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技创新的制度变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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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外自主创新发展的经验

一 硅谷

硅谷是世界上地域最为广阔的科技园,包括围绕旧金山海湾,约有一半地区以上的十几个城市,其中除圣何塞之外都仅与中国的镇大小相当。半个多世纪以来,随着硅谷园区高新技术产业更替升级、高新技术公司快速成长以及人口的不断增加,硅谷园区的物理边界经历了多次变迁。从仅约2.5平方公里的斯坦福研究园扩展为横跨加利福尼亚州4郡40个城镇,总面积1854平方英里(约4800平方公里)硅谷指数2015。,约相当于1/3个北京、3/4个上海、2个深圳。

当今的硅谷的范围,形成“一区多园”的分布图景,逐渐形成多种多样的特色园区,各个城市均有自己的主导产业特色。斯坦福研究园是硅谷最初的创新动力,很多大型科技公司都是从这里起步或者其创业者在这里工作过,成为硅谷的引领、辐射之源。如今,斯坦福沙丘路大街是风险资本集聚地,斯坦福大学孕育出Google和Paypal两家大公司以及Facebook。斯坦福南边的山景城因云计算企业的入驻而闻名,现在的Google、微软和VMware都位于此,早期美国太空总署的研发中心在此多年,洛克希德·马丁公司也在此设立分部。再往南的森尼韦尔和圣何塞的企业多属于半导体产业链,如芯片生产设备商应用材料公司(Applied Materials),芯片设计软件业的两大巨头新思科技(Synopsys)和益华电脑(Cadence),以及国家半导体公司(National Semiconductor)等。圣何塞市有“硅谷心脏”的称号,是硅谷最大的城市,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湾(eBay)、著名软件公司Adobe、信息技术公司IBM、图像处理器GPU的发明者Nvidia等都在此。与Sunnyvale和圣何塞接壤的圣克拉拉有CPU生产商英特尔(Intel)、IT界三巨头之一雅虎、全球最大的半导体芯片设计公司之一Marvell和著名的手机品牌诺基亚。再往南的Cupertino市有苹果公司(Apple)和惠普公司(HP)毗邻于此。斯坦福北面的红柿和圣马特奥主要是在线软件业发达,如甲骨文公司和salesforce. com。再往北聚集了基因技术等生物医药研发企业,海湾东面的费利蒙市有著名的光纤业。

1.集聚全球创新创业人才

硅谷的核心竞争力不在于技术领先,而是拥有世界一流的创新人才,他们用最快速度将技术转变成市场能力。硅谷从形成到发展有不同的行业带头人,是他们不断推动硅谷的形成和发展。硅谷形成之前,硅谷之父——弗雷德·特曼(Frederick Terman)作为斯坦福大学的一名教授,观察到人才流失的现象,遂利用学校资源,建立最初的创业车库,设立创业投资项目,鼓励学生自主创业。在他的引领和指导下,他的两个学生最早建立了惠普公司,成为硅谷形成初期的最早高科技公司,为后来高科技工业园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斯坦福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等世界知名大学为硅谷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资源,为硅谷创新提供智力支持。一方面,人才的聚集带动了高技术产业的集群发展,形成拥有高技术的中小公司群;另一方面,产业集群又反过来吸引高校人才的驻足,避免地区人才的流失。同时产业集群的形成又会吸引外地人才大量涌入,带动地区产业的快速发展。

2.政府大力支持

首先,政府采购是硅谷产业发展的助力器。美国政府颁布《采购产品法》,尤其对来自新兴产业的原创信息产品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支撑作用。数据显示,20世纪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中期,硅谷半导体产业超过1/3的营业额来自政府采购。其次,政府加大对创新的财政支持和加强创新政策制定。例如,政府对斯坦福大学研究项目提供大量的直接赞助经费。据统计,2000年,斯坦福大学16亿美元的年收入中有40%来源于受政府委托的研究项目。另外,美国政府通过制定有效的税收政策来刺激和鼓励中小企业提升研发能力。例如,美国政府制定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法案》和“研发抵税政策”,并设立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小企业局,制订H1B签证计划,吸纳国外优秀人才,为企业的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3.多元包容文化促进创新

硅谷的成功离不开叛逆精神和对叛逆的宽容与支持。硅谷的起步在很大程度上是靠一家叫做仙童的半导体公司,它被称为全世界半导体公司之母,因为在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全世界各大半导体公司的负责人大多来自仙童公司。这家公司的8个创始人(史称“八叛徒”)则都是从先前的雇主肖克利半导体公司“叛逃”出来的。而仙童公司的创始人和员工们后来继续着这种叛逆行为,并且由此派生出了近百家公司,包括著名的英特尔公司。正是靠着这样的叛逆行为,才形成了整个硅谷地区的半导体产业,硅谷也才因此而得名。硅谷是个以移民为主的地区,它的发展得益于多元文化,这不仅使得它的产品都是针对全世界市场的,而且使得当地即使是小公司,也都是跨国公司。硅谷是对失败最为宽容的地方,这一点不仅体现在风险投资对创业失败的宽容,还体现在对公司内部失败项目的宽容。Google、苹果、Facebook等公司能不断推出在全世界受到追捧的产品和服务,但是它们内部开展的项目比外面的人能够看到的多得多,而很多项目都失败了,因此大家看不到相应的产品。但是这些耗资几亿甚至几十亿美元的失败项目,并没有妨碍这些公司继续在新技术和新产品上进行高强度的投入。正是靠着对失败的宽容,硅谷的公司才敢于尝试前人没有做过的事情,从而引领了全球科技产业的发展。

4.支持创新型企业的硅谷银行

硅谷银行的业务并不是覆盖所有的科技型企业,而是有选择地长期支持几个特定技术领域的企业,支持对象集中在硬件与基础设施、软件与互联网、生命科技与健康管理、新能源与资源、私募与股权投资、葡萄酒等6个主要领域(截至2015年9月)。通过长期服务于特定领域的企业,硅谷银行的专业化知识得以丰厚积累,优势突出,可以精确把握这些行业和企业的特点和状况,大幅度降低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提高了银行的服务针对性和服务质量。为了提高甄别客户和评估项目的能力,准确估计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和回报,减少风险、提高收益,硅谷银行积极与VC机构建立合作关系。还积极开展与法律、财务、评级等中介机构的合作,形成良好的外部专家团队,减少信息不对称。此外,硅谷银行建立了自身的专家团队,引进硬件与基础设施、软件与互联网、生命科技与健康管理、新能源与资源、私募与股权投资、葡萄酒等领域的专家人才,专门的清洁技术和生命科学行业的专家团队,为企业提供价值评估、创业和咨询服务,举办创业沙龙以及与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机构等的交流活动,提高创业者的业务能力,拓展其外部网络,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建议,助力创新创业企业成长,增加其获得投资和市场等各种机会。

5.开放式的全球创新网络

硅谷很早就认识到,仅依靠公司进行国外生产以及保持与供应商的合作是远远不够的,为保持长久发展的动力,应该建立起基于全球的创新网络,保持硅谷与其他创新区域的全球性联系对其自身发展至关重要,因为这种全球化的创新资源整合,能够为其带来更高的生产绩效,为其员工带来更好的薪酬待遇,为公司带来更丰厚的利润回报。硅谷这种开放式、全球化的创新思维仅从其创新成果的重要体现形式——授权专利中便可窥见一斑。

专利是衡量一个地区创新能力与创新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一个地区专利与其所属地区或所属国家专利的比重通常能反映出该地区的创新活力。硅谷获得授权专利比重的逐年递增及其专业技术优势,反映出硅谷地区强大的创新能力和优势领域。同时,硅谷的创新活力与创新优势也为硅谷地区吸引、吸收国际创新资源,整合国内外创新力量,进行开放式创新提供了契机。硅谷的国外合作专利在过去20年中在专利比重上增长了1倍多,在数量上则增长了近5倍。

