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新医改以来,广州市按照“强基层、保基本、建机制”的原则,着力开展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重点改革,并同步推行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一)出台“1+3”政策设计
2013年4月开始,广州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研究室、市卫生局牵头调研、起草关于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政策文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专题听取政策文件起草情况报告,并主持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意见建议。其间分管副市长贡儿珍先后主持召开了12次座谈会、协调会专题研究医改政策设计。历时一年,2014年7月,正式出台旨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的“1+3”政策文件(主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意见》和3个配套文件《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管理的工作方案》《关于建立区域医疗联合体及开展基层首诊与双向转诊的工作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全科医生制度的工作方案》)。“1+3”政策文件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供了政策依据。为进一步落实“1+3”政策文件,市医改办牵头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区域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及相关信息化、医保及双向转诊配套文件。以此为标志,广州市努力寻求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能升级、基层与医院协同发展、医疗与公共卫生整合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分级诊疗体系建设。
(二)开展机构标准化建设
广州市采取新建、购买、公房置换、公房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业务用房进行达标建设,同时,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建设完善城区15分钟医疗圈和农村地区30分钟医疗圈。2013年底,全市共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9所、服务站165个,社区卫生服务覆盖全市所有街道。县级医院均已达到二级(含)以上综合医院水平,农村共设置31所镇卫生院、1090个村卫生室,每个镇均设有1所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设置了1个村卫生室。其中,荔湾区华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多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广州市按照卫生部“六统一”的管理要求,推进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全市镇卫生院辖内的880个村卫生室全部实行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加强城市对农村医疗卫生帮扶工作,镇卫生院医疗卫生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建立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投入补助机制,农村急救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
(三)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广州市加强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社区卫生队伍建设,制定《广州市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培训全科医生的目标、方式和办法。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转岗培训,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一批承担“健康守门人”职责的全科医生队伍。另外,从2013年开始每年委托中山大学为广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全科医生骨干40名,同时探索启动3年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学员项目,全科医生培养逐步过渡到“5+3”的培养模式。拓展社区家庭病床,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全科医生与居民个人签约服务试点。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备3~5名由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和公共卫生医师组成的社区责任医师团队,形成网格化管理团队,为社区居民提供上门服务。同时,每年制定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网格化团队、七类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线人员的培训计划,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全员培训。通过对口帮扶、招募退休医生到北部山区镇卫生院支医等多种途径,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和农村地区流动。
截至2013年底,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科目的临床医生有2085人,在编1545人,其中已经过三年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有135人。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全科医生达到每万人口1.5名全科医生,其中,萝岗区提前实现每万常住居民配备2名全科医生的目标。农村每个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达87%。每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均有7名以上全科医生及15名以上注册护士。
(四)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
广州市实施“智慧医疗”工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日趋完善,建成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库,累计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约1000万份。实现广州市社保卡(市民卡)诊疗卡“一卡通”。平台联网医院全面启用了统一诊疗卡,实现了挂号、就诊、取药等服务“一卡通”。建设数字化医院,在全市大医院推行全市统一的预约诊疗系统,为广大居民提供电话、互联网、自助终端等多渠道预约挂号服务。以全市统一的妇幼保健信息系统为重点,加大公共卫生信息化整合度,为居民提供连续、便捷的公共卫生服务。全市各区基层卫生信息化全面铺开。
(五)推广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
广州市完善各级中医药服务网点,打造涵盖预防、治疗、康复、保健、养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制定广州市中医“治未病”健康促进工程试点方案,确定越秀、荔湾、海珠、黄埔、花都5个区为市中医“治未病”健康促进工程试点区。越秀、荔湾及南沙3个区还开展了全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试点工作。依托广州市农村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基地,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各区(县级市)均设置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提供率达100%,所有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12项以上,所有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中医适宜技术5项以上。
(六)扩大基本药物实施范围
广州市出台《广州市村卫生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指导意见》,安排相关经费7000万元,解决非政府办基层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偿等政策问题,推动村卫生室和社会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对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政按常住人口每人每年约70元的标准购买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市属二级(含)以上综合医院按要求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区属二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达到40%以上,黄埔区红会医院等医院配备基本药物品规占比接近60%。同时,加强对基本药物经营使用情况的监管,加强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经营(使用)的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巡查,切实保障基本药物质量。
2013年,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另有29家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30多家村卫生室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均门诊药品费用同比下降10.4%,每床住院日均药品费用同比下降11.3%。
(七)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广州市遵循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理念,建立起多渠道补偿的长效机制。基层机构全面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均已纳入财政预算,并按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及时足额落实到位。2013年,广州市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0.04亿元,拨付“以奖代补”资金1.52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5.47亿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5198万元,全市年度投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资金达到42.83亿元,比2012年增长19.9%。
完善编制和绩效工资制度,强化基层卫生队伍建设。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建立绩效工资月报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培训,基层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逐步提升。落实对编制未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入编工作,各区(县级市)实现到岗率不低于90%。在稳妥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上,加强绩效考核,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在收入分配上,重点向关键岗位、北部山区、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群众满意、综合效益突出、绩效考核优秀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倾斜。同时,合理确定基层人员工资水平,2013年人均绩效工资较改革前增长了14.6%。
(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广州市开通“12320”卫生热线,为公众提供卫生政策、法律法规、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科普知识咨询以及就医引导等服务,受理传染病、生活饮用水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投诉举报。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精神卫生、慢性病防控、重大地方病防控、卫生应急等对居民健康有重要影响的公共卫生服务。
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统筹的原则,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11类37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40元。实现全市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同、财政补助标准相同、考核指标体系与绩效考核机制相同,有力地促进了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开展免疫规划、艾滋病和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免费或补助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贫困白内障复明、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儿童乙肝疫苗补种、六龄齿窝沟封闭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截至2013年底,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管理高血压患者77.6万名、糖尿病人21.8万名,以及为77万名老年人和4.5万名重型精神病人建立健康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