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与海外产业园区建设
张中元
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国际经济关系研究室副研究员
国际产能合作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与重要支撑,而境外产业园区作为实施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的一项重要载体和平台,能够大幅降低“走出去”企业境外投资经营的风险和筹建成本,推进企业的国际化发展。近年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积极推动产业园区发展,这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但目前中国境外产业园区建设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极大地影响了产业园区的发展。中国企业应主动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准确定位海外园区功能,形成海外产业链优势,以促进产业园区发展与“一带一路”倡议相融合。
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产业园区在世界各地迅速发展,现在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形式。由于各经济体的发展阶段具有很大的差异性,其产业园区建设的演化过程中涉及多种发展目标,这些目标包括了促进出口,吸引外资,建立全球化的制造、物流和服务。从全球产业园区建设的发展历史来看,可将产业园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飞地型”产业园区(enclave-type zones),“飞地型”产业园区通过吸引外商直接投资,致力于提升就业和劳动技能,在创造就业和外汇收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柬埔寨的一些产业园区仍为传统的出口加工区,规模较小,但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吸引了企业入驻,企业雇佣的所有工人几乎都集中在服装、电子、电器产品和家具等低技术行业。同样地,孟加拉国工人的工资大约每月只有30美元,在孟加拉国出口加工区,几乎所有的工人也都集中在服装业等低技术的小产业园区。
随着产业园区的发展,提升了经济体的产品的多样化,增强了园区经济与国内经济的联系,如马来西亚和泰国先从组装进口开始,逐步提升在国内和全球市场上销售自己品牌商品的数量,最终在国内和全球市场销售自己的品牌商品。产业园区发展到第二阶段,园区的发展主要受益于跨国企业日益复杂的离岸经营活动,随着发达经济体技术的溢出使园区企业能够采用更先进的技术,进而促进了园区内企业的能力建设和技能的积累。在技术更先进的第三阶段,产业园区通过引入某些改革(如劳动力市场和服务业部门)、提高生产率、促进创新、加强技能开发等方式来促进其对全国的影响,而且越来越多的经济体将产业园区视为促进区域合作和一体化的政策工具,这些反过来又会对园区的进一步技术升级和溢出发挥重要影响。因此,第一阶段产业园区的最重要贡献是创造就业和外汇储备,第二阶段产业园区有助于人力资本的升级和出口多元化,第三阶段产业园区则在技术进步、技术转移和技术溢出方面有重要贡献。总体而言,产业园区的收益在不同阶段和不同的地区或国家之间是有差异的。
一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业园区发展现状及政策
下面选取有代表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介绍其产业园区建设状况,主要包括“一路”沿线国家印度尼西亚、越南;“一带”沿线国家俄罗斯、哈萨克斯坦。
(一)印度尼西亚
1989年以前印尼政府积极推动产业园区发展,并在雅加达、泗水、棉兰、三宝垄等大城市建立了一批工业园区。但近二十多年来印尼政府对开发工业园区的参与程度越来越低,印尼政府在发展工业园区过程中,尤其是征用土地中没有发挥积极的作用。印尼园区的投资主体主要为私营企业,印尼政府对产业园区的投入仍远低于其他东盟国家,印尼绝大部分(94%)的工业园区掌握在私人手中,目前印尼政府控制的园区仅占6%,而马来西亚和泰国政府投资的工业园区分别占本国的78%和48%。印尼工业园区发展模式更倾向于内向型,企业在追逐利润的同时却无法像政府一样肩负均衡经济发展和推动周边基础设施建设的任务,使得印尼工业园区对外国投资者的吸引力大打折扣。印尼工业部为此订立了目标,以更为积极的姿态直接参与工业园区投资,通过国有企业参与等途径扩大政府对工业园区的占有比重,提高工业园区的竞争力。同时还推动地方政府成立相关地方企业进行工业用地收购开发,其中一个成功的例子是西巴布亚省的索隆县政府成功征用了6000公顷的土地用于建设工业园区,并吸引了数个产业领域的企业入园发展。
