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社会运动研究的理论前沿
社会运动的研究可以说是近代社会的产物,作为一种重要社会现象,不同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对此进行了研究,随之形成了关于社会运动研究的诸多理论。具体包括群体心理理论、社会心理理论、资源动员理论、政治过程理论、框架符号理论等。这些理论从不同侧面解读或解释了社会运动问题,但是它们之间相互冲突的问题也客观存在,归纳起来,这些理论主要从理性、结构和文化三个角度进行社会运动的发生学研究。
20世纪60—70年代,可以说是社会运动研究最蔚为大观的时代。将社会运动研究推向顶峰的,主要是两个方面的发展,即经济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理性视角和结构视角被引入到社会运动研究中来,它们在社会运动为什么会发生的传统研究基础上,补充阐明社会运动如何发生的问题,使得社会运动在宏观和微观、个体和集体之间对行动的作用实现了一个有趣的联结,也使得社会运动研究得以向纵深演化。20世纪80年代,以戴维·斯诺和本福德为代表的一批学者,继承了社会运动研究的心理学传统,结合了社会运动研究的主观性、意义性和身份性认知的文化自觉,将社会运动研究拓展到文化的视角上来,从而使得社会运动研究呈现三足鼎立的局面。
(一)社会运动中的理性主义
社会运动研究中这一视角的呈现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圈外人即非社会运动研究者的贡献;二是圈内人即社会运动研究者的贡献。圈外人对于社会运动研究的理性化思考的贡献主要来自于曼瑟尔·奥尔森和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等人。作为一个经济学家,曼瑟尔·奥尔森思考“在一个理性人的情境下,集体行动何以可能”?曼瑟尔·奥尔森虽然考虑集团组织问题,但是他对于社会运动的集体行动同样也有有益的思考,毕竟社会运动也是一项多数人参与的集体行动的事业。理性人在关乎自身利益的分析中,更多考虑以最少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这样,在公共利益追求中,最好让别人付出更多,而自己坐享其成,即所谓的“搭便车”行为,但是事实上很多集团性集体行动的客观存在,使得曼瑟尔·奥尔森认为其中必然存在一些关键机制的作用。曼瑟尔·奥尔森认为是小集团现象以及选择性激励的结果,才可能使人摆脱理性人计算,使得集体行动成为可能。理性个体采取集体行动方面的持续研究体现在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关于“公共池塘资源”治理过程中。通过实际考察,奥斯特罗姆认为公共治理存在一种自主合作性治理的制度演化逻辑,理性个人在公共池塘资源使用过程中,可能导致池塘资源的过度使用、拥挤或退化现象,因此在国家和市场之外,还存在第三种治理模式,即反复博弈之后的合作治理,以形成制度性供给、可信承诺和相互监督,使得集体使用公共池塘资源的行为得以持续。
在理性主义者看来,所有对群体的解释必须通过个体方能得以理解。相应地,对人的理解必须借助对理性选择的目的性解释——指导行动的欲望与信念。换句话说,如果行动的采取是因为某些原因,那么,正是这些原因激发了这些行动。“利益”概念是这样的:如果A符合某人P的利益,那么P一定有能够采取A行动的理由。因为理性主义者关注跟随意图的集体过程与结果,或者个体理性行动的社会后果。这些后果经常是很不理性的:它们尽管是必然的,却是无意的、不想要的、不可避免的和出乎意料的。
曼瑟尔·奥尔森被社会运动研究所接受的过程是缓慢的,这是因为在某种程度上,他专注于解释集体行动为什么不能发生,而且他似乎将集体行动的动机限于选择性激励的物质诱因;但在20世纪60年代及以后,为什么有成千上万的人代表他们自身之外的利益而罢工、游行、暴乱和示威呢?那可是一个喧嚣和热闹的抗争政治的十年;此外,曼瑟尔·奥尔森虽然将自己的理论命名为“集体行动”,但关注更多的是在个人层次的动机和聚合上,理性选择如何与20世纪60年代的运动周期协调起来呢?社会运动研究者给予了理性的思考。
在20世纪60年代之前,关于社会运动的发生更多表现为对运动群体的心理学解释,集中关注那些具有社会的怨苦和不满的群体、那些具有剥夺感的人对社会的报复和反抗,因而也被认为是病态的非理性的行为。一些同情社会运动的年轻的教授们(如欧柏萧尔、麦卡锡、扎尔德、蒂利和麦克亚当等人)以及一些曾经参与社会运动后又对此进行研究的学者(如吉特林等人)对上述关于社会运动发生的解释给予了批判。正是通过对传统社会运动研究的批评以及对“奥尔森难题”的尝试性解答,运用理性思考社会运动的一批学者,形成了社会运动研究的资源动员理论,使得社会运动研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突出表现为1973年安东尼·欧柏萧尔的《社会冲突和社会运动》著作的出版,以及麦卡锡和扎尔德在一篇以《社会运动在美国的发展趋势:专业化与资源动员》为题的文章中,他们试图对20世纪60年代美国出现的众多社会运动的原因做出解释。1977年,麦卡锡和扎尔德又在《美国社会学杂志》中把他们的观点做了进一步的理论化。在此后的数十年里,这些文章数以千计地在各类文章和书籍中被反复引用。他们奠定了资源动员理论的基础。
首先,麦卡锡和扎德尔对社会心理学进行了批判。他们指出,在绝大多数社会中,不平等和压迫随处可见,如果剥夺感是导致社会运动的根本原因,那么,我们应该每天都可以看到反抗运动。但事实并非如此,反抗运动往往集中出现在某些特定的时间和场合。传统理论认为社会运动是非理性的,因而也是病态性的。而20世纪60—70年代的研究者则开始质疑这样的观点,并针锋相对地提出参与社会运动是理性行为。在描述社会运动参与者的动机时,研究者抛弃含怨恨或剥夺感等带有感情色彩的字眼,转而采用利益、兴趣等带有理性选择意愿的概念。欧柏萧尔写道:“正是那些造成一部分贫困和疾苦的制度,使得一部分人拥有自由和安全。自由、安全以及足够大的物质财富,不会轻易端到弱势群体前面。……既得利益者对变革坚韧不拔的抵制,使得社会冲突成为不可避免的事实。”言下之意,参与社会运动和抵制社会运动都是基于维护利益的一种理性选择。同时,公民参与社会运动不是冲动的愤怒和不满的结果,而是手中可以动员的资源多了,那些运动企业家向经营企业一样地经营着运动产业,努力扩大有利于运动的个人资源扩张、专业化和外部财政支持,是专业化的运动组织推动了社会运动的发生。由麦卡锡和扎尔德发展而来的资源动员理论认为,社会运动不是某种形式的非理性或病态行为,不是个人疏离感或病态心理的表达,也不是隔离、拔根或离群行为的结果,而是根源于人生经历、社会支持和亲身生活环境的正常行为。
