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社会学者的任务不仅在于描述和记录这个时代的变迁,也在于尽可能地对变迁的原因、过程与结果进行科学的解读和解释,以在学术知识上形成积累和推进。前文所述经济社会学的两大取向,也可谓经济社会学的雄心所在。换言之,经济社会学者试图做的工作是在经济现象与社会现象之间架起有机的关联,而复杂和精妙之处又皆在于此。这种关联是如何产生的?在具体的现实情景下又如何起作用或发生怎样的变化?近数十年以来,针对林林总总的经济社会现象,社会科学广泛地探索了是什么原因(自变量)影响或导致怎样的结果(因变量)。但这其中实际上还存在一个黑箱,即这样的影响过程是通过何种作用机制产生的,这在多数情况下仍是未知的。
刘文所探讨的危机传导的社会机制,在分析上代表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探究方向,即对重大经济社会现象探寻机制性解释。尽管解释的目标和策略在社会科学界见仁见智,但研究着眼于导致社会现象产生的社会机制,被当代一些重要的社会学家寄予厚望。尽管社会学者历来擅长结构与制度分析而拙于解析“机制”,但布迪厄还是指出:“社会学的任务,就是揭示构成社会宇宙的各种不同的社会世界中那些隐藏最深的结构,同时揭示那些确保这些结构得以再生产或转化的‘机制’”(布迪厄、华康德,1998: 6)。甚至有学者认为,社会科学里“合格的解释”就应该是基于机制的解释(Hedström, 2005: 2)。
相较于对现象贴标签进行定义的解读方式,或通过说明某种一般性理论纲领并将具体现象与之相对应的理论套用,以及对解释项与被解释项在统计上的相关关系分析,揭示社会现象中的社会机制是社会科学尤其是社会学研究当前较为新颖的值得探索的路径。
对于宏观金融冲击如何影响经济行动者的行为从而作用于经济总量变化的机制,自我实现预言、群体规模信号和重要主体信号、政府政策的非预期后果是刘文重点讨论的几个社会机制。而且,刘文最后还着重分析了反经济危机措施产生非预期后果的问题。2008~2009年的金融危机肆虐于发达国家并呈现蔓延和危及中国经济之势,在诸多经济学者纷纷各抒己见而社会学者却普遍噤若寒蝉的场景下,刘文具有某种独特的意义和重要价值。
该文表明,社会学面对经济危机这样重大的经济现象同样有能力进行回应,而且社会学的概念工具箱里就有一些现成的概念和理论模型可以拿出来使用。尽管如此,但是现在回过头来重读此文并吹毛求疵,我认为在对危机传导的社会机制分析中,刘文如果能够根据机制所归属的层次和类型进行区分,并结合危机传导的关键环节讨论不同机制之间相互连接的方式以及重要机制发挥作用的条件,会更有助于我们对危机传导问题的理解。
社会机制本身存在不同的类型,造成某种具体现象产生的多种机制亦蕴藏在处于不同时空次序的复杂社会过程之中。有些机制的作用可能会相互抵消,另外一些可能是共同起作用(Hedström and Swedberg, 1998),还有的机制要发挥作用则可能需要以其他基础性机制作为条件。正如赵鼎新(2004)所说,一个复杂的社会事件总是由许多个社会机制有机地组合而成,并且这组合方式及其各个机制对某一事件形成的贡献不具任何普遍的确定性。在危机传导的机制分析中,可能不仅需要说明起到主要作用的核心机制是哪几种——不同机制的重要性程度是不一样的,还应阐明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如何。同时,特定机制得以发挥作用都建立在一定的促发条件和基础之上,会产生不同结果的成对的两种机制在各自的理论前提下都是自洽的和正确的,而在现实中也可能在同一社会过程中同时运作,但最终结果是什么则取决于机制运行其间的真实的外部约束条件。刘世定(2016)曾指出,对于理论模型“要明确给出特定变量间的关系存在的前提条件”,这对于社会机制是同样适用的。刘文在这方面有所提及,比如指出了“自我实现预言”并非不受其他条件的约束(其他几种机制同样如此),但这些条件是什么尚缺乏明确的澄清。
还有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是,“政府政策的非预期后果”所界定的究竟是一种社会机制还是一种社会现象?这个表述的原初思想来源于默顿的著名论断“目的性社会行动的非预期后果”。默顿指出,目的性社会行动的结果源于行动与客观情景之间的相互作用,因此特定条件下的行动有着多种可能的后果,亦存在行动者事先并不想要且未曾预料到的客观后果(Merton, 1936)。政府政策的非预期后果自然属于这一母命题。然而,默顿的洞见虽然在社会学界广为传颂,但从根本上而言其可能只是对一种有待解释的重要社会现象的理论定义。尽管这一洞见提醒了我们需要认真对待目的性社会行动的非预期后果特别是反向的社会后果何以发生及以何种形式发生的问题,但是对于现象的定义并不构成理论或机制本身,更无法实现解释的目标。
尽管如此,该论断的价值尤其是社会意义不容低估。当发生经济危机或经济处于下行趋势时,以刺激经济回升为目标的政府政策(乃至包括更广泛的政府行为),发生事与愿违且未被预料到的负面后果是较为常见的现象。政府好心办坏事、吃力不讨好的事例不胜枚举。在经济的稳定时期,对于以经济增长为主要追求目标的政府来说,即便其“扶持之手”的初衷是通过有效的市场规制、精准的产业政策促进经济更好地发展——政府组织本身没有恶意破坏市场良性发展的动机,却可能导致市场逆向选择、产业结构失衡、利益相关者“移花接木”进行政策套利等非预期后果。在这个意义上,分析社会机制在这个过程中是如何引起政府行为动机与实际发展结果相悖的问题,显然具有探索意义。
事实上,指出“政府政策的非预期后果可能会是什么”还不够,需要分析的是特定的非预期后果在什么样的社会结构条件和怎样的社会机制作用之下发生的可能性很大。刘文正是在这一方向上指出了政府出台反经济危机措施后特别值得引起警惕的三个后果。现在多年过去了,我们完全可以说,刘文所指出的非预期后果实实在在地发生了,而且有的影响直至现在不但没有消退,反而变得更加深重——非预期的诸多现实后果何以至此,以及不同后果在严重程度和影响上为何有差异,同样也是值得分析的问题。公共工程“大餐”所激发的社会矛盾,是包括但不限于刘文指出的那些方面,比如由于当时政策导致某些产业和行业的产能过剩到近年来才逐渐凸显出来,而当前化解产能过剩则又激发了新的社会矛盾。刘文讨论的重要主体信号机制特别是政府的信用信号发送在遏制危机传导过程中也的确发挥了重要作用,而这种信号在经验研究中也被证明对现实金融市场的结构和秩序产生了真切影响(参见张翔,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