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愿景 新战略 新湖南:2017年湖南发展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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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发展

做大做强锂电池产业加快形成湖南新的经济增长点

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调研组调研组成员:梁志峰、唐宇文、彭蔓玲、刘琪、黄君、罗会逸。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爆发式增长,锂电池产业迎来大发展的机遇,湖南省锂电池产业具有良好的产业基础和人才技术优势,理应在新一轮发展中实现更大作为。为此,我中心成立调研组,围绕湖南省锂电池产业发展,深入长沙高新区、宁乡经开区等聚集区及中南大学等院校和相关企业开展调研,召开多个座谈会,充分了解情况、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湖南省锂电池产业虽然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一定的发展基础,但存在产业层次偏低、集聚度不高、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不强、生产成本偏高、资金紧张等问题。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中,湖南省应紧跟国际国内锂电池产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进一步明确湖南省发展重点,加快形成全产业链条,着力打造产业集聚区,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做大做强锂电池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 湖南省锂电池产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

1.优势领域突出,产业链不断拓展

目前,湖南省有锂电材料及电池厂家约70余家,2015年实现产值约280亿元,同比增长12%。其中重点发展的正极材料和负极材料行业在国内占据很高的市场份额,2015年正极材料总产量约6万吨,销售收入约100亿元,占据国内半壁江山;负极材料总产量约1.5万吨,销售收入约6亿元,居国内第三位。锂电池产业链不断拓展,湖南中锂的湿法隔膜、湖南华京的电解质锂盐、桑顿的电芯制造、邦普循环的回收利用均取得了新突破。

2.人才队伍和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成果丰硕

湖南省中南大学、湖南大学等高校在锂电材料领域有着充足的人才储备和很强技术研发能力。中南大学被誉为中国锂电的“黄埔军校”,培养出了以王传福为代表的企业家和刘业翔院士为代表的科研领军人才。创新平台建设成效显著,高校院所与企业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联合组建了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中心、先进电池材料工程中心等一批高水平的研发平台。

3.产业集聚发展初见成效

目前,湖南省锂电产业重点集聚区主要有长沙高新区和宁乡高新区。长沙高新区2015年锂电产业产值近100亿元,骨干企业近10家,其中汇通科技生产的高纯硫酸锰是国内唯一可以替代进口的动力电池锰酸锂前驱体材料。宁乡高新区近两年着力打造锂电产业集群,加大招商力度、搭建合作平台、出台倾斜政策,目前集聚了近20家骨干企业,并计划在“十三五”期间打造“金洲锂电谷”,形成湖南省新的支柱性产业集群。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产业发展层次偏低

一是主导产业仍以中低端为主。湖南省锂电产业集中在附加值较低的电池材料制造环节。产业价值链上游的电芯制造环节规模小、层次低,2015年相关企业收入仅16亿元,且以数码类小电池为主,而安徽仅国轩高科一家企业的收入已达27亿元。截至2016年8月,通过工信部动力电池目录的湖南企业仅有妙盛动力一家,而同处中部的河南、安徽、江西分别有5家、3家、2家,广东则有11家。二是产业链上下游连接不紧。湖南省锂电产业的相关企业数量虽不少,但产业链条存在薄弱环节,多数电池材料企业产品以销往省外为主,省内企业间交流合作不够,产业的资源共享和集群发展不够。

2.企业整体水平有待提升

一是企业规模小、利润低。湖南省锂电相关企业虽然超过70家,但产值过10亿元的仅有3家。锂电池产业以材料企业为主,利润率约为10%(动力电池企业利润率约20%),而且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如海纳新材2015年产值3.8亿元,而利润仅176万元。二是研发能力较弱。多数锂电企业的技术主要来自转让和购买,关键技术的自主研发能力不强。如在负极材料行业,星城石墨2015年产值虽居国内第4,但企业专利仅3件、居国内第23位。三是技术工艺水平偏低。多数企业仍以手工和半自动化生产方式为主,动力电池产品的制造装备、工艺水平、质量等仍与国外存在较大差距。

3.政策和机制优势不明显

一是产业引导和政策支持与周边省有差距。湖南省缺乏锂电产业的专项规划和扶持政策,而江西从2010年先后实施了《宜春锂电产业发展规划》《宜春市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优惠政策》等。湖南省锂电相关扶持资金分散、额度小,单项补助额度多为数十万元,带动效应不明显,而江西宜春建立了总规模达到1亿元的锂电产业专项基金。二是对本土电池材料和电池企业的扶持政策针对性不足。湖南省新能源汽车的优惠政策多是针对车企,提供动力电池和相关原材料的企业则享受不到政策的支持;对本土动力电池企业申请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产品公告的资金支持不够,调研中多家企业反映申请过程中检测成本高达百万元,深圳对检测费用给予全额补贴,而湖南省没有相应的扶持政策。三是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机制待完善。一方面,技术创新的协同机制没有形成。湖南省许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技术中心均开展了锂电池相关研究,但创新要素分散、科研方向重复,缺乏有效协调机制,创新合力不强。另一方面,成果转化机制不完善。部分科研与市场需求脱节,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滞后,目前湖南省锂电相关成果的转化率仅20%,而且大部分在省外转化。部分高校老师反映湖南省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例的激励作用与湖北等省相比偏弱。

4.资金紧缺和成本偏高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资金紧张影响中小企业发展和优势企业扩张。一方面,相关中小企业由于缺少担保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十分困难。另一方面,优势企业上市融资能力不强,目前湖南省仅有三家锂电材料企业成功上市,妙盛动力等电芯企业尚未上市融资。二是用电成本明显偏高。锂电企业多为用电大户,如海纳新材2015年用电量达600万度,而湖南省工业电价在0.8~1.2元/千瓦时,约为贵州等地的两倍,导致部分锂电企业外迁。

