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条件养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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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有条件养育

有时会沾沾自喜地想:身为家长,无论我曾经犯过多少错(而且将来还会继续犯),孩子们都会成长得很好,仅仅因为我真的很爱他们。毕竟,爱可以治愈所有伤口,有了爱就足够了,爱意味着无须道歉,即使你今天早晨曾在厨房对孩子发火。

这种确定感基于认定世界上存在一种名为“父母爱”的麻醉品,你给予孩子的“父母爱”可多可少。(当然,越多越好。)但如果这种假设实际上过于简单盲目呢?爱孩子的方式有千种万种,并不是所有方式都可取。精神分析学家爱丽丝·米勒通过观察发现:家长对孩子的爱可能会“热情似火,但并非孩子需要的那种爱”。如果这种说法是对的,那么关键问题就不是我们是否、甚至有多爱我们的孩子,而在于我们该如何爱他们。

一旦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能很快罗列出一长串不同形式的父母爱,再附上哪种方式更好的提议。本书着眼于这样一个区别——家长对于孩子的爱到底是出于“他们做了什么”还是因为“他们是谁”。前者是有条件的爱,意味着孩子只有在做到家长期望的事或是达到了家长所规定的某些标准之后才可以得到;后者则是无条件的爱:这种爱与孩子做了什么毫无关联,无论他们成功与否,无论他们是否乖巧,无论如何,都毫无保留地给予他们爱。

这里我想从价值取向和预测性两个基本点来进一步解释“无条件养育”。价值取向很简单,就是孩子不应该赢得我们的认可,我们本来就应该爱他们,就像朋友黛博拉所说,“没有什么理由”。此外,重要的并不是我们认为在无条件地爱他们,而是他们感觉我们在无条件地爱他们。

其次,预测性,即无条件地爱孩子将会产生积极结果。这种爱的方式不仅道德上正确,而且明智。孩子需要因为自己就是自己而被爱,他们会因而从根本上认为自己是个好人,即使有时会把事情搞糟或达不到目标。这种基本需要的满足会让孩子更加自由地接受(和帮助)他人。总而言之,无条件的爱是孩子更好成长的必需。

不过家长经常会误入歧途,将自己的认可附带上条件。我们之所以会如此,不仅是因为深信这种养育理念,同时也是从小就深受这种养育行为的影响。你或许会说我们被训练得“有条件”,这种感情已深深扎根于美国人的意识。事实上,即使被看做是一种理想,“无条件认可”也并不多见,互联网上的搜索结果显示,其通常被用于宗教或宠物讨论,对于许多人来说,很难想象人类之间的爱怎么会不附带任何条件。

对于孩子来说,被爱的条件要么是行为良好,要么是取得成就

本书前四章将着重探究儿童的行为表现,尤其是造成孩子产生“只有达到我们的要求才能得到我们认可”这种感觉的诸多养育模式。

第五章则探讨是什么导致有些孩子认定家长的爱取决于其成绩——例如在学校或运动中的表现。

后五章将为各位家长提供一些具体的可行性建议,使我们可以远离传统的养育模式,如何达到一种更加接近孩子需要的境界。不过首先,我要从更广义的角度审视“有条件养育”:是什么构成了其理论基础(与“无条件养育”做区分)以及它到底能对孩子造成哪些影响。

两种养育模式的理论基础

女儿阿比盖尔在过完4岁生日后的几个月里,经历了一段困难时光,这可能与家里一个新竞争对手的到来有关。她对我们提出的要求变得更加抵触,经常故意说难听的话、大声尖叫、用力跺脚;常规活动和变化很快升级为一场意志力的对抗。我记得一天晚上,她本来答应我们晚餐后就去洗澡,但没有做到,我们提醒她所做的承诺,她开始歇斯底里地尖叫,甚至吵醒了正在熟睡的小弟弟,我们要求她尽量安静,可她却再次发出尖叫声。

现在问题来了,当阿比盖尔最后安静了下来,那么我和妻子是否应该像往常那样拥着她躺在床上给她讲故事?有条件养育会说“不”,如果我们像往常那样进行愉快的活动,那就是对她不良行为的奖励。这种活动应该暂停,我们要温柔且坚定地让她知道,她为何要承担这种“后果”。