2014年印尼政府计划加速发展爪哇岛以外地区的工业园区,以通过产业聚集效应带动欠发达地区工业发展,推动印尼经济整体均衡发展。印尼74个工业园区中的55个建在爪哇岛,爪哇岛工业园区占地达2.3万公顷,占印尼全国工业园区的75%。印尼政府希望通过建设工业园区和发展道路、电力等基础设施等方式帮助爪哇岛外地区吸引投资,同时提高印尼工业园区的竞争力。印尼政府计划未来20年内,在爪哇岛以外地区建立36个工业园区,投资数十亿美元带动当地基础设施发展,使之成为本地区的工业中心。近5年内(2014—2019年)印尼政府为促进各地区平衡发展吸引国内外投资,工业部将集中精力开发建设13个工业园区。工业园区的建设均依托当地的资源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上下游产业链。印尼政府将为工业园区和科技园区建设提供财政激励政策,并为所在地区的港口、高速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资金支持。2014年佐科总统要求政府部门减少非必要开支,降低燃油补贴,从企业社会责任基金中拨款建设信息科技工业园,每个园区耗资100亿盾(约合83万美元),计划2015年兴建100个科技园区,到2019年将达到500个。科技园区具体功能将根据当地特点确定,如城市科技园将以工业为主,乡镇园区将以农业为导向。
(二)越南
越南一直重视产业园区建设,2011年越南政府出台第12号决定,鼓励发展机械制造、电子信息、汽车生产和组装、纺织服装和鞋类等配套工业,以提高产业竞争力。政府将为配套工业项目提供资金、土地和税收优惠。同时政府鼓励建设有利于配套工业发展的专业性工业区,以吸引国外配套企业在园区内投资,发挥产业集聚效应。越南注重工业园区和经济区的区域连接性,进一步发挥各地区和地方在吸引外资方面的优势,如基础设施达标且较为配套,装设废物与排水处理系统,公共设备及服务工程较为完善等;此外在国家财政预算资金方面,越南政府对各工业园区和经济区投资发展区内外基础设施项目给予优惠政策。越南政府出台工业园区企业的所得税政策,补充了系列优惠条款,并于2014年1月1日开始生效。这些措施促进了外资企业在越工业园区的建设,如从2007年开始韩国三星集团对越投资35亿美元,在北宁省和太原省兴建两个产业园区;同时LG集团也正在与越南政府协商,将在海防市投资15亿美元兴建产业园区。为吸引日本在工业领域的投资,2014年越南政府指示在海防市、巴地-头顿省成立2个优先吸引日本企业投资的工业园区。
2015年越南签订TPP协定后,纺织业作为越南主力出口行业,外资企业纷纷加大在越投资,如韩国晓星公司(Hyosung)在同奈省投资6.6亿美元,香港鲁泰纺织品公司(Luthai Textile)在西宁省投资1.7亿美元,台湾远东集团投资纱线生产项目,韩国的Pankoa项目,斯里兰卡Hirdaramani集团投资7000万美元的项目等。上述项目规模都较大,不仅生产成衣,而且生产纺织原辅料,以满足TPP“从纱开始”的规定。TPP签订不仅促使国外纺织企业加大对越投资,而且催生了不少新纺织工业园区。据越南计划投资部资料显示,2013年前,越南只有3个纺织工业园区,总面积331公顷(184公顷的同奈仁泽工业园区,121公顷的兴安pho noi工业区,26公顷的平阳平安工业区)。而从2014年初至今,新增了5个纺织工业园区,总面积达1910公顷。包括600公顷的南定黎明(Rang Dong)纺织工业区、660公顷的广宁海河(hai ha)天虹工业园区、175公顷的广南三升(Tam Thang)工业区、75公顷的同奈仁泽工业园区下属的韩国纺织工业园区,400公顷的承天-顺化纺织产业辅助工业园区。上述工业园区形成了从纱线、印染和原辅料的生产链。
(三)俄罗斯
2005年俄罗斯颁布了《经济特区法》,开始了新一轮的特区建设,截至2012年底俄罗斯共批准设立经济特区26个,其中工业生产型经济特区5个,技术推广型特区4个,旅游休闲型特区14个,港口型特区3个。2013年俄政府提出远东开发新主张,俄主要意图是想借助亚太国家力量拉动远东经济增长,未来发展以非能源产业为主,促进对亚太地区市场的出口(主要出口食品、化工产品和电力)。普京总统发表的2013年国情咨文中指出,振兴远东和西伯利亚地区将是贯穿俄21世纪的国家优先发展方向,俄东部地区发展转为面向亚太国家,为俄今后开展积极的外交政策提供基础。由于远东以外的亚太地区投资环境好,俄罗斯开发远东地区需要吸引战略投资者,改善基础设施,培养专业人才,创建新工作岗位。在远东开发资金来源方面,俄联邦政府改革现有远东开发投融资机制;为便于统一协调和管理,将地区发展部、财政部和经济发展部有关远东开发职权统一划归远东发展部,包括协调遴选和落实远东地区优先投资项目,分配基建资金补贴,评估地方政府工作效率,参与制定远东地区城建规划和经济特区管理等。
