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纵横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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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提前过渡为中华民族的跨越式发展抓住了一次难得的历史机遇

既然决定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提前过渡以及使这一过渡提前完成,根本原因都与中国共产党所作出的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抉择有关,那么,评价向社会主义提前过渡的历史功过,在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对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的评价。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在20世纪90年代,学术界中曾出现一种议论,认为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是落后国家的“赶超战略”,它扭曲了这些国家的产业结构,代价高昂,绩效低下,因此是错误的。这种看法有一点说得不错,就是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具有“赶超”先进工业国的性质,实施这一战略的国家确实在不同时期不同程度上影响了产业结构的合理性。但是,讨论任何历史问题,首先必须把它放到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所谓重工业发展“优先”还是“不优先”,是从国家建设投资的重点来讲的。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中国要进行工业化建设,如果没有先进工业国的帮助,当然不可能优先发展重工业,只有等资金积累到足够多时,再向重工业倾斜。但是,当先进工业国,具体说就是苏联,表示愿意帮助中国优先发展重工业时,中国为什么不应该、不可以抓住这个机遇,加快发展自己呢?当初苏联答应帮助中国,只是同意提供技术、设备、专家和一部分低息贷款,而设备是要付钱的,贷款也并不多,只占“一五”计划工业基本建设投资的3%多一点。因此,优先发展重工业又决定了我们必须把国内有限的资金集中起来,最大限度地用于工业基本建设的投资。那时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和工业国有化、农业集体化,都与此有关。

客观公正地讲,像苏联对中国工业化建设这样,从地质勘测到图纸设计到设备制造,从企业管理到经济顾问到人才培养全面进行援助的,世界上过去没有先例,以后恐怕也很难再有。只要回顾一下1960年苏联单方面撕毁双方经济技术合同、撤退全部专家的历史,就会清楚,这种机遇确实是千载难逢、稍纵即逝的。所以,我认为毛泽东当年决定提前向社会主义过渡,是为中华民族抓住的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

这里还有一点需要说明,就是毛泽东关于从现时起立即向社会主义过渡,然后用十几年时间完成过渡的提议,与刘少奇在新中国成立后提出的先用十几年搞新民主主义,然后用“一个早晨”突然进入社会主义的想法,只是在过渡的步骤方法上有所区别,在本质上并没有区别。因为这两种设想,都是要用十几年时间完成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如果不是发生朝鲜战争,不是确定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不是苏联答应全面援助我国以重工业建设为重点的“一五”计划建设,毛泽东也不可能提出提前过渡的主张,而会继续按照原定方针安排过渡的时间。

对于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的局限性,以及在实施这一战略时出现的一些片面性,中国共产党的决策者当时也曾有所觉察,而且比较早地试图纠正过。比如,毛泽东在1956年《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中提出要吸取苏联和一些东欧国家片面注重重工业、忽视农业和轻工业的教训,在重工业为主的前提下,加重对农业、轻工业的投资;在1957年《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又提出工业和农业同时并举的方针;在1959年进一步提出要按照农、轻、重的次序来安排国民经济的思想,并指出:“这样提还是优先发展生产资料,并不违反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第78页。遗憾的是,尽管有了这些正确认识,但出于种种原因,在实际工作中并未能很好贯彻这些想法,相反一再要求加快工业建设速度,以至于一度造成农、轻、重等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严重失调,给国家造成了很大损失。可是,我们更应当看到,如果不是当年优先发展重工业,中国是不可能那么快地建立起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的;而没有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作为基础,改革开放后也是不可能出现如此神奇的经济成就的。另外,我们还应当看到,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虽然早已不再提了,但是,今天重工业在工业中、工业在三次产业中的投资比重和发展速度,仍然是处于领先地位的。后人对前人的不足与失误,可以批评,也应当批评,但这种批评必须实事求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而不应当脱离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更不应当以偏概全。

