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们为什么思考
你想拥有更好的记忆力吗?你想要完美的记忆力吗?这听起来很棒,是不是?
伟大的阿根廷作家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Jorge Luis Borges)在他出色的短篇小说《博闻强记的富内斯》(Funes the Memorious)中描写了一位生活在乌拉圭边境小镇弗赖本托斯的青年。他对亲历的点点滴滴有着过目不忘的记忆力:
我们一眼望去,可以看到放在桌子上的三个酒杯;富内斯却能看到一株葡萄藤所有的枝条、一串串的果实和每一颗葡萄。他记得1882年4月30日黎明时南面朝霞的景象,并且在记忆中同他只见过一次的一本皮面精装书的纹理比较,同凯布拉卓暴乱前夕船桨在内格罗河激起的涟漪比较。那些并不是单纯的回忆;每一个视觉形象都和肌肉、寒暖等等的感觉有联系。他能够再现所有的梦境。他曾经两三次再现一整天的情况;从不含糊,但每次都需要一整天时间。
这听起来简直像任何一位货真价实的超级英雄所拥有的超能力一样,虽还不足以离奇到被有放射性的蜘蛛咬上一口,或被伽马射线击中,但富内斯的故事事出有因:他卓越的记忆力始于一次从马背上跌落导致头部受创的遭遇。
博尔赫斯因其融离奇想象于日常生活的编剧手法而闻名,因此富内斯的故事直到近年仍被认为是虚构的奇幻小说。但在2006年,加州大学欧文分校的伊丽莎白·帕克(Elizabeth Parker)、拉里·卡希尔(Larry Cahill)与南加州大学的詹姆斯·麦高(James McGaugh)共同发表了一项惊人的病例研究,其病人代号为AJ。 AJ几乎就是富内斯的翻版。她能记住她日常生活中经历的每一件事,从一日三餐到每一次社交活动。
她在电子邮件中向麦高解释道:
我今年34岁,自11岁起,我便拥有了这种不仅仅是回想起某件事情,而且是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能够再现过往经历的能力。我的第一个记忆还是婴儿床里那个蹒跚学步的孩子(大约在1967年),然而,从1974年至今,随便挑一天,我都能说出那天是星期几,我干了些什么以及当天发生的任何意义重大的事情……这些我都能描述给你听。我不用预先查看日历,24年来的日记都装在我的脑子里。每当一个日期在电视上(或任何其他地方)闪过,我便不由自主地回忆起那一天并记起当时我身在何处,在做什么,那一天怎么开始,接下去又如何,永无休止。
这种情形被称为超忆症,或超常自传性记忆。此症状极其罕见,患病率屈指可数。
我们大多数人连钥匙放在哪儿都记不住,因此AJ所拥有的能力堪称奇迹。但是,或许我们不必为此震惊不已。从计算机角度来讲,储存是个相对容易解决的问题。计算机一经问世,我们立即学会了如何高效地储存大量信息,同时,计算机的存储量也成指数级增长。时至今日,1TB的U盘(闪存盘)在亚马逊网站上的售价还不到100美元。它那约与一包口香糖等大的体积可以容纳200万册与本书相当的文本,或20万首歌曲,或31万张照片。
如果计算机能够保存这么多信息,那么你或许希望人类的大脑也做得到。诚然,超忆症存在的事实显示出大脑有潜力成为储存细节的宝库。为什么不是每个人都具备这种能力呢?
原因在于大脑并非电脑工程师设计出来的。演化的推力塑造了我们的大脑以解决某些特定的问题,而死记硬背一大堆细节对此并无帮助。博尔赫斯体悟到了这一点。我们来看看他怎样运用高水准又令人叹服的文字借富内斯之口描述这种能力:
我一个人的回忆抵得上开天辟地以来所有人的回忆的总和……我睡觉时就像你们清醒时一样。
下一句稍逊色了些:
先生,我的记忆简直像一大堆垃圾。
在AJ的经验中,她的“超能力”也并不总是令人艳羡。超忆症在她看来是个沉重的负担:
它一刻不停,完全不受控制,把我折腾得精疲力竭。有些人叫我活日历,当别人的脑袋已经塞得满满的,而发现我有这项“天赋”时,都是满脸惊讶。接着他们开始丢出一个一个日期试图难住我……但我从没被问倒过。大多数人会把这叫作上天的馈赠,可对我来说却是个包袱。每天,我的一生都像过电影一样穿梭在脑海里,这简直快把我逼疯了!!!
类似的情况并非只有AJ一人。2013年,美国国家公共广播电台报道了55位已被确诊的超忆症个案,其中大多数患者都被抑郁症困扰。
要理解为什么过目不忘并非幸事,我们得从头开始仔细考虑我们思考的目的。思维究竟是为了解决什么问题而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