其次,资源动员理论关注使社会运动形成和成功的社会过程理性化,是对外部资源的有效性利用。相比大众社会理论和相对剥夺理论,麦卡锡和扎德尔给予了政治和经济因素以更多的注意力,关注社会运动中的组织和领导。资源动员理论假定,不管人们感觉多么不安、愤怒和挣扎,如果没有组织和领导,他们不可能有效地发起社会运动,推动社会的变化。一个社会运动的新形式,即职业化的社会运动组织已经产生,领导者和主要的积极分子,是职业化的改革家,以追求改革事业为职业。改革家们在不同社会运动中走动,贡献他们的筹款技巧、公共公关、组织和领导能力,资金主要从第三方筹款得来,像教会、公司,甚至是政府。他们进行公关,向新闻媒体传播运动,通过电子邮件和通信接近潜在的支持者。欧柏萧尔认为,如果社会运动组织越是被组织、越是结构性的、越是正式的,它们越有可能完成它们的目标。任何一个社会运动组织必须是能成功地管理可利用资源的组织。这些资源包括物质资源(如工作、收入和捐款)和非物质资源(如权威、道德贡献、信任、友谊、技巧等)。任何一个潜在的社会运动组织,最有效的资源必须被管理好,像劳动和金钱;一些工作必须做好,像运输、印刷、广播费用等。
再次,社会运动的发生是对社会群体的理性动员的结果。一个社会运动的成功和失败,必须依赖许多人怎么加入组织,他们是如何决定的,愿意做出什么样的牺牲以及他们对对手情况的了解程度等。使旁观者愿意加入,否则群体不会壮大;使支持者愿意奉献他们的金钱和时间,否则组织将用光资源;这些决定将对个人产生影响。理性动员使参与者感觉到他人正在为公共事业做出贡献,愿意加入进来做同样的奉献。这将涉及以下几个因素:组织和领导者、目标和鼓励动员的因素等。欧柏萧尔写道,社会运动组织为了实现它的目标必须成功处理三个主要的任务:第一是把“搭便车”者转化为运动的贡献者;第二是克服组织化的反对者;第三是实现组织的目标需要创造、获得管理维持组织和完成集体行动所必须的资源。社会运动的领导者必须聚焦于动员的问题、不满的操纵、策略、社会基础设施等促使社会运动成功的必需品的选择。起初的工作已经在现存的组织中做了,现在主要是进行联合的事情。一个有效的领导者需要把每一个人聚合在运动里,创造共同的忠诚,领导者有时候必须迎合成员的需要。他们之间相互塑造,并相互控制。在社会运动的起始阶段,组织是非正式的,领导者必须和潜在的成员进行面对面的接触活动,一旦运动进入正轨,就需要正式的组织结构。欧柏萧尔认为,现存处于分割状态的群体很容易被动员以形成社会运动。一个社会中群体越分割,动员加入社会运动组织的可能性就越大。成员是相似的,他们的欲望也是相似的。重要的是,这些群体能够被很容易动员起来,是因为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联系网络,特别是动员资源,具有对现存成员的领导技巧和参与的传统。他们已经有了确定的领导者、成员、会议地点、行动路线、社会联系以及共享的信仰、符号和共同的语言等。
最后,参与社会运动的理性化。麦卡锡和扎尔德文章的关键逻辑是,二战后美国经济的持续繁荣使美国已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中产阶级国家,这种社会转型给美国的社会运动发展带来的主要影响是人们手中的可自由支配的时间和资源增多了。白领工人职业的优越性和不可替代性,使得他们可支配时间的能力增强;学生参与运动,是因为他们还处于社会的边缘,没有负担,年轻人敢闯敢干,在社会上同质性最好,年龄、阅历和知识构成相近,容易组织等。麦卡锡和扎尔德认为他们理性参与社会运动在于,付出成本非常小,收益可能很大:(1)传统社会运动的资源主要产生于社会运动的内部,如工会资金和工人所缴纳的会费。而60年代以后的美国,社会运动的资源将主要来自外部的各类捐款和基金。(2)由于社会运动不再依赖于来自内部的资源,来自运动成员内部的贡献对该运动发展的重要性就大大下降了。在许多场合,这些新型的社会运动参加者所需做的就是填个表、签个名。麦卡锡和扎尔德预言这种只有挂名成员的社会运动组织会变得普遍起来。
(二)社会运动中的结构主义
在20世纪60—70年代,社会运动研究另一座高峰是结构主义视角。在那个时代,一批政治社会学家扎根于马克思、马克斯·韦伯的结构、历史和组织唯物主义之中,出版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比较/历史研究的丛书。尽管他们在理论血统和理论重心上存在很大的差异,但都努力处理巨大的历史变迁问题,尽力阐明大规模过程(包括分化、国家构建、战争、资本主义、工业化、都市化以及思想、人员、资金和物品的跨界流动等)和制度(可理解为合作、承诺和冲突解决的规则聚集,也可理解为正式的组织)实际相遇的场所。与理性主义和文化主义不同的是,结构主义认为形成身份、利益和互动的最重要的过程是现代性的大型特征如资本主义发展、市场理性、国家构建、世俗化、政治和科学革命以及思想传播等。这个方向上的“社会”由过程的结构性连锁替代。尽管在任何严格的意义上,这些东西不是行为的决定因素,但它在特定时空内,通过创造供个体思考、互动和选择的环境秩序,确定了认知和行为的概率。根据这个观点,人们是被嵌入的能动者,运作于相关的结构领域之内,该领域将可能的与不可能的、较多可能的与较少可能的区别开来。
结构主义者并不否认理性个体的利益计算,但是他们认为一项集体行动的可能性建立在环境决定论和结构冲突之上。马克思的生产方式动力论所致的阶级冲突是主要的依据之一。马克思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结构规律,即生产方式的结构性矛盾推导出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结构性对抗,进而论述工人阶级运动乃至革命的必然性现象。马克斯·韦伯关于国家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互动是另一个主要依据。结构主义者关注人们之间的政治、社会和经济联系。扎根于历史并建立在物质基础之上的分配、冲突、权力和支配的过程——被认为推动着社会秩序和社会变迁。