6.重视创新创业的高等教育

硅谷地区拥有以斯坦福大学为重点院校的17所高等院校和33所技校。斯坦福大学以信息技术为主导,也是硅谷科研创新成果的主要负责者,其形成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大的世界影响力,几乎在各领域能实现重大问题的有效解决。硅谷地区其他高校也都积极效仿斯坦福大学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纷纷实现了科技研发和成果运用两方面的高效对接。斯坦福大学树立了科学的、自主创业和创新的办学理念,强调高等教育的根本目标就是运用所学知识去服务于社会,科研创新要满足社会市场需求,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斯坦福大学具备一套完善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制定了鼓励自主创建科技产业的政策,为教师和科研人员保留职位,放宽时间允许他们自主创业和创办科技公司。同时,科技创新园区为企业提供研发经费、高额地租和房租以确保学校获得巨大的财力支撑,学校借助于自身完备的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提升人员的科研创新能力,为科技创业园区输送了一批又一批创业型人才。

二 纽约

纽约的人口虽然只占全美的6.25%,但集聚了全美10%的博士学位获得者。在纽约的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有199名(约占全美院士总数的10%),科学家和工程师有近40万名。纽约劳动力的教育水平在全美各州中是最高的,纽约的专业人员与管理人员的劳动生产率要比全美平均水平高39%。纽约有300多所高等院校,学生人数占全美学生总数的10%左右。纽约有高科技企业18500家,全美排名第四,高科技产业就业人数超过30万人,全美排名第三。在拥有高技术领域雇员和吸引风险投资方面,纽约均居全美第3位。

1.打造专注应用科学的大学与科技园区

纽约市向愿意在纽约建设应用科学和工程学院的大学提供免费土地和高达1亿美元的基础设施资金,吸引世界顶级理工院校建立大学和科技园区,改变纽约高校文科强、工科弱的格局。以交互式媒体、医疗和环保为三大核心领域,以企业运行的实际问题为导向,设立计算机、电子工程、生物医学等20多个理工科专业,采用产学结合的“双导师”模式,每届培养约2500名硕士和博士生,使纽约补上应用科学的短板,为纽约成为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苏洋,赵文华.我国研究型大学如何服务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基于纽约市三所研究型大学的经验 [J].教育发展研究,2015,(17): 1-7.

2.搭建多样化的创业服务平台

纽约庞大的人口基数加上金融、媒体、时尚等支柱产业的繁荣,有助于推进科技产业发展。纽约是风险资本投资的热土,Foursquare(手机服务网站)、Tumblr(社交网络)、33Across(品牌咨询)、Chartbeat(流量统计服务)、Codecademy(学习编程)、Kickstarter(融资平台)、Learnvest(投资理财)、MakerBot(3D打印)、NumberFire(数据媒体)、Thrillist(电子商务)、ZocDoc(预订医疗服务)等公司均进驻纽约。纽约众创空间的门槛很低,凡是有想法、有理想的创业者,都有资格申请低价或免费使用政府资助创办的创业服务设施。政府通过规划、财税等调控工具,使众创空间在整个纽约市域范围内均衡发展。纽约的众创空间有三种形式:一是传统的“孵化器”和“加速器”模式;二是“联合办公空间”模式;三是“公共实验空间”模式。纽约为初创企业提供联合办公服务,采取公私合作形式成立公共实验平台,为中小科技公司提供便利盛垒,洪娜,黄亮,等.从资本驱动到创新驱动——纽约全球科创中心的崛起及对上海的启示 [J].城市发展研究,2015,(10): 92-101.

3.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科技创业公司、纽约大学工业联络办公室、洛克菲勒大学科技转化办公室等,都是致力于科研成果转化的中介组织。通过中介组织的“牵线搭桥”,纽约市大学的科技创新与市场紧密联系,创新成果与企业需求相适应,科技成果转化率高,为纽约市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提供强大而持久的技术支撑。据统计,近5年来,纽约大学在所有美国大学的专利技术许可收入名列前茅,而纽约大学近60%的专利授权给纽约大学工业联络办公室进行商业化开发http://www.med.nyu.edu/oil/.

4.高度重视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在纽约,文化被视为世界级城市的最直接表现,因此纽约每个区都将文化产业定位为重点产业。纽约市政府一直注重持续投资以提升创意生态系统,将近一半的文化资金拨给了小型机构,对不同形式和不同规模的创意活动进行支持,充分发挥非营利组织的作用。纽约开放、多元的城市文化为不同群体的创意释放创造了大量机会,因而可以引致文化创意人才的聚集,并为其提供激发创意的永久动力,推动创意产业园区不断发展。纽约SOHO区是美国最知名的创意园区之一,其所在的曼哈顿岛是世界金融最发达的地区之一,雄厚的经济实力促进了创意园区的发育,园区的欣欣向荣又反哺城市经济增长,城市与园区的循环互动成为此类园区的重要生命体征。

三 伦敦

在世界创业版图上,伦敦以40000多家科技公司集中于一座城市的规模雄踞欧洲科技中心。这个在经济、文化及创新创业方面都无可挑剔的城市,诞生了13个估值10亿美元以上的独角兽公司,与硅谷、纽约三足鼎立,形成世界科技中心。一项伦敦发展促进署(London&Partners Limited)发起的研究表明,越来越多的美国创业家选择在英国和伦敦创业。从2010年到2014年,就有超过1400个美国创业家和总监级别的管理人在英国创业。而且在另一份由YouGov发起的调查中,伦敦被纽约和旧金山-硅谷科技从业者票选为美国以外最受欢迎并考虑移居的城市。

1.发达庞大的金融资本体系

根据伦敦市政厅的报告,伦敦掌握着欧盟96%的排放交易和全球超过80%的有色金属交易。伦敦不仅是世界工业金属交易和价格风险管理中心,还是世界最大的金银交易市场。以全球银行为客户的伦敦金银市场(LBMA),每天产生1800万盎司的黄金交易和1076万盎司的银交易。除了500多家内资银行和251家外资银行的传统银行业务外,伦敦一直是世界最大的外汇交易市场。在包括现货交易、远期交易、掉期交易和期权货币交易等外汇交易中,根据国际清算银行(BIS)2013年4月的报告,伦敦以2.5万亿美元的日均交易量占据全球总交易量的47%(5.3万亿美元)。根据2015年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投资吸引力报告,伦敦在英国2014年全部的887项直接境外投资中占据了43%的份额。

2.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

自中世纪以来的几百年中,伦敦始终在世界上保持巨大的影响力,除了有历史上“日不落帝国”强大的文化输出原因外,同时也是其国内高度开放的人文环境所推动的结果。由于实行了自由的经济金融政策,伦敦日趋发展成为一个多元化的国际大都市,居民来自世界各地,一座种族、宗教与文化的大熔炉城市。在伦敦,使用的语言超过300种。依托这种具有高度开放包容特征的人文环境,伦敦吸引了各国企业、人才源源不断地集聚,这是推动其保持经济活力和就业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时,英国作为一个高福利的国家,国民享受免费医疗、教育等,也是吸引各国高层次人才移居伦敦的重要因素之一。

