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上古文明阐扬
位于豫、鲁、苏、皖四省交界处的河南商丘,为古黄河下游南岸地区。中国传统文化的众多文化源头在商丘,形成了令人叹为观止的中国传统文化的鼻祖现象。这些丰厚的文化积淀,导引了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文化的生成和发展。到了汉朝,梁国(都商丘)经学独树一帜,其中《易》学和《礼》学代表了整个西汉的发展水平。至北宋时,中国四大书院之首的应天书院建在商丘,绝非偶然为之。因此,研究商丘上古时期的文明对研究黄河流域文明乃至中华文明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以龙山文化为主的文化分布
商丘地区的文物考古工作开始于20世纪30年代。1936年11月,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李景聃等到商丘、永城一带进行考古调查,在永城浍河两岸发现数处龙山文化遗址。20世纪60—70年代以来,河南省博物馆、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考古系、郑州大学历史学院考古系、美国哈佛大学等单位考古工作者相继到商丘考古调查、发掘或试掘,发现商丘地区新石器时代至夏商时期的考古学文化先后主要经历了仰韶文化、大汶口晚期文化、龙山文化、岳石文化、早商二里岗上层文化、先商文化等若干发展阶段,其中大汶口晚期文化、龙山文化、岳石文化三者之间一脉相承。
商丘地区发现的考古学文化,以河南龙山文化的分布最为广泛,出土遗物也最丰富,是5000多年前居住在这里的先民遗留给我们的珍贵历史资料。这些遗物、遗迹可以证明那时的商丘及其周边的广大地区,已经是一个人口相当密集,经济和文化生活比较进步的地带。其中“王油坊类型”和“造律台类型”是商丘地区河南龙山文化的代表。
王油坊遗址位于今永城市西酂城镇王油坊村东北400米处。它东临浍河,周围地势平坦,为旧黄泛区淤没之地。遗址呈弧形,略高出地表,面积为1万平方米。1976—1977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与商丘地区文管会,先后3次在商丘各县进行调查和发掘,主要遗址有王油坊遗址、造律台遗址、黑堌堆遗址、书案台遗址、赵庄遗址、谷子坑遗址、半塔村遗址、丁堌集遗址等。从发掘情况看,“遗址堆积较厚,文化内涵单纯,出土遗物丰富”。遗址的文化层厚度一般都在3米以上,出土的文物为龙山文化晚期的石器、陶器、骨蚌器和角器。其中,生产工具有石刀、石铲、石箭头、骨鱼镖、骨凿、骨锥、骨针、陶纺轮、陶网坠和菱形器等;生活用具多为陶器,以泥质灰陶为主,夹砂陶、棕陶、红陶、黑陶较少。纹饰以方格纹居多,篮纹和绳纹次之,另外还有指甲印纹、附加堆纹、鸡冠耳等。素面和磨光器也较多。主要陶器器物有鼎、罐、盆、碗、盘、豆、杯、甑、瓮、樽、盉、器盖等,其中最多的是深腹罐和碗,其次是鼎、平底盆和各类罐。
龙山文化王油坊遗址发现的大量生产、生活用具表明,早在5000多年前人类的祖先就劳动生息在商丘地区这片广阔的土地上。他们或网罟而渔,或弓矢而猎,或磨蜃而耨,或畜牧牛羊,由渔猎生活逐渐过渡到农牧生活。该地区较为发达的农业、渔猎和手工业,为中华民族的历史和文明增添了丰富的内容。
