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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科技政策资源配置的基本原则
科技政策资源应坚持一些基本的配置原则,概括起来包括“参与配置主体的范围最大化”“配置结果的公共利益最大化”“配置结果的社会成本最小化”三个基本原则。
首先,“参与配置主体的范围最大化”是指应尽量扩大配置“科技政策资源”的参与主体范围,这里的“范围”不是绝对意义上的数量概念,主要是指参与的“类别”和“比例”,即“科技政策资源”的配置过程应充分考虑其所牵涉的各类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应充分考虑“参与主体”的代表性和利益相关性。事实证明,资源所具有的天然稀缺性必然引发资源利益相关者的广泛关注,资源配置的利益相关者参与范围的大小以及比例将直接影响政策结果。
其次,“配置结果的公共利益最大化”是指科技政策资源配置的出发点和价值取向。无论是作为“政策”本身还是作为“资源”本身,“科技政策资源配置”的初衷都不能以牺牲公共利益为代价,由于“政策资源”所具有的潜在的巨大利益诱惑,极易诱发“科技政策资源”配置的价值扭曲,这将加速科技异化的速度,放大科技政策的误导效应。
最后,“配置结果的社会成本最小化”是指对科技政策资源配置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即在科技政策资源的配置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社会风险,力图实现配置结果的社会成本最小化。任何资源的调整乃至重新配置都会带来一定的社会成本,科技政策资源的配置更是如此。科技政策资源配置的社会成本既有“大小”之分,又有“长期或短期”之分;既包括经济意义上的物质成本,也包括社会意义上的精神代价。由此,科技政策资源优化配置的社会成本最小化就应该成为评估研判的重要标准之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