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亡命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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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1982年(5)

“当然,”珮朵笑了,“我的朋友们都觉得你特别浪漫。英文老师还问我你是否发表过东西。”

“我写的那些都不够格出版。”他说,“你还喜欢英文课吗?”

“比数学强多了。我的数学糟糕得要命。”

“最近在学什么?有戏剧吗?”

“没有,但偶尔会接触诗歌。”

“有喜欢的吗?”

她思索了一阵:“我喜欢写水仙的那首。”

埃利斯点点头:“我也喜欢。”

“忘了是谁写的。”

“威廉·华兹华斯。”

“哦,对。”

“其他的呢?”

“没了。我对音乐更感兴趣。你喜欢迈克尔·杰克逊吗?”

“不知道。我可能都没听过他的唱片。”

“他真的很帅。”珮朵咯咯地笑着,“我所有的朋友都特别迷他。”

这是她第二次提到“所有的朋友”。现在对珮朵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她的那些伙伴。“什么时候我也想见见你的朋友。”埃利斯说。

“哦,爸爸,”珮朵怪他道,“你不会喜欢的——一帮小女孩儿而已。”

遭到拒绝埃利斯有些失落,眼睛好半天盯着盘中的食物。吃饭时他配了一杯白葡萄酒:在法国养成的习惯还没有消失。

吃完饭他说:“我一直在想,找个时间,你来华盛顿,到我那里过周末怎么样?坐飞机一个半小时就到了,我们会玩得很开心。”

她显得颇为意外。“华盛顿有什么?”

“我们可以去白宫,看看总统住的地方。而且,华盛顿有很多博物馆,是全世界最棒的。你还没见过我住的公寓呢。我有另外一间卧室……”他的声音渐渐弱下去,珮朵显然不太感兴趣。

“爸爸,很难说。”她说,“我周末事情太多了——有作业,有聚会,还要逛街、上舞蹈课什么的……”

埃利斯掩饰着自己的失望。“别担心。”他说,“也许可以等你不忙的时候。”

“嗯,好。”珮朵显然松了一口气。

“我可以把另一间卧室整理好,这样你就随时可以来住了。”

“好啊。”

“要刷成什么颜色?”

“我也不知道。”

“你最喜欢什么颜色?”

“大概是粉色吧。”

“那就刷成粉色,”埃利斯努力微笑着,“咱们走吧。”

驾车返回的路上,珮朵问埃利斯介不介意自己穿耳洞。

“我不知道,”他略带谨慎地说,“你妈妈怎么说?”

“她说只要你同意,她就同意。”

吉尔是贴心让他参与决定,还只是抛来个烫手的山芋?“这主意我不太喜欢。”埃利斯说,“你还太小,还不到为了爱美在身上穿眼儿的年纪。”

“那你觉得我太小,不该找男朋友吗?”

埃利斯很想说是。她实在太小,然而自己无法阻止女儿成长。“你到了约会的年纪,但还不至于发展稳定的关系。”他说。他瞥了珮朵一眼,想看她做何反应。她好像觉得很有趣。兴许这年头的人们已经不再讲什么稳定关系了,他想。

他们到达门前时,伯纳德的福特停在车道上。埃利斯把车停在福特后面,跟珮朵一同进了屋。伯纳德在客厅——一个留着短发的矮个子。他性情温和,但全然没什么想象力。珮朵热情地和他打招呼,与他拥抱、亲吻。伯纳德显得有些尴尬。两人用力握了握手,伯纳德问:“华盛顿的政府运转还正常吧?”

“一如既往。”埃利斯说。他们以为埃利斯在国务院工作,每天读读法国报纸杂志,给法国事务司总结每日情报摘要。

“来点啤酒怎么样?”

埃利斯并不想喝啤酒,但为了显得友好还是没有拒绝。伯纳德进厨房拿啤酒。他在纽约的一家百货公司做信贷经理。珮朵似乎很喜欢他,对他也很尊敬,而伯纳德对珮朵也很亲近。他与吉尔没有生孩子:生育专家没起什么作用。

他拿着两杯啤酒回来,将其中一杯交给埃利斯。“去做作业吧。”伯纳德对珮朵说,“你爸爸走前会打招呼的。”

珮朵再次亲吻他,然后跑开了。等珮朵走远,听不到他们的谈话,伯纳德说:“她平时不会这么亲热。每次你在时,她总是做得很刻意。真不明白。”

埃利斯一清二楚,但他还不愿去想那件事。“别担心。”他说,“生意怎么样?”

“还不错。高利率造成的影响没有我们预计的那么严重。人们貌似还是愿意借钱买东西——至少在纽约是这样。”说着,他坐在沙发上抿着啤酒。

埃利斯总觉得伯纳德在体格上惧怕自己三分——他见了埃利斯总是绕着走,俨然一只不被允许进屋的小狗,小心翼翼地保持着距离,将将不被主人家踢到。

两人聊了一会儿经济,埃利斯尽快把啤酒喝完,接着起身要走。他来到楼梯底层喊道:“再见,珮朵。”

珮朵站在楼梯顶层:“穿耳洞的事呢?”

