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相关理论
自近代地理学家拉采尔(F. Ratzel, 1844-1904)在《人类地理学》《民族学》著作中首次提出“文化景观”概念以来,文化地理学的学科体系逐步完善,成为地理学研究的一个热点。20世纪20年代,美国地理学家索尔(Carl O. Sauer, 1889-1975)创立了文化景观学派,从此之后,文化景观成为国内外学者研究的重要主题。李旭旦、王恩涌等对文化地理学在中国的传播发挥了重要作用。至20世纪90年代,文化地理学的主要研究内容和体系基本奠定,主要包括文化的起源、文化传播与扩散、文化区、文化景观、文化生态与文化整合(或文化综合)等五个方面,成为系统研究某种文化现象的主要框架。本书根据文地理学的内容体系,主要阐述疍民文化的产生与发展、疍民文化景观、疍民文化扩散、疍民文化分区等内容。其中,疍民文化景观是本书的重点,不仅阐述疍民文化的具体内容,而且阐述疍民文化中的人地关系、空间特点,侧重从时空视角阐述疍民文化,符合人文地理学在文化景观方面的理论内涵,故本书按此定题为“岭南疍民文化景观”。
1.7.1 文化的起源与文化区
文化源地是指文化事物(文化现象)和文化系统最初诞生的地方。文化起源是文化地理学研究的出发点。文化传播学派认为,文化源地是文化圈的生长核心。文化由一系列的文化特质构成。文化特质是指文化的单个要素,这些特质构成了文化的整体,美国人类学家奥蒂斯·梅森认为具有相似文化特质的地理区域就是文化区。总体说来,文化区是以不同地区盛行的文化特征的差异而划分的一种空间单位,在一个文化区内,某一种或者多种文化要素具有景观一致性的特征。文化区有文化中心和边缘之分,文化中心是一个文化区所共有的文化特质表现最集中的地方。按照目前比较流行的分类方法,文化区可以分为形式文化区、功能文化区和乡土文化区(也叫感觉文化区)三种。形式文化区是一种或者多种有联系的文化特征所分布的地域范围。虽然疍民的来源比较复杂多样,关于其文化的起源有不同的观点和争论,亦未有文化地理方面的系统论述,但由于疍民族群特征有别于陆上族群,疍民文化的产生和发展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仍可以依照文化起源与文化区理论,对岭南疍民开展文化起源与文化分区方面的研究。
1.7.2 关于文化景观
地理学意义上的“景观”是指地球表面各种地理事物和现象的综合体,它可分为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两大类,人文景观也称文化景观。德国人文地理学家拉采尔提出“文化景观”概念后,德国学者施吕特尔(O. Schluter, 1872-1952)进一步发展了拉采尔的文化景观概念,创立了文化景观形态学,认为研究景观是地理学的中心课题。美国地理学家索尔把“自然景观”和“文化景观”的概念引入美国,创立了文化景观学派,成为文化景观研究的倡导者和实践者。他把景观看成地球表面的基本单元,主张地理学应着重探讨人类文化与景观之间的相互关系,研究景观的形态及其变化,认为文化景观是“附加在自然景观上的各种人类活动形态”。1986年,美国学者H. J.德伯里在《人文地理:文化 社会与空间》一书中给出文化景观的广义定义,认为“文化景观包括人类对自然景观的所有可辨认出的改变,包括对地球表面及生物圈的种种改变”,并研究了宗教、建筑等文化的起源、分布和传播。国内有学者也认为,文化景观研究是人文地理学的三大支柱。文化景观有不同的分类,有的学者将文化景观分为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三方面,也有的将文化景观分为物质文化景观和非物质文化景观两类。总体说来,文化景观包括物质因素和非物质因素,物质因素是指由人类创造的、可以被人们肉眼感觉的有形的人文因素,包括满足人类生存及生活所需要的物质产品及其所表现的文化,如聚落、人物、服饰、街道、交通工具、驯化动物等;非物质因素指不被人们直接感知的、无形的人文因素,包括思想意识、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政治因素、生产关系等。国内学者对文化景观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聚落形式、土地利用类型和建筑等物质因素方面,而对非物质文化景观的研究比较缺乏,近年才渐予以重视。疍民虽属岭南水上特殊族群,但其文化在延续发展过程中也一样创造了物质和精神财富,如舟居文化、海洋捕捞文化、咸水歌等,这些文化形态也符合文化景观的理论,因此可用文化景观理论分析疍民文化的诸多现象。
1.7.3 关于文化扩散与文化整合
一种地域文化要素的发展和空间分布,不仅受到所处自然地理环境因素的影响,也受到其他文化要素等人文环境的影响,包括文化与经济、社会环境等。文化的空间移动和相对稳定过程也有其规律性,这属于文化地理学中的文化传播和文化整合理论。
文化传播是指文化现象和事物从一个地区传到另一个地区,或从一代人传给另一代人的过程。文化从一个地区传到另一个地区的文化传播过程称为“文化扩散”。文化扩散的主要类型有扩展扩散和迁移扩散,一般而言,移动距离短的以扩展扩散为主,移动距离长的以迁移扩散为主。扩展扩散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传染扩散、等级扩散、刺激扩散等形式。中国古代由于各个文化区之间有较大的空间距离,海洋、高山、荒漠等处于文化扩散源地与被扩散地区之间,因而古代长距离文化扩散的主要形式是迁移扩散。疍民的生活、生产文化主要处于水环境中,其文化的扩散方式主要以水为通道,虽然也有与陆上文化的互相扩散过程,但相比陆上文化而言,其文化扩散的形式比较简单。