俄还拟借鉴中国、美国和日本等国的成功经验,确定以经济特区为主导的开发模式,在远东和东西伯利亚地区推广建设经济特区、产业园、科技园。在区域内新成立的企业可免除前5年的利润税、矿产开采税(石油天然气开采除外)、土地税、财产税,享受优惠的保险费率,并在建筑许可、电网接入、海关通关等方面享受便利。2014年俄政府确定14个跨越式社会经济发展区并提交普京总统批准,普京在视察远东时提出远东开发三大任务:一是提高远东地区交通运输便利化水平,加紧对西伯利亚大铁路和贝阿铁路进行现代化改造;二是扩大吸引国内外对远东地区投资,主要投资能源资源开发、农业、建筑、交通等传统及新兴现代化产业;三是建立跨越式社会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面向亚太市场的出口导向型产业。2016年俄工贸部长曼图罗夫表示,至2020年俄罗斯至少建设50个工业园和20个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俄联邦政府在2016年拨款43.48亿卢布(按现行汇率计算约合5503万美元),用于支持并补贴俄地方发展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四)哈萨克斯坦
2011年哈萨克斯坦政府颁布了《哈萨克斯坦经济特区法》,对经济特区的性质及入驻特区享有的各项优惠待遇给予较为明确的规定,增加了可在私人土地上建立经济特区,吸引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管理经济特区,以及对经济特区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财政拨款的相关规定,为投资者加入经济特区创造了更加便利的条件。目前哈萨克斯坦有10个经济特区,总体而言,哈经济特区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具有明确功能和发展模式,拥有专业的管理运作,例如阿斯塔纳-新城、国家工业石化技术园经济特区、塔拉兹化学工业园;第二种目前已经获得一定发展,但仍可进一步挖掘潜力,如阿克套海港、萨雷阿尔卡工业园、巴甫洛达尔工业园、霍尔果斯-东大门工业园、布拉拜工业园等;第三种尚未取得有效的发展成效,投资积极性较低,如位于南哈州的昂图斯季克经济特区。哈萨克斯坦经济特区尽管近年来有所发展,但发展成果远远低于哈政府预期,经济特区进一步发展亟须解决基础设施、项目质量以及管理效率问题。
除经济特区以外,目前哈萨克斯坦有5个工业园区,政府推出的《商业路线图》框架下还将在南哈州、克孜勒奥尔达州和阿拉木图州再建立类似12个工业区。哈国经济特区走专业化和集群化的道路,生产高附加值产品,而工业园区的目标将是发展中小型企业和保障居民就业。在制定《商业路线图》第四次修正案时,针对中小企业增加了相应的倾斜性内容,而对大型企业则提出缴纳基础设施费以及创造就业机会数量等附加的准入条件。工业园区内的投资项目都可在《商业路线图》框架下获得培训、服务、贷款和担保利率补贴等支持。
二 中国境外产业园区建设
国际产能合作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随着中国国内制造业的综合成本上升,以及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需求,中国制造业走出去成了必然趋势。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加快装备制造业“走出去”,是新条件下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支撑,有助于推动资源自由流动和市场贯通融合,与全球经济深度融合,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是应对当前世界经济发展和资源配置不平衡现状的有效途径。
(一)境外产业园区为“走出去”企业产能合作带来的优势:以境外经贸合作区为例
商务部在2006年公布了《境外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区的基本要求和申办程序》,宣布建立50个“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鼓励企业在境外建设或参与建设各类经济贸易合作区,如开发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自由贸易区、自由港、工业新城以及经济特区等,为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搭建平台,提供经济可靠的海外发展场所。2006—2007年经过商务部两批招标投建,最终获得商务部批准建设的国家级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19个。到2012年中国企业已在13个国家开工建设了16个合作区,其中9家园区通过中国商务部和财政部确认考核。到2015年底,共有13家园区通过考核进入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名单。