造律台遗址位于永城市西酂城镇城内东南侧。该遗址上层为商代遗存,下层为河南龙山文化遗存,属于龙山中晚期文化。龙山文化造律台类型,集中分布在豫、鲁、苏、皖四省交界地区,这个分布范围与先商民族在豫东地区的活动区域基本一致。造律台类型距今4200—4500年,从时代上看,与先商文化早期大致相当,其文化面貌也与早商二里岗文化之间有某种遥承关系。如郑州二里岗早商遗存中的甗、大口樽、器盖、粗柄豆、平底盆等器物,在造律台类型的遗物中都能找到极为类似的器型。因此,造律台类型龙山文化对于探索先商文化的来源问题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
二 源于商丘的先商文明
商族是东方的古部族,是东夷少昊族的分支。商族也就是“玄鸟氏”族,从少昊族中分离出来以后,自东向西迁徙,至“商”这个地方扎根,从而以“商”地作为自己的族名,建国以后,又以商作为国名,正如王国维所言:“商之国号,本于地名。”这个“商”,就是河南的商丘。所以,商丘是先商文明的发祥地。
(一)商的始祖契所居之商就是今天的商丘
《史记·殷本纪》: “契长而佐禹治水有功……封于商,赐姓子氏。”契为帝喾之子。史学界认为,帝喾的生活范围主要在古代的孟诸泽畔(今天的河南商丘、虞城以北,山东单县、曹县一带)。帝喾曾建都于亳,可以断定“商”“亳”两地应相距不远。大量文献资料显示,“商”应该就是上古时期的商丘,在今天的河南商丘一带。晋杜预《春秋释地》:“宋、商、商丘,三名一地,梁国睢阳县也。”之后很多学者也都像杜预一样认为古代的商丘就是今天的商丘,如张守节《史记正义》以及《路史·国名纪》《括地志》等书,均承袭此说。甲骨文中有“商”“丘商”“大邑商” “天邑商”等地名,经专家考证,所指皆为商丘。王国维在《观堂集林·说商》中说:“商之国号,本于地名……始以地名为国号,继以为有天下之号,其后虽不常厥居,而王都所在,仍称大邑商。”范文澜认为“契部落居商丘”。郭沫若说:“商,在今河南商丘县,商朝就是从这里发展起来的。”陈梦家也曾推测说,甲骨文中的商、丘商,是在今商丘附近。史念海早年与顾颉刚都主张殷商民族起源于东方(东北或河、济之间)。后来,史念海先后在两部著作中都认为:商和商丘可能是一个地方,都在河南商丘一带。董作宾也坚持商、商丘同为一地,即今日河南之商丘的观点,他曾把帝辛征人方的路线排列成序后,根据其途经的攸国与“商”的位置顺序,认为“攸国的方向既定,则 ‘由商至攸’的方向自然是由西北向西南行了。卜辞中的 ‘商’也称 ‘大邑商’,为今河南之商丘无疑……这一次征人方经过的 ‘商’就是商代的旧京”。已故美国著名华裔学者、哈佛大学终身教授张光直也坚持这种观点。以上史家所言绝对不是凭空而发,都是经过了认真的考证,因此,他们的观点应该受到重视。
(二)商先公的主要经营地在商丘一带
先商时期,部族与都邑的频繁迁徙是一个显著的现象。《尚书·盘庚下》云:“荡析离居,罔有定极。”又《尚书序》: “自契至于成汤八迁,汤始居亳,从先王居。”关于“八迁”之地望,唐以前的学者一直“不得其详”,孔颖达《尚书序》疏中,亦仅列出“四迁”: “契至成汤,十四世凡八迁国都者:《商颂》云:‘帝立子生商’,是契居商也。《世本》云:‘昭明居砥石’,《左传》称:‘相土居商丘’及今居亳。事见经传者,有此四迁,其余四迁,未详闻也。”
陆德明《经典释文》与此说相同:“八迁之书,史唯见四。”到了清代,梁玉绳在其《史记志疑》中明确提出“八迁”之具体地点。王国维在梁玉绳的基础上,又重新作了考证,他在《说自契至成汤八迁》中指出商先公八迁的顺序是:契居蕃(山东滕州市)、昭明居砥石(河北元氏县南槐河)、昭明又迁商丘(河南商丘)、相土迁东都(山东泰山下)、相土复居商丘、上甲微迁殷(河南安阳)、上甲微复归商丘、汤居亳(今商丘虞城谷熟集)。
