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什么会犯错?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二章 犯错的两种思路

错误绝没有那么严重可怕。在这个世界上,无论怎么小心,我们都免不了犯错,所以不如放松心情,别老为错误心神不安,身体才会更健康。

——威廉·詹姆斯 《信仰的意志》

罗斯·格尔布斯潘(Ross Gelbspan)是我的同行记者,他拥有40余年撰写环境专题的经验。1972年,他供职于《乡村之音》(Village Voice)报社,当时新书《增长的极限》(The Limits to Growth)召开新闻发布会,他也参与了报道。这本书主要研究经济发展及人口压力对自然资源的影响,一经付梓便立刻登上全球各大报纸头条,迄今依然高居环境类畅销书的首位。

“那次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很有意思,也很骇人。”罗斯回忆说,“当时讲到人口增长、污染扩大、资源耗竭等问题达到临界点后,情况会怎样急转直下。”大会中有一位名叫唐妮拉·米朵斯的发言嘉宾,她是《增长的极限》合著者,也是环境科学家中的先锋旗手。听她在台上侃侃而谈,台下的罗斯不禁十分震惊——米朵斯描述的未来那么灰暗,而她自己却身怀六甲,这是怎样鲜明的对比啊!用罗斯的话来说:“就在人类普遍消沉待毙的时候,她却从自己的身上看到了希望。”罗斯认为,这个细节不仅反映出人类的高贵,也提醒了我们,无论生活多么艰难,都不要放弃乐观和新生的希望。罗斯把这个故事作为引子写在特稿里,而后特稿又登上《乡村之音》的头版。这本该是罗斯的荣耀,可惜,唐妮拉·米朵斯根本没怀孕。

有的错误可以致命,但更多不致命的错误却让我们想死,所以,我们在讨论错误时经常把“想死”挂在嘴边。罗斯也喃喃念叨:“我当时羞死了,真的差点羞死了。我不是故意要骗人。我从1961年起就做了记者,在《费城公报》待过,也在《华盛顿邮报》做过,但是从来没犯过这等错误。我都不想描述有多尴尬了。说真的,现在谈起这件事,我还是想死。”距罗斯发表那篇特稿已过了近40年。《增长的极限》里的预言,有的应验了,有的没应验,有的被借鉴,有的被忽视。唐妮拉本人于2001年辞世。就连新闻业也行将没落。唯有罗斯的难堪长存。记得我告诉他本书预计的出版日期时,他说:“太好了,真希望我在那之前死了算了。”

罗斯的错误虽然尴尬,但后果并不严重。这件事没怎么影响米朵斯,她倒很感激这支插曲;也没怎么影响到罗斯本人和他的事业发展。如此说来,“想死”难道不是很极端的行为吗?也许是,可我们动不动都爱走这种极端。不骗你,面对错误时,我们经常会想直接蒸发掉。在认识到错误的那一刻,我们会说“想找个洞钻进去”、“想钻到地板缝儿里”、“想干脆消失”……我们还说“丢面子”,就好像错误确实把我们的身份给抹掉了,让我们消失了似的。

犯错后除了想死,我们还有另一种反应,虽不那么极端,却跟胃部有关。有的时候我们不想死而想吐。这从我们讨论错误时用的那些奇怪的饮食词汇中就可见一斑——犯了错后,我们吃乌鸦(eat crow)、吃内脏馅饼(eat humble pie)、吃帽子(eat one's hat),甚至撇开“菜单”,连“衣单”最末尾的鞋子都吃(eat one's shoe),当然还想把说过的话吃回肚子里(eat one's words)。以上所列举的饮食词汇都是美国俚语,表示“被迫认错”的意思。这些说法来源不同,但总的意思很明白:错误不仅很难吃,也很难消化。如果说正确是汁多味美的佳肴,那么乏味苦涩的错误只会让你恶心难受、痛不欲生。

所以,大家普遍认为错误危险、耻辱、恶心又无聊至极。不妨把这种看法称做悲观思路,这样看倒也不无道理。前文提到(大家也都认为)错误有时候真的很恼人、羞人、伤人,不仅伤害自己还伤害别人。这是实情,若抵赖的话则未免不坦率。可是一旦全面审视错误,又会发现悲观思路过于以偏概全。首先,错误的伤害再大,也不及对错误的害怕、嫌恶、恐惧伤害大,悲观思路却害得我们对此视而不见。那种对错误的畏惧,像当头泼下的一桶冷水,浇硬了我们的心肠,浇淡了我们的感情,浇凉了我们对世界的好奇心。

