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一带一路”综合战略平台,营造更加主动有利的外部环境条件
周方冶
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
作为中国在全球化时期的重要战略部署,“一带一路”建设要在日趋复杂多变的地区与国际环境中稳步推进,就必须在对外工作的思路与方法上积极创新:一方面要形成从“防御性”到“进取性”的外交观念重塑;另一方面要整合资源,先在部委层面打破条块分割,以功能为导向,搭建跨部门的专业化平台,再在中央领导的总体规划与战略部署下,“由点及面”地构建和完善中央综合战略平台,以取得“国内国外一盘棋”的全局效果。
对此,一要有“摸着石头过河”的决心和勇气,二要有“小步快进”的谨慎与灵活。建设初期,有必要优先考虑以下专业化平台。
一 基建工程协作平台
设施联通,特别是交通基础设施联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不仅对沿线国家有很强的吸引力,有助于提升各国发展潜力,而且对中国也有着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近年来以中泰铁路建设为代表的多项重大基建工程都未能如期推进,甚至被搁置,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就在于传统的海外工程承包做法,已经很难适应新时期的发展需要。
相较于日本以国际协力机构(JICA)为支点的综合服务平台,中国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还是受条块分割影响,通常以单个企业为工作主体,缺乏多部门多领域的有效资源整合。“一带一路”建设的沿线国家通常无力自筹资金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而且在申请世界银行或亚洲银行等国际机构贷款方面也存在诸多障碍。这对中国而言,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但是,如果还像以往那样单打独斗,将很难克服贷款利率、融资担保、工程造价、技术转让、成本回收、公共关系等诸多并发式难题。
在传统的海外工程承包项目中,中方仅是其中施工环节的承包者,更多的项目难题都是由世行或亚行或其他机构负责处理,而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中国将成为主导力量,并为西方机构都难以承担的高难度项目进行全盘负责。这就意味着,中国必须改变以往的项目承包者角色,更多地从项目设计者与运营者的立场去开展工作。
借鉴日本国际协力机构的经验,中国在基建工程合作中,有必要构建打破条块分割的协作平台,改变发改委、商务部、外交部、进出口银行、开发银行以及各大国有企业各大机构各自为政现状,从而将项目可行性研究(专业科研机构)、融资贷款(政策性金融机构或商业金融机构)、项目担保(保险公司)、工程承包(工程技术企业)、材料与设备供应(制造业企业)、项目运营以及商业开发(综合商业集团与地产集团)、项目公共关系(非政府组织)等环节进行统筹安排,通过“一揽子”方案赢得沿线国家对项目合作的理解与认可。
举例而言,中泰铁路合作表面的争议有两个,一是贷款利率偏高,二是工程造价偏高;深层的担忧有一个,就是中泰铁路建成后,从铁路运营来看可能亏损。以我国目前的基建工程谈判模式而言,这些问题根本无解,因为贷款利率和工程造价都很优惠,再低就要亏损,而铁路运营亏损也是必然。这在相对发达的泰国尚且如此,其他国家更会面临相同问题。
但以协作平台的方式运作,则有可能为解决问题提供可行方案。贷款利率与工程造价的亏损,可以通过限定贷款必须购买中国设备与材料的方式加以回补,既能输出中国过剩产能,又能在对象国推广中国制造标准,但这种安排,必须进行统一协调,以保证设备和材料出口企业的盈利能填补亏损,从而在总体上做到不亏损甚至小有盈余。
铁路运营亏损问题,则需要通过铁路外溢的商业利益进行贴补,其中包括物流、电商、房地产、旅游等多方面的综合开发。但这需要相应的规划和投资,否则很难得到对象国的理解与认可。因此,必须通过协作平台,引入相应中资或外资,与当地资本同步协商投资开发事宜,并加强政策协调,特别是跨境的人员流动与货物运输的检验检疫等问题,避免基建工程完工后却无法有效发挥作用,结果不仅影响预期收益,而且会影响中国在经济建设方面的国际权威。
二 海外信息共享平台