3.良好多样的创业生态环境

根据2015年欧洲数字城市指数(digitalcityindex. eu)发布的报告,伦敦在支持科创城市的排名中高居榜首。可以说,伦敦是欧洲首屈一指的适合科技公司创业的城市。其国际化的人才、活跃的创业圈子及政府的政策支持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创业生态环境。伦敦公平友善的商业环境吸引了大量来自世界各地的创业者。根据Compass《2015年全球创业生态系统排名报告》(The Global Startup Ecosystem Ranking 2015)的数据,53%的外籍雇员比例使其成为全球人才资源最多样化的生态系统,这与科技创业高度成熟的旧金山、纽约相比也毫不逊色。2015年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伦敦科技公司获得了16亿美元的风险投资,达到2010年全年的10倍。而同期英国全国获得的风险投资总额为22亿美元。仅2015年上半年,伦敦就吸引了14.7亿美元的风险投资,远高于2014年全年的10亿多美元。从整体增长幅度来看,英国明显领先于德国。

4.高效全面的政策支持体系

伦敦虽然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大都市,但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也始终为地方经济的繁荣、就业队伍的壮大保驾护航。政府在打造伦敦科技创新生态中的强力推动,对伦敦的空间布局、产业结构、战略导向、主要措施等作出的部署,对伦敦市持久地保持旺盛的活力和竞争力起到了重要作用。政府不仅在资金和政策上支持,而且创造资源条件,设置政府外机构推动创新平台建设。2012年英国政府颁布创业贷款计划(Startup Loan Scheme)直接注入资金扶持初创企业的成立;2013年颁布专利盒政策(Patent Box Scheme)将企业知识产权开发所得利润的企业所得税降低10%以鼓励创新;开放数据库资源,支持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开发;同时修改了IPO规则,进一步支持进入成熟发展阶段的科创企业。英国政府在鼓励创业的同时也给出了不少签证政策上的扶助,如欢迎科技人才来英国就业的杰出人才移民签证(Exceptional Talent Visa)。Compass发布的《全球科技创业生态系统分析》中也指出,伦敦外来人才移民手续受理的时间要比欧洲平均短20%。

5.富于创新的中小微企业

伦敦96%的企业都是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走在技术的前端,在高科技产业、清洁能源、绿色经济等很多方面都大有作为。英国政府于2011年出台《经济增长计划》方案保护中小微企业“特殊利益”,措施包括降低企业监管负担、引入针对中小微企业的禁令豁免、增加银行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扶持比例、延长减免中小微企业所得税期限、降低公共采购准入门槛、取消10万英镑以下合同资格审批程序、通过确保履行“出口信用担保计划”和发起“出口企业融资担保”等措施鼓励中小微企业出口、提高对中小微企业相关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水平、鼓励中小微企业自主创新。

四 德国

二战后,德国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的复苏和发展,制定了一系列促进科技创新的战略规划并辅以政策举措的配合,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完善的科技管理体系和研发体系,德国重新回到了科技大国和创新强国的行列。尤其在最近一次全球性经济危机和欧洲债务危机中德国在欧洲所起的稳定作用,体现了德国实体经济的竞争力。德国作为欧盟经济大国及世界工业强国,经济增长十分依赖创新,长期以来是世界上研发强度最高和创新成果最多的国家之一。德国在医疗领域和技术创新上名列世界前列,世界最有影响力的汽车品牌奔驰、宝马、大众都产于德国,德国还是世界第二大商品出口国和第三大商品进口国,在对外贸易方面处于世界绝对的领先地位,被誉为“出口冠军”。

1.政府制定创新发展战略并多方面贯彻推进

德国政府高度重视战略规划对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先后出台《联邦政府航空战略》《德国2020高科技战略:思想、创新、增长》《德国工业4.0战略计划实施建议》《新高科技战略——为德国而创新》等一系列战略规划以不断强化宏观引领作用。政府通过大幅增加科研经费,不断调整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新建一批科研机构及大力引进先进技术,建立了多层次、配套齐全的科研机构。德国科研系统的各组成部分各司其职,共同推动德国科研体制和科研机构的改革,尤其是以马普学会(Max-Planck Gesellschaft, MPG)、亥姆霍兹联合会(Helmholtz-Gesellschaft, HGF)、弗劳恩霍夫协会(Fraunhofer-Gesellschaft, FhG)、莱布尼兹科学联合会(LeibnizGesellschaft, WGL)为代表的四大科研机构发挥了决定性作用。德国联邦和16个州政府各自行使科技管理职能,每个州对其教育都具有立法权,并进行研发活动资助,每个州约有50%的公共研发支出来自州政府。研发支出的增加促进了研发创新活动,使得研发人员的数量不断增长。

2.独具特色的双重教育体系

德国教育体系最典型的特征是其结构的双重性:高等院校与职业技术学校并重。高等院校中约1/4是综合性大学,约3/4是应用技术大学。为了持续获得科技创新能力,德国致力于通过高水平的高等教育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在大幅增加高等教育投入的同时,通过实施“卓越大学计划”,提升大学的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应用技术大学的科技创新主要通过与企业的合作得以实现,在合作过程中,一般是企业参与大学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活动:企业通过向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和毕业设计岗位的形式参与大学教学的实践部分;通过资助大学应用科研项目等形式参与大学的科研工作;通过成立高校理事会或咨询委员会的方式参与大学的管理工作。德国政府强化职业教育,促使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地位平等,打通高等教育者深造渠道,资助尖端人才和普通人才。政府大力发展跨学科与跨界培训,以企业需要为核心,实现职业训练、学术训练与再发展培训互动,实现理工、工商管理与法学互动。德国特有的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覆盖350多种职业,使得德国拥有超过4000万名高技能、专业化、忠诚度高的劳动者。德国政府主要通过政策引导,将科研机构、高校、企业联结为紧密合作和信息共享的创新合作伙伴,从而实现创新知识的产品转化。以四大科研机构为代表,政府资助非营利研究机构的职能和资助比例也以《研究与创新公约》明确规定,研究经费每年保持至少3%的增幅,这些共同构成了德国科技创新的核心力量。

3.高标准制造打造“隐形冠军”

德国企业普遍执行严格的技术标准,这为德国品牌带来了良好的口碑。全方位的创新使得“德国制造”的品质持续提升、功能不断完善、成本逐步降低,从而占据了全球化工、机械、汽车等高端产品出口的重要份额。德国企业正是依靠严格的质量标准和完备的监督体系,将“品质”打造成“德国制造”的核心竞争力,“德国制造”也是对精准和品质最好的诠释。德国企业多元化发展遵循着相关和有限的原则。比如冶炼和能源企业拥有丰富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技术经验,它们着重发展技术密集型环保产业,逐步培育出有竞争优势的环保产业链。钢铁企业从钢铁生产这样一个单一的业务领域拓展到机械工程、零部件加工甚至汽车、轮船、航空工业等价值链的高端环节。德国制造业的发展离不开一大批极具发展活力的行业“隐形冠军”。这些“隐形冠军”一般只生产单一且相对专业化的产品。例如,一家生产连接件产品的小企业,其产品主要是螺丝、螺母等,却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有近300家销售网点。诸如此类的小企业在德国至少有1200家,并且这些小企业不但技术精良,而且对市场的应变能力也较强,因而长期在细分市场保持全球领导者的地位。

4.专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德国科技服务业发展及国家技术创新中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德国的科技中介组织涉及行业广泛,组织体系科学完善,服务功能十分强大,在信息、咨询、职业教育三个方面有突出的优势。德国的科技中介机构种类众多,业务范围覆盖较广,主要包括:对政府资助的科技项目的立项进行评估和监督管理,为企业的创立和发展提供信息咨询和职业培训服务,以及从知识和技术的供给方向需求方进行技术转移等。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主要有3个:德国技术转移中心,属于全国性非营利公共组织,无偿向企业提供技术交易服务、咨询服务和专利及信息服务;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隶属于民间机构——史太白基金会,并完全进行市场化运作;弗劳恩霍夫协会,具有半官方、半企业背景,致力于应用研究领域的技术开发,为中小企业及政府部门提供合同式的科研服务。德国政府建立了遍布全国的370家史太白基金会技术转让中心,并要求德国高校和科研机构都建立技术转让办公室,专门从事咨询、开发,专职负责科研成果向工业界传播。与此同时,通过设立技术转移监管和促进机构,为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直接资助建立科技中介机构和网络。

