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理论探讨与制度建设
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状况:数字与结构性缺陷
一 文化产业概念
迄今各国对文化产业的概念还没有完全统一界定,也没有完全一致的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甚至正是它用法的小幅“漂移”(文化产业→创意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创意经济)反映了这个产业渐趋成熟的进程。美国人谈论文化产业可能更多关心版权、媒体与娱乐;而欧洲人谈论文化产业会更多关心艺术原创、文化遗产或者设计。笔者认为文化产业是复制技术(尤其是数码和网络技术)商业应用的结果,同时也是市场经济及市场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这里的关键是相关文化内容复制性地批量生产和商业传播。因此,所有文化产业本质上是媒体,主要是对内容的吸纳(购买)和转换(技术性再编码)、负载、销售,从而客观上促进文化传播、对话和更新。随着对稀缺内容竞争的不断加剧,文化产业的产业链不断向上游延伸,因此参与对原创内容进行创新(再创造)的可能方式也在增加。这样,文化创意产业的产业结构就不同于制造业,除了以大型传媒面对消费者,它还有一个由大批小微企业构成的产业前端,为作为文化创意产业后端的传媒提供格式化(formated)节目或内容。当然,产业后端的传媒也在不断涌现一些新的业态,并逐步淘汰旧的业态(如广播、纸本读物)。这些应该是文化产业的核心部门。
考虑到文化产业的兴起是市场发展的结果,市场失灵仍可能存在,所以一定量的公共服务会成为必要的补充,并与市场主体一起构成国民经济统计中文化产业增加值的范畴。而从国家宏观统计角度看,文化产业增加值不仅包括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及服务制造与提供的指标,还包括国家文化行政方面的财政投入。近年来,国家对文化产业发展不断增加的政策性投入也计入国民经济统计。这样,当笔者通过这些数据说明国家文化产业发展进步时就需要多一些细心的分析。笔者感叹这个国家还处于“前统计阶段”,即国家不愿意发布各类社会发展数据——真实的尤其是成系统的、可生成新数据的原始数据。现在这种状况开始发生改变,与此同时,这些被谨慎地释放出来的数据仍然是可以被追问的。笔者希望通过对这些不断变大的数据的分析看到我国文化产业核心部门的实质性进步。
二 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成长
(一)数据的生成
由于市场化取向的改革本身时间很短,所以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历史不长。自1978年算起,市场经济的再次出现只有39年时间。而在媒体领域,实质性的改革步伐迄今没有迈出,即没有向私人部门开放媒体市场。因此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几乎刚刚起步。
进入21世纪,中国政府认识到全球化进程在加速,技术经济和服务经济的发展推动世界经济出现新的转型;与此同时,文化(表达和交往)对全球发展及国际关系的影响日渐突出。在国内,居民收入的提高和城市化进程也助长了文化需求的增长;而规模庞大的媒体设施也的确像是一种可能带来巨大市场收益的优良资产。因此在对新的10年进行发展规划时,中央政府正面使用了文化产业概念(而在西方马克思主义传统中,它起初是一个负面概念),正式提出要“建立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完善(实际是开始制定)文化产业政策”。中国政府这时认识到,文化产品不仅具有“意识形态属性”,也具有“商品属性”;而且有些文化产品的意识形态属性强一些,另一些则弱一些。正是这种认识给了改革以新的空间。于是,建立并管好国内文化市场成为一项具有挑战性的改革举措;而传统文化行政管理职能也被赋予做大文化市场、贡献GDP的经济职能。当时,国内有关部门请默多克(Keith Rupert Murdoch)来华演讲,他告诉中国人,美国和英国的传媒产业对其国内生产总值(GDP)的贡献率都是5%。这个数据给中国人留下了深刻印象,也成为日后中国做大文化创意产业的中期目标。
中国国家统计部门则有自己关于文化产业的分类界定。国家统计局在2003年应有关部门要求开始建立中国国内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并在既有国民经济统计方法、框架与数据基础上剥离并合成(国内)文化产业统计及其数据。
为此,国家统计局开展了两项工作。第一,建立文化产业行业分类(2003年),最终形成一个三层的同心圆模型,三个环分别被称作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层(见图1)。第二,给出中国文化产业第一个年产值数据:2003年,中国文化产业创造了3577亿元的增加值(见图2),占当年GDP的3.1%。到2012年,这个连年统计发布的数据已高达18071亿元,是2003年的5倍多,年均增幅20%以上,大大超过GDP增幅。到2013年,中国文化产业增加值预计达21000亿元,即中国公民人(年)均文化消费达到1340元上下。其中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电影产业表现更为突出。中国年票房收入从2003年的11亿元迅速攀升到2013年的217亿元,年均增长幅度超过30%。进入2014年,第一周的国内票房超过11亿元,超过2003年全年数据。