上述的商地,即今河南商丘。在相土复归商至上甲微迁于殷之间,没有迁都的记载,只是在《山海经》和《竹书纪年》中提到王亥曾“托于有易”或“宾于有易”,这说明在昌若、曹圉、冥、王亥(王恒)期间,商先公仍居于商丘。通过对“八迁”地望的考察可知,商先公活动的范围主要是在今河南、山东和河北三省交会的地带;而且,先商民族虽然经历了8次迁徙,但其中的4次都与商丘有关,每次迁徙后都又回到了商丘。由此可见,商族由契至汤14世都是以商丘为根据地或者主要经营地,然后不断向外拓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商丘为商族的发祥地。
(三)商汤所居亳地为今之商丘
《史记》称商王朝的建立者成汤“始居亳,从先王居”。“亳”之地望,自汉代起,聚讼纷纭。王玉哲把古今以来关于“亳”地的说法总结概括为六种:关中说、偃师西亳说、河南商丘南亳说、山东曹县北亳说、河南内黄说、郑州说。现在影响较大的为“三亳说”:南亳、北亳和西亳。
南亳在今商丘市虞城县谷熟集。《孟子·滕文公》: “汤居亳,与葛为邻”, “汤使亳众往为之耕,老弱馈食”。可见葛与亳相距不远。《汉书·地理志》“陈留郡·宁陵”下《注》曰:“孟康曰:故葛伯国,今葛乡是也。”《孟子·滕文公·疏》: “案:《地理志》云:‘葛今梁国宁陵,有葛乡。’裴骃亦引之而证《史记》亳都亦在梁国,故云 ‘为邻’。”葛在今之河南宁陵县,其地距南亳约40公里,当是汤居南亳的重要证据。
《帝王世纪》: “殷汤都亳,在梁。”“梁国谷熟为南亳,即汤都也。”又《水经·睢水注》: “(睢水)又东径亳城北,南亳也,即汤所都矣。”至《括地志》则更进一步说:“宋州谷熟县西南三十五里南亳故城,即南亳,汤都也。”这些材料都明确指出汤都之亳为南亳。
随着夏、商史研究的逐步深入,夏、商时期的都城设置制度也不断被揭示出来。以李民为代表的一批学者提出夏、商时期都城的设置为两都或数都并存。张国硕又对夏、商时期的辅都制度进行了更为深入的研究。他们的研究为更好地理解三亳的存在找到了一把钥匙。
李民将夏代都城与商代都城一一列举:夏初之都城有阳城、平阳、安邑和晋阳。夏末之都城有斟寻和安邑。商代初年有北亳、南亳和西亳。商中叶盘庚之都城有奄、北蒙和殷墟。商末之纣都有邺南之殷墟和朝歌。从以上例证可以看出,夏、商时期确实有两都或数都并存的现象。张国硕称之为夏、商时期的主辅都制度。
了解了夏、商时期这种主、辅都并存的特点后,对商汤所都之亳就能很容易理解。南亳应为商汤时期的主要都城。北亳距南亳不过百里,从文献记载可以看出,其地位应是拱卫南亳的门户,是南亳以外的另一都城(辅都、陪都)。这里有宫室、有宗庙,更主要的是这里是一个军事重镇。所以《左传·昭公四年》有“夏启有钧台之享,商汤有景亳之命,周武有孟津之誓”的记载。《史记·殷本纪·正义》引《括地志》: “宋州北五十里大蒙城为景亳,汤所盟地,因景山为名。”景亳即蒙,亦即皇甫谧所言之北亳,汤之伐桀,这里是其出发点,是商汤的军事大本营。
从文献记载看,西亳也是商汤时期的都城之一,不过,它的建立时间要晚于南亳与北亳。具体地说,它是在商汤灭夏后,在南亳、北亳之外建立的另一个“亳”都。西亳一方面晚于南亳和北亳,另一方面位置也远离南亳和北亳。
可以看出,商汤所居之亳当为商丘东南之谷熟,北亳为山东薄县,两者所距不过百里,南亳要早于北亳,是先商民族活动发展和商朝建立的主要根据地。由是观之,既然契居之亳、汤居之亳都在商丘,商先公也多在商丘一带活动。那么,先商文明源于商丘当是不争的事实。
三 源于商丘的中国商业文明
关于中国商业的起源,学术界看法不一。主要观点有“祝融说”“西周初年殷民说”和“白圭说”。笔者认为,中国商业源于商人,商先公王亥“宾于有易”,为中国最早的商人。王亥活动的区域在南亳,即今河南商丘一带;王亥生活时期的社会形态为由部落向国家的发展时期,此时农业和畜牧业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商业也开始萌芽。
