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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致我们三十而立的天真任性

我有一个朋友,近些年爱把一切任性妄为的行径归结于“我都三十岁了”。例如:“我都三十岁了,凭什么还要被人指点人生?”“我都三十岁了,干吗还要去讨好领导?”“我都三十岁了,就应该率性而为,让自己开心。”

好像,三十岁便是一个成人礼,可以把二十几岁初入社会的怯懦、软弱、拘谨报复性地还给这个社会。

如此宣言,气势如虹,掷地有声,而这个世界并没有给三十岁的人豁免苦难的权利。我们不是王菲,我们还得在内心的出世和生活的入世间寻找平衡。

就像在柯晗新年第一篇公号文章里一位六十岁的研究员说的:“年轻时我总认为,人生会在不久的将来迎来一个黄金时代,一切都变得顺利、有序、直接。我现在六十岁了,而我想告诉你,这个黄金时代从没有出现过。”

相反,我过了三十岁却变得杯弓蛇影了。记得十几岁的时候,为了一点小事跟一个男生打架,那时候男女体格发育已经分化,男生的力气已经远超女生,而关于礼仪修养的淑女范儿已经开始在女生心里萌芽,而我为了那一点不能服软的自尊,在大庭广众下跟他拼个鱼死网破。

再大一点,因为数学老师徇私舞弊,给去她那儿补课的同学改卷子加分数的特权,我带头在课堂上跟老师作对,并联合全班大部分同学写联名举报信,为了给十几岁时对于公平的理解,讨回一个公道。

小时候对于舍生取义的壮举,大概重点从来不是所谓的“义”,而是一种不能认怂[尸从]的心态,滋长出来不为瓦全的野蛮。小学五年级,班里的女生已经学会拉帮结派杯葛某一个独立的个体,我因为不愿意“同流合污”成为新一个被孤立的对象:文具盒被悄悄摔坏,出操的时候被扔石子,作业本上被写上乱七八糟的羞辱句子。我希望妈妈能去学校帮我出头。我妈却告诉我,父母不可能庇佑子女一辈子,你总要自己想办法解决。

后来,有诸多困境,竟凭着这般“因为没有人保护,所以才要更强悍”的心态,跌跌撞撞地走过来。以至于成年后初次见面的人,总对我有一种错觉,认为我孤冷,这大概便是过分自尊的后遗症。

三十岁过后,好像突然松懈下来,也许是皮糙肉厚了,觉得偶尔认个怂[同上]也没太大关系。也许是明白“苦难”这个词有了更实质性的意义,不单是孤勇可以抗衡的。或者偶尔我也愿意把这种改变美化成一种圆融和成长。

记得八年前,在东二环通往簋街的路上,我跟师兄李因为“人是否能初心不改”争执得差点跳车走人的时候,是多么相信人只要有一技傍身,便能天下无敌。所谓一技,或是才华,或是美貌,或是财富,或是对于所求之物愚钝的执着。那个时候,对于世界的理解单纯而扁平,有些偏执的一元论,不太能理解成败随缘、聚散有时,没见识过“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命运起伏。

记得十几岁的时候,跟我妈抱怨她没有给我一副靠天吃饭的好皮囊,想必之后的人生一定坎坷不平,而我当时的好朋友肤白貌美,以后必定叫天天应,叫地地灵,一生无忧。我妈也不认真跟我理论,只是笑着说,人生还长。

后来,我未见得有自己想象中的命途多舛,而我那位美丽的女同学也并非一帆风顺。再加上随着年龄渐长,外貌的天然差异不再明显,而审美观念也愈加多元化,我们并未就此过上天差地远的人生。

《陆犯焉识》里恩娘冯仪芳对陆焉识的三字总结是“没用场”。一般此类“没用场”的人,都有一身本事,误以为本事可以让他们凌驾于人,让人们有求于他们的本事,在榨取他们本事的同时,至少可以容他们清高,容他们独立自由地过完一生。但他们从来不懂,他们的本事若在孤立状态下很少派得上用场,本事被榨干也没人会饶过他们,不意间自身已陷入一堆卑琐事务,甚至参与了利益勾结和人际纷争,失去了他们最看重的独立自由。想必才华也并非遗世独立的不二法门。

现在的我,纵使尚未懂得对命运感恩,却也难免谨小慎微,明白这一时的欢愉、顺遂大概也只是问天来借数十年。我却很喜欢那位朋友“我都三十岁了,凭什么还要委屈自己”的豪言壮语,有些倚老卖老的天真任性。好像在这个无常的世界里,熬过了年头,便有现世安稳;好像在不远的将来,真的有属于我们的黄金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