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FBI犯罪现场调查之杀人案件(2)
接下来,办案人员来到目击者所叙述的小巷汽车所在位置,果然在地上发现汽车轮胎剧烈摩擦后产生的胎痕,海菲尔德又拿出一本印有汽车照片的书供目击妇女辨认,据妇女的辨认和胎痕的对比,很快确定了汽车的型号为达森280Z型跑车。
警方检查了所有达森跑车的注册车主,确定了几位嫌疑人,其中,一位曾因强奸案入狱的嫌疑人达蒙·琼斯最为可疑。警方将其抓捕,经审问,琼斯对自己强奸杀人罪行全部招认。
从上面的案件可以清晰地看出,案发现场环境中的每一个细节都可能成为案件侦破的关键,尸检报告虽然提供了受害者生前所遭受的伤害,但并不能为案件侦破提供太多提示,而恰巧案发现场的目击证人的辨认和现场罪犯留下的汽车胎痕成为案情进展的最大推动力。在确定了汽车型号后,将侦查范围大大缩小,从而让案件得以较快侦破。
第四节 其他不可忽视的细节
一起杀人案件的发生可能源于突发事件,也可能源自蓄意已久的谋杀。但是,案件的侦破却真真切切地考验着探案人员各种能力的综合运用。耐心、信心、逻辑思维、常识判断、类比推理,只有做好每一个部分,才能够以最有效的工作效率、最短的时间做出最正确、最完美的判断,让案件得以顺利侦破。
哲学上通常说,在尊重客观事物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去改造客观存在。什么是客观?针对案发现场,现场的任何一个事物都是客观存在的。而什么是主观能动性?诚如上面所说,探案人员所能做的每一件探案之事都是在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也只有在两者完美结合的情况下,案件的始末才会很完整地展现出来,真相也会自然而然地浮出水面。
当然,在案发现场,只是找到几个关键点就希望可以顺利破案是不现实的。在案发现场往往有大量的信息冲击着探案者的内心,这些信息都是一些重要事物的细枝末节,如何抓住主线将其完整地组合起来,是一个优秀探案者所必须具备的素质。例如,在案发现场探案者必须考虑这样的细节部分:作案人的人数、性别、外貌特点、心理特点;作案人精神是否正常?杀人动机是什么?杀人的先后顺序是怎样的?杀人的方法又是怎样的?
只有将这些看似零敲碎打的细节粘合起来,组成一套符合逻辑的全景图,案情的全部才能展现出来。这种将信息综合起来、为我所用的方法才是优秀探案者能够掌控案发现场的先决条件。
2008年7月15日,弗吉尼亚首府里士满市郊区发生一起杀人案,受害人叫托马斯·劳拉,女,32岁,其尸体于早晨7点25分在距离里士满3.3公里处的河堤边被人发现。尸体被装在编织带里,尸检发现死者系扼颈致死,尸体上还有苍白色尸斑,分析死亡时间应该在10多个小时以前。同时还发现尸体上有明显的、树枝状交叉压痕,分析是死者死后在肌肉松弛的过程中,停尸处地面上放置有树枝类的杂物,加之因天热衣服薄,而将杂物印痕停留在了死者背上。
根据相关情况分析,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死者的丈夫——托马斯·穆勒。但是穆勒对此拒不承认。无奈之下,警方一方面继续推进案发现场的调查,另一方面,警方邀请测谎专家对穆勒进行测谎。
随后,测谎专家史蒂芬·杰伊对嫌疑人穆勒进行了测谎,杰伊把早已准备好的问题抛给穆勒后,穆勒开始回答,而杰伊紧盯着电脑屏幕,看穆勒的回答是否有生理上的变化。
果然,当问及到穆勒自己的妻子是否贤德的时候,穆勒很明显心跳加速,随即穆勒回答:“是的,劳拉很贤惠的。我们夫妻感情很好。”
杰伊知道嫌疑人是在撒谎。
杰伊接着问道:“你在杀死自己妻子后,为什么要将她的尸体停留那么久?是不是对她还有所眷恋?”
穆勒瞳孔放大,血压迅速上升,这表现出穆勒对自己妻子的死感到害怕、紧张。穆勒说道:“我没有,不是我杀的她。”
杰伊看到此,心中已有定数。
“你在杀死自己妻子的时候,就没有考虑到自己的女儿么?她才六岁就失去了自己的亲生母亲。”杰伊放出问题。
经过此番持续数小时的心理搏斗,穆勒终于坚持不住自己的底线了,开始崩溃,大哭着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正如上面案例中所看到的,在案发现场的每个细节都要做相关记录,正是因为调查人员发现尸体背后的印痕,才确定受害者在被杀害之后有过停尸的一段过程。也正是因为这一发现,在最后测谎专家测谎之时,抓住这一要点进行询问,使得犯罪嫌疑人自乱阵脚。
而针对犯罪嫌疑人的个人特点,探案人员更要多做分析了解。尽量攻击其短处、心理脆弱之处,逼其就范,才能顺利地攻破罪犯的心理防线,最终破获案件。
第五节 杀人案件现场调查案例精选
案发现场重现:
1.一场离奇的自杀案
绝望主妇自杀?