文化整合(cultural integration)是文化地理学研究的五大主题之一。“整合”(integration)一词是现代社会学与文化人类学共建的一个重要理论范畴,意指社会系统各个组成部分的协调一致,不出现游离、断裂或脱节;也指文化特质与文化模式之间的自成一格。“整合”这一范畴现在已广泛用于对社会价值观、社会结构的研究。“整合”的概念包括“社会整合”与“文化整合”,社会整合强调的是“社会角色—社会结构—社会秩序”间的一致性,而“文化整合”的概念强调不同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之间的发展与协调。关于文化整合的理论,目前有以下三种不同层次的含义。
第一种是指文化系统内部各个要素之间的协调,形成一个具有一定特征的文化整体。第二种是指不同群体意识与价值观为内核的不同文化,在相互冲突与对抗中,相互吸收、相互融化,逐渐趋于一体化。比如疍民在与陆上文化的交流过程中,逐渐与陆上文化融合。第三种是文化与自然环境的整合,例如疍民在适应水上生活环境的过程中,体质特征出现臀部较大、八字脚等特征,还有水上婚礼、宗教信仰等与水环境密切相关的文化特质,都是疍民对自然环境适应的结果。
从地理学视角分析,整合是在一个文化系统内各个文化层次以及各层次的文化特质在功能上形成的协调。在一个文化系统内部,各层次的文化特质在功能上若能形成协调,就是实现了文化的整合,反之,则是没有实现。当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其文化系统实现整合,就可发挥文化上的正向功能作用,促进该文化系统的迅速发展,极大提高其内部凝聚力,有利于该文化系统的扩散。如果一个文化系统不能实现整合,就不可能发挥正向作用,转为负向作用,轻者使该文化系统衰落,重者导致该文化系统的解体与消失。
文化空间接触带来文化传播,文化传播又导致文化整合。地理学强调不同文化接触、碰撞与地域的关系,区域的差异性、地理环境对文化整合过程产生的影响,以及所形成的文化景观的分布等内容。文化整合,是各族群一方面作为文化主体,向所接触对方输出自己的文化要素;另一方面又作为客体,在接触中接纳对方文化要素。这种双向的文化运动,使自己和对方都发生文化嬗变,经过文化转移、脱落、取代、创新等过程,最终产生文化景观的更新、占用及其分布格局的改观。而且可以分为三种不同的接触方式,即锋面接触、外缘接触和内缘接触。岭南各地不同疍民群体与陆上族群在交流、文化碰撞的过程中,逐渐成为广府、客家、福佬三大民系的组成部分,其文化特征也逐步与三大民系趋同,因此可以说明,疍民文化与陆上文化从锋面接触到融合,也与文化地理学关于文化整合的理论相一致。
1.7.4 关于弱势群体的相关理论
本研究所指的弱势群体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群的总称。有学者认为弱势群体与脆弱群体等同,并从经济的角度,认为“脆弱群体指的是这样一些人口群体,由于各种外在和内在原因,他们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受到很大限制,在生产和生活上有困难;脆弱群体一部分已经是贫困者,另一部分是潜在的贫困者”。有的学者则从政治和法律的角度,认为“弱势群体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在具有可比性的前提下,一部分人群(通常是少数)比另一部分人群(通常是多数)在经济、文化、体能、智能、处境等方面处于一种相对不利的地位”。由此可以看出,弱势群体的内涵不仅体现在经济生活方面,也包括社会生活、政治地位等内容。
按照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人的需要可分为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等五个层次。上述需要之间呈现一个梯级层次,低层次需要得到满足后又会产生更高层次的需要。其中吃饭、穿衣、居住等生理需要是人们最原始、最基本的需要。因此,生存权和发展权,是弱势群体最基本的人权。弱势群体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制度性因素造成的,也有由历史原因造成的,疍民成为弱势群体就是历史过程中多种内外文化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新中国成立前导致疍民在社会上处于弱势地位的根本原因除了疍民自身各种条件的弱势之外,更主要的是疍民在各种社会资源占有上的弱势。作为弱势群体,疍民的基本人权在历史时期不能得到有效保障,主要表现在:一是群体生存空间受到挤压,生存困难;二是在比生理需要较高一级的安全需要方面,疍民群体安全缺乏有效的保障;三是疍民在政治上处于弱势,群体政治权受到限制,疍民的正常利益诉求常常不能得到表达,从而使疍民在资源和社会利益的分配格局中处于不利地位。具体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第一,疍民作为弱势群体与其他社会成员之间在法律权利上存在不平等待遇。由于生存环境和历史的关系,疍民长期处于“贱民”地位。元朝规定疍民的户口等级处于社会最低等。明代,疍民在社会阶层划分中属最低等的贱民阶层,备受剥削与欺压。封建上层建筑的法律权威直接导致疍民在社会利益分配、权利享有方面处于严重的不平等地位。疍民在历史社会的分层体系中处于底层,基本没有政治参与的机会,因此,通过起兵对抗社会等方式成为表达平等政治诉求的极端表现。
第二,经济上的低收入及生活上的贫困是疍民弱势群体的主要特征。“经济利益上的贫困性是社会弱者的根本属性,决定着社会弱者在生活质量和承受力上的共同特征。”疍民所从事的职业主要依赖于自然环境,经济来源比较单一,群体收入低,一旦自然环境改变,面临的生存威胁随之加大。即使在城市生活的疍民,所从事的也是陆上人所不愿意做的脏、累工作,收入较低且不稳定,常有衣食之忧。上述因素直接导致疍民群体中大部分处于贫困状态,在其消费结构中,绝大部分或全部的收入用于购买食品,日常生活中使用廉价商品或者自己手工完成,受教育水平低,更不用说在文化、娱乐等方面提高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