社会运动研究中的结构主义将社会运动放置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之中,一批研究关注于国家之间;另一批研究关注于国家内部,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它们主要体现在关于革命和社会运动的研究之中。在探讨现代化转型的过程中,巴林顿·摩尔寻求将唯物主义的阶级分析与其他类型的国家和政体后果联结起来。他认为现代转型过程中的不同国家处理农业问题以及不同阶级之间互动方式不同,使得英国、美国、中国、俄国以及日本和德国这些国家走上了不同的现代化道路。于是,20世纪60—70年代历史宏观分析的大量著作努力将马克思主义延伸至被证明为与资本主义共生的第二种现代性宏观过程,即主权国家以及主权国家的后西方系统的创建和发展。巴林顿·摩尔的学生西达·斯考切波最成功地创造了一种强结构主义宏观分析,其一只脚在马克思式的阶级分析那里,另一只脚在马克斯·韦伯的国家分析那里。她在效法巴林顿·摩尔的结构性分析的同时,也试图超越他。她委婉地批评了巴林顿·摩尔强调阶级统治和阶级关系的结构和过程,她没有明确说明任何社会阶级都需要的政治机制,这种机制不能简化为阶级利益和阶级控制。每种产权制度,每个市场,都需要政治支持。需要提出的重要问题不是这种支持存在与否,而是谁控制着政治机制,以及他们是如何组织的——西达·斯考切波在不放弃阶级分析的情况下,企图考虑独立国家的可能性——它既可以支持阶级关系,也可能与之冲突。她企图将我们的视域延伸到民族国家本身的边界之外。这样,她坚持认为现代化发生在国内外压力之中。
西达·斯考切波在《国家与社会革命:对法国、俄国和中国的比较分析》一书中认为,国家解体、农民革命和国家重建具有结构性的原因。她认为,“对社会革命的充分理解需要分析者对革命的原因与过程采取一种非意志性论的结构性视角”。因此,任何对革命的有效解释都有赖于分析者超越参与者的立场观点,并采取一种非人格化和非主观性的视角。西达·斯考切波因而喜欢强调各种联系起来的、受处境限制的群体与国家间的客观关系和冲突,而非革命中具体角色的利益、看法或者观念。她写道:“如果不以国际结构和世界历史的发展作系统的参照,就不能有效地解释社会革命……另外,为了解释社会革命的原因和结果,必须将国家理解为行政和强制性组织——这些组织在社会经济利益和结构中享有潜在的自主性。”
她强调了国家与革命的结构—冲突—变迁的三种结构。第一是国际与世界历史环境的影响。经济发展、商业和工业变迁所致的国际格局、国家间关系和战争对国家在世界交往中的地位以及互动产生的影响。第二是国内阶级冲突。历史的具体制度安排如“土地阶级与地方政治结构”,影响着阶级内与阶级间的关系,特别是支配阶级与被支配阶级之间的关系。第三是国家的本质与阶级之间的关系。西达·斯考切波认为国家是渗透进社会并控制人民和领土的“行政性的与强制性的组织”,是独立于社会主导阶级与从属阶级具有“潜在自主性”的组织。她否定了目的论的革命图景,“革命不是制造出来的,而是自然发生的”。
对于社会运动结构主义研究的另一个主要影响来自于道格·麦克亚当、查尔斯·蒂利等人发现的政治过程理论。其首先来自于道格·麦克亚当(Doug McAdam)1982年写的《美国黑人运动的政治过程和发展:1930—1970》一书。道格·麦克亚当认为,经典的社会运动理论像大众社会理论和相对剥夺理论太过于关注运动追随者的心理动力,而“精英主义”视角的理论像资源动员理论太过于重视物质资源和外在的帮助。它们都没有给予政治环境以足够的重视。在政治过程理论中,外在的和内在的因素对社会运动来说,都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政治过程理论试图从更为历史和政治的视角将大众社会理论、相对剥夺理论和资源动员理论联系起来。
道格·麦克亚当具体解释的是一个具体的社会运动,即美国20世纪60年代黑人解放运动的起因和发展。他把黑人运动的发生归因于20世纪30年代以来美国南方大型农庄的没落、黑人群体在城市中比例的增大以及由黑人占统治地位的黑人选区的形成。这些变化大大增加了黑人群体的组织资源(特别是黑人教堂和黑人组织的扩展,以及黑人学生数量的增加),造就了黑人运动得以发生的政治机会,表现为南方棉花种植庄园主政治势力的下降和黑人政治势力的上升导致了美国的地方乃至国家精英的政治计算和行为的变化,从某些方面,也改变了美国黑人群体的思想状况,这些因素加在一起促进了美国黑人运动的形成。
政治过程理论相似于资源动员理论的地方,就是它们都关注运动如何形成和成功的因素。政治和经济的因素被认为比个人的因素更重要。不过政治过程理论允许个人形成他们自己的社会运动去反对那个统治的社会。道格·麦克亚当强调了宏大的社会经济过程如战争、工业化、人口变迁等对于社会运动的发生具有巨大影响,但它只是社会运动发生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社会运动发生还需考察以下三个至关重要的因素。
1.组织的力量
一个特定的群体越有组织性,那么他们越有可能发起社会运动并获得成功。像资源动员理论一样,道格·麦克亚当注意到现存组织在形成新的社会运动中的重要性。现存的组织提供了潜在的成员、“团结激励”的确定结构、一个联系的网络和组织领导。道格·麦克亚当认为现存的社会群体提供了和其他人一起参与群体活动的社会和人际动机,这包括参加新的社会运动。群体成员如果没有和他们的同伴一起参加社会运动,他们有负罪感,或许被社会忽略甚至受到惩罚。他指出,一个社会运动的组织资源取决于以下因素:(1)社会运动组织的强度,以及那些可能成为该社会运动基本群众的组织性程度;(2)社会运动组织内部是否存在能增加社会运动成员的凝聚力和认同感,以及能防止产生“搭便车”现象的各类激励性机制;(3)社会运动组织所控制的通信网络的广度;(4)社会运动组织内是否存在被广泛认同和尊重的领导成员和积极分子。
2.认知解放
相同的人们感觉到成功越多,他们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潜在的成员们形成了这样一个思想,他们所处的现实环境是不正义的,通过集体行动,镇压的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换句话说,他们必须形成一种相对剥夺感,并认为这种剥夺感是正确的,决定所从事的事业是正当的,并相信解决他们问题的方式是结构性的。道格·麦克亚当从没有使用过“相对剥夺感”这个词语,但是他的思想与此是相似的。在从事社会运动之前,必须有一群人想要一些东西,并相信通过集体行动能够得到它。
