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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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以满足省内需求为重点加快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业发展

云南省是林业大省,森林覆盖率高,林地资源丰富,木材加工与家具制造业是云南省具有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的产业,但产业规模一直不大,优势发挥不够。木材加工与家具制造业的影响力系数大,对林业、化学工业的生产波及效应强,产业带动能力强,对电力工业、交通运输及仓储业、批发零售业、金融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加工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造纸印刷及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通用专用设备制造业等产业的生产波及效应也较高。同时,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业受最终需求的生产诱发程度较低。木材加工与家具制造业是云南省重要的净调入部门,调出对产业增加值的贡献率不断下降,调入对产业增加值的间接贡献率在不断提高。因此,加快发展云南省的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业,是云南省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

一 产业弱小,发展水平低

云南是林业大省,具有资源优势,但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业并没有体现云南省的林业资源优势。云南省的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业增加值从2000年的2.34亿元提高到2012年的13.72亿元,工业总产值从2000年的9.04亿元提高到2012年的51.15亿元,从业人员从2000年的1.35万人增加到2012年的1.48万人。产业规模和就业规模得以提高,但总体上产业弱小,发展滞后。云南省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业增加值在当年全省增加值中的比重,在2000年只有0.12%,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只有0.57%,从业人员比重就更低。产业发展水平与资源优势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二 产业带动能力强

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业是产业关联度相对较高的产业,该产业的影响力系数高,而感应度系数低。2002年云南省该产业的影响力系数为1.115,感应度系数为0.515; 2007年影响力系数为1.102,感应度系数为0.507;2010年影响力系数为1.121,感应度系数为0.576。

从影响力系数看,云南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业对林业和化学工业的生产波及效应最强,影响程度分别为0.268和0.224,其次是对电力工业、交通运输及仓储业和批发零售业的生产波及效应较强,影响程度分别为0.164、0.141和0.136。另外,对金融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加工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造纸印刷及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通用专用设备制造业等产业的生产波及效应也有一定的强度,影响程度在0.05以上。因此,大力发展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业对壮大云南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从感应度系数看,由于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业更多地体现出消费品工业的特征,对其他产业的需求感应程度低,最高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也只有0.061的感应程度,其他相对较高的还有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房地产业等。

三 产业不能满足省内需求,调入规模不断扩大

木材加工与家具制造业是云南省净调入的产业部门之一,调出规模不断缩小,调入规模不断扩大,导致净调入规模不断扩大。调出对木材加工与家具制造业增加值的贡献率不断下降,从2002年的25%下降到2010年的14.8%,而调入对产业增加值的间接贡献率则不断提高,从2002年的26.6%提高到2010年的35.1%(见表3-18)。

表3-18 云南省木材加工与家具制造业的调出与调入及贡献率

资料来源:根据《云南省投入产出表》计算。

四 各项最终需求对产业都有拉动作用

在42部门中,各项最终需求对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业的生产诱发系数不太高,相对较高的是农村居民消费需求的影响,其次是城镇居民消费需求的影响,调出需求也有一定的生产诱发。通过2002年与2010年的比较,可以看出,云南省的木材加工与家具制造业受各项最终需求的生产诱发程度和对它们的依赖度都呈明显的下降态势,反映出该产业规模太小,最终需求的影响有限(见表3-19)。

表3-19 云南省木材加工与家具制造业的最终需求生产诱发系数和依赖度系数

资料来源:根据《云南省投入产出表》计算。

五 对策建议

目前我国的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业已经形成了以沈阳、大连为中心的东北产业基地,以顺德、中山、深圳、东莞为中心的东南沿海产业基地,以北京、天津、唐山为中心的华北产业基地,以上海、江苏、浙江为中心的华东产业基地。已经形成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云南省应该突出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以省内市场需求为重点,引进东部的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企业,拓展周边国家市场,逐步形成产业链。

1.强化林业分类指导经营

深化林权体制改革,强化林业分类指导。严格保护生态林,加强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执法;加强长江上游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作;深化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的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干热河谷地区植树造林步伐;鼓励农民在坡耕地发展速生丰产林,为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业提供优质原料。

2.引进技术先进、管理高效的名牌企业

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引进技术先进、管理高效、市场占有率高的名牌企业到云南适宜发展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业的滇南、滇东南、滇西南、滇东地区投资办厂,鼓励他们投资用材林基地建设,形成“种植—加工—制造”一体化经营,避免他们只把云南作为原材料种植基地或初加工基地,不从事家具制造的问题,针对“种植—加工—制造”产业链的不同生产环节的赢利空间,通过不同的产业政策进行调节和规制,促使外来投资者在云南发展家具制造业,生产最终产品,形成对产业链前端环节的有效带动。

3.大力推进非公经济发展

根据国家推进混合所有制的经济体制改革思路,尽快出台鼓励民间资本参股国有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企业的政策和实施办法。对各地生产合法但企业规模小、融资困难的非公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企业,要纳入政府扶持范围,针对它们的具体困难给予具体的政策支持,尤其在产业发展趋势分析、国家产业导向、信贷政策、产业政策、技术创新、信息平台、企业家培训、劳动技能培训等方面为它们提供具体的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