这种养育行为对于大多数家长来说耳熟能详,许多育儿书籍就是这样建议的。况且我也不得不承认这种严厉手段会在某种程度上令我心满意足,因为我已经被阿比盖尔的反抗深深激怒,这会让我感觉自己作为家长正在树立自己的绝对威信,正在让她知道这种行为不被允许。我找回了控制权。

然而,无条件养育却将此视为应该抵制的诱惑,我们应该像往常一样拥着孩子讲故事。但这样做并不代表可以忽视发生的一切,无条件养育不是放纵孩子为所欲为的同义词。(在暴风雨之后)对孩子进行教育、与孩子共同反思是十分重要的——我们给阿比盖尔讲完故事后就是这样做的。如果她确信自己的行为不会削弱我们对她的爱,那么无论想让孩子吸取什么教训,实现起来都会更容易。

无论我们是否想到过,这两种养育模式是建立在迥然相异的心理学、儿童发展,乃至人性的概念之上。首先,有条件养育与行为主义心理学极为相近,代表人物是斯金纳。顾名思义,其典型特征是“一切只看行为”,只有可以看见和衡量的才是重要的。你看不见“欲望”和“恐惧”,所以干脆只专心于人“做”了什么。

此外,行为主义心理学认为:人类的所有行为,无论是行、是止,是热情、是冷漠,都是建立在是否被“强化”的基础之上,人类做出的每件事都可以被解释为是否受到了某种奖励的强化,无论是人为授奖还是自然奖励。如果一个孩子对家长表现出关爱,或是主动将自己的甜点分享给朋友,那么就可以说这个孩子的行为仅仅是由于过去某些愉快的反应而导致的结果。

简而言之:“外在力”,诸如某人之前因自己的行为而受到的奖励(或惩罚),是导致人类如何行动的关键因素,而如何行动则构成了我们的全部。即使从来没有读过斯金纳的作品,人们似乎也很容易接受他的这些假设。家长和老师总是在谈论孩子的“行为”,好像除了这些表面现象就别无可取,孩子的个性、想法、感觉和需求都不重要,不用管什么动机和价值观,关键在于改变他们的所作所为。当然,这会导致我们对那些仅以强制孩子做什么(或停止某种行为)为目的的训导技巧产生依赖。

举一个日常生活中行为主义的典型范例:或许你曾遇到过这样的家长,他们在孩子做了某件具有伤害性或不好的事后会强迫孩子道歉。(“你能说对不起吗?”)这是怎么回事呢?家长真的认为在强迫孩子说出这句话后就会神奇地让孩子产生抱歉的感觉吗?尽管所有证据表明这并不可能发生。或者更糟的是,家长是不是根本就不关心孩子是否真的产生了抱歉的感觉?因为这种感觉无关紧要,重要的是说出适当语言的行为。强迫性道歉通常只会训练孩子心口不一——也就是,说谎。

不过这里值得反思的还不只是这一种养育现象,它只是斯金纳主义——仅仅关注行为——如何缩窄了我们对孩子的理解、扭曲了我们与孩子的相处方式的诸多范例之一。我们在训练孩子独自睡觉或使用马桶的养育程序中都能看到同类手法,而从这些程序的角度出发,孩子为什么在深夜啜泣的原因无关紧要——恐惧、厌烦、孤独、饥饿或其他;同样,一个学步儿不愿使用马桶的原因也不重要。那些提供步进式技巧、“教会”孩子独自睡觉,或煽动我们利用玩具、MM豆或表扬去敦促孩子使用马桶的育儿专家们,关心的并不是孩子行为背后的想法、感受和意愿,而只是行为本身。(尽管还未实际做过测试,但我认为家长有必要用一个简单且实用的方法去检查一本育儿书籍的价值:其大小与“行为”一词出现的频率成反比,“行为”越多,书的价值就越小。)

现在让我们回到阿比盖尔的问题。有条件养育认为,给她讲故事或用其他方式继续向其表达我们的爱,只会鼓励她变本加厉地发脾气。她会发现吵醒了弟弟也没关系,拒绝洗澡也无所谓,因为她会将我们的爱解读为对她刚才所作所为的强化。

