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雪谷县的调研发现
此次演讲主要涉及我的两篇文章,即已经发表的《劳动力流动、家计过程与宁夏农村留守妇女的生存样态》和待发表的《留守与脆弱?——构想发展与中国农村老年妇女的能动性》,但主要依据第一篇文章。中国对留守妇女的通常定义是,上年度丈夫外出务工达6个月及以上的农村妇女。因此,我也以此为标准来选取调研样本,以便我们的研究能与其他人的研究进行对话。此外,现有文献一般将留守妇女的年龄界定为60岁以下,以便与60岁或65岁以上、有子女外出务工的留守老人(包括男性和女性)相区别。但还有不少妇女正好处在留守妇女与留守老人这两个群体之外,她们的年龄一般为45~60岁,丈夫已不再外出打工,而是和她们一同在家照顾外出务工子女的子女。按现在的定义,这些妇女既不是留守妇女,也不是留守老人(尽管她们的境遇与留守老人很接近)。因此,现有的对留守妇女年龄的界定方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第二篇文章关注的是50~80岁的妇女,这次演讲不会涉及太多,但会用到其中的一些数据。
这两篇文章的研究发现源于近期在雪谷县(化名)做的一次实地调查。雪谷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南部。虽然宁夏有很多回族穆斯林,但雪谷县的回民很少。我们的调查群体主要还是汉族。根据在2个乡镇的调研结果,这个地方的外出务工现象很普遍,至少有1人外出务工的家庭比例为40% ~90%。
我们的研究包括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2010年7月,我们在当地开展了问卷调查,共调查了2个乡7个村约2000名妇女,样本选择范围是已在村里生活超过6个月的18~80岁的女性。除问卷调查外,我们还筛选了54名妇女进行半结构访谈,其中大部分妇女至少被访谈2次。除了妇女,我们还访谈了家庭其他成员、务工返乡人员、村干部等,3次实地调查期间一共进行了约150次访谈。
(一)定量研究发现
现有的大部分研究认为,外出务工尽管增加了家庭收入,但对留守群体的生存样态有负面影响。例如,留守妇女的劳动负担尤为沉重(她们的工作量随着家庭成员的外出而增加);面临的压力大,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欠佳,有孤独感和不安全感;与丈夫的关系不尽如人意,有冲突且不稳定。
但我们的研究数据并没有为这些发现和断言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现有的一些研究只展示了留守妇女的数据,却没有呈现非留守妇女的数据,因此无法判断留守妇女的情况与非留守妇女是否有显著差异。也有一些研究虽然提供了留守妇女和非留守妇女两个群体的数据,但总体来看,留守妇女与非留守妇女的生存状况差别不大。我们也有类似的研究发现:问卷所有问题(如工作量、焦虑感、健康状况、对婚姻稳定性的看法等)的调查结果显示,留守妇女和非留守妇女之间在各个方面都不存在统计学上的显著差异,这意味着二者的生存状况差别极小。以下是工作量(见表1)和焦虑程度(见表2)的数据,大家可以窥见一二。
表1 工作量统计表
注:问卷问题是“上个月,你每天做的时间有多长?”(包括10种不同类型的劳动)。
表2 焦虑程度统计表
注:问卷问题是“过去一年,你是否对以下事件感到过焦虑?如果是,焦虑的程度如何?”答案选项为:(1)毫不焦虑;(2)轻微焦虑;(3)难以判断;(4)相当焦虑;(5)极为焦虑(包含对14个事件的回答)。
(二)定性研究发现
在论及大部分研究关于留守与非留守群体之间的细小差异时,项飙总结道:“留守群体面临的问题不能仅仅归因于他们的留守状态。相反,关键在于很多农村地区从经济上、社会上都被留守了,农村社区无力为这些留守群体提供任何支持。”我不想反驳项飙的这一观点,从很多方面来看,这一点都无可争议,但对留守群体生存状况的相关研究以及项飙的解读,都勾画了一幅有误导性的乡村现状图景。而我们此次的定性研究分析了外出务工方式、留守妇女对外出务工的应对,以及家计过程其他方面之间的联系,呈现了一幅不同的、更为复杂的图景。为了说明这一点,下面讲述一位妇女和她所在家庭的故事。