3.政治机会
在政治领域里联合的群体越多,促使政治系统变化的可能性就越大。道格·麦克亚当认为,政治机会是最重要的。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社会运动组织必须获得一定的政治权力。社会运动不是存在真空里,它们是社会和政治环境的产物。它们可以利用现实中不稳定的环境获得利益。社会可能变得更开放并对社会运动更友好,也可能变得更严格,使社会运动很难形成。所有的社会运动必须航行于它们社会系统的政治环境里,组织资源的维持是最重要的。只有组织中有充足的资源支持,政治和社会因素在决定运动群体是否成功方面才是最重要的。社会运动不得不适应社会中的政治经济环境条件以维持生存。对于社会运动的存在来说,道格·麦克亚当列举了四个政治机会关键性决定因素:(1)制度化政治系统的相对开放和封闭。(2)各种各样相互联系权力群体的稳定程度。(3)社会权力之间的联盟存在与否。(4)国家镇压的能力和倾向。
道格·麦克亚当强调,认知解放过程与政治机会的扩展和社会运动组织力量的增强这两个条件密不可分。一个政治机会使一个社会运动群体与其对手的权力力量对比能朝着有利的方向发展。当一个社会运动群体与其对手的权力力量对比变化后,他们就有可能产生认知解放。此外,当一个社会群体有着很好的组织和社会网络基础时,就更有可能经历所谓的认知解放。道格·麦克亚当认为,一个社会运动就是在政治机会、社会运动组织力量和认知解放三个要素的共同作用下造就的,具体如图1—1所示。
图1—1 道格·麦克亚当关于运动发生的政治过程模型
政治过程理论更多地聚焦于政治联系而不是物质资源。一个社会运动被看作政治现象,而不是心理现象。它需要被看作一个持续的政治现象从形成到衰落,但它并没有被看成是僵化的步骤。道格·麦克亚当认为财富和权力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大部分人对影响他们生活的决定很少有发言权,社会运动被看作是理性的尝试,即那些被排除在外的人们通过它获得了推动他们集体利益的政治杠杆。所有的社会运动都是同社会和政治权力的镇压做斗争。
蒂利在1978年出版的《从资源动员到革命》一书中提出两个模型,也是关于社会运动结构主义研究的奠基之作。第一个模型为政体模型,如图1—2所示。蒂利的政体模型可以说在对传统理论批判的基础上重新定义了社会运动,他根据人们与政治体制的亲疏关系将之分为三类:普通人群、挑战者、政治体及其联盟。而挑战者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那些通过常规渠道低成本获得政治体控制资源的挑战者,我们现在可将之称为利益集团的行动者;另一类是通过体制外抗争以挑战政治体的挑战者,蒂利及其同事将他们称为抗争者。人们为了自己利益而可能与政府机构以及其他挑战者争夺权力,权力决定了自己的付出所能取得的回报。在权力斗争过程中,挑战者都会采取各种形式的联合行动,以便增强自己的实力,提高成功的机会,从而形成社会运动等集体行动。
图1—2 蒂利的政体模型
蒂利的第二个模型被称为动员模型,如图1—3所示。蒂利认为,一个成功的集体行动将由以下因素决定:运动参与者的利益驱动、他们的组织和动员能力以及所具有的权力、社会运动所受到的阻碍或推动力量、面临的政治机会或威胁。
蒂利认为,一个社会运动的动员能力取决于为社会运动成员所控制的资源要素(土地、人力、资本和技术等)的总量以及将其转换为社会运动资源的能力,也取决于运动参与者利益所在以及他们的组织能力。一个群体把群体利益转换为一个社会运动的动员能力,关键在于组织力量。组织力量依赖于群体之间的共同特征和群体内部的联系程度。当一个群体中成员的主观自我认同感增强后,该群体的共同特征也会逐渐增强。总之,蒂利认为,一个群体成员的共同特征和群体内部联系越大,该群体的组织能力也就越强。
图1—3 蒂利的动员模型
蒂利认为,社会运动的形成还取决于其他一些政治性因素,包括一个群体所具有的权力和力量、社会运动发展的阻碍或推动力量,以及政治机会或威胁。如果一个群体自身的力量强大,发起社会运动时所付出的代价很小,受到的阻碍力量很小,面临的机会很多,那么社会运动发生的可能性会更大;反之,社会运动发生的可能性会变小。
巴林顿·摩尔和西达·斯考切波等人主要以国家作为研究对象,探究革命这样的重大的集体行动,从国际和国内的结构主义视角研究革命发生的可能性和不可能性。麦克亚当和蒂利等人则将研究视角立足于国家内部的结构性关系,特别是将社会运动等集体行动看作是社会上处于边缘地位的人们对现存政体的一个反抗。不过他们的理论均建立在这样一个基础上:他们都想找出几个决定社会运动产生和发展的关键因素及其这些因素之间的一个固定的逻辑联系,并以此为基础,构造一个对社会运动或革命研究具有指导性解释意义的结构模型。
(三)社会运动中的文化主义
文化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它以不同的方式涵盖了关于社会组织、核心价值、特殊信仰、社会行动或生活方式,格尔茨关于文化的概念获得了广泛的认同:文化即是“一种包含在符号之中的历史遗传的意义模式,一套以符号形式表达的、传承下来的概念系统,通过这种形式,人们可以交流、巩固和发展他们关于生活的知识以及对于生活的态度”。马克·霍华德·罗斯认为文化对于集体行动的功效主要表现在:文化是人们用来管理纷繁的日常世界的意义系统,是影响人们如何排位,以及如何处理周围事务的社会和政治身份的基础,是一个架构,它用来组织世界,定位自我与他人,让行动具有意义并诠释他人动机,为利益分析提供基础,将集体身份与政治行动联系起来,以及鼓励人们和群体倾向某些行动,避免其他行动等。
社会运动研究的文化视角经历了三个阶段,并逐渐走向文化整合主义的解释路径。第一个阶段是群体心理学取向;第二个阶段是社会心理学取向;第三个阶段是文化社会学取向。