(一)王亥在商先公中的地位
《史记·殷本纪》所载商先公中的七世“振”即“王亥”。从出土的甲骨文中可以看出,商先公中比较受到后代重视的有王亥和他的儿子微(即上甲微,甲骨文称上报甲或报甲)以及商朝的建立者汤。商汤受到后代重视自不必说,上甲微受到重视,主要是由于他是王亥的儿子,同时他又是商代第一个以十天干来命名的祖先。但王亥的地位是远远高出上甲微的。
王亥是冥之子。从冥经王亥到上甲微,是先商历史重要的转折时期。王亥是卜辞所记“祭祀之最隆重者”。甲骨文中祭王亥的卜辞,以武丁、武乙、文丁时为多。武丁卜辞中有多片“王亥祟我”的记载。祟,神威之意。王亥祟我,意思是说王亥在商朝人的心目中具有极大的神威。商朝人祭祀王亥所用的牺牲有时多到三十牛、四十牛、五十牛,有时甚至用祭天的礼节来祭祀王亥。而且,上甲微以前,除“河”外商朝人祭祀先公的配偶,唯王亥一人。
王亥称“王”。在商先公中,只有王亥称王,名王亥。此“王”虽与成汤及其成汤以后的商王之王有所不同,但可视为王之雏形,为王权的一种萌芽状态,这也说明了王亥在商人的心目中有着很高的地位。不仅如此,卜辞中还多处称王亥为高祖,或称高祖亥。甲骨卜辞中称高祖的共有三人,一为高祖夔(契),二为高祖乙(汤),三为高祖亥。
王亥与商朝的图腾崇拜紧密相连。在甲骨卜辞中,共有甲骨8片、卜辞10条,王亥的亥字从亥从鸟。这一方面说明了早期商人以鸟为图腾的遗迹,另一方面也说明王亥在后代商人心目中达到了图腾的地位。
武丁时的卜辞多次有“贞于王亥求年” “贞于王亥告秋”的记载。“求年”即求生求雨,求年祈年;“告秋”即告秋收禾谷成熟于先祖之祭,《说文》: “秋,禾谷熟也。”这说明,武丁时人们在敬天的思想指导下,在祈祷风调雨顺,重视农业生产,希望禾谷成熟时,也往往祭祀王亥,希望得到王亥的保佑。这也从一个方面说明王亥受到了商人的怀念和崇拜,说明王亥在商先公中有着较高的地位。
商族以鸟为图腾,这种图腾现象在王亥身上有较明确的反映。殷王在祭祀王亥时,王亥之亥,从亥从鸟、从亥从隹或从亥从又持鸟,这种情况总计有甲骨8片,卜辞10条。从祖庚到武乙,五六十年间,王亥的亥字,上端所从,先从鸟,次作崔萑,最后作隹,由象形而字化,由繁而简,由鸟而隹,其发展演变的痕迹,灼然可见。《山海经·大荒东经》“有困民国,勾姓而食。有人曰王亥,两手操鸟,方食其头”之传说应由此所出。王亥的亥字,为什么要加一个鸟旁呢?笔者以为这是早期商族以鸟为图腾的遗迹,而这种情况仅此王亥一人。
(二)王亥生活时期的社会形态
从“玄鸟生商”的传说可以看出,商族在契以前还属于母系氏族社会时期,从契开始,商族才有了以父子相承为主的世系,商族从此进入父系氏族社会。从契到王亥,商族的社会性质属于父系氏族社会中的“部落形态”阶段,王亥、上甲微时期应为由部落形态向王国的过渡期,最后到商汤时期走向王国形态。
这种断定,一是因为王亥称“王”, “王权”观念之雏形出现,以王亥为中心的雏形性质的“王族”形成。这是一个最主要的贵族阶层,其社会形态已跨越“阶等社会”而开始进入“分层社会”。二是甲骨文中王亥之亥从鸟,说明王亥在商人心目中的宗教性,这种宗教性的存在,说明王亥时期是一个重要的过渡期。三是王亥“服牛”与畜牧业的发展。《山海经·大荒东经》和《楚辞·天问》中都提到王亥“仆牛”,《世本》《吕氏春秋·勿躬》作“服牛”,《天问》有“该秉季德……胡终弊于有扈,牧夫牛羊”。仆、服、牧都是指王亥牧养牛羊。《世本·作篇》言“相土作乘马”,乘马,即用马驾车,说明相土时已有马的驯养和使用。在先商文化遗址中,出土了很多牛、羊、猪、鹿、狗等动物遗骸,说明先商时期商人畜牧业的发展情况。