畏惧往往源于不理解,我们畏惧错误也和不理解错误有关。悲观思路说错误很讨厌,但没有解释为什么讨厌,更解释不了为什么有的错误一点儿也不讨厌。现实中我们对错误的体验丰富多样,要想全部形容出来,就需要补充一个与悲观相对的乐观思路。以乐观思路的角度来看,犯错后的感受不限于失败和耻辱,还有无限种其他滋味。你可以惊讶、疑惑、痴狂、兴奋、开心、欣喜若狂等等。然而,我们周围却很难发现乐观思路,因为悲观思路者总是嚷嚷错误危险、可耻、打击信心……他们的声音太大从而压盖了乐观思路者的声音。不过,这却淹没不了乐观思路的存在。正是有了乐观思路这股微妙而重要的牵引力量,才把我们对错误、对自己的认识修正过来。

悲观思路和乐观思路总是水火不容。我们可以分开学习这两种思路,这会儿看犯错后的难受和危险,过会儿看犯错后的收获和开心,再评一评两者孰优孰劣。但只有同时将这两种思路放在一起,我们才能明白,到底哪些因素影响了我们对错误的所感所想。

“错误绝没有那么严重可怕。”这句本章题记中的欢快宣言,其实可以作为乐观思路者的座右铭。说这句话的人,是19世纪哲学家兼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他也堪任乐观思路的首要代言人。而谁是悲观思路的代表呢?还得首推中世纪神父托马斯·阿奎那。他在上一章里已经亮出观点把错误归结于原罪。哲学家雷奥·基勒(Leo Keeler)曾引用并归纳阿奎那的观点说:“大脑是真理的工人,而错误肯定是不合格产品。但凡错误都像有瑕疵的副产品,像偶然的失误,像流产生出的怪胎一样——反正具有诸如此类的特征。”

瑕疵、偶然、怪胎、流产……这意思再明显不过了。在阿奎那看来,错误不仅很讨厌,还很反常,是事情的失序所致。假如威廉·詹姆斯在旁边听到肯定会不以为然。詹姆斯不会排斥错误,也不会认为错误反常(要知道他给犯错者开的药方可是“放松心情”呢)。他还可能反问,既然所有人都一而再地犯错,错误又能反常到哪里去呢?

这场关于“错误是正常还是异常”的辩论,是错误史上的一大经典之争。有意思的倒不是这场辩论反映出错误本身是什么,而在于它反映出我们对自己和世界的看法。譬如阿奎那和詹姆斯——两人的观点虽然势如水火,但他们冲突的焦点不在于错误。阿奎那声称“大脑是真理的工人”,这句话才是正题所在。如果你像阿奎那一样相信真理存在,且这个真理(模仿詹姆斯的说法)“跟大脑是天生一对”,那错误自然是坏的、不合情理的。反之,如果你像詹姆斯一样认为真理未必确定也未必可知,而人类大脑虽然多姿多彩,但并非现实的镜子,或者说正是因为大脑多姿多彩,所以它才不是准确反映现实的镜子——那么错误便情有可原、可以接受了。

跟我们之前一样,为了定义错误,这两派观点不时出现、相互竞争。17世纪左右,法国拉鲁斯(Larousse)字典唯美地把错误定义为“无拘无束的大脑(想象)所做的一次流浪”。此后不到100年里,同为法国人的德尼·狄德罗(Denis Diderot)在著名的《百科全书》(Encyclopédie)里把错误定义为一种流行病,每个大脑(或曰“魔镜”)一旦染上了这种病,都会把世界倒映成扭曲的“阴影和怪兽”。这两种定义表明了两种对人性截然不同的理解:第一种认为错误是大脑自由散漫的标志,第二种则认为错误是内在的异常状况;第一种认为人类永远可以朝完美努力,第二种认为人类永远不会完美;第一种认为真理是一种奖品,可以依靠精神和智力的训练而获得,而第二种认为真理是一个逃犯,永远在跟大脑捉迷藏。

纵观错误史,这两派观点并没有哪一派消亡而另一派兴旺,而是千年来一直僵持不下辩论至今。这期间除了继续争论犯错是畸形还是正常这一问题外,另外还增加了几个问题作为补充,不过都跟第一个问题有密切联系。首先一个问题是,错误到底会永远存在还是有一天终将消失?英国哲学家詹姆斯·萨利(James Sully)认为大多错误最终是可以克服的。他于1881年出版的《幻觉》(Illusions)堪称是早期研究错误的著作中最完善的一部。萨利在书中总结道:“我们新近才学会了反省自己。随着这项能力提高,失误可以不断减少,直到消失。”