第一阶段,群体心理学阶段。群体心理学研究的源头可以追溯到法国著名群体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和《革命心理学》关于法国大革命的研究中,详细阐释了运动中群体的心理特征。古斯塔夫·勒庞认为,一个社会运动和革命的兴起,是由“领袖的指引和群众的情感加速度”相互作用产生的。“大众对领袖的盲从以及情感加速度揭示了法国大革命的暴力行为。”每一个个体都是有理性、礼貌而又有教养的,但是一旦进入一个群体领域,理性因素渐渐消失,而非理性因素不断膨胀,人们将敏感、轻信、盲从、缺乏远见。究其原因,古斯塔夫·勒庞认为,在大众行为中除“理性逻辑(ra-tional logic)这一向来被我们视为行为之唯一指南的逻辑之外,还存在着与之截然不同的其他形式的逻辑:情感逻辑(affective logic)、集体逻辑(collective logic)和神秘主义逻辑”。领袖人物正是利用这些逻辑,运用“断言法、重复法和传染法”来影响他们的头脑。影响大众的是有说服力的名言警句,而不是论证,为了让断言在人们头脑中生根,就是不断重复,传染给群众,使他们不断模仿。高明的政治家就是看中了大众群体心理特征,不断通过断言、重复、精神传染以及打造声势,像一颗燧石,利用大众盲从和轻信点燃了激情之火。人们在这种方式的引导下,由个人有意识变成群体无意识,开始使自觉的个性消失,情感和思想发生转向;群体开始变得冲动、易变、急躁,情绪单纯而夸张,群体行动变得偏执而专横,群体的道德经常放纵自己低劣的本能,也不时树立起崇高道德行为的典范,时而可以为名誉、光荣和爱国主义慷慨赴义,时而可以杀人放火、无恶不作。正是理性的弱化和情感的强化,革命性运动才得以发生,集体行为变得越来越野蛮和非理性。
在古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出版不到十年的时间,美国社会学者罗伯特·帕克(Robert Park)于1904年出版了他的博士论文《群众与公众》,随后又和爱纳斯特·博格斯在1921年联合出版了《社会学导论》,书中他们简要重申了古斯塔夫·勒庞的群体心理学思想,并给予了更多的经验和社会心理的分析。帕克认为集体行为的产生更多是基于“紧急互动”(emergence interaction)的原因。在压力和无序的情况下,人们会进行“紧张的互动”,比他们在平常时期更多地进行积极的协调,他们的行为更多受到彼此的影响,他们在影响中无意识地接受和强化了互动中形成的规范,以致使每个人都有相同的想法和行动,使群体的每个人都接纳了这个行为。循环反应产生了传染,最终使每个人都采取相同的行为。
帕克认为一旦群体进入这种紧急互动状态,群体成员就失去了他们清晰的理性的思考能力,他们互相模仿,人们像那个最暴力的成员一样的暴力,像那个最冲动的成员一样的冲动,像那个最没有理性的成员一样的没有理性,他们受感情和暗示奴役,成员们不再考虑所做事情的对与错。这个过程的出现,是通过社会的相互作用和传染产生,经历了一个像动物一样的磨合期(milling),人们开始被煽动并兴奋起来,从而使行为变得非常冲动。
帕克在勒庞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群体心理的内在机制,同时还突出了群体形成的交往特性以及传染中的互动特征,但和勒庞一样都强调群体行为的非理性特征。帕克的分析更多地影响了美国的符号互动论理论家布鲁默(Blumer),并形成了较先进的大众社会理论。布鲁默认为,有一种机制能够使人们采取集体行动打破确定的规则和日常的群体生活,在正常情况下,人们的行动都是基于理解式互动(interpretive interaction),能够了解别人的话语和行动。不过群体情况下,人们进行的是“循环反应”,在反应达到一个点后,人们停止了理性的思考和行动,这个机制就是集体磨合期(milling)、集体兴奋期(collective excitement)和社会传染期(social contagion),如图1—4所示。布鲁默的集体磨合期在帕克的基础上更进一步,他认为任何一个集体行为都开始于无目的的、随意的方式。他们注意力都在群体成员身上,敏感而彼此回应,很少注意外在的道德规范;兴奋期是比磨合期更紧张的形式,人们的情感被唤醒,不能也不会回应逻辑的东西;传染期是精神、冲动和行为的快速的、疯狂的、非理性的扩散过程。他们集体无意识,冲破一切阻挡,他们无思,快速回应身边的任何事情,追随的就是冲动,像野火在群体中燃烧,形成共同的注意和信仰,采取统一的行动。
图1—4 布鲁默集体行为的循环反应理论
群体心理理论认为,个人在群体中从事的行为在他们单独时是不会做的,从勒庞开始,传染学的理论家们更多专注的是恐怖的和暴力的群体性行为是如何发生的,他们都认为规范性思考的崩溃,导致人们随时可能聚集,勒庞认为崩溃是会传染的,但也认识到社会的因素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帕克扩展了社会传染可能性的社会和心理的机制;布鲁默认为循环反应比以前存在于人们之间的态度更重要,他完全聚焦于群体之中的人的心理变化。总的来说,他们的集体行为都假定在人的心理因素之上,并且认为这种心理是非理性的,失去了自我的控制,采取的是没有思考的行动。集体低智商、暴力行为得到强化,社会传染使善良的人也能够从事激进的和恐怖的事情。
不过,拉尔夫·特纳(Ralph Turner)和罗伊斯·克里安(Lewis Killian)在随后论证中发现,群体中的个人传染行为既不是普遍的也不完全是非理性的。他们在《集体行为》(1957年出版,分别于1972年和1987年两次修订)一书中,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对所有集体行为进行解释。他们保留了大部分社会传染的理论要素,却放弃了传染理论的假设前提,即群体是非理性的、疯狂的、不合逻辑的,而认为参与集体行为的人们是理性的,他们称自己的集体行为理论为“突生规范理论”(Emergent Norm theory)。主要表现为:集体行为可能出现在人们感觉混乱而不知道做什么的地方;人们不知道做什么的时候,他们会环顾四周看看别人正在做什么;群体中所有人所做的事情,以及看看会发生什么事情,如果行为没有副作用,他们将认为这个行为在群体中是可接受的,可能大家都从事这种行为,通过循环强化过程,新的群体规范出现;因为大部分人在大部分时间内遵守这个规范,他们将追随这个新的突生的规范,他们做这个事情,不是因为思想上的缺陷,而是因为在当时的环境下好像是做正确的事情,如图1—5所示。
图1—5 拉尔夫·特纳和罗伊斯·克思安的突生规范理论
如果说循环反应理论中的人们从事暴力行为是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是谁,不假思索地扔石块是因为他们被这样的思想所传染而无法抵制;而拉尔夫·特纳和罗伊斯·克思安的“突生规范理论”则认为,同样的人扔石块是因为每个人都在做这个事情,好像这个事情是正确的一样,大家都应遵从。