而无条件养育则会以一种截然不同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乃至看待人性。就动机而言,无条件养育会更多地从“内在”、而非“外在”去寻找阿比盖尔行为的理由,我们无法从诸如对其过往行为做出正面反应之类的外在角度机械地解释她的行为。或许她只是被一种难以名状的恐惧感控制了,或者是产生了一种她不知该如何表达的挫败感。

无条件养育理论认为,孩子的行为只不过是其感觉、思想、需要和意愿的外在表达,简言之,重要的是实施行为的孩子本身,而不是行为。孩子不是受训的宠物,也不是计算机,输入某些程序就可以预测他们的反应。他们之所以这样做,而不是那样做,其中一定有许多不同的理由,其中有些理由会彼此紧密关联。但我们不能忽视这些理由,不能单纯地对其结果(即行为)做出反应。事实上,每个理由都可能需要不同的应对手法。例如,如果阿比盖尔的反抗实际上是因为害怕我们过多关注刚刚出生的弟弟,那么我们就要帮助她打开心结,而不只是压制她表达自己内心恐惧的方式。

在尽量理解和处理造成各种具体行为的各种具体原因的同时,还有一点十分重要:阿比盖尔需要知道我们爱她,无论发生过什么。事实上,今晚我们的拥抱尤其重要,她会从我们的行为中分辨出我们的爱是不可动摇的。这会帮助她完成伤口的修复。

在任何情况下,施以任何程度的惩罚都不具建设性,可能会刺激她再次哭闹。即使惩罚让她暂时停止了哭闹,或成功地让她在第二天晚上因惧怕激怒我们而没有表达她自己的感觉,其造成的整体影响都不会是积极的。这一点毋庸置疑,首先因为其并没有解决阿比盖尔头脑中的问题,其次因为我们让她吸取教训的行为很可能在她看来是我们在收回对她的爱。从普遍意义上讲,这会导致她更不开心,或许还会让她感觉孤独和无助。从具体意义上讲,这教会她认定自己只有在乖乖听话时才会被爱,或者才是可爱的。我稍后提到的现有研究结果均力证了这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


经过多年潜心思考,我意识到行为主义理论还不足以完全解释有条件养育,还有其他因素。请再想象这样一种情景:孩子在大哭,显然很伤心,此时父亲上床将孩子搂在怀里,给她讲《青蛙与蛤蟆的故事》,孩子安静了下来。有条件养育拥护者会对此惊呼:“不!不!不!你这是在强化她的不良行为!你是在告诉她淘气顽皮也无所谓!”

这种解读不仅反映了对特定情境下孩子应该吸取什么教训,甚至应该如何去吸取教训的设定,同时也反映了对孩子——乃至对人性——持有一种阴暗的看法。其认为孩子只要一有机会就会利用我们,会得寸进尺,会在模棱两可的状态下选择吸取最坏的教训(不是“我无论如何都是被爱的”,而是“耶!惹麻烦也没事!”)。他们把家长不附带任何条件的爱解读成对自私、苛求、贪婪、不体谅他人行为的纵容。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有条件养育从根本上抱着深度愤世嫉俗的理念,认为对孩子的认可就是对其不良行为的默许,因为孩子天生就是不良的嘛!

相比之下,无条件养育会首先意识到阿比盖尔并不是有意让我们痛苦,她没有任何恶意,只是在用她唯一知道的方式告诉我们哪里出了问题,其可能是刚刚发生,也可能是已经暗暗存在很久。这种做法无疑是给孩子投信任票,它否定了“孩子一定会从关爱中吸取反面教训,或一旦感觉自己可以逃脱惩罚就始终想要表现恶劣”的假设。

