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格雷·马图林的相貌与其说英俊,不如说是震撼,保持着一种粗糙、未雕饰的状态:短而钝的鼻子,肉感的嘴,爱尔兰人的红润皮肤,浓密乌黑油亮亮的头发,还有同样浓重的眉毛下面的清澈湛蓝的眼睛。他虽然身材魁梧,却比例匀称,假如脱去了衣服一定是个健美的男子。他显然非常强壮,那种男性的孔武令人印象至深。
坐在他身边的拉里尽管只矮了三四英寸,与之相比却纤瘦了很多。
“他有一大堆崇拜者呢,”我这位害羞的芳邻说,“我知道有一些女孩为了得到他什么都干得出来,简直就要杀人放火了。但她们没机会了。”
“为什么呢?”
“你什么都没听说,是吗?”
“我怎么会知道呢?”
“他爱极了伊莎贝尔,爱糊涂了,而伊莎贝尔是爱拉里的。”
“他为什么不使劲儿把拉里挤走呢?”
“拉里是他最好的朋友。”
“这就麻烦了。”
“如果你跟格雷一样节操高尚的话。”
我不能肯定她这番话是全心全意的,还是带着一丝嘲讽的口气。
她的仪态毫无失礼之处,既不唐突也非莽撞,可是我总觉得她要么少了些幽默感,要么就是不够机灵。我在想她和我谈话时内心是怎样的,不过我明白我是不可能知道的。她明显缺乏自信,我觉得她还只是个生活封闭的孩子,周围的人都比她大了不少。她的举止中的质朴谦和打动了我,但是如果我想的没错,我猜她很多时候是形单影只的,默默地观察着周边的大朋友并对他们形成了确定的看法。
我们成年人很少去揣测小孩子是如何不留情面又是以什么样的洞察力为我们盖棺论定的。我又朝她那双碧蓝的眼睛看了一眼。
“你多大了?”我问。
“十七。”
“你看书多吗?”我又随意问了句。
但她还未及回答,布拉德利夫人便恪守女主人的职责,拉我与她聊起来,等我脱身时晚餐已告结束。年轻人一下子走得干干净净,去了他们该去的地方,剩下我们四个进了客厅。
对于这回受邀,我是有点意外的,因为在随便说了几句之后,他们转入正题,谈起了一件我原以为他们倾向于私下讨论的事情。
我拿不定主意,是该慎重起见起身告辞,还是做个不偏不倚的听众,或对他们还能派上用场。商量的议题是拉里很奇怪地不愿意去工作。
引发此事的是马图林先生,即晚宴上那个小伙子的父亲,他想把拉里招于麾下。这是个绝好的工作机会,凭拉里的才干和勤勉,丰厚的收入是指日可待的。年轻的格雷·马图林也很希望他加盟。
我记不得原话了,但大意很清楚:在拉里从法国回来时,他的监护人纳尔逊医生建议他去上大学,但他拒绝了。他想闲一段时间,这很自然;他熬过了艰难的战争时日,两度受伤,虽然不是很重。纳尔逊医生想他还没有从战场的激荡中恢复过来,让他休整到彻底恢复,也不失为明智之举。然而一周周、一月月过去,如今他脱去戎装已一年有余。他在空军似乎表现英勇,复员时在芝加哥已是颇有名气了,于是不少公司都向他示好。他表示了感谢,但都婉言谢绝。他没有解释缘由,只说尚未打定主意要干些什么。他和伊莎贝尔订了终身,这对于布拉德利夫人来说毫不意外,因为他们原本就形影不离,她也知道伊莎贝尔爱着他。
她也很喜欢他,认为他会给伊莎贝尔快乐的。
“伊莎贝尔的性格比他强,可以带给他所缺失的。”
虽然两人还很年轻,但是布拉德利夫人倒很乐意让他们立即成婚,不过前提是拉里不能无所事事。他有一点自己的积蓄,但即便其数额十倍于此,她也会坚持他应当去工作。我所能回忆的情况是,她和埃利奥特希望从纳尔逊医生口里得知拉里的打算。他们要他用自己的影响来使他接受马图林先生提供的职位。
“你得知道我在拉里面前向来不是权威,”他说,“从小他就自行其是。”
“我知道,就是你把他带野了。他现在能这么出色真是奇迹了。”
久耽于杯中物的纳尔逊医生恹恹地看了她一眼,红脸膛似乎更红了一些。
“我整天忙,有自己一摊子事情要做。我收下他是因为他没别的地方去了,而他爸爸是我的朋友。他可真不好对付。”
“我不明白你怎会这么说,”布拉德利夫人毫不客气地答道,“他脾气可好了。”
“这孩子从不跟你吵,但就是我行我素,你朝他发火他就说声抱歉,让你气咻咻地发脾气。这样的孩子你拿他有办法?假如是我自己的儿子我就上去揍了。可我不能揍一个举目无亲的孩子,他爸将他托付给我时是知道我会善待他的。”
“扯远了,”埃利奥特有点烦躁地说,“目前的情况是:他已经游手好闲有些日子了;现在天赐良机,他抓住了就能挣很多钱,如果他想娶伊莎贝尔就必须抓住。”
“他必须认识到在如今这个世界上,”布拉德利夫人插话道,“男人是必须工作的。他现在身强力壮,早已康复。我们都知道有不少美国兵,从战场上回来后什么也不做,成了家庭的负担,社会的累赘。”
接着我说了我的意见。
“可是拒绝了这样那样的工作,他说了什么理由没有?”
