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消费经济理论与实证研究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新经济发展战略与人民生活

一 新经济发展战略的突出内容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制订和执行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体现着我国由传统的经济发展战略向新的发展战略转移,也就是放弃单纯追求总产值增长速度为目标的传统战略,代之以满足人民基本需要为目标的新战略。新战略的主要特点在于,它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手段,取得持久的、稳定的、扎实的速度,保持国民经济按比例协调发展,使人民得到更多的实惠。

长期以来,我们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目标上,过分地追求总产值增长速度,背离了为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的战略目标,吃了不少苦头。特别是1958年以后,片面发展重工业个别部门,孤立地突出钢铁生产,使轻工业和农业的发展受到严重损害,造成生产资料生产和消费资料生产、积累和消费之间的比例失调。结果是生产挤生活、积累挤消费,1958~1978年二十年间,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和人民生活水平下降了:与“一五”时期相比,工农业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率从10.9%下降到6.5%;全民所有制职工实际工资从年平均增长5.5%变为下降0.21%。这种为速度而生产的传统发展战略,既不能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发展,也不能给人民生活带来真正的不断改善。

以追求产值速度为目标的发展战略是“左”的错误指导思想的反映。它好大喜功,不求实效,高指标、高积累,不顾国情国力,不顾人民生活可能承受的负担程度,片面扩大基建规模,膨胀重工业产值,而重工业又过多为自我服务,没有真正为农业、轻工业发展服务。在畸形经济结构和集中过死的经济管理体制的情况下,这种为生产而生产的发展战略,忽视了人民生活需要,造成人民需要的消费品严重不足。而人民生活不需要的生产资料和消费品又大量积压。结果,追求高速度反而欲速不达,人民付出了辛勤劳动却得不到实惠,社会主义积极性也就受到严重挫伤,反过来又影响生产的发展。所以,这种战略必须改变。

正因为如此,在经济调整中,我们实行了以满足人民生活基本需要为目标的新战略,采取大力发展消费品生产的方针,适当降低重工业的发展速度,以便逐步改变我国长期以来重工业偏重,农业、轻工业偏轻的畸形经济结构。三年多来,我们加快了农业、轻工业的发展,把重工业转向为农业、轻工业生产服务,为整个国民经济及其技术改造服务,使农轻重协调地发展。同时,调整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降低积累率,提高消费率。经过调整,1978~1981年三年间,农业生产连年增产,农业总产值每年平均递增5.6%,轻工业产值平均每年递增14%。农业总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已由1978年的25.6%上升到1981年的30.9%;轻工业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已由1978年的43.1%上升到1981年的51.4%。这就为改善人民生活创造了物质基础。相应地,消费基金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已由1978年的63.5%上升到1981年的71.7%左右,并使消费品生产与消费基金相互协调,为消费品实现提供了条件。

把大力发展消费品生产放在重要地位,这是新的发展战略的要求,绝不是权宜之计。诚然,要使人民生活不断地得到改善,需要多发展轻工业,多发展农业。但是,如果重工业生产没有一定发展速度,不能为农业、轻工业提供更多有效的技术装备、动力和燃料,以及为轻工业提供更多的原材料等,那么农业、轻工业是不可能进行技术改造,从而使生产持续地迅速发展的。也就是说,消费资料生产必须同生产资料生产按比例地发展。所以,在大力发展消费品工业生产,加快农业、轻工业发展的同时,注意重工业的发展,这也是新的发展战略的要求。因此,不论片面发展消费品生产,还是孤立突出重工业,这种发展战略选择,都是不可能真正实现以满足人民生活需要为社会主义经济目标的。

二 人民生活的显著改善是检验新战略方针是否行之有效的标准

新的经济发展战略推行以来,人民生活到底有没有改善?这是人们关心的一个重要问题,同时它也是检验新的战略方针是否行之有效的标准。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新战略指引下,人民的生活确有很大改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显著增加。

自1979年起,党和国家在农村大幅度提高了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扩大议价。1978~1981年三年累计使农民增加收入481亿元,同时减免农业税累计78亿元;在城镇对职工调资升级,发放奖金,扩大就业,三年累计使职工增加收入251亿元;同期发给职工副食价格补贴累计100亿元以上,以及其他各种补贴累计约达300亿元。这样,就使绝大多数居民收入有了较多的增加。