1.案例详情:小李的故事
小李今年30岁出头,嫁给了小王。这对夫妻有两个儿子,一个上小学,一个还在蹒跚学步。他们和小王60多岁的父母一起住在红山村。该村坐落在海拔2600米的山上,距离雪谷县城有45分钟车程,村里共有344户人家。小王家有3个兄弟,小王排行老二。15年前,他和弟弟一起去新疆打工。小李嫁进王家后,随即跟随丈夫一起去了新疆。他们的长子出生在乌鲁木齐,并在那里上小学。而小王的哥哥、嫂子以及他们的孩子都留在红山村跟父母一起务农。
几年前,小王的哥哥骑摩托车出了车祸,不幸身亡,当时坐在车后座的幼子也失去了生命。小王的哥哥去世后,他的嫂子成了寡妇,两个侄女也没有了父亲。这场惨剧之后,小王的父亲将小王和小李从新疆召回,接替兄长的位置,在家务农。小李这时已经怀上他们的第二个孩子,小夫妻俩便提出,如果这一胎是儿子,就过继给嫂子。但结果寡嫂再嫁了,她没有要小王和小李的第二个孩子,而是将两个女儿留在老王家。这两个女孩在银川市的饭店当服务员,春节时会回到红山村和祖父母一起过节。
小王回家乡后,开始在距离红山村几小时路程的固原市打工,每年只外出3~4个月。他在固原打工的收入比在新疆打工的弟弟少得多,但家里繁重的农活限制了他打工地点的远近和在外停留的时间。老王家有12亩地,每年三月和四月,小王与小李一起种下土豆和胡麻后,小王去固原打工,七月再回来帮忙收麦子、犁地、种冬小麦、收土豆,直到九月家里的农活才告一段落。家里大部分农活由小王和小李承担,但种麦子是和小王的叔叔、婶婶一起种,因为两家的地是挨着的。
大部分情况下,洗衣、做饭、照料两个男孩等任务都由小李负责。她还养了2头牛、1头猪。她的公公、婆婆身体不好。公公几年前还能下地干活,但现在已经干不动了;婆婆虽不能下地,但可以在小李干活的时候,帮忙喂养牲口和照顾小孙子。她每天早上要花3~4小时割草喂牛,因为政府禁止他们上山放牧;中午接大儿子放学、做午饭、洗衣服,再送儿子上学,然后在回来的路上去找住在同村的母亲闲聊一会儿;下午还要在土豆田里忙上5小时。
因母亲身体不好,小李娘家只有父亲能下地干活,而她的兄弟姐妹们都不在家。尽管小李想多花点时间陪父母,帮父亲干点农活,但她心有余而力不足。一方面是因为她自顾不暇,另一方面她的公公不允许她回娘家帮忙。别人家的女儿、女婿一般都会帮父母收小麦,因为小麦成熟时间有所差异,所以可以轮流收割,两不耽误;而小李至今都没有帮父母收过小麦,这在村里是很少见的。幸好小李的舅舅和小李的父母住得很近,能在收小麦的时候伸出援手。但在开犁和种地的时候,小李的父亲只好雇一个工人和一台拖拉机来做。
在小李婆家,小王和他父亲把持着财权。小王带回工资时,会给小李一点现金,用于维持家用和孩子的花销。由于这个地方的人普遍穷困,需要借钱度日,因而每个人身上都背有债务。在家里,小王负责借钱和还钱,但在农事上,真正握有决策权的却是小王的父亲。
我们第二次去访谈的时候,小李吐露了她和公公有很大的矛盾。几个月前,公公大声呵斥她,责备她懒惰,还动手打了她。小李把这件事告诉了娘家父母,她父亲去找了村干部,但村干部因不想卷入家庭纠纷而无所作为。这些矛盾发生的时候,小李夫妇和小李的公公、婆婆还没有分家,他们不仅在一个锅里吃饭,开支也在一起。春节小王回来时,小李便以公公打她为由要求分家,但小王恼羞成怒,不仅和小李大吵了一架,还大打出手。尽管如此,小李后来还是设法分家了,或者说部分分家了——小王依旧给公婆提供经济支持,包括工资的一部分和地里产出的部分粮食。但2011年1月,当我们再次来到小李家时,他们已经不在一起吃饭了,而且小李和公公互不说话,也不肯一起照相。之后不久,小李和她丈夫又大吵了一架,然后就离家出走了。小王不仅在村里到处找她,还去固原寻找,但两个月过去了,小李依旧音讯全无。小王和他父亲认为,小李出去打工了,而小李的父母明知女儿的行踪却故意隐瞒。
2.案例分析