拉尔夫·特纳和罗伊斯·克思安的集体行为理论是建立在“符号互动论”基础上的,在集体行为的背后是对意义和解释的强调,对周围环境的解释,并认为自己是在做正确的事情。拉尔夫·特纳和罗伊斯·克思安认为集体行为的发生有这样六个条件:(1)潜在参与者在一个环境中对什么是合适行为具有不确定性;(2)紧急,感觉有一些事情必须迅速要做;(3)和群体成员要有精神上的联系;(4)约束,人们应当遵守群体的规范;(5)所选择的对个人的教唆与暗示,个人思想上和可接受性以及与群体想象的一致程度;(6)许可,正常存在于社会中的态度和行为能够在群体内表达。
第二阶段,社会心理学阶段。随着群体心理研究的深入,人们发现社会运动等集体行动的发生并不完全是人们感性心理以及传染和效仿的结果,人们在理性的情况下的认知和思考,也能够引发不满、愤怒,乃至集体行动。社会心理学的第一个有影响力的论述是斯梅尔塞的加值理论。1962年,斯梅尔塞出版的《集体行为的理论》一书,表现出了他的理论与早期集体行为理论的重大分野。他认为促发集体行为发生的是社会结构因素,不是心理因素,他提出了加值理论(Value -added),声称此理论能够解释人们在什么地方、何时和如何发生集体行动。
斯梅尔塞认为社会运动不可能发生在平静的社会历史时期,运动像失眠一样,出现在动荡不安的时期。他认为集体行为出现在压抑已久的社会里,当这种紧张存在的时候,集体行为就潜在地存在着,紧张越大,爆发集体行为的可能性就越大。斯梅尔塞认为,集体行为的发生依赖一系列决定性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六个部分,如图1—6所示。
图1—6 斯梅尔塞的加值理论模型
斯梅尔塞的第一个要素是结构性诱导因素。如经济变动、通货膨胀等因素,导致人们收入下降、生活困难等。但这仅仅意味着社会有产生大众行为的可能性,在这个条件下,可以预期人口稀少的地区采取集体行动的可能性不大,而在人口稠密的地区,如城市、大学和工厂,有自发采取集体行动的潜在的可能性。第二个要素是价值和规范方面的结构性约束,如不同的价值冲突、对社会的不满和怨恨等。如美国1968年的公民不平等调查委员会(Citizen's Board of Inquiry)发布调查结果,认为美国有大量的饥饿和营养不良现象,但是美国联邦政府却通过支持给大农场主的基金转移走了3500百万英亩的生产土地,却不是用来生产谷物。这引发了人们的不满和怨恨。第三个要素是一般化信念的产生和扩散。结构性约束在人们的思想上还是模糊的,这时个人之间不安情绪在增加。一旦这种不安情绪和人们选择的一般化信念结合起来(如确定的个人、阶级、种族),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如谣言)等形成共同的认识,激进的动员就能够产生,并成为引发社会运动的重要因素。第四个要素是触发因素,这是社会运动触发的最直接的因素,体现高度情感性的事情,以剧烈的方式冲击约束。如1965年的瓦茨(Watts)骚乱,就是一个巡逻警察逮捕一个超速的黑人,但是谣言在黑人社区传播,说那个巡逻警察侮辱并殴打了黑人的母亲,触发群体骚乱,最后使事件升级到皇家警察来镇压黑人社区时发生枪击和抢夺事件。第五个因素是有效的运动动员。这说明引发社会运动的沟通说服功能,其中领导者的出现是重要的,通过陈述矛头的对象,运用象征符号团结盟友以反对共同的敌人。第六个因素是社会控制力下降。这个时候,精英内部出现分裂,社会控制力下降,从而使社会运动发生的可能性加大。
斯梅尔塞关于社会运动发生,更多是关于集体行为可能发生的潜能分析,主要是成员根据一般化信念对结构性约束的反应所致,是一个行动要素不断累加的结果,群体成员并没有减少“临时的疯狂”,也没有表现出非理性,他们界定当时的情况时是理性的,并没有丢失他们推理的能力,他们将他们的推理建立在一般化信念基础上,不管这个信念是真的还是假的,但都是理性的,只是这些行为因脱离了社会规范才被认为是非理性的。不同于循环反应理论和突出规范理论,斯梅尔塞的加值理论可以用来分析一切的集体行为,从非人性的集体行为(群体暴力和骚乱)到理性的集体行为(组织化的社会运动)再到愚蠢的集体行为(暂时的疯狂)。他对集体行为发生的预测不是根据参与者的行为,而是根据推动这些行为的动机和信念。如果斯梅尔塞的假设是正确的话,那么我们可以推测出集体行为的每一步及其发展的趋势,理解行为发生的每一个阶段。但这恰恰也构成了斯梅尔塞加值理论的功能主义分析的困境。即一旦开始分析集体行为,我们必须从其中寻找出加值因素,以致它很难真正被用来作为解释一个集体行为发生的工具。
社会心理学第二个有影响力的论述是格尔等人的相对剥夺感理论。在关于集体行为发生的心理学从非理性向理性转移、从群体内部行为转向社会外部因素分析时,其中影响最大的当数相对剥夺理论。相对剥夺理论聚焦于社会运动形成之后的心理推理。1970年,格尔(Gurr)发表了他的代表作《人们为什么要造反》,书中讨论了社会结构的改变(包括社会变迁、政治危机、经济转型等)在社会运动和革命形成中的关键作用,但此书的核心是心理学的,即“相对剥夺感”,他认为,每个人都有某种价值期望(value expectation),而社会则有某种价值能力(value capacity)。当社会变迁导致社会的价值能力小于个人的期望值时,人们就会产生相对剥夺感。相对剥夺感越大,人们造反的可能性就越大,造反行为的破坏性也越强。他把这个过程称为“挫折—反抗机制”。根据价值期望和价值能力之间的不同关系,格尔定义了三种类型的相对剥夺感,即递减型相对剥脱感、欲望型相对剥夺感和发展型相对剥夺感,如图1—7所示。(1)递减型相对剥夺感。如果一个社会中人们的价值预期没有变化,但社会提供某种资源的价值能力低了,就会产生递减型相对剥夺感。如在社会中,由于受到自然灾害、侵略者入侵、政策调整等,使生存环境恶化,而社会供给补偿能力大大下降,从而引发递减型相对剥夺感。(2)欲望型相对剥夺感。如果一个社会价值总量(价值能力)未变,但人们的价值期望变强了,就会产生欲望型相对剥夺感。如在中西方生活比较中,发现生活品质的差距,而产生了加大期望,从而对现有生活不满,产生出挫折感。(3)发展型相对剥夺感。当一个社会的价值能力和人们的期望均在提高,但社会的价值能力由于某种原因而有所跌落,从而导致价值期望和价值能力的落差扩大时,就会产生发展型相对剥夺感。发展型相对剥夺感常见于发展中的或处于改革中的社会。如马克思曾经说过,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工资的增长总是跟不上经济的增长,社会贫富差距因此而增大,工人也会因此产生相对贫困和相对剥夺感。
