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关于“‘文化大革命’的十年”
《决议》对建国后各个历史阶段的分析和论述,以这个部分的篇幅最长,分量最重。这也是很自然的。可以这么说,如果不发生“文化大革命”,恐怕也就不需要作这个《决议》了。下面,打算从五个方面作点解释和说明:
第一,《决议》在这一章的第一节和第二节,先是照原话引述了毛泽东同志发动“文化大革命”的论点,接着对它进行了科学的分析批判,从根本上对“文化大革命”作了彻底的否定。
“文化大革命”究竟错在哪里?“文化大革命”的根本错误,就在于它在无产阶级掌握了国家政权的条件下,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已经确立起来的条件下,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的条件下,还要搞什么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曾经非常清楚地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一书的最后还说过:“只有没有阶级和阶级对抗的情况下,社会进化将不再是政治革命。而在这以前,在每一次社会全盘改造的前夜,社会科学的结论总是:‘不是战斗,就是死亡;不是血战,就是毁灭。问题的提法必然如此。’(乔治·桑)”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些论述告诉我们,无产阶级在取得政权以前,必须通过阶级斗争的方法,发动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把剥削阶级的统治推翻,自己掌握政权,才有可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而在无产阶级已经掌握了政权以后,在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以后,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以后,在已经不存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这两大对抗阶级的阶级对抗的条件下,这个时候还要强行发动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所谓“政治大革命”,那就既没有经济基础,也没有政治基础。因为,这个时候剥削制度已经不存在了,生产资料资本主义所有制的问题已经解决了,剥削阶级已经消灭了,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阶级矛盾了。这个时候还要强制进行这样的所谓“政治大革命”,那就只能是在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内部造成混乱,自己推翻自己,自己乱自己。毛泽东同志关于发动“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的核心,它的要害,就在这个地方。它带来了是非的混淆,敌我的混淆,从根本上脱离了党的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不仅没有带来任何的社会进步,带来的只是倒退和混乱。
《决议》指出,“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这对“文化大革命”的错误性质,作了确切的表述。不是说十年动乱、十年浩劫这些说法不对了,不能再用了,但这些说法只是对“文化大革命”后果和情况的一种描述,而不是它的定性。只有称它为内乱,才最符合它的性质。在无产阶级掌握政权以后,还要把人们发动起来自己推翻自己,这不是搞内乱是什么呢?在这场内乱中,许多社会主义的东西被当作资本主义批判,许多马克思主义的东西被当作修正主义批判,被打倒的所谓“走资派”许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骨干,是党和国家各级领导的核心力量。有的同志讲,被打倒的“走资派”难道没有一点缺点错误吗,斗一斗难道对他们没有一点好处吗?这是为“文化大革命”辩护的一种借口。我们的同志不管有多大错误,总不能把他当成敌人斗嘛,总不能搞遍及全国的那种“史无前例”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嘛!实践已经充分证明,这样斗来斗去,结果党和国家生活中原来存在着的某些阴暗面,不仅没有克服,反而使我们党和国家的健康肌体受到了极大的损伤。原来的矛盾不但没有得到解决,而且扩大和加深了旧的矛盾,又增加了新的矛盾。经过了“文化大革命”,为什么党和国家的威信反而下降了,党的传统反而败坏了,党和人民的联系反而削弱了,党的纪律反而松弛了,派性、无政府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反而泛滥了,社会秩序反而变坏了,人民的道德水平反而倒退了?总之,为什么一切好的东西都不如“文化大革命”,以前了呢?一切坏的东西反而增加了呢?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反而堆积如山了呢?归根到底,就是因为“文化大革命”并不是乱了敌人,而是乱了自己。
现在,“四人帮”的帮派残余分子,所谓持不同政见者,还有唯恐天下不乱的分子,还有人在那里抓住我们实际生活中确实存在着的某些黑暗面,扬言要搞什么第二次“文化大革命”。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从一定的意义上说,也就是剥夺这些人在群众中活动的资本。经过对《决议》的学习,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文化大革命”一点积极意义也没有,必须彻底予以否定,这一点丝毫也不能动摇。
《决议》不仅明确地指出了毛泽东同志发动“文化大革命”的主要论点不符合马列主义原理,而且不符合中国实际,它对我国的阶级形势以及党和国家的政治状况作了完全错误的估计。这种错误估计表现在哪里呢?它们主要的是:1.认为我国城市和乡村都存在着严重的全面的阶级斗争。不但从前的剥削阶级总是“人还在,心不死”,而且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的集体农业,仍然在经常地、每日每时地、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2.认为不但旧社会培养的知识分子,经过长期社会主义教育改造以后,几乎全部仍然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而且新社会、共产党培养的知识分子大部分也仍然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3.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文化领域各界里都产生着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即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因而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主要就得在共产党内进行。4.认为党内走资派已经形成了一个资产阶级司令部,推行一条修正主义的路线,相当多数的单位的领导权已经不在马克思主义者和人民群众手里。5.认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始终是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主要矛盾,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也始终存在。这一套当时发动“文化大革命”的所谓的“阶级分析”“形势估计”,难道不都是主观主义的、脱离实际的吗?难道不一一地都被“文化大革命”的历史本身所完全否定了吗?
