资本。Paxton(1999)认为集体社会资本可由两部分构成:个人之间的实际联结、有着积极情感的人际关系。其中积极情感的人际关系可带来对同事和制度的信任。
第二种是根据性质、构成和功能来划分,乔治娜·布莱克蕾(Georgina Blakeley,2009)指出,社会资本可从两个角度来进行划分,从网络结构来看,社会资本是一种结构型资本,体现为公民结成的社会网络;从规范和信任的角度来看,社会资本可被理解为一种文化,表现为信用和互惠的规范。诺曼·厄普霍夫(Norman Uphoff,2000)则认为由于社会资本的来源、表现及功能不同,需要区别对待,他将集体层面的社会资本分为“结构型”和“认知型”两个方面,指出结构型社会资本能通过网络及其他人际关系促进集体行动,是外在的,可以被观察到的,也可以通过群体的有意识行动来进行设计和修正;而认知型社会资本表现为规范、价值、态度和信仰,是内在的,不容易被观察到的,也难以被改变。Nahapiet& Ghoshal(1998)则在认知、结构的基础上增加了“关系”这一维度,结构维考察网络规模的大小、网络联系的密度、位置、连接性等,强调的是社会关系网络非人格化的一面;认知维考察个体与其他成员的共同的认知或语言符号、共享心智模型;关系维考察成员间的义务与期望、互惠与信任等。这一维度模型提出后,由于有助于研究复杂社会资本理论中的各种面向,因此受到了学界的充分肯定,并被众多学者用来实证测量个体或企业内部的社会资本。此后的学者在测量社会资本时,大多借鉴这一框架,再根据研究目的与对象的不同对三个维度下的具体要素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