图1 中国文化产业文化产业分类(2003年)
图2 2003~2013年中国文化产业增加值
2012年,国家统计局修订文化产业分类。新的分类参照了《200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统计框架》,并将上述同心圆结构中的两个内圈合并,还对原有内容进行了少量增删。按照这个分类,中国文化产业包括两个部分、10个大类、50个中类、120个小类及一批延伸项目。新的分类更多关注与数字技术及电信服务相关的所谓“文化新业态”,减少了旅行社服务、文教办公用品制造等项目。显然,新的分类更符合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际。
(二)文化体制改革的影响
中国目前的改革是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相应的社会体制。文化体制改革也是市场取向,改革应该包括两项任务:第一,逐步开放文化市场(允许私人部门进入);第二,对原有由财政供养的文化生产部门进行区分,让可以提供文化商品的部门转制成为企业,作为经营主体进入市场并与私人部门开展竞争。改革的成功将带来一个国有及民营企业同台竞争,并有适当公共部门作为补充的文化市场;不断丰富的文化产品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这样,文化产业不仅作为“硬实力”改善中国的经济及产业结构,而且作为“软实力”促进社会交往,提高市民素质,并在创新中提升自身。
从2003年开始的为期三年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在上述两个方向进行了探索。例如民营文化经营企业有所增加;一些从事图书发行业务的民营机构开始影响甚至介入国有出版社的编辑业务。尽管文化产业的核心部门(媒体)并未对私人部门开放,但原有的国有文化部门有了一些“预备性变化”:政府媒体部门将广告业务剥离出去成立专业公司;一些地方报纸通过设立报业集团,让一些都市类或其他副刊成为其相对独立的子报以占领市场;某些出版社合并为大型出版企业;一些演艺团体“转企改制”,其中少数尝试与其他文化单位组合,成为自负盈亏单位;剧场和影院成为单独企业,并组成院线,等等。一些成功经验在试点结束后进行大面积推广。其中最彻底的改革发生在出版领域,全行业绝大多数国有出版机构已经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原则转制成为企业。
十多年来,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多次出台具有指导性、规划性、扶持性政策文件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县以上各级行政区域都制定长期发展目标,并对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近两年,这些改革及支持文创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措施还在既定的基础上横向扩张,鼓励其与相关经济部门进行“融合”。例如,以更优惠的条件鼓励金融业向文创产业投资;鼓励文创产业向传统制造业领域渗透,发展中国设计业;鼓励文创产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等等。而最新政策取向还包括鼓励传统媒体与各种形式的新媒体(通常是在线的媒体新业态)融合。近年来,中国政府也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尝试向文化领域推进,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发行股票,实现“资本多元化”。总之,在国家宏观经济部门推动下,中国的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规模和业绩平稳增长。可以预见,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中国文化创意产业还将以高于国民经济总体增速的速度持续增长。
三 统计数据的结构缺陷分析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式也带来产业结构问题,数字中也蕴含结构性缺陷,这和文化体制改革目标中的内在矛盾有直接关联。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是由不同取向甚至相互冲突的目标构成的:①把文化产业产值做大,企业做强,并且可以“走出去”参与国际文化贸易。②继续把住文化内容产品的所有市场入口,在文化产品的生产环节和播出环节设置严厉的审查机制,遇到“问题”时不惜“牺牲”生产部门经济利益。要求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统一。其实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通常是统一的,大多数人消费的文化产品也是符合社会发展方向的。同时,任何市场经济国家都有内容管理制度,会对极少数产品内容进行有限度控制。在这样的政策管制下,中国国内的文化产品供给既有短缺,又有过剩。这是“一脚踩油门,一脚踩刹车”政策所造成的必然结果。
笔者可以通过下述图形简要说明中国文化市场的结构性缺陷,并说明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困境。