5.打造世界一流创新集群

德国以往的创新系统是技术扩散导向的(diffusion-oriented),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对科技创新的直接支持往往比较分散,无法形成合力。面对与使命导向(mission-oriented)创新型国家相比在高科技领域不断拉大的差距,德国政府认识到需要国家层面的全方位的科技和创新政策。从1995年开始,德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开展了一系列扶持集群和促进集群化的政策,旨在通过集群的异质企业之间、企业和支持机构之间的互动达到知识和能力的新组合,实现协同创新。2007年由联邦教育与研究部发起的“尖端集群竞赛”项目是德国集群政策的核心,该项目的目标是帮助最有实力的集群进入世界领先行列,并保持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每个竞赛优胜者可获得共计4000万欧元资金,政府资助可持续5年。此外,业界将投入同等数额的配套资金用于研发。至今“尖端集群竞赛”已举行3届,共选出了15个尖端集群(见图1-4)。“尖端集群竞赛”推进了德国创新集群的发展,在德国产生了巨大的示范效应,创新集群开始大量涌现。以尖端集群为代表的集群政策大大促进了德国集群网络的发展,也为其与国际其他优秀集群网络的合作打下了良好基础。2015年德国联邦政府在总结“尖端集群竞赛”成果的基础上,启动了“尖端集群国际化”项目,力图迎接全球化的挑战,为集群政策注入新活力。德国集群政策未来主要有两个发展趋势:一是跨区域的集群合作;二是集群内尖端技术领域实现突破,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图1-4 德国尖端集群分布

五 法国

法国是世界上公认的创新型国家,法国不仅在艺术方面举世闻名,而且在科学技术创新方面也为世界文明作出了杰出贡献——从笛卡尔创立的解析几何,到居里夫妇发现具有强放射性的镭和钋,从飞机发明到高速火车。这归功于长期重视发展科学技术,法国现今在若干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工程技术等领域占据绝对优势,例如航空、航天、核能、高铁和农业等。

1.重构国家创新治理体系

法国政府从强化战略引领和顶层设计、重新梳理国家科研计划、加强公共科研机构管理、优化政策环境等方面开展改革和实践,打破原有科学界、教育界、产业界各自为政搞科研的局面,进一步加强整合和战略引领,凝练形成“国家科技创新战略—重大科技创新计划—科技创新共同体”的国家三级科研体系,即将公共科研机构各自的科研战略凝练,形成国家科技创新战略,并以此指导重大科技创新计划;优化资源配置能力,将公共科研机构、高等教育机构、企业整合形成多种形式的科技创新共同体,并以此为指向配置创新资源(见图1-5)。

图1-5 法国政府创新治理体系

2013年,法国制定新一轮的《国家科研战略(2015—2020)》,并形成了《法国-欧洲2020:科研、技术转化和创新的战略议程》(France Europe 2020)。为加强资源整合和成果共享,法国对现有科研创新的各主体进行了整合。一方面,分区域打造“竞争极”、建立“大学-科研机构共同体”;另一方面,按照领域建立五大“优先领域科研联盟”。政府以整合后的创新主体作为主要资助对象并进行合同式管理。法国政府通过前期评审以及合同的执行和评估,实现了对公共科研机构、高等教育机构的绩效管理。具体而言,由法国高等教育和研究部(MESR)与公共科研机构签订多年期的“目标-绩效合同”,合同期满,MESR会聘请第三方机构,同时也亲自对合同方开展评估总结。

2.重视高等教育和研究人才培养

2013年法国通过《高等教育和研究法》,确定了高等教育和研究的两个优先发展方向:一是注重青年人才的成长和成功,包括增加奖学金、改善学生生活条件、人才国际交流等;二是将研究和创新定位于促进法国复兴,重视技术研究,促进科研机构和企业尤其是新兴产业企业的合作,以及国际重大项目合作。法国长期注重科研人员数量以保持科技活力和竞争力,截至2015年5月,法国参与研究活动共54.35万人,其中公共科研人员与私人企业研发人员的比例约为2∶1。为适应技术创新的需要,法国政府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旨在鼓励科研人员和教学科研人员向企业流动的法令和条例。为了顺利实施有关科研人员流动的政策,法国政府采取“流动自愿”的原则,同时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不同情况区别对待。由于实施科研人员流动激励机制,科研人员的结构发生了变化。其中一个最明显的变化就是,企业科研人员的比重显著提高。

3.积极发展竞争力集群

法国在鼓励创新的同时,重视高等教育机构、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制定了一系列的协同创新政策与措施。竞争力集群是法国特有的协同创新模式,属于官办非营利性组织。它已成为法国提升国家创新能力与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支撑点。竞争力集群是指在特定的地理范围内,一些企业、公司或私营研究机构以合作伙伴的形式联合起来,相互协同,共同开发以创新为特点的项目,这种合作一般以共同的市场或科技研究领域为基础,寻求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法国竞争力集群主要由企业、公共科研机构、培训机构、创新服务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组成,其中,企业成员占到了绝大多数。

图1-6描述了法国竞争力集群各创新主体间是如何开展协同创新的。三个花瓣分别代表集群三大创新主体:企业、科研机构、教育与培训机构。两个花瓣重叠部分表示所代表创新主体间的合作内容。企业和教育与培训机构可通过专业培训、技能管理来进行合作;科研机构可与企业合作开展项目研发,还可在政府的支持下为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孵化服务;而科研机构和教育与培训机构则可根据集群成员的具体需求,合作开展科研与教育培训,帮助集群成员进行人才建设与培养。无论什么形式的合作,都具有共同核心目标,那就是花蕊所代表的创新产品与创新服务,最终要起到刺激经济与带动就业增长的作用。花朵的根部是基础结构性项目,如创新平台建设,以及合作性研发项目,土壤代表可供集群生存的物理空间和基础设施。

图1-6 法国竞争力集群创新生态系统

4.建立科技创新投资体系

法国改变以往“重基础、轻应用”的传统做法,积极推进科技产业化与科技成果商业化进程,用于技术创新的经费投入迅速增长,比重明显上升。重点资助飞机制造、宇航、汽车、电子元件、通信、电子、医药和化工等知识密集型部门。在税收政策支持方面,政府实施科研税收信贷,企业第一年用于研发的经费支出的50%可以免税,包括由企业委托实验室使用的科研费用同样享受这一优惠政策。为促进技术创新和风险投资,容许创办时间在15年内的新企业,以优惠价格向参与企业科技开发的高科技人员出售“企业创办者认股证”。为鼓励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研究人员以专利发明作为资本入股而使企业获得收益时,对专利收益的课税可延缓5年执行。法国政府建立了公共风险资金,以满足创新型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引导社会居民储蓄投向风险资本,投资者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5.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法国国家创新署(OSEO)为处于生命周期中关键阶段(初创、创新、开发、业务转移/购买所有权等)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及特小企业提供帮助与资金支持。为分担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开发新产品的风险,法国政府专门设立了发明援助基金。这种资助为无息贷款,企业在将产品投放市场后,归还全部借款。同时政府积极倡导建立民间“风险资本”,对投资者免征科研投资所得税和增加值税收,并为技术革新提供风险担保。为了加强对地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在政府的扶助下,法国各地建立了“技术推广网”、“地区开发协会”、“技术革新筹资协会”、“工业技术中心”以及“地区技术信息部”等各种技术服务机构。一些地区还建立了新技术应用示范点,建立了由企业、科研机构和大学相结合的“地区技术极”或“高技术园区”。