“让我考虑一下好吗?”他说。

“当然,再见!”

吉尔走下楼梯:“我开车送你去机场。”

埃利斯很意外:“好吧,谢谢!”

路上,吉尔说:“她说不太想跟你一起过周末。”

“是啊。”

“你很伤心,对吧?”

“很明显吗?”

“我看着挺明显。我可曾经是你老婆啊。”她顿了一下,“很抱歉,约翰。”

“是我不好,没考虑周全。在我出现前,她有妈妈,有爸爸,还有一个家——孩子想要的她都有了。我一出现,不光显得多余,还威胁到了她的幸福——我成了入侵者,一个不稳定因素,所以她才当着我的面拥抱伯纳德。珮朵无意伤害我,她只是担心失去伯纳德,是我让她觉得担心。”

“她会想明白的。”吉尔说,“在美国,有两个父亲的孩子多的是。”

“那并不成为理由。是我搞砸了,我就应该面对。”

吉尔拍拍他的膝盖,这又一次出乎埃利斯的意料。“对自己别太苛刻。”她说,“这不是你的长项。跟你结婚不到一个月我就明白了这一点。你不追求房产、事业,也不求都市繁华、生儿育女。你是个怪人,正因如此我才爱你;也是因为这一点,我才毅然放手。我爱你是因为你与众不同,因为你疯狂、刺激、特立独行。你无坚不摧,然而却不是居家男人的料。”

他默默坐着,思考着吉尔的话。这番话的确出于善意——这让他觉得温暖而感激;然而,真是这样吗?埃利斯并不这么认为。我是不想在城里买房子,他想,可我想有个家:摩洛哥的一栋别墅,格林尼治的某个顶楼寓所,或者罗马的一间阁楼。我不求娶个妻子操持家务——每日洗衣、做饭、买东西、给孩子开家长会;可我想要个伴,想与她分享书籍、电影和诗歌,在夜晚聊天。我甚至愿意要个孩子,把孩子抚养成人,让她知道迈克尔·杰克逊。

然而,这些他都没有告诉吉尔。

她把车子停下,埃利斯这才意识到他们已经到达东区航站楼。他看看表:八点五十。如果抓紧时间的话还能赶得上九点的飞机。“谢谢你送我。”他说。

“你得找个跟你性情相投的女人,跟你得是同类。”吉尔说。

埃利斯想到简:“曾经遇到过一个。”

“怎么样了?”

“她嫁给一位英俊的医生。”

“那医生跟你一样是个疯子?”

“我想不是。”

“那必定不会长久。她什么时候结的婚?”

“大约一年前。”

“啊。”大概是吉尔明白了:就是在那个时候,埃利斯回国,也全面进入了珮朵的生活。然而吉尔还是保持风度,没有言明。“听我一句,”她说,“打听一下她过得怎么样。”

埃利斯下了车:“回头聊。”

“再见。”

埃利斯甩手关门,车开走了。

他匆匆走进机场大楼,在还差一两分钟之时赶上了航班。飞机起飞时,埃利斯在前排座椅后的口袋里找到一本新闻杂志,在上面搜寻着关于阿富汗的报道。

自从比尔告诉他简果真随让-皮埃尔去了阿富汗,埃利斯便一直密切关注着战争局势。如今,阿富汗战争已不再是头版新闻,过上一两个星期,可能连条报道也没有了。但现在冬日的平静已经过去,每星期媒体上至少会有一两则消息。

这本杂志上有一篇关于苏联人在阿富汗立场的分析。埃利斯带着几分怀疑开始阅读——他知道,很多新闻杂志上的类似文章都出自中情局:某位记者拿到中情局对于某局势的独家情报评估通报,然而事实上,他却在无意中成为了针对另一国家情报机关的假情报传输通道,而新闻报道的真实程度比苏联的《真理报》好不到哪去。

不过,这篇文章似乎还算真实。上面说苏联正在集结军队和武器,为夏日发动大型攻击做准备。对于莫斯科政府来说,这个夏天,成败在此一举:要么在今年之内将反抗军摧毁,不然只能被迫与之达成某种协议。埃利斯觉得有道理:他要看看莫斯科的中情局人员怎么说,不过他也有预感——说出来的话应该都差不多。

文章中罗列着袭击的主要目标区域,“帕尼歇尔谷”赫然位列其中。

埃利斯记得让-皮埃尔提到过这个“五狮谷”。文章中也提到了马苏德——反抗军领袖,这个人让-皮埃尔貌似也提过。

他朝窗外望去,看着太阳渐渐西沉。埃利斯心中不禁涌起一阵恐惧:毫无疑问,这个夏天简将陷入极度的危险。然而,不管怎样,埃利斯都无能为力。

他低头翻着杂志,开始读一篇有关萨尔瓦多的文章。飞机在轰鸣中飞往华盛顿。日落西山,夜幕降临。

艾伦·温德曼请埃利斯到一家可以远眺波多马克河的海鲜酒店吃午饭。温德曼迟到了半个小时。这是个典型的华盛顿特工:深灰色西装,白色衬衫,条纹领带;狡猾如鲨鱼。既然是白宫付账,埃利斯索性点了龙虾,还要了一杯白葡萄酒。温德曼要了矿泉水和色拉。这是一个怎么看都“紧”得要命的男人——领带紧,鞋子紧,日程紧,自我控制也很紧。