王亥继承了商先公重视畜牧业的传统。王亥之亥,王国维以为是时间即祭日,他在《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王亥》中说:“卜辞言王亥者九,其二有祭日,皆以辛亥,与祭大乙用乙日大甲用甲日同例。是王亥确为殷人以辰为名之始,犹上甲微之为以日为名之始也。”但从所有祭祀王亥的卜辞来看,亥不是祭日,亦非十二地支中的“亥”。《说文》: “亥为豕,与豕同。”段玉裁注“谓二篆之古文,实一字也”。从王亥受到商人崇拜的程度来看,亥即豕。豕,猪也。说明王亥重视畜牧业,饲养“猪”等家畜,并因此而被名“亥”。王亥所处的时代为奴隶社会初期,以农业生产为主,生活水平相对低下。王亥时期的商部落已经能饲养猪、牛、马,从饲养个别家畜到畜牧业逐步发达,既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又推动了社会的进步,王亥也因此受到后人的崇拜。王国维说:“然则王亥祀典之隆,亦以其为制作之圣人,非徒以其为先祖。”“制作”应为发明意,“制作之圣人”是说王亥是畜牧业的创始者。因此,胡厚宣说“王亥是一个畜牧业的创始人”。四是王亥“宾于有易”而被杀,先秦不同的典籍都有记载。如《竹书纪年》: “殷王子亥,宾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绵臣杀而放之。是故殷主甲微,假师于河伯以伐有易,灭之,遂杀其君绵臣也。”先秦文献和甲骨文中王亥远到有易之地“仆牛”或“服牛”,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畜牧牛羊,实际是驾着牛车、载着货物到有易去进行商业贸易,结果为有易之君绵臣所杀。被杀原因是“淫”字。《楚辞·天问》说王亥与其弟王恒并淫,也有学者进一步分析是淫绵臣之妻还是淫绵臣之女。但也有学者对王亥之死提出质疑,如田昌五指出,在上古时期尚不存在后世的那种婚姻道德观念,“王亥作为一方邦君,即使淫于绵臣之女,甚至 ‘眩弟并淫’,那双方结亲通好就行了”,是不会因此被杀的。田昌五认为,王亥之死的真正原因,是王亥通过绵臣之女,谋取有易而有之,结果被绵臣发现,因而杀掉王亥。这种解释是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的。笔者以为,“淫”应理解为“浸淫”,即蚕食、扩张之意。这说明,商族在王亥时期发展很快,力量强大,对邻邦产生了威胁,这应符合由部落形态向邦国过渡这样一个历史时期。
(三)王亥经商之情形
王亥饲养、放牧牲畜,其一,祭祀时有了牺牲,牺牲越丰盛,说明对天和先人越虔诚,这样就越能得到天和祖先的保佑;其二,可以改善人民的生活,提高人民的身体素质,增强抵御自然灾荒和野兽侵袭的能力;其三,说明王亥时商人已能使用牛马等畜力,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由于农业和畜牧业的发展,商部落到王亥时迅速强大起来,并向四周发展势力。由于产品有了剩余,出于发展壮大本部落以及换取奴隶主需要的物品的目的,王亥于是与四周部落进行以物易物的商业贸易活动,结果与分布在今河北中部易水一带的有易氏发生了冲突。
如前所述,记载王亥到有易氏部落进行贸易的文献是《山海经·大荒东经》和《竹书纪年》,另外,《楚辞·天问》也有对这一事件的质疑:“该秉季德,厥父是臧。胡终弊于有扈,牧夫牛羊?干协时舞,何以怀之?平胁曼肤,何以肥之?有扈牧竖,云何而逢?击床先出,其命何从?恒秉季德,焉得夫仆牛?何往营班禄,不但还来?昏微遵迹,有狄不宁。何繁鸟萃棘,负子肆情?眩弟并淫,危害厥兄。何变化以作诈,后嗣而逢长?”