图1—7 相对剥夺感的三种类型
莫里松将递减型与欲望型两种剥夺感与社会运动类型联系起来进行论述。他认为递减型相对剥夺感可能产生保守的和右翼的社会运动,打算让社会回到过去的社会上去。而欲望型相对剥夺感可能产生激进的和左翼的社会运动,计划用新的、激进的方式改变社会,有可能引发革命运动。莫里松区分两种递减类型的期望:一种是合法的期望;一种是堵塞的、不满的期望。合法的期望,就是人们都相信他们有权利期望它,并应该得到它。一旦人们认为他们的期望是合法的,那么没有得到满足,他们就会产生相对剥夺感。那个期望事实上合不合法并不重要,只要人们相信它就可以。为了使社会运动形成,人们必须意识到集体目标,相信它是可欲的,并是可以实现的。莫里松认为这可以通过社会接触得以发生,他们形成这种期望,并试图使别人也有同样的想法,从而促使大多数人都拥有这种想法。接下来的过程,就是需要处理那些期望有没有被堵塞的问题。如果人们认为他们只需要付出一点点努力,他们就不需要社会运动。如果他们相信这条路径已经被堵塞,他们将不幸福或者没有办法实现期望,不管这种堵塞是不是真实的,只要人们觉得是这样的,他们将会不安并期望做一些事情。
莫里松认为发生社会运动,第一,必须让大多数的人们有相对剥夺感。改变社会的想法必须与有相同体验的大部分人认识到现实社会的问题结合起来。第二,同一状况的人们必须有密切的接触和联系。有相同经验的人更多地联系交流,则社会运动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大。第三,角色和身份上有很多共同的特性。共同性越多,社会运动发生可能性就越大。第四,社会中越存在死板的、明显的分层,社会运动越有可能发生。第五,社会中高度存在志愿者协会活动,社会运动发生的可能性比较大。
莫里松认为,社会运动起源于其背后个人不满的推动力。当大部分人想要一些东西,并认为应该得到它,但是社会又不能满足他时,他们可能发动社会运动去改变这个社会。因此,两种不同的状况将可能发生社会运动:(1)社会中期望的增加;(2)社会中机会的削减。但莫里松认为个人决定参加社会运动是一个艰难的事情,个人可能要付出成本,所以人们必须在群体中做一些事情像信仰这一类的,以解决他们称之为结构的社会问题。
赵鼎新在总结了格尔的相对剥夺理论的基础上,对此进行了很好的评价。虽然相对剥夺感是引发社会运动和革命的重要因素,但是如果没有领导者的作用、革命的组织、资源动员和可能的希望,如果没有引导走出压迫根源和解决之道的思想指引,相对剥夺感并不能必然地促发社会运动的产生。从某种意义上,格尔强调了社会运动引发心理的结构性条件,但是又过于夸大了引发社会运动的心理因素。如果社会被界定为问题,那么改变社会就变成解决方案,这或许并不能达到削减不一致的目的,但是它使人们相信,好像他们做了一些能够消除这种不一致的事情。另外,通过许多社会运动的案例,相对剥夺感并不能解释为什么美国北部的白种人在20世纪50—60年代参加公民权运动,为什么那么多人参加堕胎运动。参与社会运动的并不是所有人都经历过相对剥夺感,而且不是所有有相对剥夺感的人都参与社会运动。这是一个复杂的经济、政治、社会问题。
第三阶段,文化社会学阶段。心理学视角在20世纪60年代之前一直主导着社会运动研究,但随着社会运动研究的结构主义和理性主义盛行以来,心理学视角开始逐渐式微,并受到了很多质疑和批判,认为它并不能解释社会运动的发生,特别是社会运动进入组织化、规模化和持续化以来,感性的心理学解释更加经不起推敲。但是仍有一群坚持文化主义视角的人,吸收了批判者的研究内容,努力对社会运动进行文化主义改造。首先,他们的考察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思考:一是许多社会运动中存在“意识形态的话语符号”;二是社会运动的目标具有什么的价值观和目的性诉求;三是社会运动所进行的演讲、呼喊的口号、举着的标语和横幅,这些符号性行为意味着什么;四是社会运动为什么还有那么多大喊大叫、流泪、愤慨、写血书、自杀,甚至是自焚等方式来表达他们的情感并感染周围的人群的情况。无论如何,也不能忽视社会运动参加者的理念和情感在社会运动的发起和发展中的作用。社会运动不能摆脱情感性的动力,同时,他们也吸取了社会运动理性化的组织运作和动员策略,因而他们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寻找社会运动的解释方式,这就是文化主义视角的复兴。从某种意义上,文化既是继承的,也是改造的。这样,文化在社会运动中,可以是工具,文化就是一个工具箱,人与文化的关系就是工具箱主人和箱中工具的关系,社会行动就是行动者在文化工具箱中找出理想的工具并用于实践的过程。文化也是剧本,社会行动者的行为是由文化剧本中的内容决定的。
罗斯认为,文化首先作为一种共享的理解界定了人群的身份,这种身份标示着群体与外人之间的差异,标示着“一种独特的生活方式”,并通过特殊的行为(习惯和仪式)(既包括神圣的也包括渎圣的)来表达,它们标示着其成员每天、每年以及一生的生活节奏,揭示着人们如何看待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事件,以及理解他们所面临的选择。文化既具有认知的意义(它描述了群体经验),也具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它强调独特的群体内纽带,几乎就像一种密码,它将一种群体的经验与别的群体区别开来),表现强烈的心理取向,“我们是谁”以及“我们和他们”的心理判断和利益区分。这种共享的意义和心理认知既规范着人们的行动,同时也能召唤人们起来斗争。冲突实际上发生在所有的社群中,而所有文化都拥有关于什么是有理由为之斗争的东西,以及冲突如何得以管理等标准。文化形成着冲突,界定着什么是合适的社会行动,他人的动机应该如何被理解,以及什么是值得斗争的东西。
其次,文化诠释了他人行动和动机的框架。动机是文化分析的中心,它提供了将个体行动与更广阔的社会背景联系起来的机制,生产了“激励性努力”和“背景性依赖”的行动依据。纵使涉及利益,也是文化建构的产物,它不仅是私人的心理状态,同时也关乎公共文化层面上的合理性解释,意味着人们在某种环境中的或多或少的共同性解释和相似性行动逻辑。
再次,文化排列着政治优先级,行为、制度和社会结构不是文化本身,而是文化建构的现象。文化解释了个人和群体为何并如何像事实中那样行为,它既包括关于社会现实的认知和情感的信念,也包括一种文化中的人们和其他文化中的人们可能何时、何地以及如何以特定的方式行动。它定义着人们认为有价值和值得为之争斗的符号性的和物质性的目标,也定义着这些争斗发生的背景以及政治所赖以发生的和人们参与其中的(正式和非正式的)规则,这些规则往往影响着人们的利益以及如何追求利益。