我想用这个案例来说明,家计过程对中国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方式的三个相互关联的影响以及外出务工对妇女生存样态的影响。
家计过程的第一个特点在于,它是一个包含着不同时期的多种策略的流动过程,而外出务工不过是其中一种重要的家计策略。需要强调的是,家计过程不仅包括维持生计,还包括照料家庭成员、维持身体健康和家庭福祉以及延续父系的血脉。在整个中国农村,家计过程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涉及外出打工(一般是由男性和年轻的单身女性承担)、务农以及照料义务(大部分是由中老年妇女承担)之间的分工。在雪谷县,务农是劳动量极大而产出极小的活动。相对于中国其他地区来说,虽然他们的地很多,但大部分是无法使用拖拉机的小块土地,而且很多土地在出入不便的山上。同时,由于地薄、雨少、农资价格高,大部分村民地里出产的粮食刚刚满足家庭所需,有时甚至还不够。另外,由于农产品价格很低,农民所得收入可能只够偿还一些债务,根本维持不了日常的开销。在村民眼中,有四种极为重要的社会再生产开销,即给儿子找媳妇必须支付的聘礼、盖房的费用、孩子上学的费用以及医疗支出,而这些开销单单靠种地是无法维持的。因此,绝大部分村民需要向亲戚、其他村民或者信用社借钱。村主任说,红山村的村民每年向同村人或信用社借的钱总计达到七八十万元,每家每年的平均债务是2200元,而该地区每户的平均年收入是5000元左右——不到全国农村平均的1/4。为了还债,家里必须有人外出打工,但当地的就业机会少,报酬也低。县城和固原能够提供一些建筑和修路的工作机会,但工资少,往返交通费很高。所以,大多数打工者倾向于到很远的地方去找报酬较高的工作,其中很多人(尤其是男性)选择了新疆,他们一去就是几个月。在雪谷县,受调查的21~50岁的留守妇女中,有76%的人说她们的丈夫上一年离家时间达9个月以上。
一个家庭采取什么样的策略来保持务工与农业之间的平衡,以及如何在维持家庭生活的同时使工作量保持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可用劳动力的多少以及家庭的生命周期。在雪谷县,大多数妇女有2~3个孩子需要照顾。虽然男孩长大后将是重要的家庭劳动力,但他们长大之前是沉重的负担。这也是处于21~35岁年龄段的妇女工作量最大的原因。小李家干活的人很少,要养活的人却很多,所以作为主要照料者的小李承受着沉重的负担。如果她离家出走几年后又回到婆家,她的劳作任务可能会发生一些变化,因为她的孩子可能不再需要那么多的照看,但小孩上学的费用和年迈公婆的医疗费用会有所增加。为了应付这些花销,她丈夫会花更多的时间打工,小李也将因此要干更多的农活。
现有的调查一般是基于这样一个假设:外出务工是单独的行为,务工者、留守者和非留守者之间有严格的分野。但小李的故事告诉我们,在大多数家庭,外出务工并不是一次单独的事件,很多家庭成员有或长或短的务工行为。这能够解释为什么留守妇女和非留守妇女之间并无显著差异,因为组内区别和组间区别可能同样明显。
家计过程的第二个特点是,他们可以依靠家庭内的劳动分工和亲戚、邻里之间的互助。首先,家庭间的分享合作(尤其是农忙季节的农业帮工)对家计以及留守妇女的福祉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其次,相比亲戚和邻里之间的互助,家庭内部的劳动分工更为重要。与小李一样,绝大多数年轻妇女要依靠婆婆帮忙照看小孩、做家务、照顾牲口以及干农活。在非洲,人们会说“农民和她的丈夫”,以贬低妇女在农业中的作用;而在中国,人们可能会说“农民和她的婆婆”,以表达二者之间的分工合作,而妇女之间的这种劳动分工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留守妇女的劳动负担并没有明显高于非留守妇女的统计结果。因丈夫外出而在农业生产中失去的劳动力,留守妇女能够通过调整劳作任务而得到弥补。因此,像小李这样的年轻妇女虽然会多干一些农活,但她婆婆可以帮忙照看小孩、喂牲口、洗衣、做饭等。