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昂族文化与社会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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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宗教信仰与社会生活

明代中后期,南传上座部佛教在德昂人中传播后,使他们的观念和社会生活发生了重大变化。

首先,南传上座部佛教在教义、哲理、经文方面是德昂人固有的原始宗教不能比拟的,它很快代替了德昂人的原始宗教,成为德昂族全民信仰的宗教。它告诫人要乐善好施,做好人,行善事,忍受苦难,死后灵魂可以升天,来世会幸福,如在活着时做坏事、作恶多端,死后要进地狱。这种观念被德昂族接受,并体现在他们的言行中。德昂族诚心诚意地拜佛,尽可能把自己的宝贵财物献给寺院和佛爷,这是由于他们认为拜佛捐功德,可为自己求得灵魂升天、来世幸福。人们还认为,如果一个人一生不信佛、不供佛,一则祖先死后不能超度亡魂,因为,佛爷们是只为信徒超度而不为非教徒超度的,这样不免愧对祖先;二则在社会上也受歧视,愧对子孙。因此,德昂族不论家境如何贫困,每有宗教活动时都要筹措点钱或提供点供品去供佛。

过去,德昂族人多早婚,年纪在四五十岁时,他们的子女已是二三十岁,可以成家立业了。老一辈多把家务交给子女去管,这样就有时间和精力到佛寺活动。佛爷讲经期间他们可以去听,外村寨举行宗教庆典,他们可以去祝贺。随着年龄的增长,接受佛教熏陶时间延长,受影响加深,拜佛也特别热心虔诚。

其次,许多社会生活都宗教化了。德昂族的节日都带有南传上座部佛教色彩,过新年举行泼水节,这是为了给释迦牟尼佛洗尘。过去,德昂族只有少数村寨信仰“润”和“摆庄”教派,这两派允许青年杀生,家中可以养猪、鸡;多数都信奉“多列”“左抵”教派,这两派认为伤害任何一条生命都是罪过,慈悲观念深深影响着他们的思想。因而佛爷和老人们,当蚊虫叮咬他们时只是吹口气把它驱走,遇到野兽践踏庄稼,也只是把它撵走。为了不杀生,信徒家中也不允许饲养主要供人们食用的猪、鸡、鹅、鸭,这对德昂族发展家庭副业是很大的制约,使人们生活更加贫困。信徒和佛爷们虽然禁杀生,但猪、鸡、鱼、牛的肉都吃。他们的观念是,这些虽是有生命之物,但它们的生命已被其他人伤害了,自己虽然食它们的肉,却不负残害生命的罪过。当某村社要举行“做供”(大的拜佛活动)时,他们也要用一些猪、牛肉招待客人,其办法是到市场上购买;如要宰杀信徒家的牲畜,也是请其他民族的人来屠宰的。

在德昂族的园地里,人们常会看到一两株果树,几蓬香蕉、甘蔗,果子虽然成熟却不摘下出售,也不让孩子们吃,而是由老年信徒保存起来,准备他们去拜佛时供给佛爷享用。

到了傣历的九月十五日便是“关门节”,从这天起,和尚们不能离开佛寺,只能在寺内读经、静居修炼,老人们要定期到佛寺拜佛。而德昂族青年从关门节开始就不谈恋爱和结婚,如果违背规定,会被视为猪狗不如的人。只有过了“开门节”(僧侣静居结束)、和尚可以离开佛寺之时,男女青年方可开始恋爱和结婚。

新中国成立以来,德昂族在各级党和政府的领导和帮助下,生产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些都是靠党和政府的政策、人民的辛勤劳动取得的,勤劳致富的观念已普遍被公认,佛教戒律中那些束缚生产的部分已逐渐被改掉,对佛的态度不如过去虔诚了,有些宗教节日更多是作为民族节日而保留下来,有的虽然保留旧的形式,但已被赋予了新的内容。目前,除老年人对拜佛还比较热心外,多数青年平时也参加些宗教活动,但主要是为拜佛活动提供一些劳动,或者组织起来跳象脚鼓舞等,增加节日气氛。现今德昂族儿童都到政府办的学校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婚姻、恋爱也摆脱宗教的限制。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德昂族文化大观》,云南民族出版社,1999,第51~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