最后,文化提供了政治组织和政治动员的资源。群体经常运用文化组织,实现不能直接追求的目标。科恩识别了由文化组织处理的六个政治问题,它们促进了群体团结和有效动员:(1)这种组织帮助定义了群体的独特性,并在相同的政治舞台背景下,通过关于起源的神话和优越性声明、血统和同族通婚、道德排他性、内文化、空间临近,以及同质性等,说明其成员身份和运作的范围。(2)文化组织满足群体内成员密切的内部沟通的政治需要。(3)文化组织提供着涉及群体所面临的一般性问题的系统表达的决策机制,并对一般性问题进行决策。(4)文化组织提供着权威以实施决策,并在合适的情况下代表该群体说话。(5)文化组织能够提供一种政治意识形态,它成长根植于血缘与仪式语言之中,它赋予权力以合法性,并将它转换成权威。(6)文化组织满足纪律的需要,通过礼仪和仪式将意识形态与社群的文化联结起来。
20世纪80年代,斯诺及其合作者整合了社会运动中的心理情感因素,以及作为社会积淀行动的思想文化要素,借用了戈夫曼的框架理论,形成了所谓的社会运动的“框架建构理论”,使得社会运动的文化主义成为与理性主义和结构主义相提并论的新的理论范式,也使得社会运动的传统研究得以在新时期复兴和创造性转化,使社会运动理论研究更为丰富。
在戈夫曼看来,框架即允许个体“去界定看待、辨认和标签”发生在他们生活空间内的或整个世界的事件。赵鼎新将其解读为一种能帮助人们认识、理解和标记周围所发生事物的解读范式。总的来说,框架体现对生活世界的一个观念认知、情感态度和价值评判。戴维·斯诺及其合作者(David Snow et al. , 1986)在研究社会运动微观动员时,借用了戈夫曼框架概念,把这一表意工作理论化、丰富化。框架理论涉及一定时空中的思想观点形成、发展、转化、变异和重塑等过程,主要包括主框架和框架联合。“主框架”指的是一定时空中形成并有重要影响的主流观点,成为引导人们行动的主导范式;“框架联合”指的是把若干具有相近的思想观念、价值目标通过一定的方式联合起来。戴维·斯诺提出了四种框架联合方式,即“框架沟通”(frame bridge)、“框架放大”(frame amplification)、“框架扩展”(frame extension)和“框架转型”(frame transformation)。这四种策略可能并不是互相排斥的,不过是在一个粗略的刻度盘上取得的不同读数。“框架沟通”:认知的微幅调整,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在意识形态上等同而在结构上不相联、有关某一特定问题或事项的框架的联结”;“框架放大”:认知的深度挖掘,指的是“对一个与特定问题相关的解释框架的详细阐述和补充说明”;“框架扩展”:认知的广度延伸,某个社会运动试图通过“把自己的目标和活动描绘成是和潜在的支持者的价值观和利益相一致的,从而扩展其支持者的后备力量”;“框架转型”:认知的激进创新,意味着“可能必须培育新的价值观并使它得到滋养,旧有的意义和理解被抛弃掉,而错误的信仰或误构必须得到重新架构”。赵鼎新在戴维·斯诺的基础上提出了第五种框架联合的方式,即“框架借用”框架在社会运动中的主要表现如下。
(1)作为一种文化标识的框架,它是主导社会运动的必要前提和必然环节。框架承认情境因素在社会运动过程中的重要性,不过,更重要的是,框架可以把客观因素转化为主观上的认知体验,赋予其意义,并就行动过程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予以解释。(2)框架作为认知和文化之间的一个沟通性概念,其认知、意识乃至思想观念的形成,与这个社会政治文化密切相关并发生互动,一个赋予人们的志向和行动以意义的参考框架,通过文化而传播,并以一种沟通性的方式组织起来。框架与文化的差别在于,框架是积极的,文化是消极的,且文化是框架编译的加工原料。(3)在社会运动过程中,框架之间存在竞争。框架建构论虽然承认事实是社会建构物,但认为不是事件本身的战胜,而是与之相竞争的框架战胜了原有的框架,前者在让它的阐释被人们所理解和接受这一点上做得更好。框架承认证据所隐含的意义,各框架之间的角逐,其实质就是哪一种证据被看作是相关的,而哪一种证据应被忽略。(4)框架“浸没”在日常生活网络之中,其生产意义、相互沟通、协商和制定决策的过程,是个体和集体之间互动的过程。毕竟,如果没有个体,就没有谁可与之分享;而如果没有集体信仰,则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分享,这样框架必然经历动员和被动员过程。(5)框架能否产生共鸣,成为主框架,需要经验上的支持和验证,其验证不仅要具有经验上的事实,还要具有经验上的可靠性、可测量度以及叙事的合理性。这使框架不断处于调整和整合的反复循环的动态过程之中。框架是一个动态过程,但是框架一旦形成,就会成为行动上的指导思想。在某个时段内,人们可能不再去询问它的真与假,而在于询问其对行动成功与否的有效性问题。
戴维·斯诺及其合作者认为,社会运动中的框架整合是一个以社会运动领导者的活动为核心的策略性行为,框架整合即是策略性框架。他们这种对于社会运动话语形成过程的理性化理解与当时正处于顶峰状态的政治过程理论相吻合,但是框架整合理论同时又指出了微观层面上社会动员和话语在社会运动中的重要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的工作填补了政治过程理论中的一个盲点。因此,他们的文章一经发表马上带来了巨大的反响。从那以后,“框架化”这个概念已被运用于描述和分析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运动修辞策略、集体行动的符号意义以及政府、媒体对运动的反应等众多领域。
总而言之,文化提供了群体行动的理想“蓝图”,它动员了许多最强有力的情感,赋予人们行动的合法性,以及提供了资助、组织和管理行动的相关福利、教育和各种场所。同样,文化解释政治冲突的暴力水平和形式。在最近几年来有所增加的族群和身份争端中,特别是有着不同意义系统和不同身份的群体之间所发生的不可调和的冲突中,文化成为各方对争端进行定义的关键因素,也使之成为许多冲突的焦点和解释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