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必须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就是“中国梦”。近代中国遭逢帝国主义的百年压迫,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立了独立自主的新中国,实现了中华民族对帝国主义的民族自决。当代中国经历了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迈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阶段,继续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前进。
中华民族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共同体,是唯一代表中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国家民族。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只有在“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基础上才能不断前进。“共同”就是全国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中得到协调和维护。“共同”就是全国各族人民在“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和谐社会中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共同”就是全国各民族人民一心一意、齐心协力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而奋斗。“共同”就是全国各族人民在“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中,实现中华民族的自觉认同。在这方面,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共同”享有或者说经济社会生活水平的均等化是基础。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和发展进程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根本任务,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突出的矛盾,也是现阶段必须坚持的基本国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经济地理意义上的西部地区,在西部大开发以来已经取得了经济社会长足的发展,但是西部地区,尤其是构成西部地区主体的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因此,报告有关“继续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的部署中,强调了“优先推进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西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其中,“优先推进西部大开发”进一步强调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心所在。
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是指导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在加快西部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意义尤为重大。因为这些地区是中国生物多样性、矿产多样性、文化多样性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保护与合理开发这些体现综合国力、可持续发展的资源,是实现加快发展、特色发展、共同发展不可或缺的条件。报告针对我国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指出:“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这对推进西部地区的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生物多样性是维护生态平衡的自然基础,文化多样性应该成为维护民族和谐的社会基础。从广义文化的角度讲,文化多样性与生态环境多样性的关系十分密切,甚至是一种依托关系,诸如传统的捕捞文化依托于江河湖泽,狩猎文化依托于森林,游牧文化依托于草原,等等。因此,在经济社会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中,生态文明建设与“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是并行不悖的发展任务。包括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不仅要考虑生态环境的保护问题,而且也要考虑文化保护的问题,这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关系。报告有关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的要求,从更广泛和深远的境界打开了生态文明理念在“五位一体”总布局中的突出位置。“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需要牢固树立和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实践生态文明的观念。人与生态和谐的文明观,体现在社会关系中就包括了各民族的“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和睦相处,是族际之间平等、诚信、友善关系特征的概括,是建立在各民族人民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基础上的一种社会心理和行为状态,也是社会和谐、社会稳定的民间基础。平等包含着尊重,诚信包含着理解,友善包含着包容,在民族关系方面、尤其是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也集中体现为:“对各民族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传统、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心理认同等方面的差异,我们要充分尊重和理解,不能忽视它们的存在,也不能用强制的方式加以改变。”这就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观念在民族关系领域的基本准则。只有和睦相处才能和衷共济。
和衷共济,是族际之间团结一心、互相帮助关系特征的概括,是建立在各民族人民根本利益相互认知、相互协调、相互帮助基础上共同奋斗的一种精神状态,也是培育中华民族凝聚力的精神家园。团结一致意味着各民族人民在中华民族共同利益基础上的整合,互相帮助意味着各民族人民休戚与共的相互奉献和支持。由于历史、地理等原因,各民族及其聚居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存在着显著的不平衡,西部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现代化进程尤为滞后。在这种形势下,国家对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采取特殊的扶持政策,动员东部、内地进行对口支援,鼓励西部地区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同时西部地区能源、矿产资源、生态资源、文化资源等也对内地、东部和整个国家作出了巨大贡献,这就是国家、地方、各民族人民的和衷共济,也是各民族人民之间的“三个离不开”的内在机理。只有和衷共济才能和谐发展。
和谐发展,是族际之间统筹兼顾、共生共荣、相向而行关系特征的概括,是建立在各民族人民共享民主、公平、正义、法治基础上各得其所、相得益彰、共同发展繁荣的一种社会实践,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统筹兼顾是维护国家利益和兼顾地区、民族等多样性利益,共生共荣就是各民族人民相互依存、交集与共的文明、进步、富强和爱国主义自尊,相向而行的目标就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谐发展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它不仅仅是指经济社会领域,和谐发展是“五位一体总布局”的共同要求,涉及国家所有的重大关系领域。
“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并不是简单地对“交往交流交融”的否定。没有各民族人民之间的交往就不可能出现和睦相处,中国各民族人民之间的交往不仅由来已久、积淀深厚,而且在当代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流动、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交往已经在全国范围、各个社会领域展现开来。但是,和睦相处只能建立在平等交往的基础上。歧视、排斥、不公正的“另类”待遇,偷盗、欺骗、“切糕”式的讹诈,这些发生在交往关系中的个案、局部或某些行业中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都会在民族关系中产生由个别到普遍、个体到群体的消极影响,从而使和睦相处的局面受到损害,对和睦相处的损害,必然影响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各民族之间的交往,是为了交流,或必然产生交流,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精神生活之间的交流是建立各民族人民和衷共济关系的基础,前提是和睦相处。我认为在民族关系领域,“交融”从字面的理解就是各民族利益在协调中的交集和融汇,从这个意义上说和谐发展就是各民族的交融发展。但是,如果把“交融”理解为“同化”和“民族融合”,甚至指向了少数民族“同化”于汉族,“融合”于汉族,则是对“交往交流交融”的知识误读和政策误导,因为汉族也要认同、整合、同化于中华民族。因此“交往交流交融”中的“交”指各民族人民相互结成美好关系,而非单向的意愿和行为。因存在“交”的关系现象,才有“和”的关系倡导,“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中的“和”,前提就是平等,是对构成“交”的关系的各个主体的公正承认。平等就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根基。
马克思主义对各民族之间的交往关系做出过经典的科学论述,交往关系中存在的不平等现象源自各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其所造成的内部分工等因素。因此,多民族国家在协调民族关系的政策设计中,从各民族经济、社会、文化等特点出发制定具有差别性的政策,就是为了公平正义和实现平等。这是中国民族政策的立足点,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立足点,也是继续优先实施西部大开发,加快少数民族及其聚居地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立足点。目的就是“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为此,报告也特别强调了“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方面的内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就是民族政策教育,“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是民族团结进步的根本保障,这是一项面对全党全民的教育内容,也是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的题中之意。
“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不仅是“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保障,而且也是“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和工作机制,高度警惕和坚决防范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颠覆活动,确保国家安全”的重要措施。应对西方和各种敌对势力的挑战,需要不断加强国家的力量,也需要各民族人民的力量。在中国,各民族人民对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拥护、对祖国的热爱,是抵御外侮、“坚决防范敌对势力分裂、渗透、颠覆活动”最重要的力量,这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具备的自信。党的执政、国家的治理充分代表和保障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就能够赢得各民族人民的同心同德,就能够创造各民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社会和谐局面,就能够使56个民族在“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伟大实践中共同铸就中华民族,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奠定国家民族的基础。
[郝时远,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助理、学部委员,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民族宗教理论甘肃研究基地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