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人社区:整合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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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陌生人社区的本质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结构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的转型,既是历史发展的客观趋势,也是现代化推进的客观结果。社区是社会的重要基础,是构成社会的细胞。与传统的以血缘、地缘关系为主的熟人社区相比,以商品房小区为典型的陌生人社区在成员构成、空间结构、权力关系以及社会秩序维系机制等方面呈现出诸多不同。

(一)社区成员的高流动性

在传统熟人社区中,尤其是在传统村落社区中,社区成员更替与人的生命周期基本同步。对传统社会中的大部分人而言,一个人一旦出生在某个社区,终其一生的生产与再生产便与此社区紧密关联。即便到了近代,甚或新中国成立以来,因为户籍管理制度的限制,社区成员的流动性依旧很小。在传统社会中,各种主流价值观念、思想意识大都是提倡“不流动”。儒家有言:“父母在,不远游。”因此,稳定而非流动是传统社会的常态。在过去的村落社区如此,在单位制城市社区依旧如此。众所周知,单位制下的城市居民与单位紧密相连,一个人的生老病死基本上全由单位包揽,比如住房就由单位根据资历、职级等进行分配。在单位社会中,因住房由单位分配,城市居民一般很难摆脱单位的约束,基于单位所组成的社区成员流动性极低。

改革开放以后,传统社区的稳定性遭遇空前巨变。一方面,户籍管理制度有所放松,城乡自由流动成为可能,进城务工成员大量增加,城市社区新移民不断涌现,社区流动性明显增强。另一方面,城市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商品房大量涌现,货币取代血缘、地缘与业缘成为社区成员筛选的新中介,这同样增强了社区成员的流动性。不难发现,商品房大量涌现后,不仅城市居民搬进高楼大厦之中,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外来务工人员,也或加入买房队伍,或在社区中租房而居。由于商品房属于人们的私有财产,产权可交易、可转让和可退出。伴随产权交易的频繁,社区成员流动性亦与日俱增。因此,我们不难发现,某些人今天可能是A社区的成员,明天或许就是B社区中的人了。同样,有的社区成员甚至可能同时拥有两个或多个社区成员身份。

 

我们在长沙很多年了,当初是单位分的房子,因为我工龄长,所以我们当时就选择分了我单位的房子,也有人夫妻单位都分了房的。福利房取消以后,我们的小孩也大了,现在在美国工作。我们俩也快到退休年龄,不想住单位了,就到河西买了一套别墅。现在两个地方跑,上班的时刻住这边,周末就到河西房子去住几天。来自对CS-SKY-1的访谈。

 

因为住房产权的私有化和可交易性,同时经济能力强的人往往拥有多套住房,因而加强了社区成员身份的流动性。陌生人社区中社区成员的高流动性,是陌生人社区有别于以往的以单位制为典型的熟人社区的重要特征。

(二)空间结构的开放性

在传统单位制社区中,单位与小区往往合一,社区空间常常局限于单位内部,人们在单位内生活就相当于在社区中生活,上班、小孩入学、购物以及医疗、养老等与单位息息相关甚至全部由单位负责,可谓“单位包揽一切”。在单位社会中,社区空间与单位空间合一,外单位的人很难进入,更别谈一起居住、生活,封闭性强是单位社区在空间结构上的重要特征。

与单位制社区不同,以商品房小区为典型的陌生人社区,因为成员的高流动性,以及房屋产权拥有者的异质性,再辅以“职业”与“居住”分离,社区空间结构相对松散、开放。

陌生人社区空间结构的开放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物理空间的开放性。商品房社区的地理位置虽然相对固定,但社区常常容易伴随拆迁、合并以及开发商变更等而在物理空间形态上变动频繁,这也是为何有人抱怨中国住房的平均寿命不高的原因之一。二是社会空间的开放性。与传统单位制社区的“统包统揽”的“总体性”不同,陌生人社区的“生活性”更强,居住、休闲等是陌生人社区的主要功能。由陌生人社区的“生活性”所决定,社区外成员进入社区,相对于传统的单位制社区要简单和容易得多。而在传统单位制社区,非本单位成员往往很难进入。在以商品房小区为典型的当下中国陌生人社区,只要获得房屋产权,就有资格成为房屋所在社区的成员。陌生人社区对所有社会成员开放而并非特定社会成员所专属,这是陌生人社区的重要特征。