境外产业园区的开发企业与国外政府达成协议后,东道国政府通常会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重点会在税收、土地、金融、基础设施配套、出入境等方面提供便利,企业审批手续简单,使商务投资环境呈良性化发展。企业入驻园区除了能享受税收优惠外,园区还能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投资配套设施及服务,绝大多数境外经贸合作区还建立了一站式服务中心,这对于办事效率极低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一个真正的“特区”。如罗勇工业园从考察人员落地接机到企业注册、工业用地许可证、地契、厂房建筑许可证、验收许可证、开工证等都由工业园负责,后期企业遇到其他问题,园区要出面协调。单个企业在海外建厂显然很难享受到这样的待遇,优惠的税收政策和优质的配套服务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从2014年起特别设有“一站式”服务中心,柬埔寨海关、劳动、税收等部门官员入驻其中,为入园企业办理各种手续。
目前中国制造业中有相当一部分的行业的生产能力已严重过剩,国内市场严重饱和,中国对外贸易正在由商品输出向资本输出转型与升级的阶段,而产业园区是资本输出的新模式,通过境外产业园区把国内的企业通过招商引资到海外,国内的部分产能过剩且具有一定比较优势的产业可以转移到有需求的国家,不仅可以充分利用当地廉价的劳动力成本、土地成本等有利条件,还可以改变产品的原产地,绕过一些贸易壁垒进入发达国家市场,规避了贸易摩擦。而且境外产业园区能够充分利用地理上的集中性,变企业低效分散式的投资为高效集群式入驻方式,园区通过集聚效应促进区域内主导企业与相关配套企业的合作,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条,有利于形成产业集群,发挥规模效应。
(二)中国境外产业园区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第一,境外产业园区建设面临的政策性风险较大。境外产业园区的开发主体是企业,面临的挑战和风险要远远大于国内的经济开发区,虽然当地政府给了很多优惠政策,对东道国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对中国和东道国之间的经贸合作具有非常大的促进作用,但有些国家还没有像中国那样把经济特区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经济特区缺少法律地位以及各相关部门的认同。一些沿线国家新移民政策执行后,国内劳务输出难度增大,影响了园区内企业正常生产计划的落实,争取劳务指标的工作也成为产业园区入园企业和招商企业落户的瓶颈。此外,物质进口通关难,审批工程项目程序复杂、手续烦琐、办事效率低等问题都加大了境外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难度。
第二,完善的基础设施条件是产业园区发展的基本保证,许多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不完善,极大影响了产业园区的发展。如受到中国领导人特别关注的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距最近的吉布提港800多公里,运输条件差、运输成本高,而中国援建的铁路和高速公路2016年前后才能完成,该园区原本计划招收80家企业,最后缩减到十几家。此外,园区内各种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也给企业入驻带来很大影响,如入驻罗勇工业园的一些企业就因园区公共交通不便,导致物资采购困难;尼日利亚莱基工业园因水、电、气配套问题而阻碍了一些企业的入区,最终自己投资兴建电厂、拓展道路、疏通河道。