第二,《决议》对“文化大革命”期间所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都作了明确的是非判断。这对于我们的同志统一认识和增强团结,无疑是十分必要的。
1966年5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和8月召开的八届十一中全会,相继通过了《五·一六通知》和《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这两个错误的纲领性文件,对所谓“彭真、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反党集团”和所谓“刘少奇、邓小平司令部”进行了错误的斗争,错误地改组了中央领导机构并让所谓“中央文革小组”掌握了党中央的很大一部分权力。所谓“二月逆流”实际上是中央最高领导层的大多数同志反对“文化大革命”的一次重大斗争。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对刘少奇同志所作的政治结论和组织处理都是完全错误的。党的九大、十大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执行的都是错误的“左”倾指导方针。所谓“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完全是颠倒了是非。天安门事件是伟大的革命群众运动,当时政治局和毛泽东同志对它作了完全错误的判断,撤销邓小平同志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决定也是完全错误的。对这一切,《决议》都作出了明确的结论。
有同志认为,“文化大革命”期间召开的八届十一中全会、十二中全会、九大和十大在组织上也都是非法的,《决议》没有接受这种意见。
还有的同志说,“文化大革命”期间,党实际上不存在了,《决议》也没有接受这种观点,因为广大党员虽一度被停止组织生活,但党还存在着,还在活动,否则就不能想象党和政府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还进行了许多正确的活动,更不能想象我们党能够不费一枪一弹、不流一滴血就粉碎了“四人帮”。
这里还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对“文化大革命”期间的有些重大事件,还要作具体分析,不能犯绝对化、简单化的毛病。举例来说,《决议》对“三支两军”,就说了两句话,不是一句话,既肯定了它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对稳定局势所起的积极作用,也指出了它所带来的消极后果。根据这个精神,对个别人在参加“三支两军”后掉到林彪或江青反革命集团里去的,或者极少数严重违法乱纪的,一定要同整个“三支两军”工作区别开,同广大指战员区别开,不能不加区别。再举个例子,像批林批孔,《决议》也对它作了分析。王洪文、江青他们提出来要搞批林批孔,为的就是批林批孔批“周公”,矛头是直接指向周恩来总理的。他们要把周恩来同志搞倒,要把各地区、各部门能够正确坚持党的原则的同志搞倒,以便他们进一步篡党夺权。毛泽东同志批准开展这个运动,当然是个错误,但还不能说毛泽东同志和他们一样是为了搞倒周总理,因为当毛泽东同志觉察到“四人帮”在批林批孔当中进行这方面的阴谋活动时,他就批评了他们,指出江青有野心,不能由她“组阁”,总理还是我们的总理,至于各地区、各部门所实际进行的批林批孔运动,又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有的地方和部门是“四人帮”直接控制的,那里的负责人直接和“四人帮”挂着钩,甚至就是他们的人,这些地方和部门的运动情况,肯定会和别处不同。有的地方和部门不存在这种情况,那里只联系着揭批了一下同林彪反革命集团有联系的人和事,这种情况又有不同。至于揭批的对不对,那又要作具体分析。总之,不能把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所进行的运动都划成一个等号。采取这种分析态度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历史本身就是复杂的,决不可搞形而上学,而且只有这样做才能更好地团结绝大多数干部和群众。
第三,“文化大革命”是毛泽东同志亲自发动和领导的,他对这场内乱的发生和持续十年之久应负主要责任,这和“文化大革命”前的十年不同,那时许多问题是党中央在正常情况下集体决定的。尽管这样,党中央对于没有能及时制止和纠正毛泽东同志的错误,仍然在《决议》中承担了责任,并且总结了经验教训。在这一点上也是很公道的。毛泽东同志在发动“文化大革命”的问题上所犯的错误,仍然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所犯的错误。这和林彪、“四人帮”趁机捣乱,把毛泽东同志的错误推向极端,搞反革命破坏,想毁灭我们的党,毁灭我们的国家,毁灭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完全是两种不同性质的问题,绝对不能混淆在一起。《决议》所以说毛泽东同志所犯的错误还是一个伟大革命家所犯的错误,其主要根据有四点:1.他发动“文化大革命”的目的,还是为了要把我们的党和国家搞好。他是我们党的创始人之一,是我们人民共和国的主要缔造者,决不能设想他要把我们的党和国家毁掉。2.他在全局上一直坚持“文化大革命”的错误,但在具体错误上还是做过一些改正。3.他领导我们粉碎了林彪反革命集团,并且多次批评了“四人帮”,没有让他们夺取最高领导权的野心得逞。4.他在国内问题上搞错了,在外交决策上总的来说是正确的。反霸斗争的新格局,中美关系的打开,三个世界的划分,加强全世界反霸统一战线,我国永远不称霸等等这些正确的重要决策和重要指导思想,都是毛泽东同志生前提出来的。《决议》所作的这些分析是正确的,是有说服力的。党中央领导同志一再强调决不能把毛泽东同志的错误归之于他的个人品质,这一点是非常正确的,是符合实际的,也是深得人心的。《决议》所以说毛泽东同志的错误是一个悲剧,就是说他想搞好而没有搞好,事与愿违,因此是悲剧,是对他表示惋惜和遗憾的意思。