半个世纪后,美国心理学家约瑟夫·查斯特罗(Joseph Jastrow)表达了类似观点。查斯特罗编纂过《人类犯错的故事》(The Story of Human Error),这是一本收录各个时代各种人所做的蠢事的全集。既然名曰“故事”,自然有开头、中间和结尾。而查斯特罗显然认为我们已经大步迈向犯错的终章。他一边赞美“现阶段科学的巅峰成就”,一边声称“一旦把这些成就用于造福人类大脑……我们就能迈出铲除错误的关键一步”。查斯特罗当初产生编书的念头,是受到了1933年世界博览会的鼓舞,因此他有这种想法也顺理成章。毕竟世博会这类盛典,经常高奏凯歌颂扬人类终将达到完美的巅峰。比如1939年纽约世博会,主题为“未来世界”的展会便指责参观者“居然还相信信念和观点,不知该相信的只有事实”,同时也预言今后“我们都会像今天那些训练有素的科学家一样,对于新观点张臂欢迎、反复审核、最后愉快接受。这一切都会按照真正科学的方式来做”。

现在回头看这些梦幻的预言,我们必然认为它们过时又天真,简直傻得不可救药。预言虽过期了,但我们的想法却没变。我们始终幻想着随着生理进化和技术革新,随着理想社会的建立和上帝谕旨的传播,人类终究能把错误连根除掉。其中隐含的意思是,我们都应该想要消灭错误。有时候也确实应该有这种想法。譬如,如果能保证核产业永远不出岔子的话,全人类都该欢欣鼓舞。但是消灭“所有”错误又得另当别论,且不论实际操作行不行得通,首先,这个目标本身就有三个问题:第一,要相信能铲除错误,就得相信我们能不断地区别谬误与真理。但这样一来,必然会一直惦记着犯错的可能性,岂不跟铲除错误的想法相冲突?这可谓错误学上的窘境——要想不犯错,首先要立于不败之地。

第二,任你再怎么好心、再怎么真诚地想要除掉错误,最后还是会引发意想不到的结果。正如把害虫从生物圈中拿掉一样,很快你就会发现蜂鸟、土拨鼠、美洲狮也都跟着灭绝了。读完这本书后,即使你不相信错误有好处,但我希望你能相信错误跟很多有益的东西分不开,而那些东西你绝对不希望消除掉,比如我们的才智。

第三,许多人说要除掉错误,其实都没安好心——哪怕安的是好心,他们的所作所为也给其他初衷良好的人抹了黑。这里就拿萨利举例,他断言“那些未经开化的野蛮人和土著人总是犯最粗俗下流的错误”。又如,帮助过查斯特罗编纂选集的人类学家拉尔夫·林东(Rahlph Linton)说:“异教徒的那些文化,说好听点儿是人类过错的代表,说难听点儿是撒旦的策略,撒旦用这一招儿来保证那些注定该死的人逃不出他的手掌。不管怎么说,基督徒都应该义不容辞地消灭这些异教徒。”这些言谈清楚地表明,我们容易认为那些背景、信念不同的人是错的,这种想法应该引以为戒。同时也表明,号召人们消灭自己不认同的观念,与号召人们消灭代表那些观念的机构、文化乃至人民仅一步之遥。

“错误可以铲除”反映了我们可怕的反动思想,但这一观点的核心又是进步的。该想法认为人类的成就会有一个巅峰,只要一步步减少错误,最后彻底消灭错误,我们就可以攀上那个巅峰。不过,另一种对立的思路也同样进步。而且出人意料的是,这种思路不但不强调根除错误,反而强调要延续错误。该观点产生于科技革命时期,是依据科技革命的标志性成就——科学方法而提出来的。距那次革命400年后的现在,我们每个人都在初中课本里学到了这套科学方法,足见其成功。这个方法表述起来很简单,虽然实践起来未必容易。其主旨是根据科学观察提出科学假说(假说必须可证),再进行科学试验(实验必须反复得到相同结果)。一切顺利的话,最后可获得一套理论,该理论不仅逻辑合理,而且饱经实践检验,可以解释自然现象之谜。

科学方法既是科学求知的目标,也是知识进步的手段,从本质上讲,它还是一座标志错误用处的里程碑。我们大多数人都希望自己的观点正确,为此费心调查研究,科学家却倾向于证明观点错误,虽然未必个个如此,但多数科学家会力图驳倒现有的观点。因此假说的一大关键特征便是可能有误。(假说必须可以检测,也必须多次接受检测。)而理论的一大关键特征则是虽未被证明有误,但无论多少证据支持它、多少专家赞成它、多少大众喜爱它,终究还是可能有误。其实就像上一章中所说的,理论沦为谬论多半不是可能不可能的问题,而是时间早晚的问题。在理论暴露出问题后,人们不会说科学退步了,反而会说科学进步了。这就是科技革命中的关键发现,知识要进步,那么旧的理论就必须坍塌,新发现和新见解必须取而代之。以这种进步模式来看,错误非但没把我们从真理旁边引开,反而带领我们一步步朝真理靠近。