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调查,1981年平均每个社员的纯收入达223元,比1978年增加89元;1978~1981年三年平均每年递增18.5%。“文化大革命”十年中,全国农民每人每年只增加2元,近三年每人每年增加28元。职工家庭每人每年用于生活开支的收入,1981年为463元,比1978年增长46.8%,农民和职工收入的这种增长速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所没有的。

有人也许提出,1978~1981年三年农民、工人的收入虽然增加较多,但是市场物价也上涨不少,居民得到的好处是不是被抵消了呢?人民生活的改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收入与物价之间的对比关系。如果居民货币收入增长速度落后于物价上涨速度,那么意味着实际收入下降;反之,如果收入增长速度超过物价上涨速度,那么生活水平就会随之上升。因此,需要具体分析收入与物价两者的增长速度,才能确切地说明生活有没有改善及其改善的程度如何。

1978~1981年三年物价是上涨了,特别是蔬菜、副食品上涨的幅度较大,1981年比1978年上升32.1%,但并非所有的消费品都涨了价,而是有升有降,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基本未动。三年来,在30多种主要消费品中,零售价格上升的有蔬菜、肉禽蛋、水产品、烟、酒、茶叶、水果、皮鞋、木器家具等,占37.6%;零售价格基本未动的有粮、油、糖、棉布、针棉织品、胶鞋、自行车、生活用煤等,占47.10%;涤棉布、电视机、电冰箱等还降了价,占15.3%(参见《人民日报》1982年5月10日,第四版)。

总算起来,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1981年比1978年上升12.3%(平均每年上升3.9%),物价上涨的速度并没有超过居民收入增长的速度。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资料,全国城镇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职工年平均货币(名义)工资收入,1978年为614元,1981年为772元,增加158元,增长25.7%,三年平均每年递增7.9%,扣除物价上升因素,实际平均工资仍增长11.9%,平均每年递增3.8%。

收入与物价两者对比的具体分析和数量计算表明,收入增长幅度较多地超过物价上涨幅度,居民实际收入仍有较大幅度增长,生活得到显著改善。

(2)城乡居民消费额增长较多,消费构成也发生明显变化。

几年来,城乡居民不仅实际收入增加较多,而且消费额的增长也是很快的。撇开劳务方面增加的开支不说,仅就消费品的市场实现情况来看,城乡居民购买消费品总额,1981年比1978年增长60.4%,三年平均每年递增17.1%,扣除物价上升因素,1981年比1978年增长43%,平均每年递增12.7%。

再具体点说,全国平均每人每年的实物消费量,1981年同1978年相比,食用油由3.2斤增加到5.5斤,猪肉由15斤增加到22斤,布(包括化纤布)由24尺增加到31尺。三年城镇共建住宅2.2亿平方米,使城镇居民每人平均居住面积由1978年的3.6平方米增加到1981年的4.12平方米。农村三年建房达15亿平方米,1981年平均每人居住面积近10平方米。在用的方面,1978~1981年三年高档消费品和耐用消费品不断增加,如全国城镇平均每百户职工拥有自行车、手表、缝纫机、收音机、电视机的数量增长了12%至3.2倍。

近三年来,我国人民的消费构成也发生明显变化。对8715户职工家庭的调查显示,他们购买消费品支出的构成如表1所示。参见《人民日报》1982年3月12日。

表1 1978~1981年居民消费结构变化

从表1可以看出,1981年同1978年相比,吃的比重下降,而穿和用的比重上升了。随着收入的增加,居民把增加的收入更多地用于购买穿和用的消费品上面,这是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标志之一。消费构成的这种变化反映着人们对消费资料中的生存资料、发展资料和享受资料需求程度的变化。人们已经不满足于吃饱穿暖了,而是逐渐发展出对发展资料和享受资料的消费需求了。

(3)社会集体消费水平显著提高。

人是生活在社会之中的,除个人生活消费外,必须有社会集体消费。社会集体消费有两部分:主要部分是文教、科研、卫生、体育等事业费,即“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这一部分“将随着新社会的发展而日益增加”;另一部分是国家机关管理费和国防费,这一部分“将随着新社会的发展而日益减少”。《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0页。

近几年国家用于文教、卫生、城市公用事业等有关人民生活方面的建设投资逐年增加。1978年为83.3亿元,1979年为135亿元,1980年为182亿元,1981年为176亿元,1981年比1978年增加一倍以上,非生产性建设投资占全部投资的比重,已由1978年的17.4%上升到1981年的41.1%。