在正常竞争市场,文化产品P的成交量应是位于供应量(X轴)与价格(Y轴)坐标右上方区域中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ac,其实现总收入(或增加值)可以由a、b、c、d四点连线的围合空间表示(见图3)。
图3 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构成示意
但在内容控制过严的情况下,产品供应品种及数量不足,生产成本增加,生产商预期盈利水平高,导致价格上升,抑制弹性本来就很大的有效文化需求。于是图4反映成交量的a′e连线、c′f连线的距离大大短于原本可能的ab和cd连线(供应量减少),仅剩a′efc′围合的面积(总收入减少,但利润率增加), a′c′的稍稍左移反映供应短缺造成的价格上涨(居民为少量的产品支出更多的货币)。这时居民的文化选择性不足,消费需求未能全部实现,而不能实现的有效需求或者进入银行,或者用于其他消费。
图4 市场文化产品选择性不足造成文化消费价高量少状况示意
但此时中国文化产业的产值和增加值变小又不是政府希望看到的,于是政府可能采取两种办法改变人们的印象。首先是扩大统计口径,将一部分本属于第二产业的生产部门及其产值、增加值纳入应属于第三产业的文化产业范畴中加以统计。在中国当前的统计数据当中,占GDP 3.48%(2012年)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当中约有50%来自传统的制造业(“相关层”):如办公用品、玩具、电视机、照相器材等。通过国际比较可以得知,许多国家的文化产业增加值也可能包括一些行政开支或相关制造业数值,如印刷业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在中国,不仅印刷行业创造的增加值占较大比重(包括广告和包装物印刷),而且纸张油墨的生产也被列入文化产业统计。这样统计口径过大,其结果是使中国文化创意产业产出(四边形abcd)的文化含量被大大“稀释”。
在中国一些省市,地方政府苦于无力做大当地传媒和艺术原创,也愿意将最初文化产业的名称改为文化创意产业。“创意”两字的增加正是为了将一些“低内容”的行业如设计等列入统计,做大业绩。而国际上也有某些统计指标体系,依据中国文具、玩具、办公用品等(资源消耗型)产品货物贸易出口数据,将中国视为国际文化产业大国。这也加深了世人对“madein China”的负面印象。
其次是增加公共投入,将财政投入直接改写为GDP增加值,以使中国文化产业增长值数据变大。在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领域,广播电视全行业虽然也是由各地集团公司组成的,但这些全国有公司的运营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财政拨款支撑的;对基础设施和设备的投入甚至重复投入相当巨大。中国的新闻出版业尽管已完成全行业的“转企改制”,但由于市场不对民营资本开放,私人部门无权参与编辑业务;同时“书号”成为一种严厉的行政管制手段和有价资源,因此它的盈利水平也是很低的,并且目前政府仍然会通过某些项目的公共财政资助对其进行补贴。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是社会现代化的标志之一。世界各国均对公共图书馆(档案部门)、博物馆(文化遗产部门)等予以财政支持,中国政府也在这样做。在改革过程中,中国各地的博物馆已全部免费开放,所有运营经费由财政负担。而向基层社会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是中国政府更愿意为人称道的。在县及以下行政单位(包括乡镇和村庄), 5个方面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机制被建立起来,包括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村文化活动室和信息共享工程村级终端。经过不到10年的努力,中国农村居民的(公共)图书拥有率已从人均0.1册提高到1册,迅速增加了9倍之多。应该说,在经营管理方面,这些新的制度设计比计划经济时期的做法有许多改进,多少考虑到了运营成本及可持续的问题。但其宏观运行体制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计划经济的,因为其预算程序上并没有出现实质性的变化。更为重要的是,这样的公共产品并不受消费者的欢迎,公共文化部门提供的绝大部分图书和老电影显然不受农村居民的欢迎。因此这部分投入在图3当中,又制造了一个新的区域gb′d′h(见图5)。如果不将这部分交易视为完全虚假的,那么就应承认它与abcd之间多少有些重叠;而且它的存在也提供了少许就业机会,但它造成的浪费是巨大的。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中有很大一个部分(约20%)是极其“不经济”的。
图5 公共文化产品效益低下及稀缺与过剩共存状况示意
政府的不当公共投入还造成了新的产能过剩。近年来,中国各地政府以支持动漫产业发展为由投入了大量资金,从建设产业园区开始,到开办企业,招聘员工,创作脚本,直至完成动画制作。到2013年止,中国动画片的年生产能力已达到26万分钟。这就是说,这个行业每年制作的新片,需要昼夜连续不停地播出半年才放映完一遍。笔者认为,没有哪个国家会需要这么多的动画片在电视或影院里播出。而这部分政策性投入也包含在文化产业增加值当中。人们现在甚至不知道究竟谁应该为这种不负责任的投资行为负责!