第四,在整个“文化大革命”期间,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广大干部、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同“左”倾错误领导和林、江反革命集团进行了长期的坚持不懈的斗争。看不到这一点,“文化大革命”中许多事情就不好解释。这场内乱长达十年之久,后果极为严重,但正是因为我们的党和人民坚持进行了长期的正面斗争,这才使得“文化大革命”的破坏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使得我们的党、国家、人民军队和我们的社会没有改变性质。我们的党还是无产阶级的政党,我们的国家还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我们的军队还是人民的军队,我们的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有人说,“文化大革命”期间我们的党和国家已经变了质,得出这样的结论是不符合实际的,因而也是错误的。尽管“文化大革命”使我们受到了严重创伤,但是我们的党和人民仍然具有顽强的生命力,终于依靠自己的力量纠正了错误,战胜了反革命。充分认识这一点,这对于我们坚定信心,鼓足干劲,进一步搞好拨乱反正,搞好各项工作,搞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将有极大的好处。这就是说,在那样严重的情况下,我们党最终还是自己纠正了自己的错误,我们有这样一种力量的源泉。现在我们把过去的错误纠正了,我们把思想、路线和方针政策都搞对头了,争取四化建设的新胜利,必定会有更大的把握。只要我们根据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六中会全的精神更好地团结起来,毫无疑问我们将会取得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大的成绩。
第五,关于“文化大革命”的原因。《决议》在这方面用的文字非常精炼,但写得很深。它的着眼点,就是要引导人们把这场内乱当作一个巨大的历史现象来进行分析,找出它所以发生的原因,以防止这类错误的重演。从这个着眼点出发,《决议》侧重于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一个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为什么容易犯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一个是在我们党内为什么容易产生个人崇拜、个人专断这类破坏民主集中制的现象。这两方面分析清楚了,“文化大革命”所以发生的原因也就清楚了。
对于第一个方面的原因。《决议》分了好几个层次来论述。首先,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不长,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更短,它比资本主义短得多,比封建主义更短,社会主义社会的规律有一些虽被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指出来了,但更多的还没有为人类所掌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如果不认真地探索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就随时有犯错误的可能。其次,我们党是在长期搞阶级斗争的革命战争环境中成长起来的,我们对处理旧的历史条件下的阶级斗争有着丰富的经验,这本来是一件好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社会主义社会来得很快很猛,只不过短短七年的时间,头三年恢复经济,同时继续完成民主革命的一些任务,后四年,搞社会主义改造,我们就基本上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社会来得很快,这当然也是好事,而不是坏事。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就必然带来一个问题,这就是对大规模的全面的建设社会主义,特别是像在我们这样原来经济文化很落后的大国中建设社会主义,我们既不可能从马列著作那里找到现成的答案,自己也缺乏经验。这样,我们就很容易把过去那套习惯了的阶级斗争的旧经验和旧方法,照搬到新的历史条件下来,这当然就不能不出问题了。第三,主要是在我们党的领导思想上,产生了对马列著作中某些设想和论点加以误解和教条化的严重错误倾向。这里又主要地讲了三个问题。一是对马克思所说的“资产阶级权利”的看法。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当中,曾经把社会主义社会在消费资料分配中通行的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平等权利,称为“资产阶级的权利”。这个说法本身是否妥当姑且不论。