上述观点并非空想,也非不切实际,没有否认孩子(和成人)有时会做坏事。孩子需要引导和帮助,但他们不是小怪物,不需要被驯化,不能强迫其就范。他们有能力同情别人,也有能力咄咄逼人;可以毫无私心,也可以自私自利;能与他人合作,也能和别人竞争。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可以形成许多个性,但大部分取决于他们如何成长,其中一个因素就是他们是否能够感觉到无条件的爱。低龄儿童突然哭闹或拒绝在浴盆里洗澡,我们要考虑其年龄因素,也就是说,他们没有能力理解自己产生不安的原因,或没有能力用恰当的方式表达他们的感觉,或不记得自己的承诺或不能守约。因而,从深远意义上来讲,选择有条件还是无条件是在截然不同的人性观之间做选择。

不过这里我们还应对几种设定做一些阐述。社会上普遍认为,人人应该劳有所得、多劳多得,不能不劳而获。事实上,这条法则一旦受到侵犯,许多人就会暴跳如雷。例如,人们对依赖福利制度的人怀有敌意,工作单位滥用绩效工资制度,学校老师将任何愉悦的活动(比如课间休息)定义为奖赏,视为满足老师期待的一种回报。

说到底,有条件养育反映出将人与人之间的互动,甚至是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动,当做经济交易的倾向。市场规律(供需关系、等价交换)已经被视为普遍且绝对的真理,好像生活中的每件事,包括我们对孩子的所作所为,都和买车、租房一样需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一位奉行行为主义理论的育儿专家曾经这样说道:“如果我要带着孩子出去兜风,或者即使我想给孩子一个拥抱和亲吻,我必须首先要确定他得了这种回报。”在将他判定为个别极端者之前,我们还要看一下著名心理学家戴安娜·鲍姆林德针对无条件养育做出的相似言论,其声称“互惠互利、付出才有回报,是适用于所有人类的通用法则”。

许多对此未有明确态度的育儿作家和心理治疗专家,似乎也十分依赖某种经济模式。从其著作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出,他们的建议均是建立在“如果孩子没有按照我们的想法去做,我们就应该收回他们心爱的东西”的理论之上。毕竟,人没有付出就不应该有回报,更不用说幸福,或者爱了。

曾多少次听到有人慷慨激昂、斩钉截铁地说某些东西是“特权,不是权利”。有时我梦想能对奉行这种理论的人做一次调查研究,看看他们拥有怎样的人性特征。某位以孩子的表现为条件决定孩子能否得到冰激凌,并坚称什么都不能随便给孩子的人,你能想象这个人的样子吗?他的面部表情是怎样的?他快乐吗?他真的喜欢和孩子在一起吗?你想和这样的人交朋友吗?

另外,当我听到“特权,不是权利”这样的话时,我总是很好奇说话者是如何看待“权利”的。有什么是人类生来应得的吗?有没有什么关系可以不靠经济法则来维系?诚然,成人希望自己的劳动得到报酬,就像得到食物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要付钱一样。但问题是,“互换法则”是否需要被应用在朋友和家人身上?或者如果需要,应该在何种情况下被应用?社会心理学家们发现,某些人之间确实存在“互换关系”:只要你为我做某事,我就为你做某事(只要你给我某样东西,我就给你某样东西),但心理学家随即补充道,这种互换关系并不适用于所有人际关系,也并不是我们想要的,有些人际关系是建立在关心之上,而非互惠互利之上。事实上,有研究结果发现,将自己与配偶的关系视为互换的人会对付出和回报斤斤计较,其婚姻关系满意度较低。

孩子长大后,他们会有足够的机会扮演经济角色,如消费者和工作者,可以精细核算各种自利法则和互换条款。但无条件养育坚称,家庭应该是规避这些交易的港湾和庇护所,特别是父母给予的爱,它不需要任何意义上的回报,它只是一个礼物,是所有孩子都应该得到的礼物。

如果你可以理解这一点,并接受无条件养育的各种理论基础(应该看孩子的全面身心、而非其行为;不应推测孩子会倾向于最坏的选择;等等),那么接下来我们就要质疑理论基础与之完全相悖的所有传统养育技巧了。有条件养育行为倾向于对孩子实施手段,以达到顺从的目的;相比之下,本书后半部分所提供的养育建议(源于无条件养育概念)则是围绕着如何与孩子并肩协作的主题,帮助孩子成长为品行端正的人,能做出良好的决定。

至此,就这两种养育行为的不同之处总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