六 瑞典

瑞典虽然只是一个人口只有900万、面积不足45万平方公里、偏居北欧一角的小国,但其科技竞争力享誉全球。瑞典是世界上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最强的发达国家之一,其在2015年欧盟创新记分牌中排名第1位,在2013/2014年度的全球竞争力指数中排名第3位。拥有众多知名跨国公司,造就了沃尔沃(Volvo)、爱立信(Ericsson)、伊莱克斯(Electrolux)、萨博(SAAB)、宜家(IKEA)等众多国际品牌,在各自所在领域掌握核心技术。

1.政府打造创新生态环境

以瑞典国家创新署(VINNOVA)为例,政府通过VINNOVA为瑞典建构了成熟有效的创新环境。一方面,VINNOVA是科技转化的桥梁,将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基础研究与商业化项目连接在一起,为研究成果的产业化和商业化直接提供支持资金,或者设立相关的基金。另一方面,VINNOVA还是产业研发方向和产业政策的调控者。政府持有产业研究机构的股份,研究机构由研究人员兴趣为导向的基础研发机构,转变为由政府少量持股、以需求为导向的研发机构。在政府的支持下,瑞典通信、生命等领域的公司代表了全球各个产业的最新发展方向。此外,VINNOVA还从企业和公众需求入手,主动发起项目,交由研发工作者开展以市场需求为驱动的研究工作。这样,政府、研究机构、企业之间形成紧密的合作与交流,相关政策与法规能够鼓励创新,并以丰沛与健全的风险资金,保障了创新者的利益。

2.着力发展先进制造业

瑞典制造业的发展一直遵循知识密集、灵活高效以及节能可持续的原则。其产业发展除得益于产业采用新技术的传统与能力外,主要得益于政府多年来一直不断倡导、鼓励和资助制造业相关技术的研发与创新,为产业竞争力提高创造有利条件。瑞典素以高研发投入闻名,所有研发投入中约有75%被用于制造业。其中,最大的投入领域包括信息通信技术装备、交通装备、化学品制造以及采矿业。在全球化背景下,瑞典制造业面临日益严峻的挑战。继美国《先进制造业国家战略计划》、德国《“工业4.0”战略》后,在瑞典国家创新署的支持下,制造业研究机构、行业协会、高校以及有关企业等共同参与制定并推出了制造业研究与创新日程——《瑞典制造2030》。瑞典政府要求,到2030年,从生态、经济以及社会角度综合衡量,瑞典将成为可持续制造业领先的国家之一,将全面提高制造业原材料、能源与物流的效率,轻型且可回收材料的利用率将大幅提升。

3.重视国际科技合作

瑞典重视国际合作,合作重点是促进欧洲及全球的技术协作,积极促进欧洲研究区域(ERA)的瑞典进程和ERA-NET项目;促进北欧研究组织框架内的科研协作;支持欧洲研究理事会的工作,并推动瑞典研究人员参加以上基金申请的申报。从对外科技合作的战略布局上看,瑞典积极参与欧盟内部以框架计划为重点的合作,共同开展有关项目的研究。瑞典还积极参与欧洲核子研究中心的高能加速器项目和热核实验堆项目、欧洲同步辐射装置项目、欧洲分子生物实验室项目、欧洲南半球观测项目、欧洲空间局科学项目等。除瑞典各知名大学外,瑞典知名企业,如沃尔沃、爱立信、萨博、Vattenfall、ABB和阿斯利康制药公司等都是框架计划项目的主要承担者。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和荷兰是瑞典最重要的合作伙伴。

4.对教育和科研长期投入

瑞典每年用于研究与开发的费用占GDP的4%,在世界上名列前茅。其中,企业R&D投入占GDP的比重为2.7%。企业人均R&D投入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瑞典拥有一批世界顶尖水平的知名学府。如卡林斯卡医学院,被广泛认为在医学研究上仅次于美国哈佛大学;有500多年历史、贡献过9位诺贝尔奖得主的乌普萨拉大学,再加上斯德哥尔摩大学、隆德大学,瑞典这么一个不到1000万人口的国家却有4所位列世界百强大学排行榜的大学。瑞典的皇家工学院、查尔摩斯工学院也都属于欧洲最著名的工科大学行列。长期以来,瑞典人均发表科学论文数仅次于瑞士,位于世界第二。瑞典对国家的人力资本投入举世闻名。瑞典从初级教育到高等教育实行免费,政府还为中小学生提供免费午餐。自1965年以来,上大学不仅免费,还可以得到政府资助和贷款。瑞典22~25岁的青年完成高等教育的比例在50%左右,其他的青年也基本都接受了职业技能教育和成人继续教育。

七 芬兰

芬兰是一个面积仅有33万平方公里的北欧小国,通过充分整合资源爆发出极大的能量,多次被世界经济论坛评为世界上最具竞争力的国家之一。虽然诺基亚手机已经不在,虽然面临又一轮的经济衰退,但是芬兰的科技发展以及创业氛围没有因此减弱。作为北欧国家中创新类收入占比最高的国家,芬兰拥有一整套举国创新体系,创业氛围极其浓厚,并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同时,芬兰政府长期重视教育,创新教育成为保障芬兰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环节。目前,芬兰在信息科学、生命科学、能源和再生能源科学、新材料、空间科学、海洋科学、环境科学以及管理科学等领域,都在世界占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并且在很多领域拥有尖端技术,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

1.政府重视创新创业孵化

芬兰的国家创新系统从上到下共有六个层级,分别进行政策的制定、解读、指导、执行以及应用等工作。其中,在政策的指导层面,简称为TEKES的芬兰国家技术创新局发挥了巨大的作用。TEKES创立于1983年,类似于一个国家级别的创业孵化器,它独立决策,不仅为创业者提供资金上的支持,还会帮他们寻找合适的高校科研机构进行合作。TEKES用政府的资金为初创企业提供资金,仅仅收取1%的利息,而且如果初创企业破产,甚至可以不归还这笔钱。但并不是所有提交申请的芬兰初创企业都能成功获得TEKES的资助。当初创企业提交申请之后,TEKES会对初创企业的想法、规划进行评估,然后才决定是不是要投资。而且TEKES只提供50%的项目支出。除了提供资金上的援助,TEKES还在市场开拓以及技术输出等方面帮助芬兰企业。TEKES在寻找研究项目以及推广新品牌方面非常有经验,在海外市场取得成功的芬兰企业大部分都与TEKES合作过,TEKES在帮助芬兰企业走出国门并落足国际市场方面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

2.发达的教育体系

从20世纪60年代起,芬兰政府就把普及基础教育置于国家政策的重心,每年教育方面的支出在国家预算中位居第二,仅次于社会福利开支。芬兰教育支出占GDP比重高达7.5%,远远超过世界平均水平(中国2015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为4.28%,美国为7.1%)。全国拥有20余所大学,人均拥有大学和图书馆的比例高居世界前列。芬兰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设立技术学院(类似德国的应用技术大学),这些技术学院以职业为导向,以培养具有高级技能的人才为目标。目前芬兰共有20多所技术学院,这些技术学院是芬兰高等教育的主要组成部分,为企业输送了大批创新型人才。芬兰企业也非常愿意与技术学院及大学合作,因为在合作中企业每年只需向一个研究生支付2万欧元即可在研发过程中得到学界泰斗及各路人才的无偿指导,获得有益的市场资讯。而高校的学生在校期间即可接触市场,参与最前沿的科技开发,为他们所学提供了无偿实践机会。