(三)权力关系的扁平化

在传统单位制社区中,由于单位与社区合一,单位组织结构往往就是相应的社区组织结构。科层化是单位制的重要特征,这一特点在传统单位制社区中体现尤为明显。民众日常生活所需要的生活物资、就业机会、政治权利等都与单位(社区)息息相关,单位(社区)控制了生产和生活资料。在单位社区的权力关系中,科层化、层级化是传统单位制社区中权力关系与格局的重要特征。

与之相反,在以商品房小区为典型的陌生人社区中,“城市本身由于单位制解体,旧城改造,新建小区大量涌现,职住分离现象越来越普遍,人户分离现象越来越多”龚维斌:《中国城市社会管理体制及其变革》,《新华文摘》2013年第24期。。职业与居住分离,社区虽然仍是人们生活的重心,但不再是人们的生产中心,每一位社区成员都只是社区中的一员,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以及开发商等小区管理者,在很大程度上也只是为社区业主服务的人员,不再具备传统单位制社区的那种上下级式威权关系,整个社区权力关系呈现出扁平化特征。

社区权力关系的变化,给社区治理增加了难度,“在传统小区,只存在一条以民政系统为行政主体的公共治理网络,即由市(区)民政局管理到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管理,再到社区党支部和居委会的社区管理网络”李学斌:《现代社区建设专题研究》,中国社会出版社,2016,第220页。,而商品房社区中的业委会、物业公司、开发商以及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关系处理相对要复杂得多,相关法律规定亦不够清晰。同时,面对社区社会权力关系的变化,曾先后居住在单位社区和商品房社区中的人,其社会心态也发生了改变:

 

现在都是各吃各的饭、各干各的活,大家只是在一起居住,与工作没有任何关系,白天工作在一个地方,晚上居住又是在另一个地方。过去不一样,工作、生活、学习都在单位内完成,每天见到的人都差不多。虽然上班没这么方便,但现在是上班就是上班,下班就是下班,上班和下班至少是分开来了。来自对CS-HY-7的访谈。

(四)公共服务的社会化

公共服务社会化,是现代国家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所谓公共服务社会化,就是根据不同公共服务项目的性质和特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鼓励各种非营利组织和社会公众参与兴办公益事业和提供社会服务,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各种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孙晓莉:《中外公共服务体制比较》,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7,第50页。。在传统的单位制社区中,社区就是单位,单位就是社区,单位与社区在民众日常生活中往往包揽一切。典型的就是,城市住房资源由单位或社区进行分配,住房消费中的各种服务由单位或社区主导,这是传统单位制社区的重要特征。

与传统的“包揽一切”的单位社区不同的是,在以商品房小区为典型的陌生人社区中,无论是小区绿化与环境整治,还是小区治安与公共安全,这些社区性公共服务大多由社区供给。公共服务社会化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政府把公共服务职能转移给社区,政府以一次一授权或一次性授权的方式支持社区进行养老、保育、社区服务等,鼓励社区自己解决社区内部的问题。由社区提供公共服务,是陌生人社区区别于传统单位社区的重要特征。陌生人社区公共服务的社会化,并不是说政府不再提供公共服务,只是相对于传统的单位制社区而言,陌生人社区中的公共服务提供者日渐多元化,既有政府组织,也有非营利组织,还有社区志愿者等。

与公共服务社会化相配套,政府在推进社区建设和治理过程中,还推行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这是政府支持社区建设的重要方式,也是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和均等化的重要形式。日常性的社会事务在社区办理,而非由单位代办或包揽,是陌生人社区的重要属性。同时,由于社区建设事务与社区公共服务的自身提供,物业管理于是被引入到社区之中。相比于计划经济背景下城市居民的房屋因为是公房或者单位所有,房屋管理与维修均由单位负责,无须由个人负担,在商品房社区时代,住房已由“国家分配”变为“私人购买”,商品房成了个人私有财产,也因此出现了社区居民购买公共服务的需求,进而出现了物业管理公司,这同样是陌生人社区区别于熟人社区的重要特征。

总之,由于社会性质的不同,相较于传统的单位制社区,商品房社区呈现出了社区成员的高流动性、空间结构的开放性、权力关系的扁平化、公共服务的社会化等新的重要特征。这些特征,是相较于熟人社区而言的,是分析和理解以商品房小区为典型的陌生人社区社会性质的重要切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