自科技革命以来,西欧的杰出思想者都逐渐接受这一原则并推而广之。在他们看来,不仅科学理论遵循这套“坍塌—替代—进步”的发展模式,政治、社会、美学领域也无不如此。这些思想者在本质上诊断出了全社会各代人都患有的“错盲症”。我们看不出文化中的共同错误,亦如看不见自己的错误。但可以确定的是,那些错误一定潜伏在某个角落。

那些思想家是秉承着坦诚的态度才获得了这一发现。在他们生活的时期,那些存在了1500年的基本真理,在短时间内要么成了妄言,要么被大量涌入的新信息取代,这些新信息包括以前未知的动植物发现、地质地理探索、宇宙构造研究、人类文化的覆盖面和多样性等。在现代这个全球联系紧密的社会,我们只要看一眼谷歌地图就能把世界尽收眼底,所以很难理解新信息在当时所引起的情绪波澜和知识颠覆。假如明天有不明飞行物降落在匹兹堡,我可能就会感同身受了,一方面为错误震慑,另一方面又为未来激动。而我对宇宙的看法,自然也需要彻头彻尾地推翻重建。

面临着这种重建的任务,许多思想家总结道,要完成浩大的知识重建工程,最合适、最保险的工具当属“怀疑”。这种怀疑应该是对一切事物深刻、持久而有理有据的怀疑。所以,文艺复兴时期的伟大哲学家兼散文家米歇尔·德·蒙田(Michel de Montaigne)才会在书房门上刻了一行字:Que sais-j?(我懂什么?)笛卡儿才会给自己安排任务,要对一切事情抱有怀疑,乃至怀疑自身的存在(后面章节会展开讨论)。这些思想家不是虚无主义者,连怀疑论者都算不上。他们相信真理,也渴望发掘真理。但是他们对错误心有余悸,害怕再犯严重错误,并且明白只要时间足够久,哪怕现在所坚信的最神圣的信念,有一天也会跟错误差不多。

这一观点的新奇与激进之处倒不在于它暗示了把真理同谬论区分开有多么困难。早在柏拉图时期的人们就认识到了这种困难,连《圣经》里也有记载,比如说分清楚真假先知就是个难题(《圣经》第二章《哥林多前书》里写道,“撒旦也装做光明的天使”)。文艺复兴时期和启蒙时期的思想家也应该对这种困难毫不陌生,从中世纪思想家的作品里常常可以看到错误被形容为ignes fatui(字面意思是“愚人之火”,但一般翻译为假火或鬼火)。今天,我们把鬼火称为磷火。在民间故事里,鬼火是神秘闪烁的亮光,粗心大意的游客看了它,以为是火光,便追过去越走越偏,最后往往走到沼泽深处或悬崖边缘。更朴实的说法是,鬼火也指强盗所生的火,游客看到后受了愚弄,误以为有火光处有人家,便走过去找旅舍或找村庄。不管是哪种说法,寓意都大同小异,说的都是错误披上了真理之光的外衣带领人们误入歧途。但启蒙时期的思想家却注意到鬼火另一层不为人知的寓意。他们总结说,不能简单地把错误看做一片缺少真理之光的死寂黑暗,其实错误自己也会发光。不错,那团光亮可能摇曳不定、亦幻亦真,但依然照亮了人类前进的道路。按着这种思路,错误与其说是真理的反方向,不如说是真理的渐近线,它带领人类朝真理靠近,不断地发现新理论,哪怕只是一时正确的理论而已。

这就是错误史上另一场重要的辩论,辩论焦点在于,错误到底是阻止我们找到真理,还是引导我们走向真理。传统观点认为错误是拦路虎。而另一种观点我们已经见过,该思路在科技革命时期提出,在启蒙时期得到进一步发展,真正成熟于19世纪早期。当时,法国数学家及天文学家皮埃尔·西蒙·拉普拉斯(Pierre-Simon Laplace)利用我们现在熟知的“钟形曲线”完善了误差分布理论。所谓钟形曲线也称为错误曲线,或正态分布,用来把那些独立无意义、不精确、特殊的数据聚拢到一起,最后绘出一个精确而有意义的完整宏图。

