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户创业选择:基于收入质量与信贷约束作用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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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收入质量与信贷约束影响农户创业选择的机制分析

(一)农户创业选择分类分析

创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农户作为创业过程的主导者,处于不同状态下所呈现的意愿与行为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同时,农村环境的异质性特征又会进一步影响个体的具体选择。为了清晰定位处于不同选择阶段农户的创业意愿与行为特征及其影响因素,本研究首先通过设计“您曾经是否有过创业?”“您的创业现在仍继续还是已经失败?”“您未来是否有创业的打算?”“您是否再考虑重新创业?”等一系列问题来对样本农户是否选择创业进行识别与分类,具体包括五大类:第一类,曾经未创业,未来也不打算创业(简称“不创业”);第二类,曾经未创业,未来打算创业(简称“计划创业”);第三类,曾经已创业,且创业活动仍在继续(简称“在创业”,亦称“继续创业”);第四类,曾经已创业,且创业活动已停止,未来不打算再创业(简称“终止创业”);第五类,曾经已创业,且创业活动已停止,但打算继续再创业(简称“重新创业”)。其次,针对“不创业”农户,本研究在调查过程中深入探究其具体原因;针对“计划创业”农户,本研究通过座谈式访问+假想式的询问方式,调查农户计划创业的行业、组织形式、资金来源的选择次序及选择的原因,同时调查他们对当前创业的认知与预期的创业困难;针对“在创业”农户,本研究在具体调查过程中访问其当初创业的动机及其来源、当前创业行业、组织形式、资金来源渠道、创业经营业务范围、创业绩效、资产状况、资金需求情况,并深入访谈了农户当前的创业认知、面临的困难以及需要的创业支持;针对“终止创业”农户,本研究不再深入考虑;针对“重新创业”农户,本研究深入访问其曾经的创业行业、创业组织形式、创业资金来源情况与当前再次计划创业的创业行业、组织形式、资金来源选择的意愿,并进行比较分析,解析引发二次创业选择一致性的外在影响机制。如图2-4所示。

图2-4 农户创业选择分类框架

(二)影响机制分析

影响农户创业成功与否的关键要素有很多,但资金是首要问题,没有足够的资金就无法启动创业(许朗,2004),也就无具体创业选择。熊彼特(1934)指出,只有资本得到融通与筹集,经济才有发展,企业才有利润形成、财富的积累在投资等活动中发生。资金短缺仍是制约农民创业的关键(肖芳华和包晓岚,2011)。获得创业资金的途径有很多种,最常见的来源包含两种:一是收入转化为储蓄,作为家庭内部初始财富积累资金;二是外在来源资金。