通过这样的调整,60岁以下已婚妇女的工作量并没有因丈夫外出而显著增加,反而是老人特别是老年妇女承担了大量的工作。由于我们在雪谷县做的调查并不是历时性的,所以目前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老年妇女的负担在逐渐增加。再次,再介绍一下年轻女性与娘家的联系。从夫居的婚姻关系是中国农村最常见的婚姻形式。这意味着女儿一旦嫁出去,她的忠诚和付出就应该主要是给婆家了。但在雪谷县,嫁出去的女儿和入赘的女婿都会为自己的父母提供物质支持,包括在收获时节带配偶回来帮忙,还会带回一些钱、食物和衣物等。对老年女性而言,女儿打电话或者回家看望所提供的精神慰藉,与儿子提供的精神慰藉一样重要。以我们在雪谷县碰到的家暴事件为例,一位姓谢的老人经常被丈夫暴打,她嫁到外村的女儿们会尽全力说服父亲,还和村干部一起阻止父亲的暴行。
家计过程的第三个特点是分歧和纷争。尽管家庭内部和家庭之间的合作对家计和妇女福祉起到重要作用,但妇女还是会受制于家庭内部不平等的权力关系,受制于家庭内的分歧和矛盾。家庭矛盾主要发生在妇女与丈夫以及妇女与公婆之间。在小李的婆家,她的公公有着非同寻常的权力。实际上,很多男性在那个年纪已经从家计活动中退出,不再为家庭服务,并将决策权下放给自己的儿子。因此,很多时候男性老人相当边缘化。例如,在另外一户人家(杨家)里,包括年轻女性及其婆婆在内的家庭成员,完全没有提到家中的男性老人,就像他根本不存在一样。
这种家庭分工和矛盾,在一定程度上还体现在妇女在决策中所处的弱势地位。纵观中国农村,年轻女性的权威和决策权相对于公婆而言有所提升,但相对于丈夫而言变化不大。尽管存在地区差异,但很多地区男性的外出对女性的决策权影响甚微。我在云南省的调查显示,女性在农业和零工方面有了更大的决策权;但在雪谷县,男性在对农业的决策权等诸多方面仍处于掌控地位,按村里人的说法,“他挣钱,所以他做主(钱怎么花)”。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同意这个说法。例如,杨家就是婆婆和媳妇当家作主;丈夫虽然不愿意承认这一点,但他把所有工资都上交给了媳妇,由她决定怎么花钱。在一定程度上,老杨和他媳妇颠覆了留守妇女一贯的无助和被动的弱势形象。尽管如此,即便是最彪悍的女人也会受强势性别话语、制度和实践的严格制约,她们也会被要求承担无偿的照料和家务劳动。尽管这些活动对家庭的存续至关重要,但人们一般都不把它们当作“活”,付出这些劳动也不会给妇女带来尊重或者威信。
家庭权力关系的不平等更多地体现在家庭财务的往来和财产的分配上。在雪谷县,家庭外部的财务往来由户主负责,而户主一般是男性;土地也往往承包给了男性户主,并且父母只会将土地传给儿子而不是女儿,因此土地的再分配和继承都有利于父系血脉。如果女人离婚的话,无论是娘家还是夫家所在的村都不会给她分配任何土地。所以,妇女只有有限的土地使用权,缺少经济上的自主性。这对她们的福祉产生了严重影响。再次以姓谢的老年妇女为例,她承受着痛苦的家庭暴力,身体不适时也看不了医生,因为丈夫不给她钱,她自己也没有钱。就算丈夫同意离婚的要求,她也不能走到那一步,因为离婚对她来说意味着走投无路。一方面,她的兄弟和其他家庭成员都不会收留、支持她;另一方面,她自己并没有赖以生存的土地。有学者说,那些打工的妇女能够以外出打工为退路,换言之,她们可以以此为筹码来增强其在家庭中讨价还价的能力。但这并不能为年老的女性提供退路,因为大部分雇主不会雇用年纪在40岁以上的女性,哪怕她们之前有过打工的经历。而姓谢的老人已经50多岁了,因常年被暴打,身体已经垮了,所以她几乎不可能找到任何工作。但对小李来说,打工确实是一个有效的退路。她离家出走给家庭生计带来的负面影响,可能迫使公公、婆婆在她回来之后更加善待她。但她和她婆家都知道,其丈夫和公婆始终处在上风,因为像小李这样的女性并没有财产权,而人到中年以后靠打工生活的机会越来越少,因此离婚的代价将是相当高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