第三,融资困难使园区建设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产业园区开发前期投入较大,固定资产等沉没成本较高,东道国多为经济比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其经融环境较为落后,融资渠道融资工具有限,且贷款成本较高,投资建设主体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和投资风险。与国内产业园区相比,境外产业园区建设更多的是企业行为,政策性投入力度要远小于国内产业园区,因此境外园区建设资金以企业自筹为主。而中国国内银行与国际连接渠道并不全面,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境外分支机构能力不足,对境外资产难以承认,银行全球授信体系不完善,企业境外投资形成的资产不能作为抵押担保在境内贷款,使企业面临融资难问题而影响着园区的后续发展。
第四,园区规划不合理,产业定位不明确,企业协调机制凸显不足。由于园区前期规划建设存在一定盲目性和重复建设现象,使得园区企业入驻数量与计划有一定差距。如俄罗斯乌苏里斯克经贸合作区计划共引进60家中国企业,其中第一期2006年8月至2008年,计划引进18家;第二期2009年至2010年,计划引进26家;第三期2011年,计划引进16家。但到2008年底,合作区已入驻企业7家,仅完成第一阶段目标计划的38.9%,存在较大差距。目前产业园区建设中存在产业选择趋同、范围过杂、未来发展规划不明确等现象,除了少数专业化园区外,绝大多数园区的产业选择范围几乎涵盖所有行业,都将自身定位成一个集制造、商贸、物流、服务、休闲等一体化的综合性、多功能园区,园区明显缺乏自身特色和行业优势,也没有反映出东道国的国情和实际需求,其最终的结果就是园区服务设施的浪费。加上园区入园企业来源地不一,企业性质不一,投资产业类型不一,企业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的联系与合作关系,企业只是简单的在地理空间上的聚集,牵头企业如何组织协调这些企业,以及能否担当起抱团企业的有效调控者,仍然面临诸多挑战。
三 促进境外产业园区建设的政策建议
(一)促进境外经贸合作区融入“一带一路”发展倡议
目前中国境外产业园区建设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还没有可以照搬的成熟建设模式,各产业园区所在国家不同,面临的具体情况也都不同,因而需要解决不同的难题,其发展模式是否行得通还需要时间来检验。随着“一带一路”倡议从顶层设计和规划走向落地实施,为扩展境外产业园区建设带来了更多机遇。作为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一部分,境外产业园区正成为中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平台,重塑着国家间产业发展的合作模式,中国企业在进一步推进境外产业园区发展时,应主动结合国家发展战略,促进产业园区发展与“一带一路”倡议相融合。
第一,利用“一带一路”倡议中的政策沟通,建立健全政府间合作沟通机制,全方位、多层次争取尽可能多的政策优惠。境外产业园区建设需要中国政府和东道国政府之间的协作,加强与东道国政府沟通才能推动当地政府尽快完善合作区内金融、货代与清关代理等公共服务条件,进一步明确对入园企业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积极争取更优惠的经济特区政策。如2015年中巴成立投资和工业合作联合工作组,专司在中巴经济走廊项下设立工业园区和特殊经济区,并制定了12条设立规则,确保园区生产活力,根据巴基斯坦特殊经济区法,经济区建设方和入园企业将享受进口设备免税和10年期所得税免除政策。
第二,中国政府要执行好服务和扶持的职能,帮助园区建设企业了解和熟悉东道国的有关情况和环境,为企业的投资决策提供指导和必要的建议。“一带一路”沿线境外产业园区所在东道国大多为欠发达国家,其经济环境、基础设施环境、制度环境、信用环境等都存在一些缺陷,这些问题都会在一定程度上给投资增加风险。因此,一旦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在东道国被侵害,应该发挥政府强大的作用,通过各种方式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
第三,发挥中国对外援助功能,加强对产业园区所在地区的援助,完善产业园区内基础设施系统建设。中国对外援助中很大一部分是援建受援国的基础设施,如道路、电信等,因此要积极发挥中国对外援助功能,加强对产业园区所在地区的交通、水电、通信等经济基础设施进行援助,便利中国企业的对外投资。
第四,提供融资服务支持,提高产业园区建设融资能力。通过完善双边金融合作机制,拓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降低贸易和投资的汇率风险和结算成本,为园区建设提供融资平台。2013年12月,商务部、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印发《商务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支持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支持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国家开发银行明确了合作区优先融资的基本条件,针对合作区的特点和需求,对合作区提供融资服务、更好地发挥金融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的作用,积极、有序地推动合作区建设。