以往创业研究中,收入数量作为绩效的直接考量指标被作为创业行为目的或效果来进一步分析其影响因素,却忽视了收入本身的财富效应属性。部分研究证实,初始财富数量与创业率之间呈正相关关系,财富积累越多的群体越容易创业(Evans and Jovanovic, 1989; Charles and Hurst, 2003; Carroll, 2001)。另一部分学者的研究则表明,财富的增加会弱化创业激励,减少创业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因此,反而是那些财富水平低的个体会更加努力地去创业(Newman, 1995)。换言之,财富水平高低与个体创业息息相关,但对创业的具体影响仍存在争议。收入作为初始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个体创业行为的直接因素,却并未引起学者们的重视。仅有个别研究(罗明忠和陈江华,2016)将家庭总收入作为影响创业组织选择行为的因素进行考虑,并证实家庭总收入对个体选择独立创业组织形式产生正向影响。另外,以往研究对收入的重视,更多地表现为对“数量”的关注,而忽视了收入本身的“质量”属性。以往研究证实,农民收入水平不仅与收入绝对数量相关,与收入质量水平亦存在内在联结关系,同时也证实了收入质量对农户投资和消费等经济行为具有重要影响(邓锴和孔荣,2016;孔荣和王欣,2013;王欣和孔荣,2014)。本研究基于阿马蒂亚·森的可行能力视角,将农户收入质量界定为农户获取收入过程中的潜在或可行能力所反映出来的质态差异特性总和,即对农户个体参与经济活动能力的真实刻画。弗兰克·艾利思(1988)指出,传统农民之所以被称为“小农”是因为他们只是部分参与不完全的市场,绝大部分靠自给自足,而家庭农场主是完全融入完善市场,参与各种经济活动。就该角度而言,传统的“小农”表现出部分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能力,所以与农场主存在差别。舒尔茨指出,如果能够为农户提供具有更高投资效益的生产技术,农户的储蓄投资意愿就会提高。引自舒尔茨的《改造传统农业》,“传统农户没有储蓄习惯,是因为缺乏有利的投资机会;农户根据长期生产经验,已把能支配的要求作了最佳配置,已不能靠改变资源配置来提高生产效率,而增加这些传统要素的边际产出也很低,不值得农户省吃俭用来增加投资;但如果能够提供农户具有更高投资效益的生产技术,农户的储蓄和投资意愿也就会提高”。“许多农户被认为是不理性的行为表现,恰好证明了传统农户在他们所面对外部限制条件下的理性行为。”换言之,在舒尔茨看来,农户本身具备一定的市场经济活动参与能力,但这种能力的发挥需要有外部环境刺激。由此可知,市场经济活动参与能力是个体融入市场环境的重要前提。对农户个体“经济活动参与能力”的关注是分析创业行为能否发生以及能否实现较好的创业效果的重要前提。换言之,农户收入质量水平越高,越有利于农户选择创业,也越有利于农户做出合理的行业、组织形式、资金来源选择。农户收入质量由农户收入的充足性、收入的结构性、收入的成长性、收入的成本性、收入的知识性五个维度构成。根据阿马蒂亚·森的观点,个人所掌握的资源及运用资源的能力直接影响了功能性活动的发生,并且相同资源被不同的个体在差异化的环境下可转换成有差别的功能性活动。收入的充足性反映为收入的数量性特征。收入数量直接影响农户创业选择的物质基础水平。理论上而言,收入数量越多,其倾向于选择创业和实施具体创业行为的物质基础越多,对其做选择越有利。换言之,农户收入的充足性越高,对其创业选择的促进作用越显著。朱守银等(2003)的研究表明,收入水平较高的农户向农村信用社等正规金融机构和高息借款者借款的比例要高于低收入水平的农户。因此,本研究认为收入充足性越高,农户创业过程中从正规渠道获取资金的可能性越大。收入的结构性反映为收入数量的来源多元化和渠道的多样性特征。农户从多种途径获得收入有助于增强其抵抗风险的能力,同时来源构成进一步决定了收入的增长空间。理论上而言,收入来源结构越单一,农户抵抗风险的能力越弱,农户趋于风险规避(Popkin, 1979)。秦建群等(2011)的研究显示,对于低收入家庭,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对农户选择正规金融渠道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因此收入的结构性越高(结构多元化程度越高),农户抵抗风险的能力越强,越有利于其选择创业,同时在实施具体创业选择时,则会偏向于风险较高的行业、个体创业组织形式以及从非正规渠道获取资金。收入的成长性反映为收入获取途径的稳定性和收入数量的增长空间特征。收入的成长性水平越高,表明其收入来源越稳定,收入数量的增长空间越大,预期的收入质量水平越高,因此对农户创业选择的促进作用越显著。收入的成本性反映为收入获取过程中付出代价的特性。理论上而言,收入的成本性越高,收入质量水平越低,越不利于农户创业选择。收入的知识性反映为收入获取活动中所呈现的知识和技能特征。换言之,知识技能水平越高,农户的专业能力越强,在创业选择过程中,依据自身专业技术实施创业的可能性越高,与此同时,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个体相对具有更高的可靠性,获得外部资金的可能性更大,因此选择从正规渠道获得资金的倾向性更显著。