我们却对这个说法产生了一种很深的误解,认为只有对这种“资产阶级权利”进行批判、限制甚至消灭,这才符合社会主义的原则和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并且还提出了一种“走资派”就是对批判“资产阶级权利”很反感的说法,直接发展成为一种搞“文化大革命”的所谓理论根据。而实际上对“资产阶级权利”的所谓限制和批判,限制和批判的恰恰是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原则和物质利益原则。二是对小生产的看法。列宁在讲小生产每日每时地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这句话的时候,他指的是包括当时俄国在内的世界上的一般的小生产,这种小生产在合作化多年后的我国农村已基本不存在,现在因为放宽政策而开始有一些,在加强管理的条件下也决不会每日每时地大批地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当时则根本没有这个问题。而由于把列宁的话生搬硬套地用来对待经过社会主义改造的我国农村,天天叫喊什么“割资本主义的尾巴”,什么“堵不住资本主义的路,就迈不开社会主义的步”,这就完全脱离了我国的实际情况,严重地夸大了所谓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从而产生了一系列“左”倾的城乡经济政策和城乡阶级斗争政策。三是对党内斗争问题的看法。在这个问题上,主要是把马列特别是斯大林关于党内斗争是阶级斗争的反映的某些论点扩大化和绝对化了。在阶级社会里,党内斗争确有社会上阶级斗争的反映的因素,但把党内斗争看成都是阶级斗争的反映,这就严重地绝对化和扩大化了。有了这种误解,就必然要把党内一些思想分歧和正常争论统统都看成是社会阶级斗争的反映,从而使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日益发展到党内,使党内正常的民主生活日益遭到破坏,这也就使得社会上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更难得到纠正。“文化大革命”期间,抓住你的只言片语,无限上纲,动不动就说你是资产阶级代理人,是反革命的修正主义分子,这是把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迷误越来越严重地引到党内,并且愈演愈烈,达到了登峰造极程度的集中表现。以上这三点都同“文化大革命”结下了难解难分的因缘。《决议》在讲完了理论上的教条化倾向之后,接着还讲了一个国际因素。苏联从50年代后期就对我们施加政治上、经济上、军事上的巨大压力,并且把中苏两党的原则分歧扩大到两国的国家关系方面,我们党针对苏联的大国沙文主义和后来进一步发展成的霸权主义,同他们进行了针锋相对的必要的斗争。可是,我们错误地把这个斗争引到了国内范围,在国内开展大规模的反修防修运动,对所谓修正主义的情况和界限又没有搞清楚,还往往随意地给别人扣所谓“里通外国”的帽子,这就使得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更是大大地加深了一层。《决议》所作的这些分析是很深刻的,但由于篇幅的限制,每层意思都只讲了很短的几句话,有的只说了一两句。这里作了些解释,也未必说得准确或清楚。希望同志们认真钻研文件本身,并联系实际作反复思索,这对提高我们自己的思想认识水平是会有很大好处的。
对于第二个方面的原因分析,《决议》明确地指出,毛泽东同志的骄傲情绪,他的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主观主义和个人专断的作风,党和国家集体领导原则和民主集中制的日益遭到破坏,这些都是“文化大革命”能够发生并且持续达十年之久的重要原因。但是,《决议》并没有停留在这种比较容易看出来的现象上,它还进一步深入地分析了这种现象所以出现并能够长期存在的原因,指出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在处理领袖同党的关系方面出现过的严重偏差,还有我国长期封建专制主义遗毒的影响,是两个不可忽视的社会历史因素。通过对《决议》的学习,充分认识这两点对于我们加深理解改革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深理解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是十分重要的。我们过去对民主和法制就比较长时间地重视不够,“文化大革命”期间这方面遭到的破坏又特别严重,现在开始有所转变,但尚未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在我们的党员和干部当中随意侵犯人权,随意不尊重法律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在这方面,恐怕还存在着严重的教育全党的任务。
总之,《决议》对“文化大革命”的原因的深刻分析,对于我们大家来说,的的确确是一篇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来分析重大历史现象的很好的学习教材。同时,“文化大革命”所以能够发生的原因找准了,搞清楚了,今后如何防止错误的重演,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也就更加清楚了。