前来赴宴的埃利斯带着几分小心。要员请客自是无法拒绝,可是这种非正式午餐还要谨小慎微,这让埃利斯很不喜欢,况且,他也不喜欢艾伦·温德曼。

温德曼开门见山:“我需要你的建议。”

埃利斯打断了他:“首先,我得知道,今天的会面有没有通知局里。”如果白宫想背着中情局搞秘密行动,那埃利斯自己可不想蹚这趟浑水。

“当然。”温德曼说,“你对阿富汗了解多少?”

埃利斯顿时觉得浑身发冷。他想:这件事迟早得把简牵扯进来。当然,当局知道简的存在:自己也没试着掩盖。在巴黎时,他告诉比尔自己会向简求婚,后来还让比尔查看简是否真的去了阿富汗——所有这些都记录在案。如今,简的事传到了这个浑蛋耳朵里,看来他是要加以利用了。“略有所知罢了。”他谨慎地答道,接着想起一首吉卜林的诗章,随即诵道:

当你伤痕累累被弃于阿富汗平原,

女人们走来,想将你的残体肢解,

翻滚着拾起步枪,让头颅爆裂,

如士兵般,迈向上帝的圣殿。

温德曼第一次感到不太自在。“假扮了两年的诗人,肯定对这些东西懂得不少。”

“阿富汗人也是,”埃利斯说,“他们都是诗人,就如同法国人是天生的美食家,而威尔士人是天生的歌者。”

“是吗?”

“因为他们既不会读,也不能写。诗歌便成为一种口头艺术形式。”温德曼显然听得有些不耐烦,他可没时间听人谈论诗歌。埃利斯继续道:“阿富汗人狂野不羁,是个性格刚烈的山地族群,比中世纪先进不到哪去。听说他们笃信礼义,勇敢如狮,而且冷酷无情。他们的国家气候干旱,土地贫瘠,条件恶劣。你又了解些什么呢?”

“根本就没有什么阿富汗人,”温德曼说,“南部有六百万普什图人,西部有三百万塔吉克人,北部是一百万乌兹别克人,还有十几个人口不足一百万的民族。现代意义的疆界对他们来说没什么意义:苏联有塔吉克人,巴基斯坦也有普什图人。一些民族内部分化成不同的部落,他们就像是红色印第安人,从不把自己当作美国人,只当自己是阿帕奇人、克劳人或者苏族人。不同部落之间的争斗如同对抗苏联人,不会有丝毫犹豫。而我们的问题就在于阿帕奇人和苏族人已经联手,共同对抗白人。”

“原来如此。”埃利斯点点头。他在想:简何时会牵扯进来?他开口道:“所以主要问题在于哪个是大人物?”

“这个简单。目前人们最为看好的游击队首领,是帕尼歇尔谷的艾哈迈德·沙·马苏德。”

五狮谷。这个虚伪的浑蛋在打什么主意?埃利斯注视着那张刮得溜光的脸。温德曼泰然自若,埃利斯问:“马苏德究竟有什么特别?”

“大多数反抗军领袖只满足于掌控自己的部族,收收税,让政府吃吃闭门羹也就罢了。马苏德可不满足于此。他会走出自己的山中大本营,主动袭击。马苏德一部所在的位置可以袭击到三个战略目标:首都喀布尔,萨朗隧道——位于喀布尔通往苏联的唯一公路之上,还有主要的空军基地巴格拉姆。他所处的位置可以造成巨大破坏,而他正有此意。马苏德深谙游击战之道。他无疑是阿富汗最有军事头脑的人,同时资金实力雄厚——山谷中出产绿宝石,销往巴基斯坦:马苏德对所有销售收入征收百分之十的税款作为军用资金。他二十八岁,领袖魅力超凡,人们都崇敬他、拥护他。最后说一句,他是塔吉克人。最大的部族是普什图人,其他部族都恨他们,所以也不可能选个普什图人做领袖。塔吉克是第二大部族,团结在一个塔吉克人手下还是有可能的。”

“而美国试图促成这一点?”

“没错。反抗军实力越强,对苏联人的打击就越大。况且,美国的情报界今年也非常需要打一场胜仗。”

埃利斯想,对于温德曼这样的人来说,阿富汗人是否要对抗残酷的入侵者以争取自由,这根本无关紧要。华盛顿可不流行讲什么人性道义——权力角逐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温德曼没有生在洛杉矶,而是列宁格勒,想必他也是一样如鱼得水、事业得意、手握大权;而且就算是站在交战的另外一方,他也会使出相同的策略。“你想要我做什么?”埃利斯问道。

“我想征求你的意见。一个卧底特工有没有办法促使阿富汗不同的部族联手?”