3.企业、政府、学校之间无缝对接

芬兰政府对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视主要是通过政策支持、中介机构平台支持、资金支持和专项基金的支持,如坦佩雷市政府出资组建的由大学与企业合作的“Demola”创新工厂平台。企业通过“Demola”创新工厂平台发布问题与需求,学生申请提出解决问题或开发产品的方案,有经验的指导教师进行指导,成果在企业使用。芬兰的高校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如选择有3年以上实际经验的教师担任指导老师,以在企业创设时提供各种政策指导、法律咨询,有效解决实际事务问题;创立创业学院,对有创业欲望、创业潜质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学生从大二开始进行专门的培养,引导、培育其成为企业家;对一般的学生也要以培养实际岗位能力为目标进行企业实践的锻炼与指导,以帮助其完成学业;开设专门的多学科课程,让学生打好创新创业的基础。

4.扶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芬兰共有32万家企业,其中94%都是小企业(欧盟将雇用员工10人以下的企业认定为小企业),大企业仅占全国企业总数的0.2%。小企业是国家技术开发与创新中心资助的重点,50%~60%的资金投向这些企业。芬兰还规定,想获得国家技术创新局支持的大公司,必须履行一条硬性义务,就是帮扶小公司创新,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风靡全球的《愤怒的小鸟》成名并非偶然,其制作公司Rovio自2003年成立到2010年发布其最为成功的作品之一《愤怒的小鸟》期间,先后有五六个项目得到TEKES的支持。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芬兰馆内参展的70多家合作伙伴中,有近一半是来自芬兰的中小企业,它们代表了芬兰在尖端科学技术上的领先力量。

5.注重科技与创新的国际合作

由于小规模的国内市场不足以支撑芬兰产业发展的需求,芬兰一贯重视通过国际合作开拓国际市场,这对于芬兰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具有重要的价值。芬兰拥有特殊的立法,允许对高收入的外国人免税,有效促进了国际企业的雇员向芬兰转移。此外,随着芬兰自身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芬兰高校实行英语教学,也在某种程度上吸引了大量留学生,即潜在的国际人才前往该国。芬兰在制订国家科技计划的过程中,不仅强调国内的产学研合作,同时对外开放,鼓励外国成员的参与。在欧洲范围之外,芬兰也越来越重视与美国、日本以及中国的合作,如该国在上海创建的芬兰创新中心成为芬兰中小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桥梁。

八 瑞士

瑞士是一个老牌市场经济国家,中立国的地位使瑞士成功地避开了两次世界大战。瑞士面积只有4万多平方公里,仅800多万人口。2015年,瑞士人均GDP达到80215美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1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瑞士在世界上最具创新力的国家中排名第一,主要受益于世界级的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支出,以及学术界与私人部门之间的紧密合作。此外,还有其他一些因素也对瑞士的创新生态系统有所贡献,包括企业复杂程度高以及该国培育和吸引人才的能力。以知识为基础的瑞士经济有很高的创新产出与投入比值,能有效地将创新能力及投入转换成为高水平的创新产出。瑞士这一典型市场经济和世界创新能力最强国家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值得认真研究。

1.推动创新发展作为政府责任

瑞士《联邦宪法》第64条规定:“联邦应推动科学研究和创新。”《研究与创新促进法》(RIPA)保障宪法规定得到具体实施。依据RIPA,政府的创新责任已经由“单纯促进科学和创新”扩展到“将科学和创新政策与科学和创新过程整合成为一个整体的发展进程”。为推动创新发展,政府对科学研究的支持重点也明确放在了增强瑞士的竞争力、增加附加值和就业上。目前,瑞士联邦政府经济主管部门是“联邦经济发展事务署”(SECO),主管教研与创新的机构是“联邦教育、科研与创新署”(SBFI),负责国家创新项目资助的部门是“国家技术创新委员会”(KTI),以上三个机构都在2013年并入了“联邦经济、教育与科研部”(WBF)。目前在世界上实行这种经济、教育、科技和创新四位一体的政府管理体制的国家中,瑞士一枝独秀。

2.丰富的教育资源和人力资本

瑞士十分重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均衡发展。在体制上,瑞士从学前教育(幼儿园)到第三级(高等教育机构和高等职业教育)均属于义务教育,作为一种社会公平福利,由组成瑞士联邦的州负责,就算是非义务教育其费用也由联邦和各州共同来承担。瑞士职业教育很有特点,瑞士九年义务教育即初中毕业之后,学生开始分流,约70%的毕业生进入职业学校(俗称徒工学校)。各工商企业、行政机构甚至个体劳动者都愿意出资搞培训,以保证本行业后继有人。据统计,在日内瓦,75%的老板均出自徒工学校。瑞士各大高校频繁在各类排名中名列前茅。在2016年的《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Reputation Rankings)中,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ETHZ)排在欧洲高校的第4位(其总体排名为第19位),仅次于牛津、剑桥和伦敦大学学院等3所英国高校。这些瑞士高校参与了很多项目,例如在瑞士弗里堡市(Fribourg)的一家创新园区,该园区的开办旨在增加200个就业机会,同时为科学家与实业家提供接触的机会。

3.因地制宜地制定高精尖的产业发展战略

瑞士地处欧洲内陆,无海岸线,而且多山,耕地严重不足,矿产资源极度贫乏。瑞士在发展工业经济过程中,根据自身实际,绕开成本高的重化工业之路,而重点发展以食品加工、钟表、化工医药、机械制造、纺织业为主的工业,不仅成功规避了运输和资源匮乏的劣势,而且使整个主导产业群都和瑞士的地理区位及资源构成所允许的技术进步路线相匹配,形成了瑞士特有的工业化模式。瑞士将产业路线定位于高、精、尖,将产品的立足点放在高质量和高品位上,往往只专注一个或几个最具竞争力的细分产品的生产。如:尽管瑞士是一个医药生产大国,药品种类却相对集中于抗病毒药、呼吸系统疾病药物、头孢类抗生素等特定领域;化工产品绝大部分集中在特种化工领域,占比超过90%,产品的种类尽管超过3万种,但这些产品的全球年需求量仅为几吨或更少的量;瑞士ABB公司的电站和输配电设备、迅达公司的电梯、苏拉和立达公司的纺织机械、法因图尔公司的万用冲床、阿奇夏米尔公司的电火花机床以及布勒公司的食品加工设备等都是国际同类产品中的精品。

4.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

鉴于中小企业在促进就业、发展经济中的独特作用,瑞士政府设立专职部门对中小企业进行指导、管理,在财税、金融、培训等方面实行扶持政策,对中小企业的初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一是为中小企业提供初期创业指导。帮助分析新办企业的可行性、创办者的创业技术和能力、拥有资金情况以及产品的销路等问题。对发展势头较好的中小企业进行再创业引导,重点帮助它们研究制定新的发展战略,如扩大市场、对外出口、寻求国际合作伙伴等。二是为中小企业提供生产发展空间。瑞士政府一般都将新创办的中小企业安排到创业园中,向业主提供房租低廉的生产经营场所的同时,还为入园企业提供展销、洽谈、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以及完善的后勤服务,帮助中小企业成长。三是为中小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新成立的企业首先可享受州一级的税收优惠,而绝大多数州可在最长10年的期限内对新成立的企业实行全部或部分免税,尤其是50人以下的家庭工业和小企业的税赋总水平往往从占增加值的30%降到15%左右,有利于企业积累创业资金。四是为中小企业提供专门融资渠道。瑞士联邦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政策、方法、担保金额、利息、财产注入资金都给予了较多的优惠政策,并以特定方式写入法律。如小企业获得贷款后,由于经营不善,贷款不能归还,由担保公司赔偿银行的损失,经调查若属于企业责任,联邦政府会给予担保公司补贴。