除了以上讲的五点以外,这里还想再讲一个问题。有的同志说,毛主席讲过对什么事物都可以一分为二,现在全盘否定“文化大革命”,这不是不一分为二了吗?不是不符合毛泽东思想了吗?不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了吗?提出这样的问题,假如确实是因为对《决议》没有认真地学进去,没有认真地弄清楚,那当然还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就是认为《决议》对“文化大革命”没有作一分为二的分析,不是采取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分析方法,这个说法是完全不对的。如果用这种说法来抵制甚至反对《决议》对“文化大革命”的否定,那就更加是错误的了。
《决议》对“文化大革命”的分析,首先是按原话引述了毛泽东同志发动“文化大革命”的那些基本论点,然后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对它们作了实事求是的科学分析,从而具有充分说服力地彻底否定了“文化大革命”的指导思想、理论、方法和实践,这是完全正确和必要的。接着,《决议》根据“文化大革命”这个历史时期的情况,对它做了许多具体的分析,也就是说一分为二的分析。比如说,对毛泽东同志所犯的错误,明确地讲清了他的错误性质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所犯的错误,不仅不能同林彪、“四人帮”的反革命破坏加以混淆,而且必须加以严格区别,这不是一分为二吗?讲“文化大革命”的性质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这里边既有领导者的错误发动,这是内部问题;又有反革命集团的利用,是敌我问题,这当然完全不一样,决不能笼统地把“文化大革命”就说成是一场“反革命”,这不是具体分析吗?不是一分为二吗?《决议》既讲了毛泽东同志的错误,又讲了毛泽东同志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做的好事,正确的事。毛泽东同志发动“文化大革命”是完全错误的,但他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也并不是没做一件好事,《决议》里头讲了好多,譬如说他保护了一批干部,纠正了“文化大革命”期间一些过火的做法,领导我们粉碎了林彪反革命集团,对“四人帮”进行了批评和揭露,没有把领导权最后交给他们,对这些都是肯定的。当然,肯定这些不是肯定“文化大革命”本身,而是肯定“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必须否定,必须纠正。这也是一分为二的分析。并不是说毛泽东同志发动“文化大革命”的指导方针、理论和方法完全错了,就说他所做的一切都错了。再比如说,“文化大革命”的指导方针、理论和实践必须从根本上加以否定,但并不否定广大干部和群众在这十年当中所作的正确斗争。《决议》充分肯定了老一辈革命家同错误领导和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所作的斗争,充分肯定了广大干部、共产党员和人民群众长期坚持的斗争。正因为有这样的斗争,才使“文化大革命”的破坏受到了限制,使我们党、国家和社会的性质没有改变,使国务院和人民军队还能做一些有益的工作,社会主义建设还在进行,这些也都是一分为二的具体分析。
我们应该认真地、深入地学习《决议》,真正弄清楚它否定的是什么,肯定的是什么。我们大家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所经历的历史不同,所处的地位不同,一些同志犯过错误的大小和程度不同,许多同志受到了严重的迫害和很大的冤屈,有的同志可能从他个人的角度来看还得到了这样那样的利益,这种客观存在就不能不影响到人们对问题的认识,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要对一个巨大的历史现象作出完全客观的、全面的科学的分析,就必须彻底拋掉从个人利害的角度来看问题的观点。只有从这种精神状态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才能真正根据客观的历史事实,该肯定的肯定,该否定的否定。该否定的,毫不含糊地否定;该肯定的,也毫不含糊地肯定,一切都应该从历史的实际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千万不要特别是不能主要地把个人的利害放到这种分析当中去。假如由于自己在“文化大革命”中做了这样那样的错事,或者得到了这样那样的个人利益,因此就怕否定“文化大革命”而否定了自己,这种看问题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改变,什么时候也很难正确地分析客观事物。自己不自觉地改变这种情况,最终只能对自己不利,因为历史总是历史,该做什么结论,它有个客观的标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的本身,证明了“文化大革命”这种“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这种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无论如何不能再搞了。不否定它,那只能承认现在唯恐天下不乱的一些人提出来要搞第二次“文化大革命”的理论是对的。这无论如何不能让步,这是一个重大的原则问题。
《决议》对“文化大革命”以及其他各个历史阶段,采取的都是实事求是的科学的分析态度。属于对人民有利的东西,不管谁怎么说,还是要坚持;属于对人民有害无益的东西,也不管谁怎么说,还是要否定。这就是按历史的客观实际来做结论。我们学习《决议》,就要把这种立场、观点和方法,变为自己分析和认识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做到这一点,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