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平均律
最早论述“十二平均律”理论的是中国明代的一位王子,朱载堉。这一理论第一次付诸实践,正是巴赫的键盘曲集《十二平均律》。从1584年朱载堉在他的著作《律学新说》中提出“新法密律”,到1722年巴赫的《十二平均律》钢琴曲集问世,其间相隔了138年。我们小时候的历史书上总是强调这个差距。其实就算我们更早搞出理论也无优势,音乐上的成就,我们怎么跟德国人攀比。
十二平均律是一种音乐律制,它将一组八度音平均分成12个半音音程。钢琴正是采用这种律制。
巴赫的《十二平均律》以乐曲验证了这种律制的优越性。他依次以12个音为调,依半音逐级排列,将每一调轮流奏遍,证明十二平均律不但可操作,而且可以很方便地转调。《十二平均律》没有沦为迂腐的学术应景作品,这部精妙而宏伟的键盘曲,后来被西方音乐史喻为钢琴文献的“旧约”圣经。
12个音,分24个大小调,在每个调上写一首前奏曲和一首赋格,一共写了48首,分为上下两册。其中,前奏曲类似如今的练习曲。那时候练习曲是可以拿到音乐会上演奏的,在音乐会开始之前,乐手们先来个练手曲暖场,顺便告知全场:晚会开始了,请各位关闭手机,停止闲聊。
巴赫的练习曲也非常讲究,有古代舞曲、幻想曲、众赞歌等各种风格,音流运动中隐伏着结构线索,深邃地暗示着音乐的“正文”部分——赋格曲。等前奏曲结束,听众们洗耳聆听,赋格曲从一条洗练的主题旋律开始,娓娓道来。
每次听到《十二平均律》,我总是想起一部叫做《调琴师》的小说,美国作家丹尼尔·梅森的处女作。这个故事发生在19世纪末的英缅战争中。医生卡罗尔上校千辛万苦将一部埃拉尔钢琴运到缅甸的小村庄里,钢琴在热带受潮,他又找来英国最好的调琴师,让他千里迢迢从伦敦到缅甸为钢琴调音,调琴师德雷克就这样被命运派上了长途。
漫长颠簸的旅途笼罩着一片神秘的安宁,如必然之途。后来德雷克死在那一片潮湿的热带天光里。弥留一刻,他翻出上校留给他的纸条,原来是《奥德赛》书中撕下的一页——“吃了蜜一般甜的莲子的人,无一例外都不愿意捎信回来了,也不愿意离开,他们只想留在那里,与食莲人待在一起,忘了回家的路。”就像他在弹奏中跟随音乐远行,停留在梦幻之地,再不想离开了。
调琴师大约最懂得平均律。他以平均律半音调试钢琴,调琴完毕,上校让他给部落的客人们演奏,他弹起了《十二平均律》,一首首连续,一句句烂熟于心。
“乐音起起伏伏。他发觉自己一边弹奏一边摇摆。我还可以告诉医生很多,他想着,比如我为什么选这首曲子。这首曲子完全符合对位法,正如所有的赋格曲一样。这首曲子是简单旋律的精巧组合,我们不得不遵从曲子前半部分定的基调。在我看来,这意味着由规则与标准组成的美丽。我可以告诉他,这是一首没有主旋律的曲子,在英国,很多人嫌它太过精确,缺少能追寻到或吟唱出的调子,可能他已经知道这个了,可是掸族人并不知道此类曲子,正如我被他们的旋律弄得晕头转向一样,苏巴也可能被我们的音乐弄得摸不着头脑。我选择这样精确的曲子,这是放之四海皆准的,所有人都能欣赏它,在声音的格式里找到它的神韵。”
精确、规则与标准组成的美丽、声音格式里的神韵,还有巴赫的音乐里“放之四海皆准的道理”,这些可以穿越语言和习俗。调琴师弹得摇头晃脑,心里有很多话说,他知道他只需要接着弹下去。缅甸的王子与土匪都在朝他行礼微笑,他们一定听懂了音乐中的温暖和友好。不过这还不够,他还要展示这声音背后西方艺术的庄严伟大。这部小说讲的就是文明交流的沧桑。
交流的沧桑,当然不仅仅关于几首名曲的传播。战争、仇恨、争夺土地与权势、误解、献身、感情统统搅和在一起,说这是交流简直美化了殖民主义。但经由时间冲刷,殖民地留下了圣经、基督教堂、赞美诗、钢琴、西式建筑、武器和现代医学,原始部落过上了文明便捷的生活。在书中,一头大象驮着一部造型典雅的钢琴,晃悠悠在丛林中穿行。琴槌在摇晃中不停碰到琴弦,一路叮叮咚咚,引来一群光屁股的小孩。先是大象驮,之后山路变窄,换六个脚夫抬,一脚夫不慎遇上亚洲眼镜蛇,一命呜呼。他们将僵硬的尸体摊开五花大绑在钢琴上,继续在深林里前行。这幅情景叫人想起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天黑了,他们点了火把上路,钢琴像漂浮在河流上。
把钢琴运到村子里,多么奢侈的事情,在此已到达了行为艺术的境界。美得庄严神圣,堪比拉斐尔的油画。人们为美付出的代价,到了一定程度就叫人肃然起敬。
一个调琴师不仅懂平均律,他其实就是一个现代巴赫,一个为音乐服务的圣徒。他像巴赫一样有一颗谦卑细腻的心,貌似拘谨,其实充满渴望。他认得东方的委婉,一点一滴体会着土地与清风的润泽,流连忘返。这样一个对战争与阴谋毫无防备的人,最后必然是权力斗争的牺牲品。作者无奈,但提出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