这些材料讲的是一件事,可以相互印证。据王国维研究,“有扈”即有易,“该”即王亥。材料涉及的人物有王亥、绵臣、上甲微、河伯、王恒以及被“淫”之对象。王亥“宾于有易”被杀是一个历史悬案,至今没有很一致的说法。
《楚辞·天问》中“眩弟并淫”令人费解。正如屈原所说,既然是“眩弟并淫”,为什么王亥被杀,而王恒活着?王恒与有易之君绵臣是什么关系,王恒与被淫之女是什么关系?难道王恒与有易有私约而危害其兄?《楚辞·天问》的紊杂难解令人生疑。有学者指出,“眩弟并淫”可能讲的是舜、象共牺二女之事,误入本故事之中。
河伯是黄河之神,“牛”是他特享的牺牲。河伯与商的祖先关系密切,商先公活动的势力范围主要在黄河下游,所祭主要是下游河神——九河之神。卜辞里作为先公的“河”,也可能是被尊祀为九河神的治水英雄。
王恒是王国维根据甲骨文的记载,新考证出来的一个人。其名不见于《史记》《世本》《山海经》及《竹书纪年》等书。在《楚辞·天问》中有“恒秉季德”之句,此“恒”应就是卜辞中的“王恒”,为王亥之弟,冥之子。这样,在先商的世系中,在王亥与上甲微之间,多出了王恒一世。王亥“宾于有易”被杀,王恒却安然无恙,而且还随即“得夫仆牛”,即被有易之君绵臣夺得的“仆牛”又由王恒得之。
从《天问》中屈原的这些质疑来看,王亥被杀,即使不是有易之君绵臣与王恒合谋,也是得到了王恒的默许。现在看来,屈原的质疑又让我们来质疑屈原:王亥带领着商队到有易去做客(宾)、贸易,有易之君为何要杀王亥?笔者以为原因在于“淫”字。从当时的婚姻道德观念来看,王亥无论是与绵臣之妻抑或与绵臣之女私通,都构不成被杀的理由,原因在于有易感到了王亥的危险,这种危险就是商族的强大所带来的威胁,实质是利益的冲突引起了战争,战争导致王亥被杀。从这个意义上讲,王亥宾于有易,以通商为手段,以蚕食、扩张为目的,于是发生了冲突。
王亥之后,商人沿其传统进行商业贸易,并逐渐形成了专门从事远方贩运货物进行贸易的商贾。《周书·酒诰》说西周初年商人“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即是反映了这种情况。由于这些贸易之人来自商部落,所以称作“商人”,他们的交易活动就是“商业”活动,而作为最早进行贸易的王亥,便是“商业”始祖,即商(业)人的祖先。需要说明的是此时的贸易只是商业的萌芽阶段,数量不大,而且由于没有货币,所以是以物易物的活动。到了商朝建立后,才出现货币,商业也因货币的出现而进一步发展壮大。
四 历史传说中透视的商丘文明
(一)图腾崇拜
从宗教方面说,在氏族社会之前是信仰万物有灵,到氏族社会时代,便发展为图腾崇拜(或称图腾主义)。图腾崇拜是母系氏族的共生物,是一种最原始的宗教形式。据民俗学和传说资料所示,在中国历史上,自传说中的伏羲氏时代以至夏代,都有图腾信仰的存在。《左传·昭公十七年》郯子语云:“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曰云师而云名。炎帝氏以火纪,故以火师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纪,故以水师而水名。大(太)皞氏以龙纪,故以龙师而龙名。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这里所谓云、火、水、龙、鸟,都是当时氏族社会的图腾。
学术界认为,商族的祖先为东夷人,而少皞氏为东夷人的祖先。《左传·定公四年》注:“少皞虚(墟),曲阜也,在鲁城内。”即今山东曲阜。以鸟为图腾的少皞氏之族,是由几个胞族所组成的一个部落。其中属于第一个胞族的五个氏族,即以凤鸟、玄鸟、伯赵(劳)、青鸟、丹鸟为图腾。