概言之,中国文化产业GDP是由两个四边形a′efc′和gb′d′h构成的,前者包含了消费者多支出的部分;后者则包含政府多支出的部分;中间带阴影的四边形eghf显示了战略性短缺的存在。这里每个部分都反映出一定程度的不合理。
四 深化改革,推动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机遇
应该承认,人均1340元(折合200多美元)实在是很低的文化消费水平,遑论其中还有“虚构”的成分。从中国人热衷出境游、抢购国际知名奢侈品、不断更换手机和对网络的依恋来看,他们的文化消费热情是巨大的。从每年200多亿的电影票房中有40%被少数几部进口大片所夺得,而六成的国产影片根本无缘院线公映来看,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瓶颈在于内容创新(严格地说是内容进入市场机制的创新)。除了继续在规模上做大,中国文化创意产业还需要弥合图4中显示出的消费鸿沟(eghf)。而要做到这一点,只能靠文化体制改革,尤其是大面积开放文化市场。新一届领导集体已经表示出继续全面深化改革的强烈意愿,但他们在进行该决断时仍然显得慎重有余。这里的逻辑是,内容放开导致市场放开。新的领导集体需要尽快建立自己明确的道义表达并获得公众广泛的认同。
改革不应再犹豫。我们知道,中国的改革一直采用“增量改革”的策略,即让新体制下的市场主体显著获益,从而拉动旧体制单位参与市场化转型。这是一种利益驱动,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但这种方式必然造成“双轨制”的现象。而由于文化体制改革的进程过于漫长,持续的“双轨制”就可能带来更多的社会不公及腐败问题。说到底,国有文化单位体制改革的最根本任务“产权清晰”一直没有完成,合理合法的“出资人”仍然无法真正出现,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要有改革的紧迫感。
数码和网络技术的迅猛进步再次构成了挑战,它们已经完全改变媒体的传播方式。以单向传送、制作播出为特征的广播电视技术已经被互动、实时的网络传播技术所超越。这意味着,每一部电话(终端)都是一个媒体;“消息”是在传播当中形成而不是经过事先编制的。这更像是对文化的对话本质的肯定。在经济全球化乃至已向文化全球化迈进的今天,希望用暴力对信息传输过程进行物理切断,其代价是任何社会都无法承受的。在中国,越来越多的人不是通过电视,而是通过手机、网络了解世界;社会上几乎不再有秘密可言。在这种情况下,对媒体的严密管控只意味着自我放逐。因此,中国政府应该将这样的技术进步浪潮当作推动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的机遇,更果断地放弃当前文化政策中与第一个方面相冲突的第二个方面,“让市场发挥基础性作用”。
另外,中国社会还蕴含着无尽的创造力。国内各类自我就业的艺术家、专业却未经工商注册的文化创意工作室(如录音棚)正大批地涌现出来。他们每年创造的GDP并未被纳入统计。在世界各国这种现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但这正是引导各国经济实现跨越式、可持续发展的有利机遇。尤其在知识经济、创意经济兴起的今天,如何通过公共政策、公共财政的运用,合理且精明地将那些漏统的部分统合进来,已经成为一种清晰可见的文化经济策略。它昭示了一条在政府助力之下,各国文化创意产业做大做强的根本途径。而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这种策略的使用也必然是与其改革即社会的现代转型相伴随的。作为一个动力强劲的新兴经济体,我们希望中国也能为世界、为其他的新兴经济体提供某些新鲜经验。
(章建刚,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