九 韩国

韩国曾是典型的“拿来主义”者,其企业的技术基础,主要是通过集中引进外国技术并加以消化吸收形成的。这种模仿创新具有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的特点,它使韩国的技术水平一跃而起,超出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而接近发达国家水平。但这也同时造成了韩国对外国技术的严重依赖性,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其经济发展后劲不足。为此,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韩国“科技立国”的重点转向形成独立自主的技术研究和开发能力。

1.政府主导科技创新发展战略

韩国政府通过必要的政府鼓励和科技创新资金的支持,在很短的时间内,形成了独具韩国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韩国政府把增加研究开发经费投入看作发展经济的根本依靠,近年来,韩国对科技创新的经费投入都在不断增加。正是这种强权政府保证了政策制定机构的绝对权威与有效执行,使得韩国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建立起庞大的技术储备,有重点地选择科技突破项目,并且形成了高科技规模化产业链。韩国不仅每年花费巨资直接购买技术,还采取派人培训、共同研发以及在海外开办研究中心等模式吸收先进技术。此外,韩国政府确立了科技政策调整思路,科技开发战略由过去的跟踪模仿向创造性的一流科学技术转变,国家研发管理体制由过去部门分散型向综合协调型转变,科研开发由强调投入和拓展研究领域向提高研究质量和强化科研成果产业化转变,国家研究开发体制通过引入竞争机制,由政府资助研究机构为主向产学研均衡发展转变。韩国在推动本国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时,并不是齐头并进的,而是选择若干个对本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重要战略支撑作用的科技领域进行重点投入,支持该领域的企业进行重点科技攻关,尽可能地在局部领域形成科技创新突破,进而带动相关产业技术的发展和国家整体科技实力提升。政府集中力量扶植和鼓励大企业的成长和发展,使得一批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出现在韩国,甚至跻身于世界最大的跨国公司之列,成为韩国经济起飞和发展的“火车头”。

2.实施开放创新全面融入全球化

韩国善于抓住一切可以利用的机遇和国际条件,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和国际竞争。经济全球化为韩国经济发展创造了腾飞的机会,而韩国积极融入经济全球化大潮,则是韩国经济腾飞的重要原因。韩国一方面积极推进国际贸易自由化,加快世界一体化和亚太一体化进程,实现无限制的进口多边化,使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完全统一。另一方面,利用国际经济体制和运行规则,改革国内的政治和经济体制,与新的国际经济秩序接轨,使之适应国际经济发展的需要,主动融入全球化浪潮。与此同时,还积极推进企业经营和管理体制变革,促进企业向世界化发展。由于国内市场饱和或发展潜力不大,韩国三星、现代、LG等主要大企业纷纷开始进行海外投资。从21世纪起,韩国文化产业异军突起,在政府的直接推动下,韩国的文化创意产业瞄准国际市场,不断向亚洲国家甚至欧美拓展。无论是韩国影视作品,还是饮食、服饰都带有鲜明的本土色彩,形成了风靡全球的“韩流”。

3.培养科技产业创新人才

韩国政府在引导新兴产业发展、培养创新人才方面一直起着主导作用。为储备科技产业创新人才,韩国政府专门在高中阶段设立了科技高中,引进国外发达国家实施开放的高等教育政策,建立新型工业大学制度,实时追踪调查技术人才供需情况,按需提供培训课程,甚至还推出对高端技术人才免除两年兵役等优惠政策,鼓励发展科技产业创新人才,以满足未来新兴产业各领域的人才需要。对研究人员实行“年薪制”,推行效益分成和奖励政策;允许专利权人享有部分专利份额,提供必要资金和予以减免税等待遇,同时鼓励研究人员停职创业。为吸引海外人才,政府积极吸引海外高级科技人才从事韩国的科技发展工作。相继制定《韩国科技研究所援助法》《科技成就法》《技术开发促进法》《工程技术人员晋升法》等一系列法律,并通过实施“长期回国计划”“临时回归计划”“外国学者访问计划”等政策吸引海外人才。向回国人员提供优厚的物质待遇,提供高薪,给予低价供给住房等优惠,尤其对美籍韩裔人才实施了较大的优惠政策;吸引方式灵活多样。在国内工作的时间可长可短,允许永久定居,也可保留外国国籍。

4.促进科技与金融的结合

韩国科技与金融呈现一种互利互动的关系,良好的资本市场和金融环境有助于科学技术蓬勃发展,成为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基础和保障,科学技术的发展又带动包括金融业在内的整个社会的变革,加速了金融现代化进程。韩国建立致力于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援体系,大力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和科技资本市场,使高新技术产业乃至整体社会经济实现了持续快速增长。韩国的科技与金融相结合,从大的方面分为政策金融和一般金融,其政策金融又分为财政政策资金和金融政策资金。一般金融,在支持对象及条件方面不受特定目的限制,由金融机构自行决定,主要供给企业活动所必需的运转资金和设备等。长期以来,韩国陆续建立了各种金融资金支援制度,如金融支援制度、租税支援制度及新技术产品市场支援制度等。韩国组建的政策性银行,由政府持有全部资本,主要向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为企业稳定经营、风险投资、技术开发以及中小企业国际化提供广泛的金融支持。

5.产学研合作促进技术创新

为促进产学研的有效合作,韩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和优惠政策,如国家级科研课题对产学研优先选拔;国家级科研院所的研发设施对产学研优先开放;扩大对产学研信息、人才交流和人才培养的支持;建立以大学为中心的产学研合作园区等,并通过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研究、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研资源共享、关键技术信息服务、专利共享等多种方式,提高产学研合作的水平和效率。目前,产学研合作的形式有合同研究、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研器材的共同使用、关键技术信息服务、专利使用等。韩国政府在产学研合作中起主导作用并直接参与,通过建立研究与开发研究所即政府研究所来促进产学研合作。随着总体科技水平提高和研发能力越来越强,企业与科研机构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政府从原来的直接引导变为间接调控,坚持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民间科技投资逐渐增长,不但减轻了政府负担,还激励企业不断地进行自主创新。此外,韩国政府还通过鼓励创新的财政金融政策和法规,支持企业与大学、研究机构进行合作,每年韩国的工商部和动力资源部都要进行调查,以确定工业企业中紧迫的研究与开发项目,然后向研究所和大学实验室提供资助以解决企业的技术困境。韩国产学研的相互合作提升了技术创新的效率,建立了以企业为研发主体,国家承担基础、先导、公益研究和战略储备技术开发任务,大学从事基础研究,拥有健全法制保障的官产学研相结合的国家创新体系。

十 日本

日本国土狭小、资源贫乏,但自1868年实行明治维新以来,将科学技术视作立国之本,重视教育,努力引进、学习外国先进科技,终于创造出所谓“东洋奇迹”,成为经济腾飞、科技繁荣的世界工业化国家之一。二战后,日本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但在美国的扶持下,日本再次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迅速实现了崛起。时至今日,日本主要制造业的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仍是世界一流。日本是后发国家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成功典范。科学技术在日本经济奇迹般的增长中的贡献占60%以上,有的年份甚至高达89.5%。2013~2014年,日本的国家创新竞争力排名保持不变,在G20国家中排名第3位。