《诗·商颂·玄鸟》: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茫茫。”《史记·殷本纪》: “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契为高辛氏子,商之始祖。马克思说,在许多民族中流传着一种传说,他们的第一祖先是转化为男人或女人的动物或无生物,它们就成为氏族的象征。玄鸟为商族人的图腾,已成为学术界的共识。
契在古典文献中又称玄王。如《诗经·商颂·长发》: “玄王桓拨。”毛传:“玄王,契也。”《国语·周语》: “玄王勤商,十有四世而兴。”韦昭注:“玄王,契也。”又《鲁语》: “自玄王以及主癸,莫若汤。”《荀子·成相》: “契玄王,生昭明,居于砥石,迁于商,十有四世乃有天乙,是成汤。”契为什么又称玄王呢?朱熹《诗集传》: “玄王,契也,或曰以玄鸟降而生也。”此玄王之玄字,当源于玄鸟之玄字,玄王即玄鸟王之省称,与“玄鸟妇”(商族中外嫁的妇人可称为“玄鸟妇”)之称相对,意思是玄鸟所生的王。
今天看来,所谓契本无父、玄鸟生商这一感天而生的传说,至少说明了契之前无父而生,契之后子孙相承,它反映了商族由母系氏族向父系社会过渡的真实情况,也反映了商族以玄鸟为图腾这一历史面貌,而这种状况又与整个中华民族的文明史同步前行。
(二)燧人造火
燧人氏是中国古代传说时期的人物,是传说中的“三皇”之一。燧,本是古代摩擦生火的工具,有木、石之分。传说中的燧人氏时代,属于旧石器时代中期。火的发现与应用,是旧石器中期原始人类生产力发展的最主要的特征之一。今商丘古城西南两公里处有燧人氏的陵墓燧皇陵。传说燧人氏是中国人工取火的发明者,同时又传说燧人氏的生活区域即在今商丘一带,商丘是火文化的发源地。正由于此,2005年8月全国十运会“华夏文明之火”采集仪式在商丘燧皇陵举行。
关于燧人氏造火的记载多为战国时期的子书,其他传说时期的内容也多在战国时期形成。说明人类的活动情况及观念在战国时已为人们所共识。燧人造火所反映的问题有很大的传说性。但是,这些古史传说并不完全是无根的向壁虚构,而是大多都有些口耳相传的依据。在文字发明之前,口耳相传的历史是人类主要的记忆形式。关于燧人氏等人物的诸多传说,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华夏族早期生存、发展的历史进程。
燧人造火的传说有如下记载:《世本·作篇》: “燧人造火。”《尸子·君治》: “燧人氏……察五木以为火。”《韩非子·五蠹》: “上古之世……民食果蓏蚌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礼记·礼运》:“昔者先王,未有宫室……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后圣有作,然后修火之利……以炮以燔,以烹以炙,以为醴酪。”《淮南子·览冥训》: “往古之时……火爁炎而不灭。”《风俗通》引《礼纬·含文嘉》: “燧人始钻木取火,炮生为熟。”
我国关于人工取火的传说,也不是集中在燧人氏一人身上,比如:“黄帝作钻燧生火,以熟荤臊,民食之,无兹胃之病,而天下化之。”“伏羲禅于伯牛,钻木作火。”等等。古书记载对作火者各有所指,这反映了古代人工取火的发明,并非一时一地一人所为,当是先民们长期共同实践的结果。所谓“燧人”“黄帝”“伏羲”都是传说中的帝王,而关于他们的发明创造,古书所载更不止一项。他们都是中华文明的缔造者,也是中华民族凝聚、团结的象征。
火在自然界中,自古以来就已经存在。因为动物尸体中之磷的燃烧,雷电的触发以及火山的爆发等,都可以成为火的来源。《绎史》引《真源赋》说:“天皇……时遭劫火。”即说明了这种情况。火在远古时代虽然到处存在,但必须要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的高度,才能被人类使用。火的发现,一方面是由于自然火的效用之启示,另一方面,从木与木、石与石、骨与骨等相摩擦则燃的原理,又发明了人工取火的方法。摩尔根据现在的原始人的生活考察,证实火的应用与渔猎的生活是同时开始的。考古工作者也证实传说与地下考古的不谋而合。