比如,拉普拉斯便采用这条曲线来计算星球的精确轨道。人类从文明之初就在计算星球的轨道,但以往的记录都不准确,总是不可避免地受到人为误差影响。而使用正态分布图后,就可以把那些独立的误差数据集中到一个图表上,于是拉普拉斯描绘的银河系便精确了很多。之前的思想家为了提高准确度而努力摆脱错误。拉普拉斯却发现错误应该多多益善,只有收集到足够多有偏差的数据,才能一睹真相的究竟。作家路易斯·梅南德(Louis Menand)总结说:“拉普拉斯的统计学并没有无视错误,而是计算出错误的数量,这就是其高明之处。”那个特殊时期的思想家不仅相信真理存在,也明白错误俯拾皆是。所以,钟形曲线对他们来说就像圣杯一样,你把错误截成合适大小,连哄带骗地拐进圣杯,最后便能一睹真理的模样。作者注:拉普拉斯为钟形曲线赢得了美名,比利时天文学家阿道夫·凯特勒却为钟形曲线赢得了一些骂名。他搜集了关于人类身高、犯罪史、孩子个数和死亡年龄的信息,最后像拉普拉斯画出星空图一样,画出了人类数据的图谱。依靠误差分布理论,他把单个人的怪异特点算做错误,而当所有怪异特点综合到一起后,就能看出正常的标准。凯特勒的发明加深了自古以来人们的一个概念,那就是反常的就是错误的,而正常的就是正确的(也正是凯特勒提出了统计学上“平均人”的概念)。

一个世纪之后,弗洛伊德也成了这个观点的强力拥趸,他也相信错误可以揭示真理而不是妨碍真理。弗洛伊德之前的思想家主要是对外在真理感兴趣,重点关注的是自然或上帝所构造的事实,而弗洛伊德的研究领域则是内在世界。他所在乎的真理潜藏在我们潜意识中,原则上不为理性大脑所见。不过,弗洛伊德又在《日常生活之精神病学》里谈到,我们偶尔也能瞥见这些真理,比如在别人犯了错时。今天,我们把那些不小心说出口的真话称为“弗洛伊德式失言”(Freudian Slip),换用俗语形容便是“说漏了嘴”。在弗洛伊德看来,这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错误其实很重要,甚至根本不能把它看做一般意义上的错误。也就是说,这些失言来头不小,绝不能归咎于偶然的意外、大脑的分心,或者哪根筋搭错了等。相反,失言源自于我们那重要的潜意识,反映了心灵的至理。这样看来,错误是内心深处派遣来的大使,虽然它传播的消息难免有歪曲不实之处,但说到底,我们还得依靠这些宝贵信息来了解内心深处真实的情形。

弗洛伊德认为,潜意识中的真理不仅借着失言之际溜出来,也顺着其他大道逃出。其中一条大道是做梦,另一条是发疯。做梦我们都会,发疯却只有少数人经历过。乍看之下,梦境和疯狂似乎偏离了本书的主题,但两者都是对现实的误读。而你大概没忘记吧,对现实的误读恰恰也是犯错的定义,且还是那个最早出现的、流传最广的定义。要了解犯错这种一般性的误读,不妨先仔细研究一下那些极端的例子。所以,接下来我想讨论一下梦境、吸毒、幻觉、发疯等。然后借助这些例子仔细看一看我们怎么依靠错误而找到真理。

* * *


犯错跟发疯看似遥不可及,但你自己就时不时把两者联系到一起。我这么说是有根据的。想想看,平时我们思考、讨论错误的时候,不是常常借用一些俗话形容犯错的人精神状态不正常吗?比如,我们经常把犯错粗俗地比做“吃错药”;又如,你要是说了什么大错特错的话被我们这代人听到了,一定会说,“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脑袋有毛病吗?”同样的,要是别人的观念跟我们严重冲突,我们也会毫不犹豫地觉得他脑袋有病(君不见民主、共和两党的互相揭发,一个骂“自由主义的疯子”,一个回骂“右翼的极端分子”)。我们还说从错误中醒悟过来,就好像犯错是昏睡、是做梦,而意识到错误就像是从梦中清醒似的。

在所有这些类比中,犯错跟做梦之间的联系是最明显的,也是最持久的。11世纪伊斯兰哲学家及神学家阿布·哈米德·穆罕默德·安萨里(Abu Hamid Muhammad alGhazali)曾问过:“你注意到了吗?做梦的时候你总以为自己肯定是在现实生活中,而一旦醒过来后,你才明白那只是一段毫无根由的幻想。”他认为我们清醒时相信的那些错误观点也一样。“那些观点现在看来可能千真万确,但也可能是你状态不对的缘故。”他又补充说,过了一段时间,你会认识到现在的想法显然是虚妄的,就像你从梦境中醒过来一样。