“什么也没有,就说他不感兴趣。”
“可难道他不想做番事业吗?”
“显然没有打算。”
纳尔逊医生又给自己来了杯掺苏打水的威士忌。他喝了一大口,然后看了看他的两个伙伴。
“要我说说我的感觉吗?我谈不上是个判定人性的大法官,但不管怎样我从医也三十多年了,多少了解一些。战争改变了拉里。回来和去的时候不是一个人了。并不只是长大了几岁。肯定有什么事使他变了性情。”
“什么样的事?”我问。
“我不知道,他不愿多谈自己的战争经历。”纳尔逊医生扭头朝向布拉德利夫人,“他有没有跟你讲过什么,路易莎?”
她摇摇头。
“没有,刚回来时我们还很想让他讲一讲自己的历险,可他只会端出他那招牌笑容,说没什么好讲的。他甚至对伊莎贝尔也不说。她试过很多次,但一无所获。”
谈话差强人意地继续着,不一会儿纳尔逊医生看看表,说要告辞了。我打算一同离去,但埃利奥特按住我,要我留下。待他走后布拉德利夫人向我致歉,因为我给拉进了他们的家务事,恐怕烦着我了。
“可是你瞧,我是伤透了脑筋啊。”她最后说。
“毛姆先生是非常审慎的,路易莎,不论和他说什么都不用担心。我倒是没觉得鲍勃·纳尔逊和拉里有多亲近,但是路易莎和我认为有些话还是不对他说比较好。”
“埃利奥特。”
“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其余的也跟他说吧。我不知道你吃饭时注意到格雷·马图林了吗?”
“这么高的个头,想不注意都难。”
“他对伊莎贝尔可是一往情深哪。拉里不在时他一直呵护着她。她也很喜欢他,要是战事再拖得长些她也许就嫁他了。他向她求过婚。她既没有接受也没有拒绝。路易莎猜她当时是想等拉里回来再做决定。”
“他怎么没去参战?”我问。
“他踢足球损伤了心脏。虽然不严重,但军方不要他了。反正拉里一回家,他就没有任何机会了。伊莎贝尔很干脆地回绝了他。”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于是我什么也没说。埃利奥特继续讲了下去,凭着出众的外形以及牛津口音,他去外交部做一名高级官员是再合适不过的。
“拉里当然是个好小伙儿,当年他偷偷跑去参加空军也的确算是个壮举,可是我对性格的判断是很在行的……”他会心地笑了笑,并说了一句我只在他谈及艺术品交易获利时才会听到他说的话,“否则眼下我也不会拥有这么一笔相当可观的优质金边证券了。我的意见是,拉里绝不会有大出息。他既没有说得出口的家产,也没有什么社会地位。格雷·马图林就大不相同了。他有个古老显赫的姓氏,家族里出过一位主教、一位戏剧家,还有几个出名的军人和学者。”
“这些你都是怎么知道的?”我问。
“这种事情人们自然都会知道,”他轻描淡写地说,“实际上我有天在俱乐部碰巧翻了翻《英国名人辞典》,看到了这个姓氏。”
我想我也犯不着重复刚才晚餐时那位小邻桌告诉我的:格雷那住棚户的爱尔兰祖父和端盘子的瑞典祖母。埃利奥特继续侃侃而谈。
“我们都认识亨利·马图林很多年了,一个大好人同时也很有钱。格雷正跻身芝加哥的顶级经纪行,站在世界之巅了。他想娶伊莎贝尔,站在她的角度上说,不可否认是绝配啊。我是全力赞成的,我知道路易莎也是。”
“你离开美国太久了,埃利奥特,”布拉德利夫人苦笑道,“你忘了在这个国家,女孩子不会因为妈妈和舅舅觉得好就嫁了。”
“这真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路易莎,”埃利奥特没好气地说,“凭我三十年的经验我可以告诉你,终身大事根据地位、财产和人际圈子来安排,肯定比什么恋爱结婚牢靠。伊莎贝尔要是在法国——世上唯一的文明国家——就会不假思索地嫁给格雷,然后过一两年,假如她愿意的话,可以让拉里做她的情人。格雷可以找个有名的女演员,金屋藏娇,这样皆大欢喜。”
布拉德利夫人可不是傻瓜,她带着狡黠戏弄的神情看着她弟弟。