1.完善的科技计划管理体制

日本是继美国之后,第二个在国家层面上提出推进科技创新政策成为一门科学的国家。2016年5月24日,日本内阁会议出台了《科学技术创新综合战略2016》,这是根据第五期基本计划制定的首个综合战略,包括实现超智能社会(Society 5.0),加强年轻研究人员的培养,促进女性人才活跃,整体推进大学改革和研究经费改革,创新构建人才、知识、资金的良性循环系统,加强科学技术创新的推进功能等5项重点项目。日本在科技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上形成了三层计划体系——国家层面制定的科技战略规划、国家重点科技领域的科技发展计划(一般由政府各部门制定特定领域的科技计划)、科研机构的研究发展计划(见图1-7)。

图1-7 日本科技计划的实施与协调机制

日本科技计划从制定到实施具有明显的“纵向延伸、层进式指导”的特点。这样能够使科研活动面向国家战略需求,集中科研力量攻克国家经济社会面临的问题。日本政府在科技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和跟踪环节紧密相扣。每一层科技计划的制定都有一套咨询审议方法,以确保科技计划的专业性、科学性。日本科技计划设立程序为:政府相关部门提出设立科技计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向综合科技创新会议提交,决策部门根据科学、充分的论证,决定是否设立新的计划;一旦确定,则以文件规定计划的目标、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期限等,该文件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明确的阶段性。为确保科技计划组织实施的独立性、客观性和中立性,日本政府委托独立于政府部门的专业管理机构来组织管理科技计划。日本学术振兴会、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日本新能源与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都是独立运行的行政法人,为研究机构、大学、企业提供支持。

2.健全的风险投资机制

风险投资起源于美国,日本对风险企业的扶持政策,有很多在创建初期时受到美国政策的影响,并在执行中渐渐作了适应本国企业发展的改良。日本扶持风险企业的政策主要由经济产业省负责,经济产业省设立多个处室,从不同角度,通过宏观的制度建设与个别扶持,开展对风险企业的援助。日本支持风险企业的形式有很多种,对技术、经营、人才、资金和制度方面的支持,主要有补助金、项目委托、融资、担保、投资、经营扶持、机构法律制度和税制等措施。2013年,日本推出了《产业竞争力强化法》,根据该法案,为加强企业风险投资税收扶持政策和强化产业创新机构对风险投资支持政策,日本于2014年创建企业风险投资促进税制,主要针对处于创业期和成长期的企业。在对风险企业的支持政策中,根据不同企业的发展阶段,实施不同的措施。政策性融资、信用担保等方式为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了重要支持。

3.完善产学研合作模式

日本政府在促进产学研合作问题上具有深刻认识,而且长期以来一直把其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来实施。从产学研合作的流程层面看,日本的产学研合作主要经历了四个环节,即合作研究、发明的权利化、研究成果的转让和研究成果的孵化(见图1-8)。在这四个环节中,离不开一些专业化机构和中介机构的参与,如大学知识财产本部负责管理大学的知识产权,提供知识产权服务,促进知识产权价值提升;技术转让机构(TLO)负责加速日本大学科研成果的社会输出过程等。同时,日本政府还推行产学官合作协调员制度,通过政府出资为大学组织内的产学合作机构选聘“协调员”,并以文部科学省产学官合作协调员的身份配置在技术转让机构、高科技市场机构等中介机构中,为企业和大学之间构建起沟通、协调的桥梁。协调员不仅需要熟知大学处于领先地位的研究方向,还需要了解市场需求,了解政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具有丰富的阅历和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

图1-8 日本产学研合作推进机构与流程

4.良好的科研人员发展环境

日本政府投入巨资推出“世界顶尖研究基地计划”“最尖端研发支援计划”,这两项计划集中体现了“把科学家当顾客”的思维模式。目的是要促使日本公立科研机构或大学彻底转变职能,转变思维模式,不再过多考虑政府部门的意见,而是更多地关注科研人员的需求,全心全意为科研人员服务。通过设立事务局形式的研究支援部门,减轻科学家及其研究团队的事务性负担,使其全身心投入研发工作。提高研究预算执行的自由度和灵活度,便于科学家更灵活地使用科研经费,自由用于人员费、设备费、会议费、团队津贴支出等。这两项计划的独特之处就是把科学家真正当作科研的主人,在保证政府引导和投入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科学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幅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通过科研体制改革,营造一个多领域、多样化的研究人才(包括年轻科研人员、女性研究人员以及外国研究者等)都能自由地发挥才能并且有机会发挥主导作用的科研环境。

5.全方位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

长期以来,日本政府采取积极的导向型制度安排,有力地保证了企业海外发展战略的实施。相关省厅在政府导向型制度安排下出台配套的支持政策,各地方自治体在信息服务、融资、人才培养等方面予以支持。政府通过多层面、多形式的经济外交强化与投资对象国之间的关系。在政府主导下,官方机构、半官方机构、金融机构和企业商社紧密互动,形成“宏—中—微”一体化合作机制,共同为企业“走出去”构建起系统的支持体系。日本不仅有诸多的官办银行与民间金融机构为企业的海外发展提供融资支持,一些施策机构也在融资、贷款、保险等方面予以积极的支持。在向海外“走出去”时,往往是大型制造业企业、零部件配套企业、财团、商社、银行等多种具有不同功能的主体结盟发展。这种联合舰队式的海外发展模式,一方面通过结盟使彼此在产品制造、原材料及零部件采购、物流、销售、融资等方面的不同功能都可在系统内完成,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链条,实现优势互补。这在争取一些大型项目或具有综合性、系统性的项目时优势更为明显。例如印度德里至孟买间的4处“智能电网”等基建工程,就是由东芝、三菱重工、日立、日挥等4家公司各自牵头的企业联合体承建的。另一方面,彼此相互合作,实现利益均沾的同时,也分散了企业可能遇到的风险。

6.中小企业开展合作创新

信息产业的高速发展与日本终身雇佣制的打破促使信息与劳动力要素在市场内的快速流动,导致日本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合作更加方便、快速,进而呈现由日本政府引导中小企业进行合作创新转向中小企业自发进行合作创新的趋势。日本中小企业合作创新模式成为新时期日本中小企业提高生产效率与技术水平的关键,其特征可总结为:第一,以市场为导向,注重合作开发,重视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等主体的合作以及企业间的合作与成果分享;第二,日本下请企业制度为日本中小企业进行横向或纵向的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分工合作体系基础,促进日本形成层次分明的技术创新合作分工系统;第三,逐渐重视基础研究领域,以形成完整的科研体系。合作创新使得日本中小企业技术沟通合作更加便捷,进行创新合作的交易成本大幅降低,多种模式的企业与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间合作创新确保日本中小企业的技术水平与技术创新水平长期居于世界前列,成为亚洲各国中小企业学习的典范。

7.充分发挥高校在知识创新中的作用

日本高校为提高科研质量而为学者营造了极为自由的学术氛围,学者有足够宽裕的时间安心于学术研究。日本大学科研经费投入过程既注重“竞争”,又兼顾“均等”。所谓注重“竞争”,即通过竞争性拨款方式来建立重点大学、重点研究所、重点学科与确定重点方向,以达到向重点领域倾斜的目的,使经费的使用能行之有效。所谓兼顾“均等”,则指的是几乎每一位教师都可以无条件地得到均等的研究费用,学者不用申请便可以获得名为“校费”的科研费用用以支持自己的科研活动,在这一点上,即使是基础研究极其发达的美国也是望尘莫及的。日本的高等教育注重创新思维能力培养与应用课题研究,重点教授“科学的思维方式”而非知识,引导学生对学科前沿的、未解决的难题进行独立深入的思考。从日本众多诺贝尔奖获得者的教育生涯来看,他们的成就都是得益于此种教育。日本高校对于特立独行又精于学术的“怪癖”人才十分包容,成为各种创新思维的集聚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