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社会运动发生的社会机制
集体抗争古已有之,但社会运动因其目的性、组织性、持续性、规模性和政治性等显示出与其他抗争形式不同的特性,意味着它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这个时期使得社会运动的组织得以产生,社会运动的抗争形式较以前有很大的创新且逐渐流行开来,抗争的规模不断扩大,抗争具有明确的指向性,更为重要的是,社会运动成为一种常规化的抗争形式。查尔斯·蒂利在对1768—2004年欧美社会运动的考察中写道:“数千年来,尽管世界各地兴起过形形色色的群众运动,但是,作为一种政治形式的社会运动,却始于近三百年内:它肇始于18世纪后期的西欧,在19世纪早期的西欧和北美获得了广泛的承认,在19世纪中期凝结成为综合诸多要素的稳固的复合体,此后变化趋缓、却从未停顿,最终扩展到了整个西方世界,并被冠以‘社会运动’之名。”雷恩·罗伯茨和罗伯特·卡洛斯也同样认为,社会运动不是出现在所有的社会里,而是一定社会里的特有现象,它是19世纪的发明。何以18世纪后期出现像“社会运动”这样的抗争行为,成为研究社会运动发生机制探寻第一个需要回答的问题。
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中,社会似乎处于一种静止的状态,各种变化非常缓慢地进行,受制于技术水平以及生活条件的局限,人们往往在有限的空间里像他们的先辈们那样地生活交往。经济活动更多是自然经济现象,体现卡尔·波兰尼所谓的“互惠”经济和詹姆斯·斯科特所谓的“道义经济”的特征,商业活动非常有限。人们依附在庄园主和贵族的土地之上,因而针对政府的抗争也是稀少的,常见的是针对庄园主和贵族的以及邻里部落之间的抗争,要么表现为骚乱,要么表现为“弱者的抗争”,抗争的规模也局限在有限的地域之内。但是到了18世纪,经济、社会的发展似乎出现了与以前不同的方式的转型与变化,表现为经济上的资本主义化、技术上的工业化、国家转型的行政官僚化、社会人口的阶级化、国际体系的帝国主义化等。卡尔·波兰尼将其称为“大转型”,安东尼·吉登斯称之为“断裂式”的发展,马克思也有同样的深刻感受:“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自然力的征服,机器的使用,化学在工业和农业汇总的应用,轮船的行使,铁路的通行,电报的使用,整个大陆的开垦,河川的通航,仿佛用法术从地上呼唤出来的大量人口,——过去哪一个世纪料想到在社会劳动力里蕴藏有这样的生产力呢?”社会的非计划性的变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却与人们过去的生活方式形成巨大的冲突,这些冲突意味着以往的抗争方式(偶发式的骚乱或者日常性的“弱者的抗争”)的软弱无力,必须进行组织化的、规模化的抗争来应对这些趋势,这种抗争要么是波兰尼式的抗争,即是对资本主义“破坏性创造”中的破坏性的一种反应,进而激起一种反向运动以寻求“对社会的保护”的钟摆式的、重复式的运动;要么是马克思式的运动,即是对资本主义“破坏性创造”的创造性的一种反应,进而激起一系列进步运动以寻求“对社会变革或改造”的发展式、创造性的运动。这说明环境的剧烈变化孕育着抗争形式的创新与实践——孕育着革命,但更为寻常的却是社会运动。下面将这两种运动结合起来,一并予以论述,因为环境机制对两种运动都是相似的。引发社会运动发生的环境机制主要包括:市场化的资本主义、技术化的工业主义、阶级化的社会结构、激进化的启蒙运动、官僚化的行政国家、殖民化的国际体系等。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殖民化的国际体系,涉及的是社会运动的国际化趋势以及在发展中国家的社会运动,本书主要探讨的是西方社会,特别是西方民族国家内部的社会运动,因而对此予以忽略。官僚化的行政国家涉及政治机制,将在第四章予以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