美国中部,堪萨斯州有一座并不出名的小城——道奇城。2001年9月3日凌晨,道奇城的一处警局接到报案,报案者语无伦次地讲述着案件的始末。被道奇城众警员称赞为神探的警官托尼·帕克驱车前往案发现场。
报案者是一名男性,名叫史蒂芬·库里,死者是库里的妻子,43岁。据死者丈夫库里介绍,自己和妻子在昨天晚上十点多的时候因为家庭琐事而吵了起来,随后双双又大打出手,事后,库里十分气愤便甩门而出,跑到酒吧喝酒去了。
当库里凌晨回家之时,发现屋里的煤气味很大,库里觉得事有蹊跷。他先打开客厅的门窗,随后又打算去开厨房的门窗,当他走进厨房之刹那,库里惊呆了。他看见自己的妻子横躺在厨房的地上,随即库里马上报警。并对自己的妻子进行紧急抢救,但是毫无效果。
库里满含泪水说道:“都是我的错,我不该和她吵架,不该和她厮打起来的,我的妻子一定是因为气愤、绝望才选择打开煤气自杀的。”
托尼请来了法医对死者进行必要的尸体检验,发现:死者头部皮下有血肿,颈部有扼压,颈内肌肉有出血,四肢有多处划伤,尸斑呈现樱桃红色,心血化验碳氧,血红蛋白含量(Hbco)含量达90%。根据尸检结果可以认定,库里的妻子是因为一氧化碳中毒致死的,而身上的伤是中毒之前发生的。
按照法医所说,库里所言全部属实,另据现场侦查,屋内没有其他人进出的痕迹,这样就排除了他杀的可能。很明显,库里的妻子是绝望中选择了自杀。
神探警觉疑点重重
然而,正当所有办案的探员准备收工回局之时,托尼却蹲在死者的身边迟迟不动,他神情凝重,似乎在思考着什么。所有人都在为此好奇之时,托尼开口道:“不对,她不是自杀。”
一语既出,众人开始议论纷纷。“不是自杀?那是怎么回事?也没有什么证据证明是蓄意谋杀呀?难道是鬼魂作怪?”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场面很是混乱。
“你们过来看,死者的颈部有一处损伤,这处损伤看似是一般厮打中造成的,但很明显伤及此处是会致人失去知觉的。”托尼一口气把话说完。
此言得到了法医的拍手称赞,道:“的确,确实有这种可能。托尼你的眼睛最贼了。”
“头儿,受伤导致昏迷怎么了?我怎么不明白你说什么啊?”调查队中一位胖胖的警员说道。
托尼没有回过头看他,而是继续蹲在地上思考着,随后说道:“驴脑子,一个失去知觉昏迷不醒的人怎么能够开煤气自杀呢?”
其余警员都豁然开朗,又有人说道:“头儿,这位死者心血中Hbco含量高达90%,而一般人达到60%就会死亡了。这是怎么做到的?”