“这我不能苟同,埃利奥特,纽约的剧团到这儿来演出时间有限,格雷豪宅的娇娘能住多长时间谁都说不准。这让大家都心不定啊。”
埃利奥特笑了笑。
“格雷可以在纽约证交所买个席位,毕竟如果住在美国,除了纽约我还真不知道可以待在其他什么地方。”
之后不久我便离开了,但在我告辞之前,埃利奥特问我是否可以和他一起与马图林父子共进午餐,我不知道他的目的。
“亨利是美国商界的佼佼者,”他说,“我觉得你该认识认识他。多年来他一直为我们打理投资。”
对此我并没有特别的意愿,但也没有理由拒绝,只好从命了。
7
由于要逗留一段时日,所以我住在一家会所里,这儿有很不错的图书馆。次日一早我便到那儿去翻阅一两本大学杂志,这类期刊如不订阅总是很难读到。时间尚早,图书馆里只有另外一个人。他坐在一张宽大的皮椅里专心地读一本书,我很惊讶地发现居然是拉里。他是最不可能在这儿现身的。我从他身边经过时他抬头认出了我,准备欠身起立。
“别起来了,”同时几乎不假思索地说,“读什么呢?”
“一本书。”他微笑着说,不过这笑容是那么动人,原本这作为拒答的回答也就丝毫不显得无礼了。
他合上书,用他那特有的朦胧眼神看着我,同时手拿着书,让我无法看到书名。
“昨晚玩得高兴吗?”我问。
“好极了。到五点才回家。”
“那你这么早就来读书,很用功呀。”
“我常来的。通常这个时间就我一人。”
“我不打扰你。”
“你没有打扰我,”他又笑答,我现在知道了,他有着特别温馨的微笑——不是灿烂飞扬的那种,而是用内心之炬点亮了面容。
他坐在由外伸的书架围成的小阁子里,旁边还有一张椅子。他把手放在扶手上。“你可否在这儿坐一会儿?”
“好吧。”
他把一直拿在手里的书递给我。
“我在读这个。”
我看了看,是威廉·詹姆斯的《心理学原理》。当然是很优秀的读物,在该学科领域也是重要的著作,而且可读性极强;然而我没有料到这么年轻的小伙子,一位飞行员,手里会有这么一本书,何况他还一直跳舞到凌晨五点。
“你为什么读这个?”我问。
“我很无知。”
“你也还很年轻呢。”我微笑道。
他良久不置一词,我开始感到这沉默让人难堪了,准备起身去寻找我要的杂志。但我有一种感觉,他是想说什么的。他失神地看着前方,面色凝重而专注,似乎在沉思。我等待着。我很好奇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当他开口继续说话时,仿佛浑然不觉此前的一大段静默。
“我从法国回来时,他们都希望我去上大学。我上不了。在经历了那么多之后我感到回不去学校了。反正在预科学校里我也没学到什么。我感到自己无法和大学新生们在一起生活。他们也不会喜欢我。我不愿意演一个我没有感觉的角色。而且我认为那些教师也教不了我想学的东西。”
“当然我知道这并不关我事,”我答道,“可是我很难信服你的说法。我想我能理解你的意思,也知道经过了战场上的两年,再从头做个大学一二年级里的那种花样男生,想想就很泄气。但我不相信他们会不喜欢你。我不是很了解美国大学,但我不相信美国大学生会跟英国差别有多大,也许更爱闹一些,更爱捉弄人,但总体上是正派理性的,而且我认为的确就是这样,假如你不想过他们的生活,他们也会欣然赞同的,你只需机智老练一些,就可以过你想过的生活。不比我几个兄弟,我从来没到过剑桥。我有机会的,但我拒绝了。我只想着走出去看世界。我一直为此很后悔。我觉得去上大学会挽回我不少过失。在有经验的教师指导下你学习是很快的。没有人指引而走在黑洞洞的死胡同里,会浪费很多光阴。”
“你也许是对的,我并不在意犯错误。或许在其中一个死胡同里我可以找到我一直要追寻的东西。”
“你追寻什么东西呢?”
他踌躇片刻。
“反正就是有东西,我也还说不大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