(4)科学文化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人不但要有物质生活,还要有精神生活。我们不仅要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也要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高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是建设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方面,我国三年来也取得不少成绩:1981年与1978年相比,生产电影故事片数量增加128%;艺术表演团体数量增加12%;文化馆数量增加7%;公共图书馆数量增加42%;报纸发行量增加9%;杂志发行量增加92%;图书出版量增加31%。

以上列举的事实证明,我国由传统发展战略转向新战略后,人民生活水平确有明显提高,这是毋庸置疑的。当然,由于执行新战略不久,国民经济调整任务尚未完成,人民生活方面的问题不可能全部解决。目前生活方面比较明显的问题是,一小部分职工没有升级调资,奖金也很少或根本没有,以致生活水平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相当数量的城镇居民住房仍很拥挤;消费品供不应求、市场紧张,物价有所上升等。这些问题毕竟是我们前进中遇到的问题,今后完全有可能逐步获得解决。

三 推行新战略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我国实行以满足人民生活基本需要为目标的新的发展战略所取得的初步显著成效,究竟是怎样具体实现的,以及将采取什么对策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呢?我们认为,它是从国民经济全局出发,经过综合平衡,把人民生活消费同生产、分配、交换诸要素之间的互相协调放在战略地位,并据此采取适当的措施而实现的。这种战略抉择,也将是我们今后应当遵循的。

首先,要保持生活消费同生产的协调。

生产是生活的前提。人民生活基本需要由社会生产发展水平和发展速度决定。但生产也不能脱离生活消费而片面发展。没有生活消费,就没有劳动力再生产,就没有生产的主体、对象、目的和动力,生产当然无法发展。因此必须使它们协调起来。

在计划安排上,生产资料生产一定要同消费资料生产保持协调的关系。消费资料的生产要根据人民生活改善的需要,否则消费品会供过于求或供不应求,而生产资料生产发展则应与消费资料生产相适应。如果生产资料生产规模过大,发展速度过快,其中就业劳动者的需要超过了第二部类能够向第一部类提供的消费品,那么必然造成消费品供不应求。过去在这方面的教训是不少的。

在我国的消费资料生产中,农业生产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我国10亿人口中有8亿农民,因此所谓满足人民生活基本需要,首先应当是满足农民的需要。另外,在我国人民生活消费构成中,吃是第一位的,城镇居民的食品支出约占全部生活支出的60%左右,农民的食品支出所占比重更大;穿是第二位的,而衣着的原料大部分又来自农业;用的东西也有不少是农业提供的,生产消费品的轻工业部门的原料70%来自农业。这些情况说明,搞好农业生产对于改善人民生活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农业生产发展的速度决定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速度。若今后我国农业生产增长速度平均每年在4%左右,再考虑到人口增长速度,那就可以预计到,生活消费提高的速度每年只能在3%左右。要加快改善人民生活步伐,必须加快农业生产的发展。

国民收入生产的增长速度决定着人民生活改善的速度。最近一个时期内,我国农业、工业增长速度不会太高,国民收入每年大约增长4%左右。在积累与消费比例不变的条件下,消费基金与积累基金每年也只能增长4%左右。如果再考虑到人口增长速度,生活改善的速度大体只能保持在3%左右。再从新增国民收入绝对量来看,最近时期内,每年新增国民收入大体在150亿元~200亿元。若以新增国民收入中的30%用于扩大生产,70%用于消费,则每年消费基金大约可增加105亿元~140亿元,积累基金每年可增加45亿元~60亿元。从消费基金新增额中扣除新增人口需要外,能够用于改善生活的也只有几十亿元,每人每年只有几元钱。这就是目前阶段改善生活的规模。战略抉择不应超过这个数量界限。当然,随着国民收入生产量的增加,这个规模会不断扩大。

其次,要保持生活消费同分配的协调。

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取决于个人收入和集体福利事业发展的速度和水平。而这又取决于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所以,生活消费同分配的关系很密切,二者也要协调。