托尼点燃了一根烟,狠狠地吸了一口说道:“要想知道怎么回事,我们来做个模拟实验,看看她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模拟实验还原真相
其实不弄清以上两点,案件的性质就难以确定,是自杀还是他杀下结论都为时过早。在托尼的带领下,侦查人员决定用动物进行模拟实验。
实验的对象被选为家兔,虽然兔子和人体的差异较大,但是模拟的实验基本能够反映事实。侦查人员将家兔分为三组,就此开始了模拟实验。
首先,用钝器击打第一组家兔的头部,并辅以扼颈,然后将其置于模拟的开启煤气的厨房内;
其次,依然用钝器击打第二组家兔的头部,并同样辅以扼颈,随后放在正常的环境中,用煤气管直接对准呼吸道使其中毒身亡;
最后,第三组家兔不做任何处置,直接放在模拟的开启煤气的厨房中。
托尼和助手们将实验操作完毕,静静地等待实验现象和结果。经过整整一下午的实验,终于在案发这天傍晚实验有了结果,而这是这一模拟实验让案情有了重大进展。
实验结果显示:第一组家兔在30~60分钟后死亡,心血Hbco的含量约为30%;第二组家兔在1分钟后即死亡,其心血Hbco含量达90%以上;第三组家兔最为坚挺,它在3小时候仍然活蹦烂跳,心血Hbco含量大概为20%。
这一结果让所有人都为之振奋,大家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那个胖胖的警员横着眼睛说道:“哼哼,你的计谋被识破了。”
狠心丈夫痛下杀手
是的,有人的计谋被识破了,这个人就是库里。面对铁一般的证据摆在面前,库里彻底交代了犯罪事实。他承认自己的妻子并不是自杀的,而是自己故意将其扼颈致其失去知觉后,放煤气毒杀的。随后,库里将自己作案的经过交代了。
史蒂芬夫妇一直感情甜蜜,但是由于库里在一家科研所工作,是个典型的木讷男,他对自己的科研项目甚为痴迷,以至于经常吃住在研究所,不会回家,也很少对自己的妻子施以关心呵护。
2001年8月的一天,当库里满身疲惫地回到家中之时,却发现自己的妻子和邻居蒂姆·威廉姆斯鬼混在一起,库里的妻子被捉奸在床,库里十分生气,几欲当场将二人杀死。然而由于妻子的百般劝阻和哀求,库里决定不计前嫌,希望以此拉回妻子的真心。
然而事情并没有如库里所想,两个星期过后,9月3日这天,库里又在偶然间发现妻子行为不轨,库里对此极为恼火,当晚便和妻子大吵了一架,两人曾一度拳脚相加。厮打中,库里死死地扼住了妻子的颈部,直至妻子昏迷。
此时的库里就像着魔一样,想到妻子和邻居鬼混的场景,库里便不能自制,他决定不杀死妻子誓不罢休,但是,搞科研的库里思维相当缜密,他想方设法逃避警方对他的怀疑。思前想后,库里决定将其用煤气毒杀,然后,制造妻子自杀的场面。
可是百密一疏,库里还是没能骗过聪明的警察。
最终,史蒂芬·库里因蓄意谋杀,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5年。
案件分析:
在这次案件的调查中,美国警察托尼·帕克采用了案件侦查中一种较为新颖的实验模拟法,这种方法,是利用案件侦查所获得的信息及现场的情况,人为复原案件经过,重建了犯罪现场。这种实验模拟的实施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能够恢复“原样”。这其中包括:相似的场景、相似的条件和相似的过程。当然,如果条件不具备的话,再怎么实验模拟也是徒劳的。这种方法是最直观、形象的,在刑事案件的调查中有极强的说服力。
托尼的聪明之处就在于,他并不放过任何一种他杀的可能性,只要是人的生命遭到剥夺,无论如何也要将案情调查个水落石出。这无疑体现出了作为优秀探案者强大的内心修养和与邪恶势力相对抗的决心。
案发现场重现:
2.罪恶的M1911:克利夫兰枪杀案
克利夫兰市是美国俄亥俄州最大的工业城市,它坐落在伊利湖边,风景如画,景色宜人。2005年5月24日,这座安宁惬意的城市发生了一场骇人听闻的枪杀案。受害者叫凯瑟琳·安娜,27岁。
“自杀”——案件疑点重重
27日,警察摩尔·阿加西经老朋友文森·奥米接管此案。和奥米寒暄过后,两人一起乘车来到案发现场,虽然枪击案已经过去3天时间,死者安娜的尸体也已经被运走接受进一步检查,但阿加西还是坚持要去现场实地查看一下。阿加西在车上大略地阐述了自己的看法:“我们在勘查现场的同时,还应该查明凶手在作案过程中的具体情节,包括枪弹痕迹的特征和相关的物证。这两点对于我们破案来说至关重要。”
案发地点在霍福德大街的一处公寓,这条大街并不是多么豪华和奢侈,倒是散发着克利夫兰独有的安静、祥和的大自然风。凶案已经过去几天,但当阿加西步入安娜的公寓时还是感觉到了丝丝阴冷,似乎安娜的灵魂还孤寂地停留于此。
房间里没有想象中的血腥味,这一点让阿加西十分奇怪,因为根据自己以往的经验来看,枪击现场都是十分血腥的。众所周知,如果弹头击穿的是人的动脉,那么在心脏泵血的强大压力下,从人体飙出的血液可以喷射到10米以外的地方。这样惨烈的现场清理起来是相当棘手的。
来到现场的奥米说道:“我们在检验受害者尸体时,发现子弹是从安娜的左耳上方射入到头部里面去的,作案工具在尸体旁边,有死者自己的指纹,是一把M1911半自动手枪。我们初步判断死者是开枪自杀。”
“安娜怎么会选择使用这样一种手枪?”阿加西不解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