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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家庭经营基础上的农业经营体系演变逻辑
只有充分揭示农业经营体系已有的演变逻辑,才能规划未来的农业经营体系。本章论述中国农业经营体系的演变逻辑。中国农业经营体系的基本方面在改革之初就确立为集体土地所有制基础上均分土地的家庭承包制小农户经济,并在改革中力求完善。
中国农业经营体系是对两个基本国情的适应。它一方面,它适应了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另一方面,它适应了城乡二元结构下城市化和工业化不同步、资源结构分割和城乡社会保障不均的基本国情。新中国成立之初建立的是土地集体所有,农民集体劳动、集体分配,农业与工业之间以计划价格进行资源和产品交易的经营体系。这一经营体系与城乡二元结构、计划经济的经济体制相融合。而对集体劳动、集体分配和计划体制的改革,使得农村逐步确立起新的农业经营体系,即农户家庭承包基础上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改革30多年来,这一经营体系不断演变,既承受各种外部因素影响,自身也发生很大变化。这种外来影响集中体现为部门营利和资本下乡,是联结小农户和大市场的各种中介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本章的任务是,立足改革30多年来在不断市场化背景下家庭承包制的演变和农业政策的演变,揭示这些演变背后的各方力量结构和相互作用原理。
本章论述顺序:首先,分析小农户基础上的农业经营体制在一个逐步扩大的市场环境下的演进逻辑,提出在经历30多年改革之后基于这一逻辑的农户经济组织化的突出必要性。其次,概述在30多年间农户经济的分化,以及部门营利、资本下乡带来的部门、资本相对于农户的经济和社会优势。这些将构成小农户合作的制度环境,形成小农户合作的必不可少、无法回避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