(三)仓颉造字
仓颉,又作苍颉,传说为汉字的发明者,《史记》引为黄帝史官。今商丘虞城县西北18公里处响河对岸的堌堆坡西侧有仓颉墓,墓前有康熙四十一年所立石碑,上刻“古苍颉墓”四个大字。
《世本·作篇》: “仓颉作书”, “史皇作图”,有论者认为仓颉、史皇为一人。《吕氏春秋·君守》: “奚仲作车,苍颉作书,后稷作稼,皋陶作刑,昆吾作陶,夏作城,此六人者,所作当矣,然而非主道者。”“非主道者”意即这六人都不是君主。这些记载表明,在氏族社会时期,各部落对中华文明的孕育都做出了贡献。与此相连的还有黄帝发明衣服、舟、车;炎帝即神农氏“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伏羲氏发明网罟,又作八卦;蚩尤“以金作兵器”等。
我国的文字起源于何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目前还没有定论。在我国新石器时代的遗址里,发现过一些近似文字的刻画和符号,有助于对这一问题的解决。在西安半坡新石器遗址出土的彩陶中,陶钵口沿上发现刻有简单而又整齐划一的符号,据统计,不同的种类有四五十个。在临潼姜寨遗址所发现的陶器上,有120多个刻画符号,共39种。1974年在青海柳湾马家窑文化马厂类型墓葬出土的彩陶壶上也发现了一些符号,已收集的达50余种。这几处陶器上的刻画符号不尽相同,可能是各个氏族的一种特定的记号。我国古代在文字产生之前,流行“结绳记事”和“契木为文”,这些刻画符号当是我国古代原始文字的一种。在古史传说中,“结绳记事”和“契木为文”的时代过去之后,便是仓颉发明了汉字。
关于仓颉造字的传说,除了《吕氏春秋》,还有以下记载:《荀子·解蔽》: “好书者众矣,而仓颉独传者,壹也。”《淮南子·本经训》: “昔者仓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淮南子·修务训》: “史皇产而能书。”高诱注:“史皇仓颉,生而见鸟迹,知著书,故曰史皇,或曰颉皇。”《韩非子·五蠹》: “古者仓颉之作书也,自环者谓之私,背私谓之公,公私之相背也,乃仓颉固以知之矣。”《说文解字叙》: “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百工以乂,万品以察。”“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相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综合以上记载,可以推测仓颉所造之字,很可能是一种图画式的象形文字,中国的古文字在最初阶段本身就和图画难以区分,是按其图形画上的,到甲骨文时还保留着这些特点。而这一点在出土的这一时期的陶器上已经得到证实。
文字是一种文化现象,它是社会群体约定俗成的符号体系。它的产生源于人类社会群体交际间思想交流和内容表达的需要,是劳动人民在劳动生活中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少数人掌握到约定俗成所逐渐孕育、选择锤炼发掘出来的,它不是一个人一个时代的产物。这一时期,文字以及绘画、算术、历数、医药、音乐和人们的衣、食、住、行等各方面的发明创造,说明当时正处在古老的中华民族的大变革阶段,荒昧鸿蒙的时代已成过去,人类社会正向文明时代一步步迈进。同时也说明,商丘这块古老的土地,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之一。
(原载《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