为了构建于中国更为主动有利的外部环境,最基本的前提条件就是对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全面、深入的有效掌控。唯有如此,方能做到有的放矢地提前预警和积极应对,否则就可能错失良机,甚至做出影响大局的错误决策。目前来看,中国对海外信息的收集还是传统的防御性和封闭式运作模式,很难有效应对新时期的海外利益保护。具体而言,弊端有三:
首先是信息来源相对不足,主要靠相关部门的驻外站点收集信息。这在防御阶段足以满足需要,因为当时更多的是了解西方对中国不利的相关信息,并加以防范或反击即可;但对“一带一路”建设而言,传统做法明显力有未逮,因为现在处于进取阶段,中国要与沿线国家加强合作,所需信息无论是深度还是广度都要有显著提高,现有的信息收集模式已很难满足需要。因此,有必要拓展信息收集来源。
其次是信息分析相对乏力,缺乏专业人才,难以对日益细化的信息内容进行针对性的分析解读。随着中国对外关系的日益扩充,涉及的国家、层次与领域都在迅速拓展,传统的封闭式运作主要依靠系统内的人才储备进行分析解读,无论是处理能力,还是专业化程度,都已捉襟见肘。因此,在不增加系统编制的情况下,有必要积极引入体系外的专家学者以提供智力支持。
再次是信息效用相对有限,除了事关国家决策的重要信息得到合理利用之外,多数在国策层面缺乏重要性的信息被束之高阁,但与此同时,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却面临严重信息不对称问题,除了外交部和商务部定期公布的通用信息外,很少有获取对象国信息的有效渠道。因此,为提高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竞争力,有必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切实提高信息利用率。
针对上述问题,中国应构建官产学联动的信息共享平台,打造进取性的开放式信息运作新模式。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形成以政府信息管理为核心、以商业信息收集为支撑、以学术信息分析为枢纽的良性循环体系。
在起步阶段,可以考虑以政府服务外包的形式,支持民间智库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信息服务,首先由政府提供经费和基础信息,并构建由相关部门主管的海外信息数据库,提供一定权限让企业和民间智库查阅;随着企业对民间智库的需求增加,逐渐将民间智库市场化,开始由企业提供经费,并由民间智库自主拓展信息网络,从而在不增加编制和预算的情况下,就能为政府信息工作,特别是在信息数据库的完善和信息分析的印证方面,提供可持续的重要助力。
三 基层公关统筹平台
中国在海外投资的合作项目中,有不少项目特别是资源开采型项目,需要与对象国当地民众直接打交道。从目前来看,一些项目面临基层公关难题,一些企业与当地民众存在分歧与矛盾,难以得到有效解决。例如,缅甸的莱比塘铜矿项目,即使在做出巨额经济补偿和社会公益投资后,依然面临诸多潜在矛盾难以化解,很可能再次引发冲突。
美日等西方国家一直在指责中国海外企业缺乏社会责任,不仅破坏环境,而且破坏传统文化和当地民生,并通过非政府组织挑唆当地民众进行和平抵制甚至暴力对抗,严重损害中国负责任大国的国际形象。尽管中国公开承诺将履行更多国际扶贫开发责任,政府和海外企业也投入庞大人力物力,但迄今为止未能在相关对象国取得明显成效。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相较于美日等西方国家的深耕细作,中国在基层公关方面尚处于起步阶段,还需要一定时期的持续投入方能形成从量变到质变的显著改善;另一方面是中国在基层公关的方式上存在明显缺陷,缺乏统筹安排,更多的是各部门、各企业自行其是,着眼于与己有关的特定区域、项目或领域,难以顾及综合效果,结果不仅无法形成集群效应,而且很容易在对象国产生逆向激励,使得未能分享收益的基层民众在西方势力挑唆下表现出更强烈的不满和抵触情绪。
借鉴西方国家特别是日本国际协力机构的做法,有必要将中国在对象国开展基层公关的相关资源集中使用和统筹管理,以提高资源配置的集群效应和外溢效应。具体而言,一是要将政府和超大型国企民企的资源进行整合,集中人力物力开展“兼顾点面”的基层公关,并积极动员传媒大力宣传,以取得最大化的公关效果,切实改善中国国家形象。二是要积极沟通对象国非政府组织,通过当地人做具体的基层公关,中方人员作为指导者和监督者,一来避免因语言、文化等差异影响公关效果,二来有助于当地基层培养利益共同体,从而在西方势力采取不利于中国的基层活动时,成为中国最有效的反制手段。三是要积极回应中小企业在基层公关方面的困难与障碍,积极为其提供基层公关服务,避免由于中小企业能力不足而增加的基层公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