就外在来源资金而言,资金主要来源于正规与非正规借贷。已有研究显示,83.4%的农户表示缺乏资金是影响创业的第一难题(王西玉等,2003),在家庭财富资源有限的情形下,农户会向正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然而,因缺少有效担保物,加之较高的交易成本、监督成本以及交易风险(吴烨和余泉生,2015),正规金融机构对农户的贷款需求往往采取谨慎性信贷供给和风险控制策略,农户受正规信贷约束的现象仍非常普遍,且形势比较严峻(毛飞等,2014)。已有研究证实,农村创业者从正规金融渠道获得的资金仅占初始投资的10%左右(郝朝艳等,2012),通过非正规借贷方式获取资金的现象非常普遍(孔荣和Calum G. Turvey, 2009)。Evans和Jovanovic(1989)的研究表明,信贷约束与创业率之间呈负相关关系。这一结论也验证了同期创业研究领域的结论,即信贷约束抑制了创业行为(Holtz-Eakin et al., 1994; Cagetti and De-Nardi, 2006);完善信贷市场和提高创业信贷支持将有利于促进创业的产生和企业的增长(Black and Strahan, 2002; Klappera et al., 2006)。Hurst和Lusardi(2004)以及Buera(2009)采用工具变量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发现信贷约束与创业决策之间存在非单调正负关系,信贷约束放松并不一定会促进创业;程郁和罗丹(2009)指出,信贷约束并不会直接影响农户的创业决策行为,但会对农户创业过程中的资源配置结构以及创业的层次和水平产生显著影响。刘杰和郑风田(2011)则在流动性约束的来源分类分析基础上发现,来自正规金融部门的流动性约束对中国农户创业行为存在切实的阻碍作用。从以往研究来看,资金约束对个体创业以及创业过程中的资源配置结构、创业层次水平产生显著影响已得到验证,但两者间的具体关系并未形成清晰的定论,且不同类型信贷约束产生的影响仍需进一步验证。

基于以上分析,从收入质量视角研究其对农户创业选择的影响,是从农户内部考察其自身积累的资金所表征的市场经济活动参与能力对创业意愿、创业行为的影响机制;从信贷约束视角研究其对农户创业选择的影响,则是从农户外部考察其外在资金可获得性所表征的外部资源对创业意愿、创业行为的影响机制。事实上,无论是收入质量还是信贷约束对农户创业选择的影响,根源在于财富的有限性与创业活动的不确定之间的双重关系。具体来说,第一,财富的增加会弱化创业激励,减少创业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因此,反而是那些财富水平低的个体会更加努力地去创业(Newman, 1995);第二,财富水平会影响家庭的风险和创业偏好,高财富水平的人更愿意将财富投向风险性很高的活动(Charles and Hurst, 2003; Carroll, 2001),即财富水平越高,选择创业的可能性越高;第三,创业是一种创新活动,成功与否存在非常高的不确定性,而与这种不确定性伴随的是高收益,是增加财富水平的有效途径,因而会强化个体更加努力创造条件实现成功创业。由此,本研究认为,一方面,收入质量与创业之间存在两重关系。这种两重关系表现为,从两阶段考察来看,上一期收入转为储蓄后产生的财富效应可以为创业行为提供资金支持,即收入水平越高,选择创业的可能性越大;而创业行为也会对当期的收入产生影响。换言之,创业行为的发生影响了创业收入水平的高低。本研究中,对创业者收入质量的测度是界定在一个时期内的,因此与创业行为之间存在因果与反向因果关系,即农户收入质量与选择创业与否之间存在内生性关系。另一方面,信贷约束与创业之间亦存在双重关系,即信贷可获得性对当前选择创业行为产生影响,而创业行为发生会影响后期信贷的可获得性,即信贷约束与选择创业与否之间存在内生性关系。

农村创业之所以有别于一般创业活动,关键在于农村创业者自身的特征与农村环境的特殊性以及二者交互作用形成的动态能力异质性,正是这种异质性造成农户比一般创业者面临更加艰难和复杂的外部环境,也因此造成了不同区域内的不同创业个体在面对有限的资源和能力的情形下,表现出差异化的创业选择意愿和行为。

鉴于此,本研究在分别考察收入质量与信贷约束对农户创业选择与否、创业行业选择、创业组织形式选择、创业资金来源选择影响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证两者交互效应的作用程度,以期揭示决定农民创业行为的外部资源因素、能力及其交互作用机理,为农民创业研究提供更具全面意义的阐释。

(三)研究假设

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假设1:农户收入质量水平越高,对农户选择创业的促进作用越显著。

假设2:农户收入的充足性、收入的结构性、收入的成长性、收入的成本性、收入的知识性维度对农户的创业行业选择、组织形式选择、资金来源选择具有差异化影响。

假设3:信贷约束对农户创业选择具有负向影响。

假设4:需求型信贷约束、供给型信贷约束对农户的创业行业选择、组织形式选择、资金来源选择具有不同的影响。

假设5:收入质量与信贷约束之间存在交互作用,并对不同农户个体的创业行业选择、组织形式选择、资金来源选择具有不同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