三 湖南省锂电池产业发展前景广阔

1.市场前景广阔

未来一段时期,我国便携式储能设备将继续保持增长,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2020年预计是2015年的三倍,对锂电池的需求将迅速增长。作为国内主要锂电池生产研发基地,随着全国锂电池应用产业高速增长,湖南省锂电池产业也将得到快速发展。

2.湖南省正负极材料、电芯、回收行业前景更好

湖南省锂电池电芯行业规模小但是发展迅速,涌现出一批有潜力的企业,如能抓住珠三角地区锂电池产业转移的机遇,湖南省锂电池电芯行业将实现跨越式发展。

作为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湖南省可以利用发展回收利用行业的政策环境和产业基础优势,在发展锂电回收和梯度处理行业,占据较大市场份额。

3.标准化生产和整合发展趋势为湖南省锂电产业转型升级带来机遇

随着对锂电池的质量要求提升,在材料行业和电芯行业推行标准化生产的趋势已逐步形成。此外,随着锂电池下游行业的融合及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将逐步缩减直至退出,锂电池行业利润空间下降。一些规模小、工艺落后的企业将被淘汰或兼并,湖南省如能抓住机遇,对资源有效整合,将有可能快速实现锂电池产业转型升级。

四 尽快将锂电池产业培育成湖南省新的经济增长点

针对锂电池产业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湖南省需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重点,加快形成全产业链条,着力打造产业集聚区,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尽快将锂电池产业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1.加快形成锂电池全产业链条

一是加大引进力度,着力发展电芯行业。充分发挥湖南省在科研、材料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基础等方面的优势,提升服务,增加招商吸引力,利用珠三角地区锂电池产业转移趋势,大力引进技术、工艺成熟和有带动效应的锂电池电芯大型企业,带动其他企业的引进以及本地企业的发展。二是发挥国家两型试验区优势,壮大回收利用行业。利用湖南省两型社会建设允许“先行先试”的优势,将锂电池回收及降解再利用行业列入两型产业体系,完善技术体系,加强财政支持以及税收、用地优惠。三是强化技术突破,推进正极材料行业进一步发展。严格控制正极材料行业准入门槛,提升行业整体发展水平,严把产品质量关,以质量提升品牌形象;针对国内外市场需求分别重点进行锰酸锂、磷酸铁锂等技术创新和三元材料开发。四是以产品创新稳定负极材料行业发展。加强石墨烯、碳硅复合材料等技术研发,加强与下游市场衔接,稳定湖南省负极材料行业产品和市场地位。

2.着力打造锂电池产业集聚区

一是打造锂电池产业集聚区。重点建设宁乡高新区锂电谷,支持园区锂电池全产业链发展;根据长沙高新区、湘潭经开区、常德经开区、株洲高新区等园区现有产业基础,打造正极材料、电池模块、负极材料、隔膜等产业集聚区。二是完善集聚区配套服务设施。完善园区电池材料检测中心和锂电池自检中心建设,并探索在宁乡高新区建立动力电池第三方检测中心;在集聚区内加强公共服务中心、技术交易中心、职业培训中心建设,以及厂房、交通设施、职工宿舍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给予集聚区一定政策自由。将部分行政审批权下放到集聚区管委会,由管委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一事一议”具体操作;给予集聚区企业财政补贴、税收返还、厂房租金减免等优惠。

3.做大做强龙头企业

一是鼓励龙头企业兼并重组和上市发展。鼓励锂电材料龙头企业兼并其他中小型企业,优化手续办理流程,并对部分费用进行补助;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境外发行股票,推动电芯和回收龙头企业直接上市或借壳上市融资,再通过湖南新兴产业发展基金进行资金支持。二是提高龙头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鼓励龙头企业建立专门研发机构;加强对科技型中型锂电企业支持,将之培育为科技型龙头企业;采用科技计划和专项的方式鼓励龙头企业采用先进设备和工艺、引进先进技术以及对关键核心技术进行攻关。三是推动龙头企业采用标准化生产方式。优先在杉杉、瑞翔、桑顿等企业采用标准化生产方式并鼓励开展标准化生产示范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参与锂电池产品质量管理和产品相关标准制定。

4.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

一是尽可能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建议将宁乡高新区的锂电池企业用电补贴办法在省内锂电池产业进行推广,根据企业用电量分层级进行补贴。加强与电力公司沟通,适当降低电价,或在规模较大锂电池企业进行直供电试点;率先在锂电池产业集聚区进行发配售电改革,设立发电机组或建立自营电网。二是加强资金支持。探索建立湖南锂电池产业发展基金。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专门针对锂电池产业的金融产品,借鉴宜春做法,协助锂电企业以获取的土地使用权向金融机构进行抵押贷款。三是支持人才引进。探索建设专门针对锂电池产业的人才招聘网站;指导锂电池产业集中的长株潭、郴州、常德等地将锂电池产业经营管理、研发、专业技术人才列入当地人才引进计划。四是加强省内产品市场和应用市场衔接。采用奖励的方式鼓励电芯企业和新能源企业在省内采购电池材料和电池模块;将省内新能源汽车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公务用车更新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五是完善成果转化机制。可借鉴湖北经验,对成果本地转化实行更优惠的鼓励政策,加大转化补贴,适度提高科研人员劳务收入比例,个人所得税实行“递延缴纳”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