虽然“犯错”跟“状态异常”有不少相似点,但是有一点两者是大相径庭的。我在本章开头就讲过,有些错误哪怕不严重,我们一旦犯下了也会觉得反胃,甚至想撞墙。但是嗑药和做梦倒是很多人常常迷恋的,根本不在意可能会生病、丢了性命等。我们会把梦中景象写成日记,并讲给亲朋好友听(当然也会讲给心理医生听)。我们认为梦境指引着我们,充实着我们的生活,而那些不记得梦境的人,生命就略显苍白,毕竟是很遗憾的。我们也渴望体验嗑过药后那种难得糊涂的感觉,根本不在乎用药过度后自己上瘾、被逮捕怎么办。说到危险,病危时产生幻觉的风险更大。想病重到那一步不容易也不好受。但确实发生了这么一件事:有一次我在热带雨林里发起了高烧,烧得迷迷糊糊时,仿佛看到诗人塞缪尔·泰勒·柯勒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在跟我聊天,他一边聊一边坐在我的床沿上织毛衣,就这样谈天说地很久很久。柯勒律治当然早已作古,而我那次是病得最重的一次。可我却迷恋上了当时的幻觉。从那以后,每逢发高烧我都不服药,如果已经生病了,我倒宁愿吃点药来促使我烧得更厉害,以便再度陷入幻觉。我真的会认真考虑这么做。虽然得不到医生许可且又显得很白痴,但这些都不重要。状态异常的感觉太美妙了,我们经常不惜一切回到那种状态,想再体验一回,时间再长一点,也不管这么做傻不傻。

你一开始可能以为,异常状态之所以让人痴迷纯粹在于它的古怪,在于它跟日常生活如此殊异。但其实不然。我们真正痴迷的是古怪之中混杂的那份熟悉。一旦我们进入异常状态,组成世界的元素、元素间的相互关系和元素遵循的规则将被通通颠覆,但我们体验世界的根本方式没变。现实中我们靠着理智、情绪以及最重要的感官来理解世界、判断是非。而幻觉中这些感觉不但毫发无损,反而可能比平时更敏锐了些。在那个虚幻的世界里,我们也有肉身,也有亲密的关系,也有强烈的感受。换句话说,一切都让我们以为是在真实生活里。

既然梦境、药品和高烧导致的幻觉也拥有现实一般的真实感,那真实感又意味着什么呢?反过来,既然幻觉那么容易出现又那么栩栩如生,虚幻又代表了什么呢?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人类,从《仲夏夜之梦》到《黑客帝国》,许多虚构作品里都绕不开这个主题(且这两部作品恰好都围绕药物幻觉之旅展开)。对于这个问题,常见且重要的回答是,真假是颠倒的。所谓虚幻,乃是真正的真实。我已经提过,弗洛伊德认为梦里的世界反映了我们深藏心底的真实自己。作家阿特米多斯(Artemidorus Daldianus)也同意这个观点,大概在两千年前他就执笔写了希腊版的《梦之解析》(Oneirocritica),其他持相似观点的也大有人在。几乎每个时代每种文化背景的人都认为,在梦境中你看得到一些平时看不到的真相。那真相可能是你不知道或忘记了的一段过去,可能是你不为人知的观点和欲望,也可能是你的命运。同样,几乎每个时代每种文化背景的人都会依靠想象和猜测,来解释平时琢磨不透的宇宙奥秘(西方算是半个例外,工业化以后西方摒弃了这种想法)。从西伯利亚的巫医到阿兹特克人的牧师,从“快乐的恶作剧者”著名嬉皮士组织。到世界各地推崇药品的宗教信徒(包括古代的基督徒、早期的犹太人、塞西亚人、锡克教教徒、苏非派教徒、拉斯塔法里教教派等),大家都把药品当做圣品,以为它揭示了宇宙的真相,呈现出上帝的真实面貌。

如果说梦境和药品只会暂时颠覆我们对现实的理解,那么一旦精神错乱,就会长期把握不准现实。你可能觉得精神错乱跟平时犯错相去甚远,你可能也暗暗这样希望,但其实错误跟疯狂互为补充,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圈。狄德罗在《百科全书》中把疯狂定义成“离理性越来越远,却坚定而信心百倍地以为自己没错”。这定义说得过去,不仅能指疯狂也能指犯错。近代法国哲学家、历史学家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说发疯是“无比彻底、无比纯粹地把一件事认成了另一件事”(quid pro quo)。换句话说,就是把错的当成对的,这不是说的错误,又是什么?