(二)园区准确定位,形成海外产业链优势
第一,园区规划设计和开发建设标准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产业园区具有“初期投资大、直接回收慢”的投资特点,因此在经济欠发达、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国家和地区建设产业园区,其标准和投资规模一定要根据开发企业的实力、两国政府的支持力度以及产业园区本身开发建设的盈利能力,确定合理、务实、可持续发展的开发建设标准,积极探索产业园区可持续发展的途径和模式。从境外产业园区的功能和作用这一根本点上抓住“集群式产业园区”的特点,先发展产业、招商引资、创造就业,而后才是配套服务、商贸住宅等功能,最后发展成为有城市生活功能的综合性园区或新城。实际中切忌把规划标准制定过高,增加开发企业的投资负担,实际上拖延了园区的建设。
第二,立足集群经济,找准主导产业建设集群式产业园区。海外产业园区的建设要适应全球化新形势,将园区建设置身于全球资源链中,抓住中国产业转移、梯度发展的时机,依靠传统比较优势向更多发展综合竞争优势转换,依托创新驱动代替投资驱动,结合地区特点及资源优势,找准主导产业发展特色经济,坚持以产业集群为导向引导企业入园,逐步建立新型的产业集群模式,实现集群转移带动下的产业转型升级,通过产业的提升带动产业集群水平的提高,从而推动海外园区经济的深入发展。这需要中国海外产业园区通过产业链条延伸,形成基于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化企业集群,以价值链条为基础建立完善的专业分工协作机制,建立以市场选择主导产业为主的产业集群发展体系。
第三,创新企业融资方式,依据各方的利益,通过严格的法律合同把责任和风险合理分担,从而保证项目融资顺利实施。2014年4月商务部举办境外经贸合作区实施企业与部分国内金融机构对接会,探讨以“外保外贷”形式解决合作区实施企业在合作区建设中的融资瓶颈问题。2015年中国银行(泰国)与泰中罗勇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备忘录》,推出了双方专门为入园企业共同新创、量身定制的金融产品“产融通”,即入园企业在购置土地阶段时,只需支付土地款的30% ~55%,罗勇工业园随后向银行出具回购协议,银行贷款支付土地款尾款的45% ~70%部分,企业入园各种手续会同步办理,不影响入园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产融通”在开始阶段就可以为入园“走出来”中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为“走出去”中资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金融支持,为入园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第四,重视软实力的作用,促进产业园区建设、经营的本土化。法律、政策、文化、民俗等这些环境差异是海外产业园区所面对的共同问题,在“一带一路”加强国别文化、教育、卫生、宗教等方面的交流和合作的影响下,境外产业园区首先要对运营管理思路进行因地制宜的调整,规范入园企业经营,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维护劳工合法权益;加强对入园企业的系统培训,使其充分了解东道国的风俗习惯、法律制度等。如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就开展协助企业招工,推荐具有语言特长的管理人才及员工;开办西港特区培训中心,为入园企业员工提供语言及技能培训。其次,国外生产和经营必须得到本地的支持和帮助才能成功运行,所以做好本土化工作也至关重要。要促进境外产业园区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当地人才培养和开发,加大对产业园区所在地的人力资源援助,一方面可以化解受援国当地居民对产业园区的误解,改善当地不利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还可以增加本地可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