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西藏重要高原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的重大战略意义
(一)农产品基地建设是维护藏区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
西藏自治区地处我国西南边陲,是我国维护国家统一和反分裂的前沿阵地。西藏自治区的南界沿喜马拉雅山系与尼泊尔、不丹、锡金、印度、缅甸等国家和地区接壤,西南部与印度、巴基斯坦分别管辖的克什米尔地区相邻,陆地边境线长达4000多公里,涉及21个边境县。西藏自治区由于自然和历史的原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农牧业是基础,农牧民是人口构成的主体,农牧民生活水平高低成为境外藏独分子关注的焦点。西藏农牧民生产、生活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西藏的整体发展水平。西藏自然环境复杂、农业生产条件较差,农牧业发展水平长期落后于其他省区。西藏是我国藏区的主体部分,如果西藏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不到积极的改善,长期落后于其他省的藏区和内地,显然不利于我国的统一大业和社会和谐及民族团结。而农产品基地建设作为改善农牧民生产水平和增加收入的有效措施,可以培育出当地经济发展的“造血”功能,对于西藏广大农牧民生产生活水平的提升具有直接的促进作用,尤其是对增加农牧民家庭的经营性收入的拉动效应明显。在广大农牧民得到增收的同时,农牧民生产技能、商品意识也会相应提升,对政府的关心和支持有更深的感受,由生产的活力形成的社会向心力有助于建设稳定繁荣的现代西藏。
(二)农产品基地建设是藏族群众生活质量提升的物质保障
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收益提高与福利增进。而民生问题的落脚点在于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改善,也往往在于与民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菜篮子”是否丰富与是否平稳。受高原气候等各种因素的影响,长期以来,西藏的农产品生产自给能力较低,多数品种的蔬菜、水果等基本依靠外运供给市场,价格相对偏高。西藏和平解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西藏农产品供给,但长距离运输、不断走高的流通成本等原因,使西藏鲜活农产品(蔬菜、水果等)市场依然供不应求。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西藏农产品基地建设,通过设施农业(大棚蔬菜等)和多种农作物品种从内地引种的成功,使西藏的农产品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目前已经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堆龙德庆、米林等县建立了一定规模的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和商品性市场,拉萨市销售的时令蔬菜、水果、花卉基本来自于西藏本地。通过基地建设扩大市场供给能力后,藏香猪、藏鸡、菌类等西藏特色农产品已逐渐成为内地民众餐桌上的美味佳肴。这些西藏特色产品的市场价格相对较高,其外销也为西藏广大城乡居民的收入增加和购买能力提高奠定了基础。
(三)农产品基地建设是坚持民族团结与和谐的基础条件
西藏是以藏族为主多民族构成的一个区域,在300余万常住人口(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中,汉族人口仅占8.9%(以城镇人口为主),藏族等少数民族人口占90.1%。西藏多民族的人口结构决定了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在西藏占总人口数量90.1%的少数民族人口中,大部分是居住在农村并以农牧业为主的乡村人口。西藏乡村人口最重要的特征就是以农牧自然资源为生产资料,生产农牧产品满足自身需求为主。随着西藏城镇人口的逐渐增加和流动人口(尤其是旅游人口)的增多,西藏城镇尤其是拉萨等城镇对农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迫切要求在西藏建立起具有充分供给能力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而本地农产品商品率低下与农牧民收入低下并存,农产品市场供需矛盾容易引发社会动荡,危及民族关系、城乡关系的和谐与稳定。因此,通过对西藏重要农产品商品性的基地建设,不仅可以提供丰富的满足市场需求的多种农产品,而且能够通过商品性农产品基地的建设,带动农牧民参与基地建设的积极性,增加农牧民与其他行业人员和内地民众的交往,进而在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活动中实现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
(四)农产品基地建设是西藏生态建设的关键
西藏自治区是青藏高原的主体区域与核心区域。青藏高原是长江、黄河、雅鲁藏布江等重要河流的发源地;西藏高原的存在对全球大气环流与气候区域分布形成具有关键性作用。西藏高原的生态功能相对其经济功能更为重要,生态服务价值无可估量,生态稳定的地位无可替代。西藏农业与西藏高原的生态关系密切。在自给自足的传统农牧业生产方式下,农产品总量增加更多依靠耕地面积的扩大与草地的超载放牧,也就是粗放经营,农业资源利用上的非可持续性行为往往对青藏高原生态环境形成较大的破坏,加速生态环境资源退化。农产品基地建设是在现代农业思想指导下的农业活动,是在充分考虑农业生态可持续性条件下开展的,它通过在一定土地面积上的高强度的资金、技术投入,为市场提供尽可能多的商品性农产品,满足市场需求。农产品基地建设通过实现农业资源的集中开发,实现农业生产功能的多样化,从而通过农业发展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传统文化价值重构,确保青藏高原的生态价值功能得以充分发挥。
(五)农产品基地建设是西藏“提升一产”的产业载体
农业生产活动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农业活动的产品是满足人们消费需求的“产品链”的起点。农牧业通过为其他产业的生产提供基本的原材料,使其他相关产业获取利润与增加值,起到产业关联的功能,对下游产业起经济增长的“乘数效应”。“提升一产、壮大二产、做强三产”是西藏“十二五”时期经济发展的基本战略思路,而依靠46.03万户农牧民的传统生产方式显然不能实现“提升一产”的战略目标,必须依靠基地建设,通过基地建设带动农牧户发展,才能实现“提升一产”的目标。农户在生产基地的示范带动引导下,可以实现从传统的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向商品性农产品生产转变,使农业的产业链逐步得到延伸。由于农牧业的发展,近年来西藏以林业土特产、藏药材、牦牛肉、牛奶、青稞、油菜籽等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也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许多加工品还成为西藏出口创汇的重点产品。同时,基地建设的扩大还会进一步带动商贸业、交通运输业、仓储物流业等第三产业的发展,与旅游业的发展也呈现良性互动的关系。除西藏独特的自然风光外,别开生面的农业观光业也正借助农产品基地建设的扩大而开始起步。
(六)农产品基地建设是西藏优化农业结构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改革开放以来,西藏自治区的农业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通过市场机制和城乡居民对农产品的需求引导,在政府的统筹规划下,农业结构和农产品结构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适合于社会消费的农产品生产和市场供给能力有了大幅度提高。但是限于传统生产方式和技术、资金的投入不足,西藏农产品总的供给能力还远远不能充分满足市场的需求,尤其是在品种、质量、价格等方面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要实现西藏农产品结构的优化,在农业的生产经营模式的选择上,必须有大的突破。近年来在国家推进农业产业化和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的同时,大力增加农业的投入,发展各种类型的优势农产品基地,无疑是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在西部地区和西藏等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建设优势特色农产品基地更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切入点。西藏自治区在21世纪以来陆续实施的高原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已经展现了促进农业发展的驱动器作用。通过基地的建设和经营,西藏农业的集约化、市场化、商品化和科学化程度都有长足的进步,代表了西藏农业现代化的总体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