说到底,只有三个标准可以把“犯错时的假象”跟“发疯时的假象”区别开。第一个就是看假象有多么纯粹。按照福柯的说法,疯狂是“无比纯粹”的,是未掺杂质的错误。第二个是看持续性多长。18世纪医学家弗朗索瓦·索瓦热(Francois Boissier de Sauvages)把神经错乱描述为“犯下严重错误后,却坚信自己是对的且执迷不悟”。第三个是看你混淆的是什么,是把哪件事错认成了哪件事。无论什么事情我们都可以犯错,可以持续犯下最彻底的错误,但只要其他人同时也犯,我们就仍不失为正常人。医学对错觉的定义中也提到过这一点(“许多人共有的错误观念”),不过,要论表述清楚,还得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学者德西德利乌斯·伊拉斯谟(Desiderius Erasmus),他在《愚人颂》(The Praise of Folly)里写道:“一个男人要是看到一只葫芦便以为看到了女人,那他一定疯了,因为这个幻觉太不合情理。但是,如果一个男人有个经常出轨的妻子,他却依然以为她忠贞不贰,这个丈夫一点儿也算不上疯狂,只能说他错得很凄惨,因为我们都知道,这种红杏出墙的例子在婚姻中太多了。”错得彻底、错得离谱、错了还冥顽不化……这些总结起来就是错到了极致。而错到极致就是疯狂,疯狂就是彻底的大错特错。

所有的等式都是可逆的,疯狂与错误也不例外。既然疯狂是彻底的错误,错误则是轻微的疯狂。所以,《幻觉》的作者萨利才会想象到错误是“理智健全、情感冲动和精神痴呆三者之间的交界地带”。在罗曼语系的表述里,正确也跟理智挂钩。法语里有j'ai raison,西班牙语里有tengo razon,翻译过来都是“我有道理,我很理智”的意思。而你,迷途忘返的朋友,已偏离正道,接近疯狂的边缘了。用“轻微疯狂”来形容犯错后的感觉再适合不过。本书后面,我们会接触到好多人,听他们描述犯错经历,而其中不止一个人把犯错后的感觉描述得跟精神失常骇人地相似。

此前讲到过,世人普遍认为幻觉和梦境揭示了真正的真理,其实疯狂也一样。历代历国总有很多人相信,那些精神失常的人虽然看似疯疯癫癫不了解现实,却看得透事情的本质。所以文学作品才总是把愚人(一开始就不可理喻的智障者)和疯子(一度正常后来又失常的人)描绘成不畏强权、敢说真话的人。(有时候孩童也担当这个角色,因为他们年龄尚小,理智尚未健全。)颠倒对错的巅峰之作莫过于《李尔王》了,这部戏里有真正的疯子(精神失常后的李尔王),有扮成疯子的正常人(爱德伽),有盲人(葛罗斯特),也有愚人(弄人)。据我所知,还没有别的作品为了讨论什么是对的专门设计这么多角色,也没有别的作品会把正误颠倒得这么彻底。在《李尔王》里,智慧就是愚蠢(弄人说:“聪明人各个变了糊涂”《李尔王》所有翻译均摘自朱生豪译本。),愚蠢则是智慧[“陛下,他(弄人)倒不全然是个傻瓜哩。”阿谀奉承的肯特干巴巴地承认]。看不见就是洞见(葛罗斯特说:“当我能够看见的时候,我也会失足颠仆。”失明之后他才领悟了真理)。而发疯则让人明了世态炎凉、是非对错(李尔王是在失去了女儿又失去了理智后才明白自己所作所为的意义,才懂得什么是损失和爱)。

错误可催生洞察力。这一思想是典型的乐观主义思路,即使是平凡的错误也能给人启迪。所以,乐观思路的拥护者(连我在内)都把犯错看做发明创新的关键一环。看过发疯和做梦的例子后我们应该安心,只要错误够极端,偏离公认事实不是一毫一厘而是数千万里,突然间你就会把枯燥的错误甩开,迎来顿悟的狂喜,耻辱和虚假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满足和启迪。错误跟正确之间那奇怪的纠葛,从“幻想”一词的双重意义中便有所体现。在“幻想”里虚幻和启示并存。

可惜,悲观思路的支持者肯定会立刻指出,错误催生见识诚然是让人欣慰的想法,但现实常常事与愿违。有时候犯了错倒像是毁了我们的见识,心中的基本信念和深信的观点在那一刻轰然倒地。有时候错误造成的损害实在太惨烈,不能简单用一句“下回吸取教训”敷衍了事。就像别处一样,此处悲观思路者和乐观思路者依然在辩论错误的基本意义。错误是揭露了宇宙的本质,还是掩盖了宇宙的本质;是带领我们走向了真理,还是使我们偏离了真理;是真理的反方向,还是无限靠近真理的渐近线(引领我们走到最近的能够企及的距离);是我们应该避免的反常情况,还是我们要学会接受的必然情况;是彻头彻尾“可怕”的,还是从根本上符合人性的。

这两种水火不容的思路共同铸就了我们对错误的理解,就算之前从未深入思考过这两种观点,你也不得不承认,正是这两种思路导致我们对错误的看法如此矛盾,导致犯错后的体验如此不同。我先介绍两个人,他们分别鲜明地代表了这两种思路,之后我再回过头来讲述犯错后的百般感受。这两个人不像本书后面那些犯错的人,他们不存在于现实中,而是神话中的形象,他们的事例形象地反映了我们是怎么看待错误的。