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最重要的问题是确定必要产品与剩余产品的比例。这个比例关系实质上是劳动者的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目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的反映。为了正确处理这个比例关系,从经济发展战略的高度看,在全民所有制生产单位,一定要保证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速度超过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在集体所有制单位,一定要保证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速度大于劳动者从集体取得收入的增长速度。若考虑到今后一个时期每年都要安排大量劳动力就业这种情况,则在确定必要产品与剩余产品比例关系时,一定要保证产品产量的增长速度超过劳动报酬基金的增长速度。唯有这样的战略决策,才能保证国家除了改善人民生活外,能够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发展科研、文教、卫生、体育、国防等事业。而生产的扩大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又会反过来成为人民生活改善的物质条件。如果选择另外的战略决策,使劳动报酬基金增长速度长期超过劳动生产率提高速度,似乎人民生活能更快改善,其实不然。国家没有积累资金去发展生产和其他各项事业,这样就失去了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的可能。当前要注意控制奖金和农产品价格,不使劳动报酬基金增长速度超过生产发展速度,平均工资增长速度超过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

在国民收入再分配中,在积累基金使用方面还要正确处理生产性投资与非生产性投资的比例关系。这种关系是生产与生活的关系在分配领域中的具体表现,也是更加注意增加社会集体消费的具体表现。

再次,要保持生活消费同交换的协调。

人民生活的需要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有支付能力的需求,而有支付能力需求的实现,则取决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

在交换领域中,使居民货币购买力与消费品可供量在总额、构成、地区、时间四个方面保持基本适应十分重要。我国长期以来都是居民货币购买力大于商品可供量,近几年这种情况又有所发展,所以市场一直比较紧张,当前,要大力开辟货源,尽快实现供求总额的平衡。同时在构成上也要平衡,要注意品种、花色,避免脱销或积压。在地区上,过去由于在东北、西南等地区片面强调重工业,忽视农业和轻工业,所以那里的市场供应很紧张,以致出现在该地区投放钞票,而到京、津、沪等大城市购买消费品的现象,这对人民生活造成很大的不便。在时间上,目前我国市场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业生产,而农业生产还不稳定。为了保证人民生活稳定,一定要以丰补歉,瞻前顾后,使消费品的供求保持较长时间的平衡。

在货币收入一定时,人民生活水平同商品零售物价水平成反比,物价的上升,意味着生活水平的下降。为了避免物价上升影响人民生活,必须保证居民货币收入增长速度超过物价上升速度。这是一项重要的战略决策。虽然实行这种决策会遇到很多困难,但是,如做出相反的决策,物价上升幅度超过收入增长幅度,则将会影响人民生活,引起群众不满。所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采取的新战略,使收入增长速度超过物价上升速度,是完全正确的。当然,居民货币收入增长速度也不能超过劳动生产率提高的速度。在每个历史时期内,劳动生产率、居民货币收入和消费品零售物价这三者之间究竟保持怎样的数量对比关系较为合适,很难定出具体数字来。不过,历史的经验也可借鉴。“一五”时期,工业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52.1%,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42.8%,商品零售物价上升8.6%,三者之间的比例关系是1∶0.82∶0.17。若以此推算今天和以后,若劳动生产率提高10%,则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可以提高8.2%,商品零售物价可以上升1.7%。这样即使物价有所上升,也不会太影响人民生活,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不会影响国家建设。当然,对这种数量对比关系,今后要依据情况的变化进行适当的调整。

最后,保持生产、分配、交换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协调。

除了生活消费同生产、分配、交换各自之间保持协调关系外,在生产、分配、交换这三者之间也要保持协调的关系。因为它们也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人民生活。例如,在生产与分配之间,国家的生产性投资如何在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等生产部门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对于这些生产部门的发展速度有直接的决定作用,而这些生产部门的发展速度又直接关系着人民生活能否改善以及改善的程度如何。所以,要正确分配生产性投资,促进农业和轻工业发展。再如,在流通与生产之间,不论工商之间,还是农商之间,当前都有许多矛盾,也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人民的生活。有些农副产品,尤其是土特产品是人民生活迫切需要的,而某些商业部门或者怕麻烦,或者嫌赚钱少,就不组织收购。这样生产不能发展,生活需要也难满足。类似的情况在工商之间也屡见不鲜。所以,协调生产与流通的关系,也是改善人民生活所必要的。

总之,人民生活改善的程度,新经济发展战略实现的程度,要受许多社会经济条件的制约,也要受自然条件的限制。要解决好这个重要问题,必须从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高度,正确处理各方面的关系,使整个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本文原载:《经济研究》1982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