对于优先发展重工业要付出的代价,中国共产党老一代领导人从一开始就是十分清楚的,也是向人民作了公开交代的。例如,周恩来早在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就讲过:“重工业需要的资金比较多,建设时间比较长,赢利比较慢,产品大部分不能直接供给人民的消费,因此在国家集中力量发展重工业的期间,虽然轻工业和农业也将有相应的发展,人民还是不能不暂时忍受生活上的某些困难和不便。但是我们究竟是忍受某些暂时的困难和不便,换取长远的繁荣幸福好呢,还是贪图眼前的小利,结果永远不能摆脱落后和贫困好呢?我们相信,大家一定会认为第一个主意好,第二个主意不好。”《周恩来选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第133~134页。当人们今天享受当年全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节衣缩食、艰苦奋斗换取的繁荣和幸福时,面对老一辈革命家的宽广胸怀和我们的前辈做出的牺牲,评价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的优劣得失,难道不应当更客观、更公正一些吗?历史是不允许假设的,但我们仍然不妨假设一下,如果当年不是优先发展重工业,而是像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之前和新中国成立之初所设想的那样,先用十几年或者更长一些时间,慢慢发展轻工业,等到资金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再着重发展重工业,那会是一种什么结果呢?可以肯定,那时的人绝不会吃那么多苦,受那么多累;但同样可以肯定的是,今天的发展也绝不会建立在这么坚实的工业基础之上,国家的国防力量和人民生活也绝不会变得像现在这样强大和富裕。

有人说,现在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际上就是回归新民主主义。我认为,有些方面确实是回归了。比如,生产资料所有制确实回到了新民主主义时期的那种结构。但有些方面并没有回归。最明确的例子就是土地所有制。这实际上也是一种生产资料,而且是重要的生产资料。在新民主主义时期,土地是允许私有的,比如,城市里的私人房产是要有土地所有证的;在农村,初级社是凭土地入股,就是说,土地所有权仍然是个人的。但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今天,土地所有制仍然维持了社会主义革命后的状态,即城市里一律归国有,农村里一律归集体所有。农民承包土地也好,流转土地也好,承包、流转的都是承租权,而不是所有权。

优先发展重工业作为一个历史问题,在苏联也存在评价上的分歧。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新思维”的诱发下,苏联史学界曾掀起一场重评苏联历史的运动,其中对于斯大林时期的工业化建设,多数人认为人为强调重工业发展速度,迫使农业、轻工业发展付出代价,阻碍了社会现代化进程。但是,经过苏联解体后的实践检验,俄罗斯史学界的多数人和代表政府的主流观点都发生了变化。经俄罗斯教育部审定、由阿·舍斯塔科夫等人编著的2002年版历史教科书《20世纪祖国史》上说:“(20世纪)30年代,国家面临新的战争威胁。……要取得战争胜利必须有强大的工业,这对国家是生与死的问题。”而苏联没有殖民地,没有外资,工业落后……又不可能走传统的从轻工业开始的较为缓慢的工业化道路。所以实行“集中的计划管理、缩小市场的作用”,对农业“超经济强制”获取资金,使人民“勒紧裤腰带”,等等,都是“迫不得已”的。该书还认为:“农业集体化是保证加速实现工业化最重要的条件。”转引自吴恩远《“还历史公正”——俄罗斯对全盘否定苏联历史的反思》,《高校理论战线》2004年第8期。

中共中央于1981年作出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于1952年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一五”计划、“一化三改”工作,都有过结论性的评价。对于过渡时期总路线,《决议》指出:它“反映了历史的必然性”,历史证明“是完全正确的”。对于国家工业化和“一五”计划,《决议》指出:“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是国家独立和富强的当然要求和必要条件。”“一五”计划建设“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一批为国家工业化所必需而过去又非常薄弱的基础工业建立了起来。从一九五三年到一九五六年,全国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百分之十九点六,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百分之四点八。经济发展比较快,经济效果比较好,重要经济部门之间的比例比较协调。市场繁荣,物价稳定。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对于“三大改造”,《决议》指出:“在过渡时期中,我们党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在改造过程中,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合作经济表现了明显的优越性。”《决议》同时指出:“这项工作中也有缺点和偏差。在一九五五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一九五六年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对于一部分原工商业者的使用和处理也不很适当。但整个来说,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的确是伟大的历史性胜利。”《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1982,第799~801页。从《决议》制定到今天已过去了30多年,30多年来国内国外的实践从正反两个方面都证明,《决议》的上述评价是完全正确的,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