今天,全球近一半的人使用的语言都源自于古印欧语系,在古印欧语系里,er的意思是“移动”、“准备移动”,简单点儿说,是“走”的意思。从这一词根里衍生出拉丁语动词errare,意为“漫步”,说得更潇洒一点则是“漫游”的意思。由errare又衍生出英语单词erratic(飘忽不定的),用来形容漫无目的、不可捉摸的运动。当然,随后又衍生出了error(错误)一词。从词源上可以看出错误的本义里就包含了“动”的概念:漫游、追寻、偏离。不言而喻,我们追寻的是真理,结果却越走越偏了。作者注:从词源上也能看出错误跟疯狂互相交织。“hallucinate”(产生幻觉)这个词在拉丁语中的原意是随心所欲地漫游,而“raving”(胡说八道)则源自于“roving”(漂泊流浪)。

西方文化里有两类典型的漫游者,从他们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两种相悖的观点,这构成了我们对错误的认识。第一类是云游的骑士,第二类是漂泊的犹太人。第二类形象总是被人用做反犹太宣传,其实它源于中世纪一个基督教的故事。一个犹太人遇上了受难途中的基督,见基督在十字架的重荷下行动迟缓便放肆嘲笑。为了惩罚这位犹太人,基督宣判他必须不停地漂泊直到世界末日。历史学家戴维·贝茨(David Bates)总结道,这个漂泊的犹太人“在信奉基督教的欧洲人看来,真实地象征着那些偏离真理的异教徒”。按照这种思路,错误跟罪过和放逐是分不开的。犯了错,就是与上帝失和,与其他人疏远。

云游骑士也源自于中世纪的传说,但是形象跟犹太人大相径庭。那个犹太人之所以臭名昭著全在于他的罪过,而骑士之所以声名远扬全在于其品行。骑士总是光明地站在正义的一方,其中最著名的代表当属加拉哈德、高文、兰斯洛特。他们是身着甲胄的骑士中最闪亮的那几个。(说句离题话,其实堂吉诃德也算一个骑士。他既是云游骑士又是彻头彻尾的疯子,他在错误的万神殿里应该占有特殊的一席。)骑士虽然背井离乡但绝不是流亡,风餐露宿丝毫不减其华贵气度。犹太人是被迫流浪,他们不得不漫无目的痛苦地漂泊;而云游骑士则是踏上征途,他斗志昂扬地远征是为了完成使命。像所有旅行者一样,骑士受好奇心驱使,渴望更加了解这个世界。

但愿你明白,我提到这两种典型形象并不是为了赞同其中隐含的偏见。我感兴趣的是,这两种形象如何影响我们看待错误的两种思路。拿漂泊的犹太人象征错误,错误便令人烦扰,是可憎的、痛苦的、人人唾弃的,是对真善美的背离,是个人内心的伤疤,尤其又联系到现实中犹太人经常遭受厄运——他们被仇视过、放逐过,差一点还被屠杀灭种。可是,我们往往秉承这种视角,绝少会把错误跟云游骑士的英勇和德行联系到一起。之所以如此偏见,可能在于犯错之后我们的灵魂或多或少跟流浪的犹太人有些相似。犯错有时候真的像一场放逐,我们被迫疏远社会、疏远上帝以及最痛苦的——疏远最熟悉的自己。

所以,应该承认“漫游犹太人”这一形象贴切地描述了犯错后的感受,但并不代表这个形象就一锤定音地给错误的根本意义和道德地位下了定论。首要原因在于,我们还有好几种认识错误的思路,大家各执己见、看法殊异,所以不能统一敲定错误的意义和地位。况且为什么要紧紧抓住这个不愉快的角度不放呢?并无必要。毕竟我们还有更好的思路可选。其实,用云游骑士象征错误不仅比漂泊犹太人更好,而且,这样一来犯错反而较不犯错更好。出错就是出游,而出游就是去了解世界,是在努力了解自己。你若对了可能心满意足,但终究“对”是静态的,只是一个结果而已;而你若错了,会面临艰苦、变得谦卑,可能还会陷入危险,但终究这是一场旅途,是一个故事。既然可以披上铠甲、跨上骏马、策马奔腾、周游世界,又有谁想真的留守在家呢?是的,路途中你可能误入歧途、可能困陷沼泽、可能悬崖勒马,也可能被小偷偷走了金银、被强盗绑架在山洞里、被巫师变成了癞蛤蟆……但那又怎样?把事情搞砸就是在冒险,而本书就是秉着这种冒险的精神写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